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及其底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及其底盤,包括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一配合板;配置在底盤的第二側(cè)上與第一配合板相對且基本上平行的、且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板;以及配置在第一配合板和第二配合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的多個開口,該多個開口包括用于將車輪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的車輪附件開口,以及用于將履帶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的履帶附件開口。本實用新型在更換驅(qū)動器時無需拆卸或替換車輛底盤,縮短了車輛停機時間。
【專利說明】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及其底盤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錨桿機之類的采礦設備,特別是涉及用于支撐錨桿機的多個驅(qū)動配置的多用底盤。
【背景技術】
[0002]本段意圖提供背景或上下文給權(quán)利要求中所引用的實用新型。本文的說明可包括可實行的構(gòu)想,但不一定是先前已經(jīng)構(gòu)思或?qū)嵭械臉?gòu)想。因此,除非本文另有說明,否則本段中描述的內(nèi)容不是本申請的說明書和權(quán)利要求書的現(xiàn)有技術,且并不因為包含在本段中而被認為是現(xiàn)有技術。
[0003]工業(yè)車輛,諸如,錨桿機和其他礦用車輛,通常是在極端且多樣的條件下操作,因此可能需要在各種表面上行進,以執(zhí)行車輛的各種功能。例如,相同的車輛可能需要在礫石、泥漿、路面和/或其他各種表面上行進以在作業(yè)地點之間或者作業(yè)或任務過程中行進。然而,一些車輛,或者一些車輛的驅(qū)動器(例如,履帶驅(qū)動器、車輪驅(qū)動器等),可能不是最適合于特定的表面,當在該表面上操作時,導致次優(yōu)的性能。因此,車輛驅(qū)動器可能需要被更換,或替換為更適合于該表面,或特定的作業(yè)或任務的驅(qū)動器,以使車輛最有效地操作。通常,車輛底盤被配置成安裝特定的車輛驅(qū)動器,使得底盤也必須更換或替換,以更換車輛驅(qū)動器,這會導致車輛長時間停機。
[0004]一些車輛可包括具有用于支撐不同類型的車輛的共用車架的模塊化底盤。這種車輛和模塊化底盤的例子可在于2012年9月7日公開的PCT專利申請?zhí)朠CT/FR2012/050426,“Flat Modular Chassis, and Vehicle Provided with such a Chassis (平面模塊化底盤和裝有這種底盤的車輛)”中找到,它公開了一種具有共用車架的車輛和“適于所述車架,且適于通過選擇適當?shù)难b置在同一車架上交替執(zhí)行的主體的其它裝置”。然而,所公開的模塊化底盤被配置成安裝車輪驅(qū)動器,使得模塊化底盤必須更換或替換,以安裝更適合于特定地形的另一種類型的驅(qū)動器,這導致車輛長時間停機。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車輪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及其底盤,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在更換車輛驅(qū)動器時必須更換底盤的缺陷。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涉及一種錨桿機的底盤。該底盤包括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一配合板,配置在底盤的第二側(cè)上、與所述第一配合板相對且基本上平行,且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板,以及配置于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的多個開口 ;所述多個開口包括:車輪附件開口,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其配置以匹配用于將車輪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的車輪組件的至少一個開口 ;以及履帶附件開口,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其配置以匹配用于將履帶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的履帶組件的至少一個開口。。
[0007]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配合板包含第一前軸開口和第一后軸開口,且第二配合板包含基本上與第一前軸開口共軸的第二前軸開口和基本上與第一后軸開口共軸的第二后軸開口,且其中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第一和第二前軸開口被配置成容納前軸,且第一和第二后軸開口被配置成容納后軸。
[0008]又進一步的,所述車輪附件開口中的至少一個配置為用于容納第一前輪組件的第一前軸開口、用于容納第一后輪組件的第一后軸開口、用于容納第二前輪組件的第二前軸開口,以及用于容納第二后輪組件的第二后軸開口周圍的區(qū)域中。
[0009]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配合表面和第二配合表面是平坦的,且其中第一配合表面被配置成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與第一履帶組件配合,且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與第一車輪組件配合;第二配合表面被配置成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與第二履帶組件配合,且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與第二車輪組件配合。
[0010]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配合板與第二配合板鏡像,且第一和第二配合板均為矩形。
[0011]進一步的,所述底盤進一步包含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用于將第一配合板接合至錨桿機的第一附接支架,和接合至第二配合板、用于將第二配合板接合至錨桿機的第二附接支架。
[0012]此外,所述底盤還進一步包含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用于支撐第一配合板的第一頂板組件,和接合至第二配合板、用于支撐第二配合板的第二頂板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頂板組件各包括一個與兩個側(cè)板連接并垂直的頂板。
[0013]其中,所述多個開口中的至少一個同時位于車輪附件開口和履帶附件開口內(nèi)。
[0014]其中,所述車輪附件開口被配置為使得車輪組件可在多個高度接合至底盤,且履帶附件開口被配置為使得履帶組件可在多個高度接合至底盤。
