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小型電動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能夠在人行道上行駛并且用作老年人或其他人的電動輪 椅或其它交通工具的小型電動車輛。
背景技術:
已知某些小型電動車輛在車的側(cè)面具有轉(zhuǎn)彎指示燈或反光體,以便 確??汕宄夭炜窜嚨膫?cè)面。這種小型電動車輛僅可以按最大6千米/小時(1.67米/秒)行駛,并 且當橫過道路時,自身不能容易地避免接近附近車輛。因此,非常重要 的是改善這種小型電動車輛的能見性。具體地說,由老年人或其他人使 用的小型電動車輛期望具有改善的能見性,特別是當它橫過道路時。為此,存在具有用于改善車輛能見性的桿的已知小型電動車輛,如 在JP-A2003-190224中公開的。在JP-A 2003-190224中公開的小型電動車輛中,電動機和電池安裝 在裝有車輪和座位的車身架(vehicle body frame)上,并且電動機驅(qū)動車輪。電動車輛在座位靠背的后面裝備有桿單元,桿單元響應于鍵操作或 手動開關操作而操作并且能垂直地或在基本平行于座位靠背的方向上伸 展。發(fā)光裝置設置在桿單元的桿端處。發(fā)光裝置是能夠閃亮的發(fā)光器件,并且當伸展桿時從電池向發(fā)光裝 置供電。桿單元在車輛的寬度方向上設置在座位靠背的左側(cè)附近。然而,在上述的小型電動車輛中,由于桿單元響應于鍵操作或手動 開關操作而操作,所以車輛乘員必須操作鍵或手動開關。具體地說,如 果車輛乘員忘記或在其它情況下忽略了伸展桿單元的鍵或手動開關操 作,則發(fā)光裝置不會閃亮。例如,車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使用的轉(zhuǎn)彎指 示燈和其它裝置具有當車輛乘員忘記或在其它情況下忽略執(zhí)行有關操作時引起的類似問題。此外,在上述的小型電動車輛中,由于桿單元在車輛的寬度方向上 設置在座位靠背的左側(cè)附近,所以當從設置有桿的一側(cè)察看時桿的能見 性不同于從另一側(cè)察看時桿的能見性。由于典型反光體的功能是要用來自附近車輛的前照燈或其它光源的 光來照射并且反射光,所以當在遠處察看時反光體變得不那么可見。為此,反光體相比于LED和其它發(fā)光部件來說不那么可見。發(fā)明內(nèi)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告警顯示能力的小型電動車輛,其中 當車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自動顯示告警以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警,并且使得行人和附近車輛可以更容易地識別車輛。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小型電動車輛,其中從電池向電動機供電,電動機的驅(qū)動力傳輸?shù)杰囕啠瑥亩沟密囕v行駛;該車輛 包括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其用于確定車輛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的狀態(tài); 和告警裝置,其用于向車輛乘員和附近車輛告警車輛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 路。上述車輛由于電池中儲存的電力提供到電動機并且電動機的驅(qū)動力 傳輸?shù)杰囕喍旭偂@?,小型電動車輛包括導航系統(tǒng)和車輛方位傳感 器,使用從GPS (全球定位系統(tǒng))獲得的道路信息和位置信息以及車輛 的方向信息(方位)來判斷當車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車輛的狀態(tài),然后 向車輛乘員和/或附近車輛告知(告警)車輛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具體 而言,小型電動車輛包括用于當車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檢測車輛狀態(tài)的 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和用于向車輛乘員和/或附近車輛告知車輛正在轉(zhuǎn)彎 或橫過道路的告警裝置,由此當車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小型電動車輛可 啟動地啟用告警裝置,從而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知且告警小型電動車輛 (電動輪椅)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告警裝置優(yōu)選地改變車燈的照明狀態(tài)。從LED或其它發(fā)光部件形成 光,由此例如相比于用附近車輛的前照燈或其它光源照射從而反射光的反光體,改善了能見性。結(jié)果,行人和附近車輛可以更容易地識別車輛。
