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潤滑劑10~30份,冷卻液2~9份,表面活性劑1~7份,乳化劑2~9份,沉降劑0.2~2份,防銹劑0.2~2份,防腐劑0.1~2份,水130~160份;
所述的潤滑劑為5~15重量份乙酰丙酸乙酯、3~8重量份液體石蠟和0.2~0.8重量份2-十七烷基咪唑的混合物。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卻液為10~20重量份乙二醇、5~15重量份正庚醇和1~7重量份乙二胺四乙酸的混合物。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活性劑為8~18重量份烷基醇酰胺、6~13重量份月桂基甜菜堿和1~7重量份羧甲基纖維素鈉的混合物。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劑為6~20重量份黃原膠和7~14重量份聚丙二醇的羧甲基纖維素鈉的混合物。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沉降劑為2~9重量份羥乙基纖維素和1~8重量份聚合硫酸鐵的混合物。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銹劑為4~11重量份辛酸癸酸甘油酯和2~16重量份3,4,5-三羥基苯甲酸丙酯的混合物。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腐劑為5~19重量份羥基乙叉二膦酸、3~10重量份磷酸甲苯二苯酯和0.5~3重量份山梨醇的混合物。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潤滑劑13~27份,冷卻液3~8份,表面活性劑2~6份,乳化劑3~8份,沉降劑0.5~1.7份,防銹劑0.4~1.8份,防腐劑0.4~1.7份,水135~155份。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水基玻璃切削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潤滑劑20份,冷卻液6份,表面活性劑4份,乳化劑5份,沉降劑1.1份,防銹劑1.2份,防腐劑1份,水1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