[001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所述錨桿機包括包含螺栓連接部件的主體,以及接合至主體的底盤;所述底盤包括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一配合板、配置在底盤的第二側(cè)上、與所述第一配合板相對且基本上平行、且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板,以及配置在所述第一配合板和第二配合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的多個開口 ;所述多個開口包括用于將車輪組件接合至底盤的車輪附件開口,以及用于將履帶組件接合至底盤的履帶附件開口。
[0016]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的底盤。該底盤包括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一配合板,配置在底盤第二側(cè)上的、與所述第一配合板相對且基本上平行,且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板,第二配合板與第一配合板鏡像設置。該底盤還包括配置于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的多個開口。所述多個開口包括車輪附件開口,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其配置以匹配用于將第一車輪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第二車輪組件結(jié)合至所述第二配合板;以及履帶附件開口,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其配置以匹配用于將第一履帶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第二履帶組件接合至第二配合板。車輪附件開口被配置成基本上匹配所述第一車輪組件和第二車輪組件中的每一個的一個或多個開口,且履帶附件開口被配置成基本上匹配所述第一履帶組件和所述第二履帶組件中的每一者的一個或多個開口。
[0017]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底盤允許相關聯(lián)的車輛在第一驅(qū)動器配置和第二驅(qū)動器配置之間進行調(diào)整,而無需拆卸或替換車輛底盤,從而縮短了在兩種配置之間變化所必需的車輛停機時間,降低了與操作車輛相關聯(lián)的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根據(jù)以下詳細說明結(jié)合附圖,將更全面地理解本實用新型,其中相同的參考數(shù)字指相同的元件,其中:
[0019]圖1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履帶配置的錨桿機的透視圖;
[0020]圖2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輪配置的錨桿機的透視圖;
[0021]圖3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多用底盤的透視圖;
[0022]圖4是圖3的多用底盤的俯視平面圖;
[0023]圖5是沿圖4中的5-5線截取的圖3的多用底盤的截面圖;
[0024]圖6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另一個多用底盤的透視圖;
[0025]圖7是圖6的多用底盤的俯視平面圖;
[0026]圖8是沿圖7中的8-8線截取的圖6的多用底盤的截面圖;
[0027]圖9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左側(cè)履帶組件的側(cè)視圖;
[0028]圖10是圖9的左側(cè)履帶組件的俯視圖;
[0029]圖11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圖10的左側(cè)履帶組件的車架結(jié)構(gòu)的后視圖;
[0030]圖12是圖11的車架結(jié)構(gòu)的側(cè)視圖;
[0031]圖13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右側(cè)履帶組件的側(cè)視圖;
[0032]圖14是圖13的右側(cè)履帶組件的俯視圖;
[0033]圖15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車輪組件的透視圖;
[0034]圖16是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的另一個車輪組件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5]在轉(zhuǎn)參詳細示出示范性實施例的附圖之前,應理解的是,本申請并不限于說明書中所闡述或附圖中所示的細節(jié)或方法。還應理解的是,術語僅用于說明目的,而不應被視為具有限制性。
[0036]參照圖1和2,顯示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多種配置的錨桿機10。錨桿機10可用于保護地下礦井或其他空間的頂部,以防止礦井的頂部坍塌。在地下采礦應用中,錨桿機10用于將錨桿(未示出)鉆入礦井的頂部,使頂部是自支撐的,并保持其完整性。在圖1和2所示實施例中,錨桿機10包括主體16,用于容置錨桿機10的大多數(shù)功能部件。在本實施例中,例如,主體16包括供錨桿機10的操作者站立的平臺18,用于控制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動作的操作者控制器14,和用于防止錨桿機10的主體16遭受碎屑的板12。在所示實施例中,錨桿機10還包括底盤20 (B卩,多用底盤、多用機器底盤、車架,等等),其接合至主體16,使得主體16安裝到底盤20上。在本實施例中,底盤20為錨桿機10提供車架,支撐錨桿機10的構(gòu)造和使用。參照圖3-圖5,下文中對底盤20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37]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錨桿機10可在履帶配置(在圖1中示出)和車輪(即,帶輪的)配置(在圖2中示出)之間改變(即,可調(diào)適的、可配置的),這取決于哪種配置更適合于特定地形或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在每一種配置中,錨桿機10的主體16和底盤20基本上保持相同,但驅(qū)動組件(例如,履帶組件90或100、車輪組件110或130)根據(jù)所期望的配置被拆除和替換(即,更換)。例如,錨桿機10的履帶配置尤其適用于錨桿機10沿著不平整的表面,諸如,砂礫或巖石移動,而車輪配置尤其適用于錨桿機10沿著更均勻的表面,或沿著使錨桿機10的主體16必須高于其一定距離的表面更有效地移動。
[0038]在圖1的履帶配置中,錨桿機10包括履帶組件90 (更詳細地示于圖9-12)和履帶組件100 (更詳細地示于圖13和14),這兩者都接合至底盤20 (且因此接合至主體16),用于使錨桿機10沿著地形或表面移動。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和100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使得履帶組件90和100可以在不將底盤20從錨桿機10中拆除的情況下從錨桿機10中拆除。在圖1所示實施例中,履帶組件100是右側(cè)驅(qū)動組件,而履帶組件90是左側(cè)驅(qū)動組件,每個都安裝在圖1中的錨桿機10的適用的或相應的側(cè)面上。在本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和100基本上彼此成鏡像且類似地構(gòu)造成安裝在主體16的兩側(cè)上以驅(qū)動或推進錨桿機1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和100可以通過多個螺栓或其它緊固件接合至底盤20,但是在其他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和100可以以適合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的另一種方式接合至底盤20。