下面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中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小型電動車輛的側(cè)視圖; 圖2是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的平面圖; 圖3是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的正視圖; 圖4是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的后視圖;圖5是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的轉(zhuǎn)向柄(steering handle)和后視鏡 的平面圖;圖6是圖1中示出的小型電動車輛的電路框圖; 圖7是圖6中示出的控制器中使用的流程圖; 圖8A和8B是示出燈閃亮狀態(tài)的圖;圖9A到9C示出了根據(jù)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行駛于其上的道路的 控制差異;以及圖IOA和圖IOB示出了圖1中示出的電動車輛的閃亮狀態(tài)。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參考包括的圖1到4,小型電動車輛IO包括車輛乘員12乘坐 的座位13;放置車輛乘員12的腳的踏板(floor step) 14;乘員12操縱 車輛的轉(zhuǎn)向柄15;覆蓋車輛主體的前面部分的前罩16;覆蓋車輛主體的 后面部分的后罩17;包圍座位13下面的部分的側(cè)罩18、 18 (僅示出一 個側(cè)罩);設置在車輛主體的前側(cè)并且照射車輛10前方區(qū)域的前照燈21、 21;設置在前罩16上方并由車輛乘員12使用以觀看車輛后面的左、右 后視鏡23、 24;設置在踏板14的下部中的電池25;設置在座位13下方 并且從電池25接收電力的電動機26;可旋轉(zhuǎn)地且可轉(zhuǎn)向地設置在車輛主 體的前下部中的前車輪27、 27;可旋轉(zhuǎn)地設置在車輛主體的后下部中并 且由電動機26驅(qū)動的后車輪28、 28;用于使前車輪27、 27轉(zhuǎn)向的轉(zhuǎn)向 軸29,轉(zhuǎn)向軸29的上端連接到轉(zhuǎn)向柄15,并且轉(zhuǎn)向軸29的下端連接到前車輪27、 27;設置在轉(zhuǎn)向柄15的中央部分中并且用于驅(qū)動車輛的操作 面板31;設置在前罩16中并且使用基于GPS (全球定位系統(tǒng))的位置檢 測能力的導航系統(tǒng)32;以及設置在前罩16的上中央部分中并且顯示駕駛 信息和導航信息的顯示器33。此外,小型電動車輛10可以僅以最大6千米/小時(1.67米/秒)行 駛,并且具有高度小于109厘米、寬度小于70厘米和總長度小于120厘 米的受限車輛主體尺寸。具體而言,小型電動車輛10是由老年人或其他 人用作交通工具的電動輪椅。因此,當橫過道路時,車輛10不能靠自身 容易地避免接近附近車輛。因此,非常重要的是改善車輛10的能見性。座位13可旋轉(zhuǎn)地安裝到車輛主體上,以使得車輛乘員更容易上下車。 座位13包括支承車輛乘員12的腰部的座位墊34和支承車輛乘員12的 后背12a的座位靠背35。座位靠背35包括從左側(cè)和右側(cè)向前伸展并且支承車輛乘員12的 肋骨的撐板36、 36;設置在座位靠背35的前上端處并且照明車輛乘員 12的后背12a的照明裝置37;設置在座位靠背35的上后端處并且當車 輛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經(jīng)受照明狀態(tài)變化的尾燈38;設置在座位靠背35的 后面并且當前照燈21、 21照明時同時照明的座位后燈39 (圖4);設置 在座位靠背35的側(cè)部的左、右側(cè)轉(zhuǎn)彎指示燈41、 42;以及設置在座位靠 背35的左、右側(cè)并且反射來自附近車輛和其它物體的光的側(cè)反光體43、 43 (僅示出一個側(cè)反光體)。