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包括筒體(2)和對煙草進行干燥處理的干燥裝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裝置為貫穿于筒體(2)內部能夠令干燥氣體流過的中心管(5),所述中心管(5)的下部均勻分布有將干燥氣體排出的分支管(7),所述分支管(7)靠近或接觸筒體(2)底部的煙草以起到干燥作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管(5)包括第一中心管(51)、第二中心管(52)和連接管(53);所述連接管(53)的兩端分別與第一中心管(51)和第二中心管(52)通過法蘭(6)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心管(51)和第二中心管(52)的下部沿各自的長度方向均勻分布有至少一排分支管(7)。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心管(51)上的分支管(7)與第一中心管(51)成70°~90°夾角;所述第二中心管(52)上的分支管(7)與第二中心管(52)成70°~90°夾角。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心管(51)固定在筒體(2)一側的進料端(1)上,第二中心管(52)固定在筒體(2)另一側的出料端(4)上;所述出料端(4)上設有干燥氣體入口,干燥氣體通過干燥氣體入口流入第一中心管(51)。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管(7)靠近煙草的一端的端部設有干燥氣體噴口,所述干燥氣體噴口的口徑不大于分支管的管徑;所述干燥氣體噴口的形狀為鴨嘴形或者錐形或者圓柱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2)和中心管(5)均朝出料端(4)的方向傾斜設置,筒體(2)和中心管(5)軸心線均與水平線成0°~10°夾角。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裝置(11),所述驅動裝置(11)帶動筒體(2)繞筒體(2)軸心線轉動;中心管(5)和分支管(7)不隨筒體(2)轉動。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將潮濕氣體排出筒體(2)外的排潮裝置(3);所述排潮裝置(3)位于筒體(2)的中部位置。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一種內穿流式煙草干燥機,其特征在于:干燥氣體在中心管(5)內的流動方向與物料在筒體(2)內的流動方向相反,靠近筒體(2)進料端(1)的分支管(7)噴出的干燥氣體速度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