[0039]履帶組件90和100各包括圍繞履帶架(例如,車架94、車架104等)旋轉(zhuǎn)以使錨桿機10沿地形或表面移動的軌道92。履帶組件90和100的軌道92可基本上一齊旋轉(zhuǎn)以使錨桿機10在基本上向前或向后的方向上移動,這取決于軌道92的旋轉(zhuǎn)方向。要使履帶配置的錨桿機10轉(zhuǎn)動,履帶組件90或100的軌道92可以旋轉(zhuǎn),而其他履帶組件90或100的軌道92基本上保持靜止。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軌道92包括被配置成緊抓地面并向前或向后推動錨桿機10的金屬板的連續(xù)帶,這取決于軌道92的旋轉(zhuǎn)方向。在其他實施例中,軌道92可由由橡膠或其他合適的材料制成的一系列板制成或包括由橡膠或其他合適的材料制成的一系列板,軌道92可由單件材料制成,或者軌道可具有另一種配置,或由適合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的其他材料制成。履帶組件90和100在下文中分別參照圖9-12和13-14進一步詳細描述。
[0040]在車輪配置(參見圖2)中,錨桿機10包括車輪組件110和車輪組件130 (S卩,車輪驅(qū)動組件或車輪裝置),其接合至底盤20(且因此,接合至主體16),用于使錨桿機10沿地形或表面(例如,地下礦井的地面)移動。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使得車輪組件110和130可以在不將底盤20從錨桿機10中拆除的情況下從錨桿機10中拆除。每個車輪組件110或130包括車輪112,其在錨桿機10沿著表面移動時接觸表面。在圖2所示實施例中,錨桿機10包括兩個車輪組件110,其在錨桿機10的前部接合至底盤20且通過前輪軸(未示出)彼此接合。錨桿機10還包括兩個車輪組件130,其在錨桿機10的后部接合至底盤20且通過后輪軸(未示出)彼此接合。在本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各自獨立地接合至底盤20。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車輪組件130可以作為較大的車輪組件的一部分而接合,且較大的車輪組件可以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定位在錨桿機10的右側(cè)上的車輪組件110和車輪組件130可以被分組為右側(cè)車輪驅(qū)動組件,而定位在錨桿機10的左側(cè)上的車輪組件110和車輪組件130可以被分組為左側(cè)車輪驅(qū)動組件。在本實施例中,右側(cè)和左側(cè)車輪驅(qū)動組件可以作為兩個不同的部件(而不是四個不同的部件,如圖2所示)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在其它實施例中,在車輪配置中,錨桿機10可包括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的四個相同的車輪組件。在其它實施例中,在車輪配置中,錨桿機10可包括多于或少于四個車輪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10或130)和四個車輪112,以使錨桿機10沿表面移動。在其它實施例中,在車輪配置中,錨桿機10可包括可拆卸地接合至錨桿機的另一種數(shù)量、類型或配置的車輪組件,這可能適用于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通過多個螺栓或其它緊固件被接合至底盤20,但是在其他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可以以適合于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的另一種方式接合至底盤20。車輪組件110和130分別參照圖15和16在下文中進一步詳細描述。
[0041]現(xiàn)在參照圖3-5,顯示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錨桿機10的底盤20。在本實施例中,底盤20適合于履帶配置和車輪配置,被配置成將車輪組件110和130或履帶組件90和100接合至錨桿機10,這取決于錨桿機10的哪種配置對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是必要或需要的。底盤20被配置成容納錨桿機10的驅(qū)動組件(例如,履帶組件90或100、車輪組件110或130等),以使錨桿機10移動以實現(xiàn)特定用途。在不拆除或替換底盤20的情況下,驅(qū)動組件可從錨桿機10中拆除并用另一個驅(qū)動組件替換。
[0042]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底盤20包括定位在底盤20的第一側(cè)上的第一配合板22和定位在底盤20的相對的第二側(cè)上的第二配合板24。配合板22和24基本上彼此平行定位。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配合板22和24基本上沿底盤20的長度延伸,以分別在底盤20的左側(cè)和右側(cè)上形成邊界(根據(jù)圖3)。配合板24和22適合于安裝車輪組件110和130以及履帶組件90和100。
[0043]底盤20還包括定位在底盤20的底部上的基板28 (根據(jù)圖3)?;?8可以是覆蓋住底盤20的底部的單件,或基板28可以由一個以上部件或一個或多個部件的組件制成。在一個實施例中,基板28包括用于維修或其他用途的一個或多個開口或孔。例如,在所示實施例中,基板28包括開口 58,其用于容納緊固件以將底盤20接合至一個或多個部件,包括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基板28定位在配合板22和24之間并基本上垂直于配合板22和24而定位。在本實施例中,底盤20還包括后板26,其定位在配合板22和24之間且基本上垂直于配合板22和24而定位。后板26從第一配合板22延伸到第二配合板24,形成底盤20的另一邊界。后板26也基本上垂直于基板28,其根據(jù)安裝在錨桿機10內(nèi)的方位(示于圖1和2)從底盤20的底部垂直地延伸。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后板26和基板28被接合至配合板22和24,并且可將配合板22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配合板24。在所示實施例中,后板26包括第一開口。底盤20還包括與后板26相對的開放式無邊界側(cè)。
[0044]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板22基本上是配合板24的鏡像,使得對配合板24的前述說明同樣適用于配合板22。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配合板24基本上是矩形的,具有連接到后板26的第一側(cè)142,定位成鄰近且基本上垂直于第一側(cè)142且連接至基板28的第二側(cè)144,與第一側(cè)142相對且基本上平行于第一側(cè)142且定位在底盤20的開放端的第三側(cè)146,和定位成基本上平行于第二側(cè)144且基本上垂直于第一側(cè)142的第四側(cè)148。第一側(cè)142基本上是平坦的,且被配置成平放在后板26上。第二側(cè)144也基本上是平坦的,只是在底盤20的前端(根據(jù)錨桿機10內(nèi)的方位)和底盤20的開放端附近有凹入部150。凹入部150可用于安裝另一個或與錨桿機10的另一部件接合。第三側(cè)146包括在第三側(cè)146的底部上且與第二側(cè)144的凹入部150相鄰的凸起部分。第四側(cè)148包括在第四側(cè)148的近似中心的凸起部分。