尾燈38是用于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知車輛10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 的告警裝置。如圖2中所示,照明裝置37包括多個發(fā)光體37a到37g,并且發(fā)光 體37a到37g被設置為照明車輛乘員12的整個后背12a。踏板14包括設置在左、右側(cè)并且當前照燈21、 21照明時同時照明 的側(cè)燈44、 44 (僅示出一個側(cè)燈),和設置在座位13下方并且由側(cè)罩18、 18包圍的行李空間45。如圖3中所示,前罩16包括當前照燈(headlight) 21、 21照明時同 時照明的前燈(front lamp) 47,和檢測車輛10前方的停放車輛和其它障礙物的前聲納單元48、 48。前聲納單元48、 48是用于檢測位于車輛前方 并且車輛乘員看不見的障礙物的障礙物檢測裝置。如圖4中所示,后罩17包括當前照燈21、 21照明時同時照明的 后燈53;檢測車輛后方障礙物的后聲納單元49、 49;覆蓋后車輪28、 28 上方部分的后擋泥板51、 51;設置在后擋泥板51、 51后方并且從附近車 輛和其它物體接收和反射光的后反光體52;以及左、右后轉(zhuǎn)彎指示燈57、 58。后聲納單元49、 49是用于檢測車輛后方的障礙物的障礙物檢測裝置。前車輪27、 27是防刺破輪胎,并且包括具有使得車輛對于行人和附 近車輛更可見的反光標簽的車輪帽54、 54 (僅示出一個車輪帽),和當操 縱轉(zhuǎn)向柄15以旋轉(zhuǎn)前車輪27、 27時可旋轉(zhuǎn)的前擋泥板55、 55。由于前擋泥板55、 55與前車輪27、 27—起旋轉(zhuǎn),所以車輛乘員12 可以在車輛乘員12保持就座的同時確認前車輪27、 27的轉(zhuǎn)向角。車輛 乘員12因而可以在倒車時檢查車輛的運動。后車輪28、 28包括具有使得車輛對于行人和附近車輛更可見的反光 標簽的車輪帽56、 56,并且與后罩17—體地形成的后擋泥板51、 51覆 蓋后車輪28、 28上方的部分。后車輪28、 28也是防刺破輪胎。轉(zhuǎn)向軸29以樞軸方式連接到車輛主體,同時轉(zhuǎn)向軸29在轉(zhuǎn)向柄15 側(cè)的部分相對于車輛主體向后傾斜。具體而言,轉(zhuǎn)向軸29的中心線Cl 在轉(zhuǎn)向柄15側(cè)(上端)向后傾斜。圖5示出了圖1中示出的小型電動車輛的轉(zhuǎn)向柄和后視鏡。轉(zhuǎn)向柄15是基本上水平的條形柄,并且包括設置在條形柄左、右側(cè) 的左、右柄把手63、 64,和設置在柄把手63、 64的端部且當車輛轉(zhuǎn)彎或 橫過道路時經(jīng)受照明狀態(tài)變化的柄端燈65、 66。柄端燈65、 66是用于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知車輛10正在轉(zhuǎn)彎或橫 過道路的告警裝置。左、右后視鏡23、 24位于柄把手63、 64前面,如圖2和5中所示。左、右后視鏡23、 24包括左、右鏡外殼71、 72;設置在左、右鏡 外殼71、 72中并且示出車輛后方的情況的左、右鏡73、 74;具有基本上 沿水平方向設置在左、右鏡外殼71 、72的下部中的多個發(fā)光體75a到75f、76a到76f的左、右位置指示燈75、 76,左、右位置指示燈75、 76表示 車輛后方障礙物的位置;形成在左、右鏡外殼71、 72的前表面中的左、 右前轉(zhuǎn)彎指示燈77、 78 (圖3);以及形成在左、右鏡外殼71、 72的前 表面中并且當車輛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經(jīng)受照明狀態(tài)變化的左、右鏡 外殼燈81、 82 (圖3)。左、右位置指示燈75、 76以這樣的方式配置,即,當車輛向后移動 并且后聲納單元49、 49檢測到車輛后方的障礙物時,發(fā)光體75a到75f、 76a到76f根據(jù)障礙物的位置經(jīng)受照明狀態(tài)的變化。左、右鏡外殼燈81、 82是用于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知車輛10正在 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的告警裝置。