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包括刀架本體、第一刀架板、第二刀架板、底座、紫外線燈、加熱裝置、拉手、出水孔,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架本體與底座設置在一起,第一刀架板與第二刀架板對立間隔設置在底座上且第一刀架板、第二刀架板的底面與底座的頂面結合,第一刀架板的側面與刀架本體結合,紫外線燈設置在刀架本體內部,加熱裝置設置在第一刀架板內部,拉手設置在第二刀架板外側面上,出水孔設置在底座上。本發(fā)明具有結構簡單、方便刀架內部清洗、可以給刀具雙重消毒的優(yōu)點。
【專利說明】
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日常生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
【背景技術】
[0002]刀架作為人們日常生活用具,刀具使用后容易粘上不同的細菌,但是一般的刀架沒有消毒的功能,刀架內部清洗起來也不是很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其具有結構簡單、方便刀架內部清洗、可以給刀具雙重消毒等優(yōu)點。
[0004]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手段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0005]—種收容刀具的架子,包括刀架本體、第一刀架板、第二刀架板、底座、紫外線燈、加熱裝置、拉手、出水孔,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架本體與底座設置在一起,第一刀架板與第二刀架板對立間隔設置在底座上且第一刀架板、第二刀架板的底面與底座的頂面結合,第一刀架板的側面與刀架本體結合,紫外線燈設置在刀架本體內部,加熱裝置設置在第一刀架板內部,拉手設置在第二刀架板外側面上,出水孔設置在底座上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凹槽支架、第二凹槽支架的凹槽對立設置在第二板的兩端邊緣的上部,方便放置第一板。所述刀架本體的底部與底座的底部同在一個平面上,保證整體結構的穩(wěn)定性。所述第一刀架板為透光材料制成,便于紫外線消毒。所述第一刀架板與第二刀架板形狀、結構相同,方便刀具在不使用的時候放入第一刀架板與第二刀架板之間。
[0006]優(yōu)選地,所述一刀架板、第二刀架板頂部為軟質材料制成,可以減少刀具的磨損。
[0007]優(yōu)選地,所述底座為空心結構,且底座頂面為網狀結構,便于刀具流下的液體排出。
[0008]優(yōu)選地,所述出水孔設置在底座底面上,便于刀具流下的液體排出。
[0009]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刀架板活動方式連接在底座上,便于取下第二刀架板從而清洗內部。
[0010]優(yōu)選地,所述紫外線燈至少設置有兩個,且為上下垂直分布,使得消毒范圍更廣。
[0011]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
[0012]結構簡單、方便刀架內部清洗、可以給刀具雙重消毒等優(yōu)點。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主視圖;
[0014]圖2為本發(fā)明結構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如圖1-2所示,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包括刀架本體1、第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底座4、紫外線燈5、加熱裝置6、拉手7、出水孔8,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架本體I與底座4設置在一起,第一刀架板2與第二刀架板3對立間隔設置在底座4上且第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的底面與底座4的頂面結合,第一刀架板2的側面與刀架本體I結合,紫外線燈5設置在刀架本體I內部,加熱裝置6設置在第一刀架板2內部,拉手7設置在第二刀架板3外側面上,出水孔8設置在底座上。
[0016]優(yōu)選地,所述刀架本體I的底部與底座4的底部同在一個平面上,保證整體結構的穩(wěn)定性。
[0017]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刀架板2為透光材料制成,便于紫外線消毒。
[0018]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刀架板2與第二刀架板3形狀、結構相同,方便刀具在不使用的時候放入第一刀架板2與第二刀架板3之間。
[0019]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頂部為軟質材料制成,可以減少刀具的磨損。
[0020]優(yōu)選地,所述底座4為空心結構,且底座4頂面為網狀結構,便于刀具流下的液體排出。
[0021 ]優(yōu)選地,所述出水孔8設置在底座4底面上,便于刀具流下的液體排出。
[0022]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刀架板3活動方式連接在底座4上,便于取下第二刀架板3從而清洗內部。
[0023]優(yōu)選地,所述紫外線燈5至少設置有兩個,且為上下垂直分布,使得消毒范圍更廣。
[0024]本發(fā)明的使用方法:當刀具使用完畢后直接將刀具插入第一刀架板和第二刀架板的間隙中間即可;當需要清洗時,拉住拉手,拉出第二刀架板即可清洗本收容刀具的架子內部;當一段時間后需要消毒,打開紫外線燈和加熱裝置,從而給刀具進行雙重消毒。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凡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收容刀具的架子,包括刀架本體(I)、第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底座(4)、紫外線燈(5)、加熱裝置(6)、拉手(7)、出水孔(8),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架本體(I)與底座(4)設置在一起,第一刀架板(2)與第二刀架板(3)對立間隔設置在底座(4)上且第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的底面與底座(4)的頂面結合,第一刀架板(2)的側面與刀架本體(I)結合,紫外線燈(5)設置在刀架本體(I)內部,加熱裝置(6)設置在第一刀架板(2)內部,拉手(7)設置在第二刀架板(3)外側面上,出水孔(8)設置在底座上,所述刀架本體(I)的底部與底座(4)的底部同在一個平面上,所述第一刀架板(2)為透光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刀架板(2)與第二刀架板(3)形狀、結構相同。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刀具的架子,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刀架板(2)、第二刀架板(3)頂部為軟質材料制成。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刀具的架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為空心結構,且底座(4)頂面為網狀結構。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刀具的架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孔(8)設置在底座(4)底面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刀具的架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刀架板(3)活動方式連接在底座(4)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刀具的架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燈(5)至少設置有兩個,且為上下垂直分布。
【文檔編號】A47J47/16GK105852694SQ201610362543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6日
【發(fā)明人】張力
【申請人】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