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移動平臺,尤其涉及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屬于運輸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普通的移動平臺,通常包含移動平臺本 體、一組輪子,所述一組輪子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這種移動平臺運行到有縫軌道時,會產生比較強烈的撞擊,這種撞擊一來容易產生大的阻力,增加操作人員的工作量;同時,撞擊容易產生移動平臺本體上的被移動物品的跌落,造成損壞。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包括移動平臺本體;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優(yōu)選的,所述多組輪子為2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優(yōu)選的,所述多組輪子為3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優(yōu)選的,所述多組輪子為4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在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這樣移動平臺在通過軌道的縫隙時,每次只有一組輪子的前輪/后輪會陷入縫隙,而其它輪子則仍然可以穩(wěn)穩(wěn)地支撐移動平臺,以致移動平臺本體上的被移動物品能被平穩(wěn)地移動到需要的地點,本方案簡單,實用。
圖I為本發(fā)明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的第一狀態(tài)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的第二狀態(tài)示意圖;其中1、第一段軌道;2、第二段軌道;3、移動平臺本體;4、縫隙;5、第一組輪子;6、第二組輪子;7、被移動物品。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的說明。附圖1、2為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包括移動平臺本體3 ;所述移動平臺本體3的下表面設置有2組輪子,所述第一組輪子5、第二組輪子6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3上。所述移動平臺在有縫軌道上運動,所述有縫軌道包含第一段軌道I、第二段軌道2 ;所述第一段軌道I與第二段軌道2之間設置有縫隙4 ;所述移動平臺本體3上設置有被移動物品7。這樣移動平臺在通過軌道的縫隙4時,每次只有一組輪子的前輪/后輪會陷入縫隙4,而其它輪子則仍然可以穩(wěn)穩(wěn)地支撐移動平臺,以致移動平臺本體上的被移動物品7能被平穩(wěn)地移動到需要的地點。當然所述多組輪子為3組或4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在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這樣移動平臺在通過軌道的縫隙時,每次只有一組輪子的前輪/后輪會陷入縫隙,而其它輪子則仍然可以穩(wěn)穩(wěn)地支撐移動平臺,以致移動平臺本體上的被移動物品能被 平穩(wěn)地移動到需要的地點,本方案簡單,實用。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fā)明的內容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jù)本發(fā)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包括移動平臺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組輪子為2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組輪子為3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組輪子為4組,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包括移動平臺本體;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本發(fā)明所述的有縫軌道無阻滯移動平臺,在所述移動平臺本體的下表面設置有多組輪子,所述每組輪子均前后兩組地設置在移動平臺本體上,這樣移動平臺在通過軌道的縫隙時,只有一組輪子的前輪會陷入縫隙,而其它輪子則仍然可以穩(wěn)穩(wěn)地支撐移動平臺,以致移動平臺本體上的被移動物品能被平穩(wěn)地移動到需要的地點,本方案簡單,實用。
文檔編號B65G35/00GK102849421SQ201110176218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6月27日
發(fā)明者鮑清華, 陳小丹, 肖常宇, 張春華 申請人:蘇州華電電氣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