操作面板31包括設置在柄把手63、64前面的左、右行駛桿(travelling lever) 85、 86;開啟電池25的主開關87;設置行駛速度的行駛速度設置 旋鈕88;在前進和倒退之間切換行駛模式的前進按鈕91和倒退按鈕92; 開啟左、右前轉(zhuǎn)彎指示燈77、 78,左、右側(cè)轉(zhuǎn)彎指示燈41、 42和左、右 后轉(zhuǎn)彎指示燈57、 58的左、右轉(zhuǎn)彎指示燈按鈕93、 94;啟用和停用導航 系統(tǒng)32的導航按鈕95;以及用于在緊急事件時請求援助的緊急呼叫按鈕 101。左、右行駛桿85、 86在其中任何一個被操作時,都執(zhí)行相同功能, 并且在被強握時降低車輛速度。行駛速度設置旋鈕88可以通過無級方式設置從1到6千米/小時的速 度。在4千米/小時或更高的速度,操縱轉(zhuǎn)向柄15使得自動減速。顯示器33包括:用于表示電池中剩余電荷級別的剩余電池顯示部96; 顯示左、右前轉(zhuǎn)彎指示燈77、 78,左、右側(cè)轉(zhuǎn)彎指示燈41、 42和左、右 后轉(zhuǎn)彎指示燈57、 58是照明還是閃亮的左、右轉(zhuǎn)彎指示燈顯示部97、 98; 以及顯示駕駛信息和導航信息的液晶面板99。圖6是圖1中示出的小型電動車輛的電路框圖。如圖6中所示,在小型電動車輛IO (圖l)中,從上述導航系統(tǒng)32 獲得的信息、從檢測車輛方位的車輛方位傳感器112獲得的信息和上述 主開關87的狀態(tài)被輸入到控制器114??刂破?14控制座位13上的尾燈38 (圖l)、柄15上的柄端燈65、 66和后視鏡23、 24上的鏡外殼燈81、 82的照明狀態(tài)。 地圖信息116被輸入到導航系統(tǒng)32。艮口,控制器U4接收從導航系統(tǒng)32獲得的信息、從車輛方位傳感器 112獲得的信息和從主開關87獲得的信息的輸入,并且使用輸入的信息 來控制尾燈38、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的閃亮狀態(tài),所有這 些燈都是告警裝置。控制器114包括用于判斷車輛橫過道路的狀態(tài)的橫 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115。車輛橫過道路的狀態(tài)集中指車輛的各個動作,例如 轉(zhuǎn)彎和橫過十字路口,這將在下面描述。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115使用導航系統(tǒng)32來確定道路情況并且使用車輛方位傳感器112檢測相對于道路的角度(方位),以便例如判斷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的車輛相對于道路是否成大于預定角度的角度,行駛在有人行道的道路上的車輛相對于道路是否成大于預定角度的角度, 或者車輛是否正橫過十字路口。當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115做出判斷并且選擇上面情況之一時,控制 器114改變尾燈38、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的閃亮狀態(tài),所 有這些燈都是告警裝置?,F(xiàn)在將參考圖7中示出的流程圖來描述控制器114中的橫過狀態(tài)確 定裝置115的操作。步驟(以下縮寫為ST) 01:開啟主開關87。同時,開啟前照燈21、 21,尾燈38,并且在夜間還開啟其它燈。ST02:讀取導航信息。ST03:讀取車輛方位信息。ST04:基于導航信息,確定車輛是否正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 當確定車輛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時,控制轉(zhuǎn)到ST05,而當確定車 輛未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時,控制轉(zhuǎn)到ST06。ST05:當車輛正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時,就車輛方位傳感器 112所檢測的相對于道路的方位角是否大于30°做出判斷。在沒有人行 道的道路上,可以想象車輛10即使在方位上有輕微的改變,也會碰到行人或附近車輛。當車輛的方位角大于30°時,控制轉(zhuǎn)到ST09并且設置 為橫過照明模式以便向附近車輛和其它對象告警。在橫過照明模式中, 尾燈38、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被設置為閃亮狀態(tài)并且向附 近車輛10告知車輛10正在橫過道路。當車輛的方位角小于30。