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定位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焊接定位結構,包括基座底板(1)、固定基座(2)、第一限位座(3)、第二限位座(4)、第三限位座(5)、第四限位座(6)、第一側夾板(7)、第二側夾板(8)、第一支撐座(9)、第二支撐座(10)和調整定位機構(11),基座底板一側設有第一支撐座;第一支撐座一側的基座底板設有第二支撐座;第一支撐座上端設有第一定位銷(14);第一支撐座的下端設有第二定位銷(15);第二支撐座上端設有第三定位銷(16);第二支撐座下端設有第四定位銷(17)。本實用新型采用焊接定位結構,結構簡單精巧,使用簡單,占用的空間小,保證了焊接時的穩(wěn)定性、焊接的準確性,降低了焊接的難度,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
焊接定位結構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件制造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焊接定位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在傳統(tǒng)焊接過程中,待焊接工件進行焊接時通常是通過工人之間簡易的配合,由于無法穩(wěn)定的進行固定夾持,導致焊接時的穩(wěn)定性和焊接的準確性都無法得到保證,并且直接導致生產的效率低下和工件產品的合格率不高,加大了焊接的難度和增加了人工成本,不能滿足現(xiàn)代工件焊接批量生產的需求,而且目前有些焊接定位結構比較復雜,使用繁瑣,占用的空間大。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焊接定位結構。其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焊接定位結構,包括基座底板、固定基座、第一限位座、第二限位座、第三限位座、第四限位座、第一側夾板、第二側夾板、第一支撐座、第二支撐座和調整定位機構,所述調整定位機構包括調整定位基座和調整定位支件,所述基座底板的一側設置有所述第一支撐座;所述第一支撐座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設置有所述第二支撐座;所述第一支撐座的上端設置有第一定位銷;所述第一支撐座的下端設置有第二定位銷;所述第二支撐座的上端設置有第三定位銷;所述第二支撐座的下端設置有第四定位銷;所述第二支撐座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設置有所述調整定位基座;所述調整定位基座的上端銷軸活動連接有所述調整定位支件;所述調整定位支件的上方設置有第五定位銷和第六定位銷;所述調整定位基座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設置有所述固定基座;所述固定基座上方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定位孔;所述固定基座四角處的所述基座底板上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限位座、所述第二限位座、所述第三限位座和所述第四限位座;所述第三限位座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設置有所述第一側夾板;所述第四限位座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設置有所述第二側夾板。
[0004]較佳的,所述第一支撐座和所述第二支撐座相對的兩個側面設置為弧形結構。
[0005]較佳的,所述第一限位座、所述第二限位座、所述第三限位座、所述第四限位座、所述第一側夾板和所述第二側夾板上方均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
[0006]較佳的,所述第一定位孔為圓形,所述第一定位孔的直徑為10-20_。
[0007]較佳的,所述第二定位孔為圓形,所述第二定位孔的直徑為2_8mm。
[0008]較佳的,所述固定基座為矩形。
[0009]較佳的,所述第一定位銷、所述第二定位銷、所述第三定位銷、所述第四定位銷、所述第五定位銷和所述第六定位銷均為鋼制成。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焊接定位結構,結構簡單精巧,使用簡單,占用的空間小,保證了焊接時的穩(wěn)定性、焊接的準確性,降低了焊接的難度,提高了生產效率,降低了生產成本,能夠滿足現(xiàn)代工件焊接批量生產的需求;第一支撐座和第二支撐座相對的兩個側面設置為弧形結構,可以與待焊接工件貼合牢固;第一定位孔的直徑為10-20mm,符合行業(yè)標準,更適于一般行業(yè)使用,適用性廣;第二定位孔的直徑為2-8mm,符合行業(yè)標準,更適于一般行業(yè)使用,適用性廣;第一定位銷、第二定位銷、第三定位銷、第四定位銷、第五定位銷和第六定位銷均采用鋼制成,增強了第一定位銷、第二定位銷、第三定位銷、第四定位銷、第五定位銷和第六定位銷的強度,延長使用壽命,不用頻繁更換。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基座底板,2.固定基座,3.第一限位座,4.第二限位座,5.第三限位座,6.第四限位座,7.第一側夾板,8.第二側夾板,9.第一支撐座,10.第二支撐座,11.調整定位機構,12.調整定位基座,13.調整定位支件,14.第一定位銷,15.第二定位銷,16.第三定位銷,17.第四定位銷,18.第五定位銷,19.第六定位銷,20.第一定位孔,21.第二定位孔,22.弧形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4]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一種焊接定位結構,包括基座底板1、固定基座2、第一限位座3、第二限位座4、第三限位座5、第四限位座6、第一側夾板7、第二側夾板
