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包括豎立設置的撥叉轉軸(13)、位于撥叉轉軸下方的堆垛頂升機構(23);所述撥叉轉軸的底端設有托盤撥叉(14);其特征在于:所述堆垛頂升機構(23)包括上下設置的頂升組件和驅動組件,驅動組件包括左右擺動的頂升擺臂(34),頂升組件設有與頂升擺臂端部滑動配合的滑槽(310),滑槽呈水平直線狀;所述頂升組件設有頂升導套(28),驅動組件設有與頂升導套配合的頂升導柱(29)。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叉轉軸(13)樞接在機架上,撥叉轉軸的數(shù)量為兩組,兩組撥叉轉軸中的第一組撥叉轉軸和第二組撥叉轉軸分別設置在堆垛頂升機構(23)的左右兩側;兩組撥叉轉軸中每一撥叉轉軸設有從動鏈輪(5),兩組撥叉轉軸通過第一鏈條(6)與一臺旋轉電機(1)聯(lián)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鏈條(6)按順時針方向纏繞在兩組撥叉轉軸中每一撥叉轉軸的從動鏈輪上;第一鏈條按順時針方向纏繞在張緊鏈輪(7)上后,再按逆時針方向纏繞在旋轉電機的電機鏈輪(4)上,所述張緊鏈輪位于兩組撥叉轉軸之間;第一鏈條纏繞張緊鏈輪的包角大小和第一鏈條纏繞電機鏈輪的包角大小均小于九十度。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叉轉軸(13)上設有撥叉定位塊(12),機架上設有旋轉傳感器,旋轉傳感器與撥叉定位塊配合安裝。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升組件包括堆垛頂升平臺(24)、安裝在堆垛頂升平臺前后兩側的第一堆垛頂升板和第二堆垛頂升板,第一堆垛頂升板和第二堆垛頂升板均開設滑槽(310);
所述頂升擺臂(34)的數(shù)量為兩組,兩組頂升擺臂中每一頂升擺臂的頂端設有頂升滾輪(32);兩組頂升擺臂中第一組頂升擺臂位于堆垛頂升平臺前側,第一組頂升擺臂的頂升滾輪配合在第一堆垛頂升板的滑槽內;兩組頂升擺臂中第二組頂升擺臂位于堆垛頂升平臺后側,第二組頂升擺臂的頂升滾輪配合在第二堆垛頂升板的滑槽內;
第一組頂升擺臂安裝在一組擺臂驅動軸(36)的前端,第二組頂升擺臂安裝在所述一組擺臂驅動軸的后端;所述一組擺臂驅動軸通過第二鏈條與頂升電機(37)聯(lián)動。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托盤堆垛拆分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呈冂字形,所述旋轉電機(1)位于機架的頂部,兩組撥叉轉軸(13)樞接在機架的內側壁上,所述堆垛頂升機構(23)位于機架內,機架相向的內側壁上設有一對托盤導向板(16);
兩組撥叉轉軸位于機架的上半部分,堆垛頂升機構位于機架的下半部分,一對托盤導向板位于機架的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