[0045]配合板24包括用于與驅(qū)動組件(例如,履帶組件100、車輪組件110或130等)配合的配合表面30。配合表面30基本上是平坦的,且當?shù)妆P20被安裝到錨桿機10 (如圖1和2中所示)上時,從底盤20和錨桿機10 (如安裝的那樣)面朝外以安裝所需的驅(qū)動組件。配合表面30可基本上沿配合板24的長度延伸(如圖3-5中所示),或配合表面30可以被分份或分段,使得配合表面30包括用于安裝所需驅(qū)動組件的最小量的材料。在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驅(qū)動組件(例如,履帶組件90或100、車輪組件110或130)中的一個或多個包括與平坦配合表面30抵接的類似的平坦配合表面(例如,配合表面98、102、118、138等),使得當驅(qū)動組件接合至底盤20時,表面(例如,配合表面30和驅(qū)動組件的表面)基本上彼此平靠。在所示實施例中,配合板22包括基本上類似于配合表面30,包括尺寸和形狀類似的配合表面。在這些實施例中,對配合表面30的上述說明同樣適用于配合板22的配合表面。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配合板22和24可以是其他尺寸和形狀,包括具有不同尺寸、形狀和/或配置,這可能適用于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在這些實施例中,出于另一種目的,配合表面30和配合板22的配合表面可以是適于底盤20和/或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的不同的尺寸和形狀。例如,在其他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和100或車輪組件110和130可以是基本上不同的,使得底盤20的配合板22和24需要具有不同的尺寸和/或形狀,以容納不同尺寸和/或形狀的履帶組件90和100。
[0046]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底盤20包括多個開口 32,其在配合板22和24上或內(nèi)形成,用于容納螺栓或其它緊固件(例如,緊固件114),以將優(yōu)選的或所需的驅(qū)動組件接合至底盤20。一些開口 32 (S卩,第一組開口、開口的第一形狀、車輪附件開口)被圖案化或以其他方式配置成匹配或近似位于車輪組件110和130上的開口的形狀或配置(例如,圖15和16中所示的開口 120和134)。車輪附件開口被配置成與開口 120和134對齊或匹配,使得車輪組件110和130可通過使足夠數(shù)量的緊固件路由穿過車輪附件開口和開口 120和134被接合至底盤20。車輪附件開口可包括比將車輪組件110和130接合至底盤20所需更多的開口32,以允許車輪組件110和130接合在多個高度,諸如,以在特定環(huán)境內(nèi)為額外的車輪間隙提供更大的高度。車輪附件開口可具有不同的形狀以與開口 120和134的不同形狀匹配,或車輪附件開口可被配置成容納除了車輪組件110和130以外的其他車輪組件。
[0047]此外,一些開口 32 (即,第二組開口、開口的第二形狀、履帶附件開口)被圖案化或以其他方式配置成匹配或近似位于履帶組件90和/或100上的開口的形狀或配置(未示出)。履帶附件開口被配置成與履帶組件90和/或100的開口對齊或匹配,使得履帶組件90和100可通過使足夠數(shù)量的緊固件路由通過履帶附件開口和履帶組件90和100的開口被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附件開口與履帶附件開口是不同的且是獨立的。在另一個實施例中,位于車輪附件開口中的開口 32中的至少一個也在履帶附件開口中,使得配合板22和24內(nèi)需要更少數(shù)量的開口 32,以適應錨桿機10的這兩種配置。
[0048]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配合板24包括軸開口 34和36,且配合板22包括軸開口38和40,當錨桿機10處于車輪配置時,用于安裝車輪軸(未示出)。軸開口 34和38的尺寸、形狀被設置成,或以其他方式配置成容納錨桿機10的前輪軸(即,前軸),且軸開口 34和40的尺寸、形狀被設置成,或以其他方式配置成容納錨桿機10的后輪軸(即,后軸)。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板22基本上是配合板24的鏡像,使得軸開口 34和38的尺寸和形狀類似,且軸開口 36和40的尺寸和形狀類似。在本實施例中,軸開口 34和38分別被類似地定位在配合板24和22上,使得前輪軸可路由穿過軸開口 34 (例如,第一前軸開口)和軸開口 38(例如,第二前軸開口),從配合板24延伸到配合板22,以接合第一前輪組件和第二前輪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10)。而且,在本實施例中,軸開口 36和40分別被類似地定位在配合板24和22上,使得后輪軸可路由穿過軸開口 36 (例如,第一后軸開口)和軸開口 40 (例如,第二后軸開口),從配合板24延伸到配合板22,以接合第一后輪組件和第二后輪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30)。
[0049]在示范性實施例,諸如,圖2所示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 (即,前輪組件)被安裝或固定在底盤20的配合板24和22上,分別覆蓋住軸開口 34和38。在本實施例中,第一車輪組件110 (即,前右側(cè)車輪組件)在軸開口 34處或附近被接合至配合板24。在本實施例中,至少一些車輪附件開口被定位在軸開口 34或其附近,并且被配置成與第一車輪組件110的開口 120對齊或匹配。為了在軸開口 34將第一車輪組件110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路由穿過第一車輪組件110的開口 120和定位在配合板24的軸開口 34或其附近的相應的車輪附件開口。在本實施例中,第一車輪軸(即,前輪軸)(未示出)的第一端被接合至第一車輪組件110,且第一車輪軸被定位在軸開口 34內(nèi)或路由穿過軸開口 34。第一車輪軸從配合板24延伸到配合板22,延伸穿過或定位在配合板22內(nèi)的相應的軸開口 38內(nèi)。第二車輪組件110 (即,左前側(cè)車輪組件)被接合至配合板22且接合至第一車輪軸的第二端,使得第一車輪組件110和第二車輪組件110被接合至第一車輪軸的兩端,且第一和第二車輪組件110的車輪112被配置成隨著第一車輪軸旋轉(zhuǎn)。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至少一些車輪附件開口基本上圍繞配合板22的軸開口 38定位(例如,類似于圍繞軸開口 34的車輪附件開口而定位),且被配置成與第二車輪組件110的開口 120對齊。為在軸開口 38將第二車輪組件110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路由穿過第二車輪組件110的開口 120和定位于配合板22的軸開口 38或其附近的相應的車輪附件開口。
