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的蓋和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特別是用于具有借助尾門(3)可封閉的后備箱的機動車(1)的尾側行李箱(4)的蓋,包括盤狀的容器(6)和能夠隨著尾門(3)轉動的后窗臺板(7),該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盤狀的容器(6)。另外,至少一個翻板(8)可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7)上,該翻板在打開的位置中打開穿過后窗臺板(7)通向盤狀的容器(6)的通道,并且在關閉的位置中基本上構成后窗臺板(7)的組成部分。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車輛行李箱的蓋以及一種機動車,它們在構造簡單的同時具有很高的功能性。
【專利說明】
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的蓋和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根據(jù)如下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特別是用于機動車的尾側的行李箱的蓋,其包括盤狀的容器和能夠隨著尾門轉動的后窗臺板,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盤狀的容器;以及一種如下所述的車輛,其具有借助尾門能夠封閉的包括行李箱的后備箱。
【背景技術】
[0002]很多的車輛具有尾側的行李箱,該行李箱安置在可由車輛的尾門封閉的后備箱內。行李箱通常設置在尾側的車輛尾端與沿著行駛方向鄰接的用于駕駛員和/或乘員的座位的后壁之間。行李箱向上由蓋限定,該蓋用作行李箱內部的透視保護(Sichtschutz)并且同時能夠用作從車輛的乘員轎廂起可接近的放物平面(所謂的后窗臺板)。
[0003]這樣的構造的缺點是:貯藏在行李箱內的物品在行駛期間對于車輛的乘員(例如坐在車輛后座上的車輛乘員)來說是無法接近的。然而如果這些物品位于乘員客艙內(例如在車輛的后座上)的話,當車輛駐車時由于能夠看得到它們而存在車內盜竊犯罪和偷竊犯罪的可能。另外,放置在車輛座椅上的物品在行駛期間沒有充分固定來防止滑動。
[0004]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已經說明了各種建議方案。這樣例如EP O 761 503 Al公開了一種由盤形的容器構成的置物箱,其用于具有借助尾門可封閉的后備箱和優(yōu)選可隨著尾門轉動的后窗臺板的轎車,后窗臺板在尾門的關閉狀態(tài)中將容器遮蓋。由此能夠將較小的物品至少從外部無法看到地安置在置物箱內并固定防止滑動。然而物品從乘員客艙起是無法接近的。為了獲得物品,無論如何必須打開尾門。
[0005]另外,由EPI 855 916 BI公知了一種用于機動車的收納裝置,該收納裝置包括后窗臺板和盤狀的容器,其中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容器。后窗臺板由可卷起、折疊或推在一起的柔韌的材料構成,從乘員客艙起可以做到這些。
[0006]DE 93 13 436 Ul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行李箱蓋,其具有盤狀的凹處,該凹處可以借助盤蓋(例如滑動蓋板或遮蓋卷簾)封閉。
[0007]另外,EPI 258 396 BI說明了一種設計成箱形的空心體的用于車輛行李箱的蓋。運輸容器是空心體的完整的組成部分。
[0008]另外,由FR2 743 035 Al公知了一種用于機動車的箱形的行李箱蓋。該行李箱蓋在上側面上可以借助安裝在側面的可以推在一起的雙翻板封閉。
[0009]EP I 717 104 Al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行李箱蓋,該行李箱蓋為了能夠改變在該行李箱蓋內部可供使用的存儲空間的大小可以沿著垂直方向折疊或展開。
【實用新型內容】
[0010]在這個背景下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車輛行李箱的蓋以及一種機動車,它們在構造簡單的同時具有很高的功能性。
[0011]這個目的通過具有本文所述的蓋以及通過具有本文所述的機動車得以實現(xiàn)。以下公開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的特別有益的構造。
[0012]需要指出的是:在權利要求中單獨說明的特征能夠以任意的、在技術上有意義的方式相互組合并揭示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的構造。說明書特別是結合附圖附加地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描述和詳細說明。
[0013]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的蓋,包括盤狀的容器和能夠隨著尾門轉動的后窗臺板,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盤狀的容器,至少一個翻板能夠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上,翻板在打開的位置中打開穿過后窗臺板通向盤狀的容器的通道,并且在關閉的位置中構成后窗臺板的組成部分。
