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超市需雇傭多名收銀人員進行收銀服務,中、大型超市聘用的收銀人數(shù)在20-40人,而目前我國的用工成本正在不斷升高。讓顧客使用電子支付,無需人員參與到付款活動中,可以降低超市中所需的人員數(shù)量,給超市帶來巨大的成本優(yōu)勢。
上下班高峰期或節(jié)假日,超市顧客數(shù)量激增,顧客在收銀臺前排隊的時間非常漫長,通過一種電子自動收銀方式代替?zhèn)鹘y(tǒng)的人工收銀,可以加快收銀速度,改善顧客的購物體驗。
智能手機具有識別光學信息的功能,通過手機攝像頭掃描二維碼,進而讀取信息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做法。我國智能手機的普及率非常高,普通人都能擁有并熟練操作智能手機。
市場上已存在的移動掃碼收銀專利,但其只強調顧客獲得便利,對于超市的利益考慮較少。比如商品的防盜防損方面,缺乏有效的解決辦法。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及其使用方法。本系統(tǒng)和使用方法不但實現(xiàn)了顧客在超市購物時進行自助電子支付的功能,也實現(xiàn)了超市方面商品防損和被盜的功能。既能同時方便顧客和超市,又能節(jié)約超市的運營成本。本系統(tǒng)和使用方法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利于推廣。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主要包括:裝設于商品上的含有該商品信息的RFID標簽,記錄著RFID標簽信息的后臺服務器,用于顧客自助掃描RFID標簽并進行支付費用的支付掃描設備,用于掃描并辨別是否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的第一掃描門,用于掃描并判別RFID標簽是否存在的第二掃描門;所述第一掃描門上安裝有第一報警器,第二掃描門上安裝有第二報警器,所述支付掃描設備、第一掃描門、第一報警器、第二掃描門、第二報警器分別與后臺服務器通信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支付掃描設備包括顧客自帶的智能手機和超市提供的手持式支付掃描設備。
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步、顧客通過支付掃描設備掃描待購商品上的RFID標簽,支付掃描設備將所掃描得到的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進行儲存,與此同時支付掃描設備上顯示待購商品的信息列表;
第二步、顧客在支付掃描設備上通過電子支付的方式對信息列表上的待購商品進行付款,支付成功之后,后臺服務器記錄付款信息;
第三步,顧客攜帶商品經(jīng)過第一掃描門,第一掃描門掃描是否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如果有,第一報警器報警,如無,第一報警器則沉默;
第四步、對所選購的商品進行打包,同時對RFID標簽進行回收;由于RFID標簽比起條形碼來說成本相對比較高,本步驟對RFID標簽回收后可以再利用;
第五步、顧客攜帶商品經(jīng)過第二掃描門,第二掃描門掃描是否存在RFID標簽,如果有,第二報警器報警,如無,第二報警器則沉默。
優(yōu)選地,所述支付掃描設備包括顧客自帶的智能手機和超市提供的手持式支付掃描設備。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步支付掃描設備上顯示待購商品的信息列表之后,顧客可以選擇支付,也可以選擇刪除信息列表上的任一商品。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步顧客支付成功之后,可以選擇離開超市進入第一掃描門,也可以選擇繼續(xù)選購新商品;當顧客繼續(xù)選購新商品并進行支付時,支付列表上只顯示新購商品的信息。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三步,第一掃描門掃描完成后將掃描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后臺服務器進行信息核對;如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后臺服務器發(fā)出信號自動啟動第一報警器報警,如無,第一報警器則沉默。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五步,第二掃描門掃描完成后將掃描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后臺服務器進行信息核對以查看是否存在有記錄的RFID標簽信息;如存在有記錄的RFID標簽,后臺服務器發(fā)出信號自動啟動第二報警器報警,如無,第二報警器則沉默。
