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鐵路信號信息,特別是涉及一種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和方法。
背景技術:
1、相關技術中,由應用數(shù)據(jù)和/或應用算法配置的信號系統(tǒng)允許根據(jù)每個工程項目的特定應用的個性化需求,對已經批準的通用軟件進行定制,得到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工程軟件。
2、雖然通用軟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標準性、穩(wěn)定性及通用性的特點,但實際上通用軟件在首次批準應用后,會因技術標準變更、缺陷修復等內、外部因素發(fā)生變化,按照時間順序形成若干版本。同時,工程項目的生命周期長達十數(shù)年,不僅啟動時間有先后,項目進度有快慢,在交付后還可能因為站場改造引發(fā)工程設計的變更需要重新編制應用數(shù)據(jù)/算法,從而造成工程軟件變更。在這種情況下,通用軟件的變更會影響工程軟件的功能性和安全性,還會對工程項目的計劃、實施及成本造成影響。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能夠加強通用軟件與工程軟件之間的信息傳遞的實時性的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和方法。
2、一種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包括:
3、通用軟件管理模塊,用于管理通用軟件信息;
4、工程軟件管理模塊,用于管理工程軟件信息;
5、溝通管理模塊,用于執(zhí)行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和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之間的信息交互;
6、其中,在通用軟件發(fā)生變更時,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對變更的所述通用軟件信息進行管理,并觸發(fā)所述溝通管理模塊;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基于更新后的所述通用軟件信息同步更新所述工程軟件信息;
7、在工程軟件發(fā)生變更時,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對變更的所述工程軟件信息進行管理,并觸發(fā)所述溝通管理模塊;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基于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中的所述通用軟件信息二次更新所述工程軟件信息,或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工程軟件信息同步更新所述通用軟件信息。
8、上述方案中,所述通用軟件信息包括通用軟件基礎信息和通用軟件缺陷信息;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以通用軟件版本為識別單位,對所述通用軟件基礎信息進行存儲,并以缺陷為識別單位,對所述通用軟件缺陷信息進行存儲;
9、所述工程軟件信息包括工程軟件項目信息和工程軟件開發(fā)信息;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以工程項目為識別單位,對所述工程軟件項目信息進行存儲,并以工程軟件的版本為識別單元,對所述工程軟件開發(fā)信息進行存儲。
10、上述方案中,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在所述通用軟件的版本發(fā)生改變時,采集新版本通用軟件的通用軟件基礎信息,確定與新版本通用軟件的軟件標識匹配的目標軟件版本,并為所述目標軟件版本增加歷史版本標記;
11、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篩選得到與所述軟件標識對應的適用系統(tǒng)和應用范圍匹配的目標項目,并更新所述目標項目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其中,若所述目標項目未指定通用軟件,或,若所述目標項目指定通用軟件且所述目標項目沒有軟件生產進度,則將新版本通用軟件指定為所述目標項目的通用軟件;若所述目標項目指定通用軟件且所述目標項目存有軟件生產進度,則設置所述目標項目的軟件生產進度為通用軟件版本異常。
12、上述方案中,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在所述通用軟件的應用范圍發(fā)生改變時,篩選得到與所述通用軟件的應用范圍發(fā)生改變前的應用范圍匹配的目標項目,更新所述目標項目的軟件生產進度,并根據(jù)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中的所述通用軟件基礎信息,更新所述目標項目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其中,
13、若所述目標項目沒有軟件生產進度,則清除所述目標項目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若所述目標項目存有軟件生產進度,則設置所述目標項目的軟件生產進度為通用軟件版本異常。
14、上述方案中,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在所述通用軟件發(fā)生新增缺陷時,采集新增缺陷的通用軟件缺陷信息,并篩選得到與所述新增缺陷的通用軟件版本匹配的目標通用軟件版本,為所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增加所述新增缺陷;
15、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根據(jù)所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篩選得到與所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的應用范圍匹配的目標項目,并根據(jù)所述目標項目的軟件生產進度,更新所述目標項目的當前需求;其中,
16、若所述目標項目沒有所述軟件生產進度,則將新增缺陷增加為所述目標項目的當前需求;若所述目標項目存有軟件生產進度字段,則發(fā)出關于所述目標項目的新增需求提示。
17、上述方案中,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在新增工程項目時,采集新增工程項目的工程軟件項目信息,并根據(jù)所述新增工程項目的系統(tǒng)型號,篩選得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將所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確定為所述新增工程項目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并將所述目標通用軟件版本的關聯(lián)缺陷確定為所述新增工程項目的當前需求。
18、上述方案中,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在工程軟件的版本發(fā)生變化時,采集新版本工程軟件的工程軟件開發(fā)信息,校驗新版本工程軟件所屬的工程項目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與新版本工程軟件使用的通用軟件版本,并根據(jù)校驗結果更新所述新版本工程軟件的工程軟件開發(fā)信息和所述新版本工程軟件所屬的工程項目的工程軟件項目信息。
19、上述方案中,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在工程軟件的管理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時,更新所述工程軟件所屬的工程項目的軟件生產進度;
20、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在所述工程軟件的工程軟件開發(fā)信息存在修復通用軟件缺陷時,更新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中的對應通用軟件關于被修復的通用軟件缺陷的修復進度。
21、上述方案中,所述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還包括用戶管理模塊,用于對系統(tǒng)用戶進行權限管理;所述系統(tǒng)用戶用于在所述通用軟件發(fā)生變更或所述工程軟件發(fā)生變更時,對所述系統(tǒng)用戶發(fā)放管理員權限以在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或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中新增管理對象。
22、一種鐵路工程項目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所述方法包括:
23、在通用軟件發(fā)生變更時,基于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對變更的通用軟件信息進行管理;
24、基于溝通管理模塊執(zhí)行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和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之間的信息交互,并基于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根據(jù)更新后的所述通用軟件信息同步更新工程軟件信息;
25、在工程軟件發(fā)生變更時,基于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對變更的所述工程軟件信息進行管理;
26、基于溝通管理模塊執(zhí)行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和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之間的信息交互,并基于所述工程軟件管理模塊根據(jù)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中的通用軟件信息二次更新所述工程軟件信息,或基于所述通用軟件管理模塊根據(jù)更新后的所述工程軟件信息同步更新所述通用軟件信息。
27、上述鐵路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包括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和溝通管理模塊,其中,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和工程軟件管理模塊能夠統(tǒng)一管理通用軟件信息和工程軟件信息,溝通管理模塊能夠實現(xiàn)通用軟件管理模塊與工程軟件管理模塊之間的信息交互,可以將變更的通用軟件信息或工程軟件信息及時傳遞給通用軟件管理模塊和工程軟件管理模塊,從而可以協(xié)助具體工程項目根據(jù)實際需求及進度計劃,及時觸發(fā)工程軟件進行相應的變更,避免工程軟件返工而影響工程項目的進度,有利于提高工程項目的落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