[0050]類似地,車輪組件130 (S卩,后車輪組件)可安裝或固定在底盤20的配合板24和22上,分別覆蓋住軸開口 36和40。在示范性實施例,諸如,圖2所示實施例中,第一車輪組件130 (即,右后側(cè)車輪組件)在軸開口 36處或其附近被接合至配合板24。在本實施例中,至少一些車輪附件開口被定位在軸開口 36處或其附近,且被配置成與車輪組件130的開口134對齊或匹配。為在軸開口 36將第一車輪組件130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路由穿過第一車輪組件130的開口 134,和定位在配合板24的軸開口 36處或其附近的相應的車輪附件開口。在本實施例中,第二車輪軸(即,后車輪軸)(未示出)的第一端接合至第一車輪組件130,且第二車輪軸被定位在軸開口 36內(nèi)或路由穿過軸開口 36。第二車輪軸從配合板24延伸至配合板22,延伸穿過或定位在配合板22內(nèi)的相應的軸開口 40內(nèi)。第二車輪組件130(即,左后側(cè)車輪組件)被接合至配合板22且接合至第二車輪軸的第二端,使得第一車輪組件130和第二車輪組件130被接合至第二車輪軸的兩端,且第一和第二車輪組件130的車輪112被配置成隨著第二車輪軸旋轉(zhuǎn)。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至少一些車輪附件開口基本上圍繞配合板22的軸開口 40定位(即,類似于圍繞軸開口 36的車輪附件開口定位),且被配置成與第二車輪組件130的開口 134對齊。為了在軸開口 40將第二車輪組件130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路由穿過第二車輪組件130的開口 134和定位在配合板22的軸開口40處或其附近的相應的車輪附件開口。
[0051]在示范性實施例,諸如,圖1所示實施例中,當錨桿機10處于履帶配置時,履帶組件100和90被分別接合至配合板24和22。在本實施例中,履帶組件100包括用于與配合板24配合的配合表面102。當履帶組件100被接合至底盤20時,配合表面102與配合板24的基本上平坦的配合表面30抵接,且被定位成鄰近配合表面30且基本上與其平行。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當履帶組件100被接合至底盤20時,配合表面102在各自的配合表面102和30上的多于一個點上接觸配合表面30。履帶組件100包括在配合表面102上或內(nèi)形成的開口或孔的形狀(未示出,但尺寸和形狀類似于圖11中所示的開口 88),用于容納緊固件以將履帶組件10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表面102的開口被圖案化或以其它方式配置成使得配合表面102的開口與位于配合板24上或內(nèi)的一個或多個履帶附件開口對齊或匹配。在本實施例中,緊固件路由穿過配合表面102的開口和一個或多個履帶附件開口以使履帶組件100與底盤20配合或?qū)⒙膸ЫM件10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表面102的尺寸和形狀被設置成與配合板24配合,使得履帶組件100可以可拆卸地接合至配合板24。
[0052]類似地,履帶組件90包括用于與配合板22配合的配合表面98 (示于圖10_12)。當履帶組件90被接合至底盤20時,配合表面98與配合板22的基本上平坦的配合表面抵接,且被定位成鄰近配合板22的配合表面且基本上與其平行。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當履帶組件90接合至底盤20時,配合表面98在多于一個點上接觸配合板22的配合表面。履帶組件90包括在配合表面98上或內(nèi)形成的開口 88 (B卩,孔)的形狀,其尺寸和形狀類似于開口 32。開口 88的目的是容納緊固件以將履帶組件9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開口 88被圖案化或以其他方式配置成使得開口 88與位于配合板22上或內(nèi)的一個或多個履帶附件開口對齊或匹配。在本實施例中,緊固件路由穿過開口 88和一個或多個履帶附件開口,以使履帶組件90與底盤20配合或?qū)⒙膸ЫM件9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表面98的尺寸和形狀被設置成與配合板22配合,使得履帶組件90可以可拆卸地接合至配合板22。
[0053]在圖3-5所示實施例中,底盤20包括定位在底盤20的底部的桿42和44 (B卩,軌道、肋等,當根據(jù)方位安裝在錨桿機10內(nèi)時,如圖1和2中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桿42和44從后板26延伸到經(jīng)過后板26和底盤20的前端之間的中間點的距離(同樣根據(jù)圖1和2中所示的方位)。桿42和44基本上互為鏡像,具有在后板26附近具有第一厚度的第一部分和當桿42和44朝底盤20的前開口延伸時具有第二厚度的第二部分。桿42和44中的每一者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平坦的并且比桿42和44中的每一者的第二部分寬。底盤20還包括桿56,其定位在底盤20內(nèi)的桿42和44下方,且基本上垂直于桿42和44定位。在所示實施例中,底盤20包括以基本上相等的距離隔開定位的六個桿56,其中第一桿56定位成鄰近后板26,且第六桿56定位在軸開口 34和36附近。在示范性實施例中,桿56為底盤20提供框架或結(jié)構(gòu),將配合板24連接并接合至配合板22。桿56垂直交叉桿42和44,以在底盤20的底部形成開口 50。開口 50可用于維修底盤20內(nèi)的一個或多個部件,或者實現(xiàn)適合于底盤20的特定應用的另一個目的。桿42和44包括沿桿42和44的長度基本上相等間隔且定位于四個中心桿56處或其附近的突起。每個桿42和44的突起朝向彼此并朝向相對的桿42或44延伸,覆蓋住兩個桿42和44之間的桿56的一部分。在一個實施例中,桿42、44,和56作為基板28的一部分,以形成底盤20的底部。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桿42、44和56是與基板28分離的部件。
[0054]在所示實施例中,底盤20還包括頂板組件,其中每個頂板組件包括頂板46和兩個側(cè)板48。第一頂板組件包括第一頂板46,其連接或以其它方式接合至配合板22,且還接合至垂直于第一頂板46定位的兩個側(cè)板48。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頂板46和側(cè)板48為配合板22提供額外支撐,保持底盤20的結(jié)構(gòu)。第二頂板組件接合至配合板24,且包括第二頂板46,其連接或以其它方式接合至配合板24,且還接合至垂直于第二頂板46定位的兩個側(cè)板48。類似地,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第二頂板46和側(cè)板48為配合板24提供額外支撐,保持底盤20的結(jié)構(gòu)。頂板46分別定位于配合板22和配合板24的凸起的中央部分附近。兩個頂板46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尺寸和形狀。頂板46包括用于與配合板22和24中的每一者配合的第一平面?zhèn)取.敼潭ɑ虬惭b在底盤20內(nèi)時,頂板46的頂面基本上與配合板22和24的第四側(cè)148共面。頂板46在頂板46的每一端處連接至側(cè)板48。頂板46連接到側(cè)板48的端部最寬。頂板46包括與第一平面?zhèn)认鄬η颐嫦虻妆P20的內(nèi)部的第二側(cè)。第二側(cè)包括兩個傾斜部分,其從所述端朝第一平面?zhèn)葍A斜,以在細長的中心部分接觸。所示的四個側(cè)板48也具有基本上彼此相同的尺寸和形狀。側(cè)板48各包括用于與配合板22或24的表面配合的平坦表面。側(cè)板48基本上是L形的,具有平坦頂部,其用于與頂板46配合且傾斜至細長的底部,用于連接到桿42或44。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側(cè)板48也可連接到基板28。在一些實施例中,底盤20可包括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底盤2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其它數(shù)目的頂板46和側(cè)板48,以將底盤20安裝在錨桿機10內(nèi)且用于將驅(qū)動組件耦合至錨桿機10時保持底盤結(jié)構(gòu)的形狀和/或完整性。底盤20也可包括具有其它尺寸和/或形狀,用于改進底盤20的完整性,或保持其形狀和/或功能完整性的其他板。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頂板46和/或側(cè)板48還可包括用于將底盤20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主體16或一個或多個其他部件的開口或其他連接裝置。