[0014]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翻板借助翻板膜片合葉能夠轉動地與后窗臺板連接。
[0015]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盤狀的容器能夠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上。
[0016]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盤狀的容器借助容器膜片合葉能夠轉動地與后窗臺板連接。
[0017]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盤狀的容器能夠如下地借助容器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后窗臺板上,即,在打開尾門時與后窗臺板共同轉動。
[0018]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翻板在關閉位置中能夠借助翻板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后窗臺板上。
[0019]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行李箱是用于具有借助尾門能夠封閉的后備箱的機動車的尾側行李箱。
[0020]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具有借助尾門能夠封閉的包括行李箱的后備箱的車輛,包括根據(jù)如上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的蓋。
[0021]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特別是用于具有借助尾門可封閉的后備箱的機動車的尾側行李箱的蓋包括盤狀的容器和可以隨著尾門轉動的后窗臺板,該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盤狀的容器。此外,至少一個翻板可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上,該翻板在打開的位置中打開穿過后窗臺板通向盤狀的容器的通道,并且在關閉的位置中基本上構成后窗臺板的組成部分,這一點特別是在外觀和功能方面。由此本實用新型的行李箱蓋的構造通過如下方式使從車輛的乘員客艙起存取(Zugriff)貯藏在盤狀的容器內的物品成為可能,即,為此打開可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上的翻板。打開翻板可以在通過適當?shù)臋C構的擴展中保障翻板的自動豎起。然而,同時安置在垂直地設置在后窗臺板下的盤狀的容器內的物品在翻板關閉時從外部是看不到的,并且此外防止在車輛行駛期間未加控制地滑動。由此本實用新型的行李箱蓋易于操作并且功能性高的同時具有特別簡單的構造。
[0022]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有益的在其結構上特別經濟的和在工藝上不復雜的構造規(guī)定:翻板借助翻板膜片合葉可轉動地與后窗臺板連接。換言之,翻板與后窗臺板構成一個完整的一體的單元。
[0023]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有益的構造,盤狀的容器可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上。因此特別是通過如下方式,使即使從車輛外部在尾門打開時接近容器的內部成為可能,即,將盤狀的容器從后窗臺板上折疊起來。由此利用使用者的僅僅一只空閑的手就能夠特別有益地到達容器的內部。
[0024]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有益的構造規(guī)定:盤狀的容器借助容器膜片合葉可轉動地與后窗臺板連接。在這個情況中容器與后窗臺板構成完整的一體的單元,這此外使得本實用新型的蓋的結構的經濟的和工藝上不復雜的構造成為可能。
[0025]根據(jù)再一個另外的有益的構造,盤狀的容器能夠如下地借助容器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后窗臺板上,即,在打開尾門時其與后窗臺板共同轉動。通過這種方式保障了在尾門打開時舒適地接近行李箱,以便能夠將即使較大的物品容易地安置在行李箱內。而且同時還能夠利用使用者的僅僅一只空閑的手釋放或打開容器封閉件,因而能夠將盤狀的容器從后窗臺板上折疊起來并且通過這種方式能夠容易地將物品置入容器內(同樣利用僅僅一只空閑的手)。容器封閉件可以構造如下,即,盤狀的容器為了允許接近行李箱可以利用僅僅一只空閑的手向上翻起并固定,或者通過關閉尾門自動卡鎖并可拆卸地與后窗臺板固定。
[0026]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有益的構造規(guī)定:翻板在關閉位置中能夠借助翻板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后窗臺板上。通過這種方式保障了:當翻板關閉時,在車輛行駛期間沒有物品會從盤狀的容器的內部滑入乘員客艙內,特別是例如在緊急制動行為或事故中。
