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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617075閱讀:14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特別是涉及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發(fā)展的日新月異,各式各樣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問世,帶給人們更便利的生活??蓴y式電子裝置,例如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數位音訊播放器(MP3 Player)、以及個人數位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ce,PDA)等等的快速發(fā)展,更大大地提升人類生活的便利性以及工作的效率。
可攜式電子裝置在沒有外接電源的情況下,則可依賴其所安裝的電池模組來提供所需要的電力,故可讓使用者隨時隨地進行操作,因此更多了一份使用上的靈活度,也贏得愈來愈多使用者的喜愛。
為了獲取消費者的青睞,制造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業(yè)者莫不挖空心思、求新求變,以設計出更炫、更新的產品。一般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大都利用外觀造型上、或再加上光電或聲音效果,來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請參閱圖1,其是為現有習知的可攜式電子裝置1的一示意圖,可攜式電子裝置1是以行動電話為例,制造業(yè)者大都在殼體11的形狀或花紋上進行設計,甚至是在電池12的外蓋13設計有圖案14,藉以吸引消費者的目光。
然而,目前似乎尚未發(fā)現有利用嗅覺的感官刺激,來吸引消費者的可攜式電子裝置1。因此,若能使可攜式電子裝置1散發(fā)出氣味,讓使用者甚至是周遭的人聞到,則可立即突顯出使用者的卓越品味,并同時滿足使用者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需要具有個人特色的要求。
有鑒于上述課題,發(fā)明人亟思一種可利用嗅覺的感官刺激,以刺激消費者購買欲「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本發(fā)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可散發(fā)出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以提升消費者的購買欲望。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一殼體,其具有一容置空間;一氣味單元,其設置于該容置空間;以及一發(fā)熱源,其鄰設于該氣味單元,該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的殼體具有至少一通孔,使該容置空間導通于外界。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的氣味單元包含一氣味媒介及一氣味物質,其中該氣味媒介具有復數孔隙,以附著該氣味物質。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為一吸附性板材、或是為一棉板。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的氣味物質為一香水、一香精、一香膏、或一精油。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更包含一握把,該氣味單元與該握把連結。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更包含一電池本體,該發(fā)熱源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該電池本體提供電能,則同時使該發(fā)熱源提供該熱量,其中該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
前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更包含一電路板,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路板電連接。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一第一蓋體,其夾設有一第一容置空間;一氣味單元,其設置于該第一容置空間;一發(fā)熱源,其鄰設于該氣味單元,該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一第二蓋體,其是與該第一蓋體接合,以形成一第二容置空間;以及一電池本體,其設置于該第二容置空間。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電池模組,所述的第一蓋體具有至少一通孔,該通孔位于該第一蓋體相對于該第二容置空間之側。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中所述的氣味單元包含一氣味媒介及一氣味物質。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具有復數孔隙,以附著該氣味物質。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為一吸附性板材、或為一棉板。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其中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該電池本體提供電能,同時使該發(fā)熱源提供該熱量。
前述的電池模組,其更包含一電路板,以傳遞該電池本體的電能,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路板電連接。
承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可散發(fā)出氣味。與習知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是將發(fā)熱源鄰設于氣味單元,待開機后,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電流流入發(fā)熱源,或是當電池本體的電能間接流入電池模組的發(fā)熱源時,則會因為發(fā)熱源的溫度增高,使得置于氣味單元內的氣味物質大量地散發(fā)至使用者周遭的空氣中。具有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并舒緩氣氛,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故能提高消費者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的購買欲望。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至少具有下列優(yōu)點具有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并舒緩氣氛,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故能提高消費者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的購買欲望。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特殊結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并舒緩氣氛,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其具有上述諸多的優(yōu)點及實用價值,并在同類產品中未見有類似的結構設計公開發(fā)表或使用而確屬創(chuàng)新,其不論在產品結構或功能上皆有較大的改進,在技術上有較大的進步,并產生了好用及實用的效果,且較現有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增進的多項功效,從而更加適于實用,而具有產業(yè)廣泛利用價值,誠為一新穎、進步、實用的新設計。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所示為習知技術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一示圖。