[0055]底盤20還可包括附接支架52和附接支架54,用于將底盤20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在所示實施例中,第一附接支架52和第一附接支架54被接合至配合板22,且第二附接支架52和第二附接支架54被接合至配合板24。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附接支架52和54還用于將驅(qū)動組件(例如,履帶組件90或100、車輪組件110或130)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或銷可路由穿過支架52和/或54,以將適當?shù)尿?qū)動組件接合至底盤20,其中所述驅(qū)動組件具有用于容納緊固件或銷,以將驅(qū)動組件接合至底盤20 (且因此,接合至錨桿機10)的相應的孔或開口。附接支架52和54也可用于將底盤20接合至錨桿機10。在所示實施例中,支架52和54是底盤20的一部分,其中一個支架52和一個支架54接合至配合板22和24中的每一者。
[0056]現(xiàn)在參照圖6-8,示出根據(jù)另一示范性實施例的底盤60。底盤60在功能和構(gòu)造上與底盤20類似,且因此,上文對底盤20和底盤20的部件的描述相應地適用于底盤60和底盤60的相應部件。與底盤20相同,底盤60可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主體16,為錨桿機10提供框架且支撐錨桿機10的構(gòu)造和使用。例如,主體16可安裝在底盤60上。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底盤60適用于錨桿機10的履帶配置和車輪配置,被配置成將車輪組件110和130或履帶組件90和100接合至錨桿機10,這取決于錨桿機10的哪種配置對錨桿機10的特定應用是必要或需要的。
[0057]在圖6-8所示實施例中,底盤60包括定位在底盤60的第一側(cè)上的第一配合板72和定位在底盤60的相對的第二側(cè)上的第二配合板70。配合板70和72基本上彼此平行定位,基本上沿底盤60的長度延伸,以在底盤60的兩側(cè)上形成邊界。配合板70和72包括開口 232,具有與開口 32類似的功能,用于將車輪組件110和130或履帶組件90和100接合至底盤20,且因此,接合至錨桿機10。開口 232的形狀與底盤20的開口 32不同,但開口232也被圖案化或配置成與車輪組件110和130和/或履帶組件90和100的一個或多個開口匹配。在所示實施例中,開口 232包括車輪附件開口和履帶附件開口。
[0058]底盤60還包括定位在底盤60的底部上(根據(jù)圖6 )的基板76。基板76在配合板70和72之間,并基本上垂直于配合板70和72而定位?;?6包括開口 258,其可用于將基板76和底盤60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底盤60還包括在配合板70和72之間且基本上垂直于配合板70和72定位的后板74。后板74從第一配合板70延伸到第二配合板72,形成底盤60的另一邊界。后板74也基本上垂直于基板76,根據(jù)適合于錨桿機10內(nèi)的安裝(參考底盤20在圖1和2中顯示)的方位從基板76垂直延伸。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后板74和基板76被接合至配合板70和72,且可將配合板70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配合板72。底盤60還包括與后板74相對的開放式無邊界側(cè)。
[0059]底盤60包括定位在配合板70的外部上,且被配置成安裝驅(qū)動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10或120、履帶組件100等)的配合面78。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面78基本上是平坦的,且被配置成與驅(qū)動組件的配合面抵接。在本實施例中,配合板72包括類似的配合面。在錨桿機10處于車輪配置時,底盤60還包括用于容納第一車輪軸(例如,前輪軸)的軸開口62和66,和用于容納第二車輪軸(例如,后輪軸)的軸開口 64和68。軸開口 62和64在配合板70中形成,且軸開口 66和68在配合板72中形成。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軸開口 62和66的尺寸和形狀被設置成用于容納連接兩個前輪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10)的前輪軸。在本實施例中,軸開口 64和68的尺寸和形狀被設置成用于容納連接兩個后輪組件(例如,車輪組件130)的后輪軸。配合板70和72包括在軸開口 62、64、66和68中的每一者處的突起或凸起部分。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這些突起或凸起部分的目的在于適應軸開口 62、64、66和68,且用于在配合板70和72的配合面(例如,配合面78)上提供額外的區(qū)域,用于安裝車輪組件110或130。
[0060]在所示實施例中,底盤60還包括頂板組件,其中每個頂板組件包括頂板246和兩個側(cè)板248。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頂板246和側(cè)板248分別基本上類似于頂板46和側(cè)板48。第一頂板組件包括第一頂板246,其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配合板72,并且還接合至垂直于第一頂板246定位的兩個側(cè)板248。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頂板246和側(cè)板248為配合板72提供額外的支撐,保持底盤60的結(jié)構(gòu)。第二頂板246連接或以其他方式接合至配合板70,并且還接合至垂直于第二頂板246定位的兩個側(cè)板248。類似地,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第二頂板246和側(cè)板248為配合板70提供額外支撐,保持底盤60的結(jié)構(gòu)。頂板246分別定位在配合板70和配合板72的凸起的中央部分附近。兩個頂板246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尺寸和形狀。頂板246包括用于與配合板70和72中的每一者配合的第一平面?zhèn)?。頂?46在頂板246的每一端連接到側(cè)板248。頂板246的兩端最寬,朝向?qū)挾刃∮趦啥说募氶L的中央部分傾斜。所示的四個側(cè)板248也具有基本上彼此相同的尺寸和形狀。側(cè)板248各包括用于與配合板70或72的表面配合的平坦表面。側(cè)板248基本上為L形,具有用于與頂板246配合且傾斜至基本上垂直的底部的平坦頂部。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頂板246和/或側(cè)板248還可包括用于將底盤60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主體16或一個或多個其他部件的開口或其他連接裝置。