[0027]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觀點包括一種車輛,特別是一種機動車,其具有借助尾門可封閉的包括行李箱的后備箱。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具有根據(jù)前述構造中任意一項的用于行李箱的蓋。
【附圖說明】
[0028]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的特征和優(yōu)點出自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應理解為非限定的實施例的說明,下面參照附圖進一步詳細地闡述本實用新型。在這個附圖中示意性地示出:
[0029]圖1為具有在第一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本實用新型機動車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
[0030]圖2為具有圖1所示出的在第二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
[0031]圖3為具有圖1所示出的在第三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
[0032]圖4為圖1所示出的在第四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局部透視內視圖;
[0033]圖5為圖1所示出的在第三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局部透視內視圖;
[0034]圖6為圖1所示出的在第四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透視圖;
[0035]圖7為圖1所示出的在第二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透視圖;以及
[0036]圖8為圖1所示出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的透視圖。
[0037]附圖標記列表
[0038]I 機動車
[0039]2 行李箱蓋
[0040]3 尾門[0041 ] 4 行李箱
[0042]5 車座后壁
[0043]6 盤狀的容器
[0044]7 后窗臺板
[0045]8 翻板
[0046]9 后座
[0047]10翻板膜片合葉
[0048]11容器膜片合葉
【具體實施方式】
[0049]在不同的附圖中,在功能方面一樣的部件始終標注同樣的附圖標記,因而通常對這些部件也只進行一次說明。
[0050]圖1示出的是具有在第一使用位置中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的本實用新型機動車I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如在圖1中可以看出的那樣,機動車I具有借助尾門3可封閉的后備箱,該后備箱包括行李箱4。該行李箱4在所示出的機動車I中設置在尾側的車輛尾端與沿著行駛方向鄰接的乘員用后座的后壁5之間并且向上由蓋2限定,該蓋用作行李箱內部的透視保護并且同時可以用作從車輛I的乘員客艙起可接近的放物平面。
[0051 ]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的在圖1中示出的實施例的第一使用位置的特征在于:行李箱蓋2在如圖1示出的尾門3的打開狀態(tài)中與該尾門共同向上轉動。為此蓋2例如借助牽拉帶(未示出)與尾門3連接,因而該尾門可以在打開狀態(tài)中使蓋2上升。通過這種方式,由于到行李箱4的最大可能的入口,向機動車I的行李箱4或從機動車I的行李箱4內或其中裝卸物品更加容易。
[0052]另外在圖1中可以看到,蓋2包括盤狀的容器6以及可以與尾門3—起轉動的后窗臺板7,其中該后窗臺板7將容器6向上遮蓋。由此后窗臺板7構成從車輛I的乘員客艙起可接近的放物平面。
[0053]圖2示出的是具有圖1示出的位于第二使用位置中的行李箱蓋2的車輛I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在該使用位置中后窗臺板7與打開的尾門3向上轉動,而盤狀的容器6卻相對后窗臺板7向下轉動。通過這種方式建立了從車輛的后備箱到盤狀的容器6的內部的通道,因而在尾門打開時也可以將物體放入容器6中或從容器6中取出。在所示出的行李箱蓋2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以有益的方式設置有容器封閉件(未示出),利用該容器封閉件,盤狀的容器6能夠與后窗臺板7可拆卸地固定在一起,因而容器6在與后窗臺板7固定在一起的狀態(tài)中可以與該后窗臺板共同轉動且在與后窗臺板7脫開的狀態(tài)中可以相對這個后窗臺板轉動。容器封閉件以特別有益的方式利用使用者的僅僅一只空閑的手就能夠操作。
[0054]圖3示出的是具有圖1示出的位于第三使用位置中的行李箱蓋2的車輛I的車輛后部的局部透視圖,在該使用位置中后窗臺板7向下轉動。當牽拉帶(未示出)(利用這些牽拉帶后窗臺板7通常與尾門3連接)與如在圖3中示出的打開的尾門3脫開時或當尾門3關閉時,后窗臺板7例如進入該使用狀態(tài)。在第三使用位置中,從乘員客艙起可以將后窗臺板7用作放物平面。
