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自行車零配件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所述可伸縮雙頭車鎖,包括前輪鎖、后輪鎖和連接件;所述連接件包括彈簧和皮套,所述皮套內部設置有彈簧;所述前輪鎖包括前輪鎖頭和前輪鎖圈,所述后輪鎖包括后輪鎖頭和后輪鎖圈。本發(fā)明能夠同時鎖緊前輪后輪,提升安全性能,適用不同車型。
【專利說明】
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自行車零配件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自行車鎖起防盜自行車作用,在市場上有不同功能的自行車鎖,改革開放初期,許多人呼吁加強自行車鎖具的安全性。防盜鎖防盜鎖、由鎖頭、內鎖座、插桿所構成,鎖頭和內鎖座以螺釘和連接裝置固定于自行車后輪架水平桿的兩側,插桿穿過后輪、內鎖座、固定于鎖頭上,內鎖座中設有與插桿垂直中間帶有縮頸的通孔,縮頸兩側,一端插有可以嵌入飛輪輪齒間并套有彈簧的鎖銷,該鎖銷穿過縮頸與拉銷桿相鉸接,鎖銷上設有可與插桿相互卡合的切口。使用時,鎖銷一端被彈簧推入飛輪輪齒間,再將插桿插入鎖頭鎖定,則飛輪、車輪均無法轉動。
[0003]根據(jù)CN201310494113.7提供的一種自行車腳蹬鎖,由圈鎖部分(I)、連接桿(2)、轉軸(3)和環(huán)扣(4)依次連接組成。其優(yōu)點是便于攜帶且方便使用,使用時可放下鎖住腳蹬,在不使用時可收起將圈鎖部分鎖在車架上,從而使本裝置與自行車車架形成一體,成為自行車上固定的一個配件。
[0004]現(xiàn)有技術中的車鎖,只能鎖前輪或者后輪,安全性能較低,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能夠同時鎖緊前輪后輪,提升安全性能,適用不同車型。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的可伸縮雙頭車鎖,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對人們攜帶造成不便的技術問題。
[0006]本發(fā)明提供的可伸縮雙頭車鎖,包括前輪鎖、后輪鎖和連接件;所述連接件包括彈簧和皮套,所述皮套內部設置有彈簧;所述前輪鎖包括前輪鎖頭和前輪鎖圈,所述后輪鎖包括后輪鎖頭和后輪鎖圈;
[0007]所述前輪鎖和后輪鎖尺寸相同;
[0008]所述皮套為彈性可伸縮結構。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
[0010]本發(fā)明提供的前輪鎖、后輪鎖可以同時鎖住自行車的前后輪,提升了安全性能,防盜性能,雙重防盜。
[0011 ]另外,連接件包括彈簧和皮套,可以根據(jù)不同自行車車身長
[0012]最后,本發(fā)明結構簡單便于加工。
【附圖說明】
[001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4]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可伸縮雙頭車鎖的結構示意圖;
[0015]附圖標記:
[0016]1-前輪鎖;2-前輪鎖頭;
[0017]3-前輪鎖圈;4-后輪鎖;
[0018]5-后輪鎖頭;6-后輪鎖圈;
[0019]7-彈簧;8-皮套;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21]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0022]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0023]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子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24]本發(fā)明提供的可伸縮雙頭車鎖包括前輪鎖1、后輪鎖4和連接件;所述連接件包括彈簧7和皮套8,所述皮套8內部設置有彈簧7;所述前輪鎖I包括前輪鎖頭2和前輪鎖圈3,所述后輪鎖4包括后輪鎖頭5和后輪鎖圈6;
[0025]所述前輪鎖I和后輪鎖4尺寸相同;
[0026]所述皮套8為彈性可伸縮結構。
[0027]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自行車安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輪鎖、后輪鎖和連接件; 所述連接件包括彈簧和皮套,所述皮套內部設置有彈簧; 所述前輪鎖包括前輪鎖頭和前輪鎖圈,所述后輪鎖包括后輪鎖頭和后輪鎖圈。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伸縮雙頭車鎖,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鎖和后輪鎖尺寸相同。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伸縮雙頭車鎖,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套為彈性可伸縮結構。
【文檔編號】E05B71/00GK105971412SQ201610383374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日
【發(fā)明人】夏克明
【申請人】天津喬克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