[0061]現(xiàn)在參照圖9-12,示出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履帶組件90。履帶組件90是被配置成在錨桿機10的左側(cè)接合至底盤20的左側(cè)履帶驅(qū)動器(如圖1所示)。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接合至底盤20的配合板22。在本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包括用于支撐履帶組件90及其部件的車架94。履帶組件90還包括軌道92,其由驅(qū)動器96旋轉(zhuǎn)或驅(qū)動來推進錨桿機10。驅(qū)動器96和/或軌道92可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以控制驅(qū)動器96、軌道92和/或履帶組件90的一個或多個其它部件,以移動軌道92,從而移動錨桿機10。在所示實施例中,履帶組件90還包括配合表面98 (例如,配合板),用于將履帶組件9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緊固件被定位在開口 88和配合板22的履帶附件開口(例如,開口 32)內(nèi)或穿過開口 88和配合板22的履帶附件開口(例如,開口 32)以將履帶組件90接合或附接至底盤20。在圖11所示實施例中,開口 88被定位在沿配合表面98大致均勻地隔開的四個垂直柱中,其中大量開口定位在配合表面98與驅(qū)動器96相對的一端。開口 88還包括驅(qū)動器96上方的水平行(根據(jù)圖11)和與驅(qū)動器96相鄰的另一垂直柱。在本實施例中,開口 88被配置成與底盤20的一個或多個履帶附件開口匹配以與配合板22和24配合,且將履帶組件90接合至底盤20。在其它實施例中,開口 88可以以其他方式配置或定位,這可適合于履帶組件90和/或底盤20的特定應用。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履帶組件100包括類似于開口 88和類似地定位在配合表面102上,用于將履帶組件100接合至底盤20的開口。通過將緊固件從開口 88和履帶附件開口中拆除,履帶組件90可以從底盤20和錨桿機10中拆除或解耦。以這種方式,履帶組件90可在不拆除或替換底盤20的情況下從錨桿機10中拆除。
[0062]現(xiàn)在參照圖13和14,示出根據(jù)示范例性實施例的履帶組件100。履帶組件100是被配置成在錨桿機10的右側(cè)上接合至底盤20的右側(cè)履帶驅(qū)動器(如圖1所示)。在示范性實施例中,履帶組件100被接合至底盤20的配合板24。履帶組件100包括用于支撐履帶組件100及其部件的車架104。履帶組件100還包括由驅(qū)動器106旋轉(zhuǎn)或驅(qū)動以推進錨桿機10的軌道92。驅(qū)動器106和/或軌道92可接合至錨桿機10的一個或多個部件,以控制驅(qū)動器106、軌道92,和/或履帶組件100的一個或多個其他部件,以移動軌道92,從而移動錨桿機10。在所示實施例中,履帶組件100還包括配合表面102 (例如,配合板),用于將履帶組件100接合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緊固件被定位在配合表面102的開口(未示出,但類似于履帶組件90的開口 88)和配合板24的履帶附件開口(例如,開口 32)內(nèi)或穿過配合表面102的開口和配合板24的履帶附件開口(例如,開口 32),以將履帶組件100接合或附接至底盤2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配合表面102的開口被配置成基本上類似于開口88,以將履帶組件100接合至底盤20。通過拆除緊固件,履帶組件100可以從底盤20和錨桿機10中被拆除或解耦。以這種方式,履帶組件100可在不拆除或替換底盤20的情況下從錨桿機10中拆除。
[0063]現(xiàn)在參照圖15和16,示出根據(jù)示范性實施例的車輪組件110和130。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組件I1是被配置成接合至錨桿機10的前部的前輪組件。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第一車輪組件110在軸開口 34處或其附近被接合至底盤20,且第二車輪組件110在軸開口 38處或其附近被接合至底盤20。在圖15所示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包括接合至焊件116的車輪112。焊件116包括具有多個開口 120的配合表面118。配合表面118可以是基本上平坦的,使得配合表面118與相關聯(lián)的配合板22或24的配合表面(例如,配合表面30)抵接。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開口 120的形狀被配置成基本上匹配,或者與軸開口 34和/或38周圍的第一組開口的至少一部分對齊,使得車輪組件110可在軸開口 34和/或38處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114可路由通過開口 120和底盤20的開口 32,以將車輪組件110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在所示實施例中,焊件116還包括開口 122,其用于容納車輪軸(例如,前輪軸)以將車輪組件110連接或接合至在底盤20的相對側(cè)(且因此,錨桿機10的相對側(cè))上的另一個類似的車輪組件110。
[0064]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30是被配置成接合至錨桿機10的后部的后輪組件。在示范性實施例中,第一車輪組件130在軸開口 36處或其附近被接合至底盤20,且第二輪組件130在軸開口 40處或其附近被接合至底盤20。在圖16所示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30包括接合至焊件132的車輪112。焊件132包括具有多個開口 134的配合表面138。配合表面138可以是基本上平坦的,使得配合表面138與相關聯(lián)的配合板22或24的配合表面(例如,配合表面30)抵接。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開口 134的形狀被配置為基本上匹配,或者與軸開口 36和/或40周圍的第一組開口的至少一部分對齊,使得車輪組件130可在軸開口 36和/或40處接合至底盤20。緊固件114可路由穿過開口 134和底盤20的開口 32,以將車輪組件130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在所示實施例中,焊件132還包括開口 136,其用于容納車輪軸(例如,后輪軸)以將車輪組件130連接或接合至在底盤20的相對側(cè)(且因此,錨桿機10的相對側(cè))上的另一個類似的車輪組件130。當錨桿機10處于車輪配置時,車輪組件110和130可以可拆卸地接合至底盤20,使得在不從錨桿機10中拆除或替換底盤20的情況下,車輪組件110和130可以從錨桿機10中拆除。