[0055]另外,在圖3中可以看到,后窗臺板7包括翻板8。如在圖4中可以看到的那樣,該翻板可轉動地支承在后窗臺板7上。
[0056]圖4示出的是圖1示出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在第四使用位置中的局部透視內視圖,在該使用位置中后窗臺板7的翻板8打開,因而坐在車輛I的后座9上的乘員穿過后窗臺板7可以方便地達到盤狀的容器6的內部。
[0057]在圖5示出的蓋2的第三使用狀態(tài)中可以看到翻板8如何在關閉狀態(tài)中構成后窗臺板7的一個部分。特別優(yōu)選地,翻板8在其關閉狀態(tài)中基本上位于如此地界定后窗臺板7的平面內。這樣后窗臺板7構成總體上平坦的放物平面。此外,翻板8因此在關閉狀態(tài)中在外觀上不引人注意地放入后窗臺板7或其放物平面內。
[0058]特別優(yōu)選地,翻板8在其關閉的位置中能夠借助翻板封閉件(未示出)可拆卸地固定在后窗臺板7上。通過這種方式保障了:收納在盤狀的在圖5中由后窗臺板7和翻板8遮蓋的容器內的物體不會滑動到乘員客艙內,例如在急剎車或事故中。
[0059]圖6示出的是圖1示出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在第四使用位置中的透視圖,圖7示出的是圖1示出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在第二使用位置中的透視圖,以及圖8示出的是圖1示出的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的另外的透視圖。在圖6至8示出的行李箱蓋2的實施例中,盤狀的容器6、后窗臺板7和翻板8構成完整的一體的單元。特別是翻板8在這種情況中借助翻板膜片合葉10可轉動地與后窗臺板7連接,并且盤狀的容器6借助容器膜片合葉11可轉動地與后窗臺板7連接。這使本實用新型行李箱蓋2的結構的操作特別簡單、經濟、輕量化并且在工藝上不復雜的構造成為可能。
[0060]借助在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進一步詳細地闡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蓋。然而該蓋并不局限在其中說明的實施方式上,而是還包括起同樣作用的其他的實施方式。此外這樣以有益的方式例如可以在盤狀的容器內設置電源接頭,利用該電源接頭可以為放置在容器內的便攜式電腦的可充電電池充電。同樣盤狀的容器也可以設計成獨立的構件,該構件不與后窗臺板連接成一體的。
[0061]在優(yōu)選的設計中,由具有借助尾門可封閉的后備箱的機動車使用本實用新型的尾側行李箱的蓋。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車輛的行李箱的蓋,包括盤狀的容器(6)和能夠隨著尾門(3)轉動的后窗臺板(7),所述后窗臺板設置成用于遮蓋所述盤狀的容器(6),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翻板(8)能夠轉動地支承在所述后窗臺板(7)上,所述翻板在打開的位置中打開穿過所述后窗臺板(7)通向所述盤狀的容器(6)的通道,并且在關閉的位置中構成所述后窗臺板(7)的組成部分。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8)借助翻板膜片合葉(10)能夠轉動地與所述后窗臺板(7)連接。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盤狀的容器(6)能夠轉動地支承在所述后窗臺板(7)上。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盤狀的容器(6)借助容器膜片合葉(11)能夠轉動地與所述后窗臺板(7)連接。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盤狀的容器(6)能夠如下地借助容器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后窗臺板(7)上,S卩,在打開所述尾門(3)時與所述后窗臺板(7)共同轉動。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8)在關閉位置中能夠借助翻板封閉件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后窗臺板(7)上。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是用于具有借助所述尾門(3)能夠封閉的后備箱的機動車(I)的尾側行李箱(4)。8.—種具有借助尾門(3)能夠封閉的包括行李箱(4)的后備箱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行李箱(4)的蓋(2)。
【文檔編號】B60R5/04GK205589119SQ201620320824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5日
【發(fā)明人】烏維·瓦格納, 基里安·沃什
【申請人】福特環(huán)球技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