時,該 值被認為在轉(zhuǎn)向柄15的操作誤差范圍內(nèi),即使車輛正筆直行駛。因此, 判斷車輛乘員試圖筆直行駛,并且不設置橫過照明模式。具體地說,在 ST05中監(jiān)視車輛的方位角是否變?yōu)榇笥?0。。ST06:基于導航信息確定車輛是否正在具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駛。 當確定車輛在具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控制轉(zhuǎn)到ST07,而當確定車 輛未在具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控制返回到ST02。ST07:當車輛正在具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駛時,就車輛方位傳感器 112所檢測的相對于道路的方位角是否大于60。做出判斷。當車輛正在具 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駛時,車輛花時間轉(zhuǎn)彎且離開人行道進入行車道。 然而,當車輛的方位角大于60。時,車輛可快速離開人行道。在該情況下, 控制轉(zhuǎn)到ST09,在ST09設置橫過照明模式。當車輛的方位角小于60。 時,控制轉(zhuǎn)到ST08。ST08:使用導航系統(tǒng)32確定車輛是否正在越過十字路口。當判斷車 輛正橫過十字路口時,控制轉(zhuǎn)到ST09,在ST09設置橫過照明模式。當 確定為"否"時,控制返回到ST02。ST09:設置橫過照明模式。圖8A和8B是示出燈閃亮狀態(tài)的示例的圖。橫軸表示時間,而縱軸 表示燈的開關。圖8A示出了在正常行駛模式期間的照明狀態(tài)。在白天駕駛中,車輛 行駛過程中,尾燈38關閉,并且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閃亮, 以5秒的間隔重復開和關的循環(huán)。具體地說,燈重復地在每秒鐘開啟0.2 秒。在夜間駕駛中,車輛行駛過程中,尾燈38開啟,并且柄端燈65、 66 和鏡外殼燈81、 82閃亮,以5秒的間隔重復開和關的循環(huán)。具體地說, 燈重復地在每秒鐘開啟0.2秒。圖8B示出了橫過照明模式中的照明狀態(tài)。在白天以及夜間駕駛中, 尾燈38、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經(jīng)歷到閃亮狀態(tài)的狀態(tài)改變, 其中燈重復地在每0.5秒開啟0.1秒,關閉0.1秒,開啟0.1秒,接著關 閉0.2秒,以此來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警小型電動車輛10正在行駛。圖9A到9C示出了根據(jù)小型電動車輛行駛于其上的道路的控制差 異。在以下描述中,小型電動車輛10簡稱為"車輛10"或者"關注的車 輛10"。圖9A示出了車輛10正行駛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121上的狀態(tài)。在 沒有人行道的道路121上,可以想到關注的車輛10即使經(jīng)歷輕微的方位 改變,也會碰到行人或附近車輛。因此,當車輛方位傳感器112 (參見圖 6)檢測到相對于道路的角度大于30。時,設置橫過照明模式。圖9B示出了車輛10行駛在具有人行道的道路122上。關注的車輛 10需要較長時間來轉(zhuǎn)彎且離開人行道123以進入行車道124。因此,當 車輛方位傳感器112 (參見圖6)檢測到相對于道路的角度大于60°時, 設置橫過照明模式。在圖9C中,當車輛10正越過十字路口 125時,也設置橫過照明模 式。這是因為車輛10在橫過道路時,不能靠自身容易地避免接近附近車 輛,并且車輛10的能見性需要改善。圖IOA和IOB示出了小型電動車輛的照明和閃亮狀態(tài)。圖IOA示出了在正常行駛模式期間燈的照明狀態(tài)。在白天駕駛中, 車輛行駛過程中,尾燈38關閉,而柄端燈65、 66 (圖3)和鏡外殼燈81、 82處于閃亮狀態(tài)。在夜間駕駛中,車輛行駛過程中,尾燈38開啟,而柄 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處于緩慢閃亮狀態(tài),如圖8A中所示。圖10B示出了橫過照明模式中的照明狀態(tài)。在白天和夜間駕駛中, 尾燈38、柄端燈65、 66 (參見圖3)和鏡外殼燈81、 82改變狀態(tài)為燈快 速閃亮的狀態(tài),如圖8B中所示。如圖1中所示,小型電動車輛10通過將電池25中儲存的能量提供 到電動機26并且將電動機26的驅(qū)動力傳輸?shù)杰囕唩硇旭偂@?,小?