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一示意圖。
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中氣味單元及發(fā)熱源與殼體組合時的一示意圖。
圖4所示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電池模組的一示意圖。
圖5所示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中氣味單元及發(fā)熱源與第一蓋體組合時的一示意圖。
1可攜式電子裝置 11殼體12電池 13外蓋14圖案 2可攜式電子裝置21殼體 211容置空間212通孔 22氣味單元221氣味媒介 222氣味物質23發(fā)熱源231正極232負極 24握把25電路板26電池本體30電池模組 31第一蓋體311第一容置空間 312通孔32氣味單元 321氣味媒介322氣味物質 33發(fā)熱源331正極 332負極34第二蓋體 341第二容置空間35電池本體 36握把37電路板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其具體實施方式
、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通過
具體實施例方式
的說明,當可對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得一更加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所附圖式僅是提供參考與說明之用,并非用來對本發(fā)明加以限制。
以下將參閱相關圖式,說明依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
首先,請參閱圖2及圖3,以說明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
圖2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一示意圖,可攜式電子裝置2包含一殼體21、一氣味單元22、以及一發(fā)熱源23。其中,可攜式電子裝置2可為一行動電話、一筆記型電腦、一個人數位助理、或一數位音訊播放器等等。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2以行動電話為例。
殼體21具有一容置空間211,本實施例中,殼體21是以行動電話的電池上蓋為例,當然,殼體21也可以是可攜式電子裝置2其他部份的殼體21。另外,殼體21具有至少一通孔212,使容置空間211導通于外界,故從氣味單元22所散發(fā)的氣味能散逸至外界。
再請參閱圖2,氣味單元22是設置于容置空間211。本實施例中,氣味單元22是包含一氣味媒介221及一氣味物質222,氣味媒介221是具有復數孔隙,例如是一吸附性板材,用以附著氣味物質222,本實施例中以一棉板為例。其中,氣味物質222可為一香水、一香精、一香膏、一精油、或其他能散發(fā)氣味的物質。由于氣味物質222是由氣味單元22揮發(fā)至外界,因此,當氣味物質222用完時,使用者則可自行取出氣味單元22,并可隨個人喜好添加不同氣味物質222。
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2更可包含一握把24,氣味單元22與握把24連結。本實施例中,握把24可與殼體21配合,進而封閉容置空間211。當使用者欲更換氣味物質222或氣味媒介221時,則拉動握把24,以順勢將氣味媒介221拉出,即可進行更換。
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中氣味單元22及發(fā)熱源23與殼體21組合時的一示意圖,發(fā)熱源23鄰設于氣味單元22,發(fā)熱源23提供一熱量,使氣味單元22接收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
再請參閱圖2,本實施例中,發(fā)熱源23是為一熱電偶金屬,并具有一正極231及一負極232。而可攜式電子裝置2,更可包含一電路板25,正極231及負極232與電路板25電連接。另外,可攜式電子裝置2,更可包含一電池本體26,發(fā)熱源23與電池本體26電連接,而電池本體26提供電能,則同時使發(fā)熱源23能提供熱量。
當行動電話開機后,電池本體26所提供的電能可由電路板25流至發(fā)熱源23,藉由發(fā)熱源23的熱電偶效應,使得發(fā)熱源23的溫度升高。如此一來,鄰接于發(fā)熱源23的氣味單元22,即會因為溫度的增加,進而使氣味單元22內的氣味物質222大量地散發(fā)至出來,并經由殼體21上的通孔212,逸散至使用者周遭的空氣中。具有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2,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故能提高消費者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2的購買欲望。
其次,請參考圖4及圖5以說明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電池模組。
圖4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電池模組30的一示意圖,電池模組30是包含一第一蓋體31、一氣味單元32、一發(fā)熱源33、一第二蓋體34、以及一電池本體(Battery Cell)35。本實施例中,電池模組30可用于一行動電話、一筆記型電腦、一個人數位助理、一數位音訊播放器、或其他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于此,電池模組30以用于行動電話中的電池為例。
第一蓋體31夾設有一第一容置空間311,以容置氣味單元32及發(fā)熱源33。本實施例中,第一蓋體31具有至少一通孔312,使從氣味單元32所散發(fā)的氣味能散逸至外界。
再請參閱圖4,氣味單元32設置于第一容置空間311。本實施例中,氣味單元32包含一氣味媒介321及一氣味物質322。氣味媒介321具有復數孔隙,例如是一吸附性板材,以附著氣味物質322,而本實施例中是以一棉板為例。其中,氣味物質322可為一香水、一香精、一香膏、一精油、或其他能散發(fā)氣味的物質。由于氣味物質322置于氣味媒介321上以揮發(fā)至外界,因此,當氣味物質322用完時,使用者則可自行取出氣味媒介321,并可隨個人喜好添加不同氣味物質322。
本實施例中,電池模組30更可包含一握把36,氣味單元32與握把36連結。本實施例中,握把36可與第一蓋體31配合,進而封閉第一容置空間311。當使用者欲更換氣味物質322或氣味媒介321時,則拉動握把36,以順勢將氣味媒介321拉出,即可進行更換。