8、第一支撐座9、第二支撐座10和調整定位機構11,所述調整定位機構11包括調整定位基座12和調整定位支件13,所述基座底板I的一側設置有所述第一支撐座9;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二支撐座10;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上端設置有第一定位銷14;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下端設置有第二定位銷15;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上端設置有第三定位銷16;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下端設置有第四定位銷17;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的上端銷軸活動連接有所述調整定位支件13;所述調整定位支件13的上方設置有第五定位銷18和第六定位銷19;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固定基座2;所述固定基座2上方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定位孔20;所述固定基座2四角處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限位座3、所述第二限位座4、所述第三限位座5和所述第四限位座6;所述第三限位座5—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一側夾板7;所述第四限位座6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二側夾板8。
[0015]所述第一支撐座9和所述第二支撐座10相對的兩個側面設置為弧形結構22。所述第一限位座3、所述第二限位座4、所述第三限位座5、所述第四限位座6、所述第一側夾板7和所述第二側夾板8上方均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21。所述第一定位孔20為圓形,所述第一定位孔20的直徑為10-20mm。所述第二定位孔21為圓形,所述第二定位孔21的直徑為2-8_。所述固定基座2為矩形。所述第一定位銷14、所述第二定位銷15、所述第三定位銷16、所述第四定位銷17、所述第五定位銷18和所述第六定位銷19均為鋼制成。
[0016]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SP依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裝飾,皆應屬于本實用新型覆蓋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底板(I)、固定基座(2)、第一限位座(3)、第二限位座(4)、第三限位座(5)、第四限位座(6)、第一側夾板(7)、第二側夾板(8)、第一支撐座(9)、第二支撐座(10)和調整定位機構(11),所述調整定位機構(11)包括調整定位基座(12)和調整定位支件(13),所述基座底板(I)的一側設置有所述第一支撐座(9);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二支撐座(10);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上端設置有第一定位銷(14);所述第一支撐座(9)的下端設置有第二定位銷(15);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上端設置有第三定位銷(16);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下端設置有第四定位銷(17);所述第二支撐座(10)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的上端銷軸活動連接有所述調整定位支件(13);所述調整定位支件(13)的上方設置有第五定位銷(18)和第六定位銷(19);所述調整定位基座(12)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固定基座(2);所述固定基座(2)上方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定位孔(20);所述固定基座(2)四角處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限位座(3)、所述第二限位座(4)、所述第三限位座(5)和所述第四限位座(6);所述第三限位座(5)—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一側夾板(7);所述第四限位座(6)的一側的所述基座底板(I)上設置有所述第二側夾板(8)。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座(9)和所述第二支撐座(10)相對的兩個側面設置為弧形結構(22)。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座(3)、所述第二限位座(4)、所述第三限位座(5)、所述第四限位座(6)、所述第一側夾板(7)和所述第二側夾板(8)上方均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2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孔(20)為圓形,所述第一定位孔(20)的直徑為10-20mm。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孔(21)為圓形,所述第二定位孔(21)的直徑為2-8mm。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座(2)為矩形。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焊接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銷(14)、所述第二定位銷(15)、所述第三定位銷(16)、所述第四定位銷(17)、所述第五定位銷(18)和所述第六定位銷(19)均為鋼制成。
【文檔編號】B23K37/04GK205703058SQ201620574091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3日
【發(fā)明人】黃光明
【申請人】黃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