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充電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及具有該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的電動工具。
背景技術:
在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其電池續(xù)航能力不足是電池式電動工具使用時的一大頑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目前有兩種途徑:第一,提高電池的使用續(xù)航能力;第二,提高電池的充電的便攜性。目前為了提高電池充電的便攜性,目前主流技術時采用電磁感應技術進行充電,針對現(xiàn)有的無線充電技術主要是利用電磁感應等方法,但利用電磁感應充電技術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時,需要待充電的電動工具離電磁發(fā)射器很近,甚至是貼著,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無法實現(xiàn)遠距離的充電,更無法一邊充電,其電動工具一邊進行工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現(xiàn)有的無線充電技術無法遠距離的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超聲波充電的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及具有該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的電動工具。
一種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包括:發(fā)射模塊,具有第一轉換單元與發(fā)射單元,所述第一轉換單元用于接收電能,并將電能轉換為超聲波信號,所述發(fā)射單元用于向外發(fā)射超聲波信號;接收模塊,具有第二轉換單元及充電單元,所述第二轉換單元用于將接收超聲波信號,并將超聲波信號轉換為電能,所述充電單元利用轉換后的電能對用電設備充電。
上述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可利用超聲波進行傳輸充電,可實現(xiàn)較遠距離的傳輸,使用者也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工作的同時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減小了電動工具充電及使用的便利性。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轉換單元包括:壓電式換能器,具有壓電晶體,所述壓電式換能器通過接收超聲波信號,使壓電晶體振動而產生電流。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fā)射模塊包括:位置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接收模塊的位置;控制單元,用于控制所述發(fā)射單元向所述接收模塊所在位置的方向發(fā)射超聲波信號。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塊設置于用電設備的外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塊設置于用電設備的內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塊還包括:指示裝置,用以顯示所述接收模塊接收超聲波信號的狀態(tài)。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塊還包括:第一記錄單元,用于記錄所述接收模塊單次接收的電量。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塊還包括:第二記錄單元,用于統(tǒng)計所述接收模塊對用電設備充電的次數(shù)。
一種電動工具,包括電動工具主體及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其中所述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包括:發(fā)射模塊,與電源輸出端連接,用于接收電能,并將電能轉換為超聲波信號傳輸;接收模塊,連接于所述電動工具主體,用于接收超聲波信號,并將超聲波信號轉換為電能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塊設置于所述電動工具主體的內部或與電動工具外殼固定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動工具主體還包括電池包,所述接收模塊設置于所述電池包內,并對所述電池包進行充電。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發(fā)射模塊與所述電動工具主體分離設置。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的模塊示意圖。
其中,100.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110.發(fā)射模塊
120.接收模塊111.第一轉換單元
112.發(fā)射單元113.位置檢測單元
114.控制單元121.第二轉換單元
122.充電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公開一種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100,其主要包括發(fā)射模塊110及接收模塊120,上述發(fā)射模塊110可與電力插座或電力裝置進行電性連接,并且該發(fā)射模塊110包括第一轉換單元111及發(fā)射單元112,其中第一轉換單元111用于將上述發(fā)射模塊110所接收的電能轉換為超聲波信號,發(fā)射單元112用于向外界發(fā)射超聲波信號。
具體地,上述發(fā)射模塊110還包括位置檢測單元113及控制單元114,其中位置檢測單元113用于檢測上述接收模塊所在的位置,控制單元114與上述位置檢測單元113,上述控制單元114根據(jù)檢測單元113所檢測的接收模塊120的所在位置,控制發(fā)射單元112向接收模塊120所在位置的方向發(fā)射超聲波信號,除此之外,上述控制單元114可控制發(fā)射單元112隨接收模塊120的移動而隨之改變發(fā)射方向。
上述接收模塊120包括第二轉換單元121及充電單元122,其中第二轉換單元121用于接收上述發(fā)射單元112所發(fā)射的超聲波信號,并將所接收的超聲波信號轉換為電能信號,充電單元122與第二轉換單元121電性連接,電能信號通過充電單元122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更詳細地說,上述第二轉換單元121包括壓電式換能器,其具有壓電晶體,壓電晶體因檢測到超聲波信號而產生振動,進而產生電流,接收模塊120通過充電單元122對電動工具等進行充電。
具體地,上述接收模塊120可設置在電動工具的內部;也可設置在電動工具的外部,作為附件貼附于電動機的外殼上,只要能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發(fā)明目的即可,其接收模塊120所設置的位置本發(fā)明在此不作限定。
上述接收模塊120還包括指示裝置,該指示裝置可在上述接收模塊120接收到上述發(fā)射模塊所發(fā)射的超聲波信號時,該指示裝置可向工作人員指示接收模塊所接收超聲波信號的狀態(tài),例如:超聲波信號飽滿或超聲波信號微弱等。
上述接收模塊120還包括第一記錄單元及第二記錄單元,其中,接收模塊120可通過記錄單元記錄接收模塊單次所接收到的電量,接收模塊120可通過第二記錄單元記錄統(tǒng)計超聲波信號的次數(shù),換言之,接收模塊120可通過上述第二記錄單元統(tǒng)計利用超聲波信號的充電次數(shù)。
上述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100可利用超聲波進行傳輸充電,可實現(xiàn)較遠距離的傳輸,使用者也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工作的同時對電動工具進行充電,連接電動工具的接收模塊120可在離發(fā)射模塊110的距離為5m之外接收超聲波信號并進行充電,增加了電動工具充電及使用的便利性。
本發(fā)明還公開了一種電動工具充電系統(tǒng),其主要是利用上述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進行充電。該電動工具充電系統(tǒng)包括電動工具本體及上述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100,使用者也可在一定范圍內可利用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100對電動工具本體進行充電,具體地,上述接收模塊120可設置在電動工具本體的內部,或與電動工具外殼固定連接,更詳細地說,上述電動工具本體還包括電池包,上述接收模塊120設置在電池包的內部,另一方面,發(fā)射模塊110與電源輸出端電性連接,并與電動工具主體分離設置,接收模塊120可將接收到的發(fā)射模塊110所發(fā)出的超聲波信號,并將其轉化為電能儲存至電池包內。
上述電動工具充電系統(tǒng)利用超聲波無線充電裝置增加了電動工具充電及使用的便利性。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