圖5所示為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中氣味單元32及發(fā)熱源33與第一蓋體31組合時的一示意圖。發(fā)熱源33鄰設于氣味單元32,發(fā)熱源33提供一熱量,使氣味單元32接收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
再請參閱圖4,本實施例中,發(fā)熱源33為一熱電偶金屬,并具有一正極331及一負極332與電池本體35電連接。電池模組30可利用電池本體35間接提供的電力,經正極331及負極332導入使得發(fā)熱源33的溫度升高。另外,本實施例中,電池模組30更可包含一電路板37,使得熱電偶金屬的正極331及負極332是與電路板37直接電連接。因此電池本體35提供的電力,可經電路板37導入發(fā)熱源33,使得發(fā)熱源33的溫度升高。
第二蓋體34是與第一蓋體31相對而設,以形成一第二容置空間341,電池本體35是設置于第二容置空間341中,本實施例中,電池本體35提供電能,同時使發(fā)熱源33提供熱量。
以行動電話的電池模組為例,行動電話開機后,電池本體35提供的電力可經由電池模組30的電路板37,再從正極331及負極332流至發(fā)熱源33,藉由發(fā)熱源33的熱電偶效應,使得發(fā)熱源33的溫度升高。如此一來,鄰接于發(fā)熱源33的氣味單元32,即會因為溫度的增加,進而使附著于氣味媒介321內的氣味物質322大量地散發(fā)至出來,并經由位于第一蓋體31相對于第二容置空間341之側的通孔312,而逸散至使用者周遭的空氣中。具有氣味的電池模組30,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故能提高消費者對于電池模組30的購買欲望。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可散發(fā)出氣味。與習知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是將發(fā)熱源鄰設于氣味媒介,待開機后,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電流流入發(fā)熱源,或是當電池本體的電能間接流入電池模組的發(fā)熱源時,則會因為發(fā)熱源的溫度增高,使得置于氣味媒介內的氣味物質大量地散發(fā)至使用者周遭的空氣中。具有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并舒緩氣氛,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故能提高消費者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的購買欲望。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結構及技術內容作出些許的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一殼體,其具有一容置空間;一氣味單元,其設置于該容置空間;以及一發(fā)熱源,其鄰設于該氣味單元,該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殼體具有至少一通孔,使該容置空間導通于外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單元包含一氣味媒介及一氣味物質,其中該氣味媒介具有復數孔隙,以附著該氣味物質。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為一吸附性板材、或是為一棉板。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物質為一香水、一香精、一香膏、或一精油。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一握把,該氣味單元與該握把連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一電池本體,該發(fā)熱源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該電池本體提供電能,則同時使該發(fā)熱源提供該熱量,其中該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一電路板,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路板電連接。
10.一種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一第一蓋體,其夾設有一第一容置空間;一氣味單元,其設置于該第一容置空間;一發(fā)熱源,其鄰設于該氣味單元,該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一第二蓋體,其是與該第一蓋體接合,以形成一第二容置空間;以及一電池本體,其設置于該第二容置空間。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第一蓋體具有至少一通孔,該通孔位于該第一蓋體相對于該第二容置空間之側。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單元包含一氣味媒介及一氣味物質。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具有復數孔隙,以附著該氣味物質。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氣味媒介為一吸附性板材、或為一棉板。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為一熱電偶金屬,而該熱電偶金屬具有一正極及一負極,其中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發(fā)熱源與該電池本體電連接,該電池本體提供電能,同時使該發(fā)熱源提供該熱量。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池模組,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一電路板,以傳遞該電池本體的電能,該熱電偶金屬的該正極及該負極與該電路板電連接。
全文摘要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包含一殼體、一氣味單元、以及一發(fā)熱源。其中,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氣味單元設置于容置空間,發(fā)熱源鄰設于氣味單元,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一電池模組,其包含一第一蓋體,其夾設有一第一容置空間;一氣味單元,其設置于該第一容置空間;一發(fā)熱源,其鄰設于該氣味單元,該發(fā)熱源提供一熱量,使該氣味單元接收該熱量而散發(fā)一氣味;一第二蓋體,其是與該第一蓋體接合,以形成一第二容置空間;以及一電池本體,其設置于該第二容置空間。具有氣味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電池模組,不但可讓使用者的周圍散布著令人愉悅的氣味并舒緩氣氛,更能讓使用者增加個人特色。
文檔編號H04M1/02GK1848695SQ20051006315
公開日2006年10月18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4月5日
發(fā)明者林義寬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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