[0065]在示范性實施例中,錨桿機10包括接合至底盤20的前部的兩個前輪組件110和接合至底盤20的后部的兩個后輪組件130。在本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中的每一者包括用于驅(qū)動車輪112的單個馬達。在示范性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包括用于單獨制動各車輪112的單個液壓制動組件。在這些實施例中,車輪組件110和130的馬達和制動組件被容置在單個車輪組件110和130內(nèi),并接合至錨桿機10,而不是被容置在底盤20內(nèi)。
[0066]多用機器底盤的構(gòu)造和配置,如各種示范性實施例中所示,僅是說明性的。盡管本實用新型只對幾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但是在實質(zhì)上不脫離本文所述的標的物的新穎教示和優(yōu)點的情況下,許多修改是可能的(例如,各種元件的大小、尺寸、結(jié)構(gòu)、形狀及比例、參數(shù)值、安裝配置、材料的使用、顏色、方位等的變化)。所示的整體形成的一些元件可由多個零件或元件構(gòu)成,元件的位置可以顛倒或以其他方式改變,并且分立元件或位置的性質(zhì)或數(shù)量可以改變或變化。任何程序、邏輯算法或方法步驟的次序或順序可根據(jù)備選實施例而變化或重新排序。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情況下,也可以對各種示范性實施例的設計、操作條件和配置進行其他替換、修改、改變和刪除。
[0067]工業(yè)實用性
[0068]所公開的多用機器底盤可以被實現(xiàn)為具有兩個或多個驅(qū)動器配置,諸如,履帶配置和車輪配置的任何工業(yè)車輛。所公開的多用機器底盤的目的在于通過降低兩個或多個驅(qū)動器配置之間的轉(zhuǎn)換過程的復雜性來縮短車輛的停機時間。所公開的多用底盤允許相關聯(lián)的車輛在第一驅(qū)動器配置和第二驅(qū)動器配置之間進行調(diào)整,而無需拆卸或替換車輛底盤,縮短在兩種配置之間變化所必需的車輛停機時間,從而降低與操作車輛相關聯(lián)的成本。所公開的多用底盤提供了用于各種應用和環(huán)境的可調(diào)適底盤或車架。
[0069]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可以對所公開的多用機器底盤進行各種修改和變型??紤]所公開的多用機器底盤的說明書和實踐之后,其它實施例對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意圖是說明書和實施例僅被視為示范性的,真正的范圍由權(quán)利要求及其等同物指出。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錨桿機的底盤,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包含: 第一配合板,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 第二配合板,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二側(cè)上、相對且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板,且具有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以及 多個開口,配置于所述第一配合板和第二配合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所述多個開口包含: 車輪附件開口,用于將車輪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其配置為匹配所述車輪組件的至少一個開口 ;和 履帶附件開口,用于將履帶組件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或第二配合板中的至少一者,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其配置為匹配所述履帶組件的至少一個開口。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板包含第一前軸開口和第一后軸開口,且第二配合板包含基本上與第一前軸開口共軸的第二前軸開口和基本上與第一后軸開口共軸的第二后軸開口,且其中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第一和第二前軸開口被配置成容納前軸,且第一和第二后軸開口被配置成容納后軸。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附件開口中的至少一個配置為用于容納第一前輪組件的第一前軸開口、用于容納第一后輪組件的第一后軸開口、用于容納第二前輪組件的第二前軸開口,以及用于容納第二后輪組件的第二后軸開口周圍的區(qū)域中。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和第二配合表面是平坦的,且其中第一配合表面被配置成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與第一履帶組件配合,且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與第一車輪組件配合;第二配合表面被配置成當錨桿機處于履帶配置時與第二履帶組件配合,且當錨桿機處于車輪配置時與第二車輪組件配合。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板與第二配合板鏡像,且第一和第二配合板均為矩形。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用于將第一配合板接合至錨桿機的第一附接支架,和接合至第二配合板、用于將第二配合板接合至錨桿機的第二附接支架。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接合至所述第一配合板、用于支撐第一配合板的第一頂板組件,和接合至第二配合板、用于支撐第二配合板的第二頂板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頂板組件各包括一個與兩個側(cè)板連接并垂直的頂板。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開口中的至少一個同時位于車輪附件開口和履帶附件開口內(nèi)。
9.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錨桿機的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附件開口被配置為使得車輪組件可在多個高度接合至底盤,且履帶附件開口被配置為使得履帶組件可在多個高度接合至底盤。
10.一種具有車輪配置和履帶配置的錨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機包含: 主體,包含螺栓連接部件;以及 底盤,接合至主體,其包含: 第一配合板,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一側(cè)上且具有第一配合表面; 第二配合板,其配置在所述底盤的第二側(cè)上、與所述第一配合板相對且平行,且具有平行于所述第一配合表面的第二配合表面;和 多個開口,其配置在所述第一配合板和第二配合板上,用于容納一個或多個緊固件,所述多個開口包括用于將車輪組件接合至底盤的車輪附件開口以及用于將履帶組件接合至底盤的履帶附件開口。
【文檔編號】B62D55/00GK204098941SQ201420483311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J·W·小科, T·D·克萊格 申請人:卡特彼勒全球礦業(yè)美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