需要提醒的是,所述第三步和第五步中后臺服務器只識別其本身儲存內的RFID標簽信息,對于未儲存的如其他超市的帶RFID標簽的商品則不起作用。而在第四步中,超市可以設置專門的打包臺和RFID標簽回收臺,以對所選購的商品進行打包和對RFID標簽進行回收再利用。
本發(fā)明不但實現(xiàn)了顧客在超市購物時進行自助電子支付的功能,也實現(xiàn)了超市方面商品防損和被盜的功能。既能同時方便顧客和超市,又能節(jié)約超市的運營成本。本發(fā)明不僅系統(tǒng)簡單,使用方法操作方便,而且成本低廉,利于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系統(tǒng)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流程示意圖。
其中,1為后臺服務器,2為支付掃描設備,3為第一掃描門,31為第一報警器,4為第二掃描門,41為第二報警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參照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主要包括:裝設于商品上的含有該商品信息的RFID標簽(即射頻標簽),記錄著RFID標簽信息的后臺服務器1,用于顧客自助掃描RFID標簽并進行支付費用的支付掃描設備2,用于掃描并辨別是否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的第一掃描門3,用于掃描并判別RFID標簽是否存在的第二掃描門4;所述第一掃描門3上安裝有第一報警器31,第二掃描門4上安裝有第二報警器41,所述支付掃描設備2、第一掃描門3、第一報警器31、第二掃描門4、第二報警器41分別與后臺服務器1通信連接。
所述RFID標簽為RFID標簽。所述支付掃描設備2包括顧客自帶的智能手機和超市提供的手持式支付掃描設備。
參照圖2,一種超市自助服務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步、顧客通過支付掃描設備2掃描待購商品上的RFID標簽,支付掃描設備2將所掃描得到的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1進行儲存,與此同時支付掃描設備2上顯示待購商品的信息列表;當支付掃描設備2上顯示待購商品的信息列表之后,顧客可以選擇支付,也可以選擇刪除信息列表上的任一商品。
第二步、顧客在支付掃描設備2上通過電子支付的方式對信息列表上的待購商品進行付款,支付成功之后,后臺服務器1記錄付款信息;顧客支付成功之后,可以選擇離開超市進入第一掃描門3,也可以選擇繼續(xù)選購新商品;當顧客繼續(xù)選購新商品并進行支付時,支付列表上只顯示新購商品的信息。
第三步,顧客攜帶商品經(jīng)過第一掃描門3,第一掃描門3掃描是否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第一掃描門3掃描完成后將掃描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1,后臺服務器1進行信息核對;如存在未支付商品的RFID標簽,后臺服務器1發(fā)出信號自動啟動第一報警器31報警,如無,第一報警器31則沉默。
第四步、顧客經(jīng)過打包臺對所選購的商品進行打包,同時對RFID標簽進行回收以再利
第五步、顧客攜帶商品經(jīng)過第二掃描門4,第二掃描門4掃描是否存在RFID標簽;第二掃描門4掃描完成后將掃描信息發(fā)送到后臺服務器1,后臺服務器1進行信息核對以查看是否存在有記錄的RFID標簽信息;如存在有記錄的RFID標簽,后臺服務器1發(fā)出信號自動啟動第二報警器報警41,如無,第二報警器41則沉默。
需要提醒的是,所述第三步和第五步中后臺服務器1只識別其本身儲存內的RFID標簽信息,對于未儲存的如其他超市的帶RFID標簽的商品則不起作用。而在第四步中,超市還可以專門設置RFID標簽的人工回收臺或RFID標簽自動回收設備,以對RFID標簽進行回收再利用。
本發(fā)明不但實現(xiàn)了顧客在超市購物時進行自助電子支付的功能,也實現(xiàn)了超市方面商品防損和被盜的功能。既能同時方便顧客和超市,又能節(jié)約超市的運營成本。本發(fā)明不僅系統(tǒng)簡單,使用方法操作方便,而且成本低廉,利于推廣。
以上已將本發(fā)明做一詳細說明,但顯而易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進行各種改變和改進,而不背離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