電動車輛10包括導航系統(tǒng)32和車輛方位傳感器112,不僅使用從GPS獲得的道路信息和位置信息,而且使用車輛10的行駛方向(方位角),以判斷車輛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的狀態(tài),然后向車輛乘員12和/或附近車 輛告警車輛10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具體地說,小型電動車輛10包括用于檢測車輛10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 路時的狀態(tài)的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和用于向車輛乘員12和/或附近車輛告 知車輛10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的告警裝置38、 65、 66、 81和82,由此 小型電動車輛10可以在車輛10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自動啟動告警裝置38、 65、 66、 81和82,并且向行人和附近車輛告知且告警小型電動車輛10 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告警裝置38、 65、 66、 81和82還允許車輛乘員12識別車輛乘員12 本身也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因為都是告警裝置的尾燈38、柄端燈65、 66和鏡外殼燈81、 82改 變車輛10的光的照明狀態(tài),并且由LED或其它發(fā)光部件形成光,所以, 例如相比于由附近車輛的前照燈或其它光源照射并且反射光的反光體而 言,改善了能見性。結(jié)果,行人和附近車輛可以更容易地識別車輛10。已參考如圖1中所示導航系統(tǒng)32設置在前罩16中的情況描述了本 實施方式,但是導航系統(tǒng)32可以設置在任何期望的位置。導航系統(tǒng)可以 使用從移動電話或其它裝置獲得的導航信息。地圖信息(繪圖)可以單 獨提供給小型電動車輛。已參考將電動機26的驅(qū)動力傳輸?shù)胶筌囕?8、 28用于行駛的情況 而描述了本實施方式中的小型電動車輛,但是驅(qū)動力也可傳輸?shù)角败囕?用于行駛。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小型電動車輛優(yōu)選地用作為老年人或其他人使用的電 動輪椅。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小型電動車輛,其中,從電池(25)向電動機(26)提供電力,該電動機的驅(qū)動力傳輸?shù)杰囕?27、28),從而使該車輛行駛;該車輛包括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115),其用于確定該車輛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的狀態(tài);和告警裝置(38、65、66、81、82),其用于向車輛乘員和附近車輛告知該車輛正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l所述的小型電動車輛,其中,該告警裝置改變該 車輛的燈(38、 65、 66、 81、 82)的照明狀態(tài)。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通過電動機的驅(qū)動力行駛的小型電動車輛。該電動車輛包括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115)和告警裝置(38、65、66、81、82)。橫過狀態(tài)確定裝置使用從基于GPS的導航系統(tǒng)(32)獲得的道路信息和車輛位置信息,以及關于車輛的方位角度信息,來確定車輛在轉(zhuǎn)彎或橫過道路時的狀態(tài)。告警裝置向附近車輛和其它對象告警車輛正在橫過道路或轉(zhuǎn)彎。
文檔編號B60L3/00GK101401762SQ200810165998
公開日2009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7年10月4日
發(fā)明者山村誠, 福住泰美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