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公路工程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
背景技術:
在公路工程中經常使用到篩料設備,對某些來料進行篩選顆粒大小,由于公路工程在現場進行加工物料時,需要經常更換場地,以往的篩料設備,需要大型運輸車進行運輸到施工場地,需要安裝在水泥固定臺上,在轉移施工場地的過程中,浪費施工時間,增加了工作量,機動性不強,以往的篩料設備大都是電動機驅動,對于施工場地的電源要求較大,必要時需配備移動發(fā)電設備,使用不方便,給公路工程帶來諸多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包括車板、液壓支撐腿、行走輪胎和篩網筒,所述車板左端安裝有連接螺釘,所述連接螺釘左連接有緩沖彈簧,且緩沖彈簧左端焊接有拖車萬向頭,所述車板下對稱安裝有液壓支撐腿,所述車板下設有行走輪胎,所述車板左上安裝有燃油驅動機,所述燃油驅動機右與液壓泵連接,所述液壓泵通過液壓管連接到液壓馬達上,所述車板上固定有支架,所述支架中間設置有進料斗,所述進料斗下端連接有送料口,所述液壓馬達通過輸出軸連接至篩網筒,所述篩網筒外側安裝有外壁,所述篩網筒與外壁之間通過軸承連接,所述外壁下側設有細料出料口,所述篩網筒下端連接有粗料出料口。
優(yōu)選的,所述液壓支撐腿上端安裝有可折疊的搖把。
優(yōu)選的,所述篩網筒和外壁傾斜的角度為30度,且外壁由厚度為11mm的鋼板焊接而成。
優(yōu)選的,所述行走輪胎設置在車板的中間。
優(yōu)選的,所述送料口采用橡膠材質制作的軟管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設有拖車萬向頭、液壓支撐腿和行走輪胎,可以在拖車的牽引下行走,可以方便的移動到施工場地進行工作,不需要進行現場拼裝,可以在各種工作環(huán)境下使用,采用液壓傳動,滾筒篩料,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車板,2、連接螺釘,3、緩沖彈簧,4、拖車萬向頭,5、液壓支撐腿,6、行走輪胎,7、燃油驅動機,8、液壓泵,9、液壓管,10、液壓馬達,11、支架,12、進料斗,13、送料口,14、輸出軸,15、篩網筒,16、外壁,17、滾珠軸承,18、細料出料口,19、粗料出料口,20、可折疊的搖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包括車板1、液壓支撐腿5、行走輪胎6和篩網筒15,車板1左端安裝有連接螺釘2,連接螺釘2左連接有緩沖彈簧3,且緩沖彈簧3左端焊接有拖車萬向頭4,車板1下對稱安裝有液壓支撐腿5,液壓支撐腿5上端安裝有可折疊的搖把20,在設備牽引移動至施工場地時,打開可折疊的搖把20,可以對液壓支撐腿5加壓,使其伸長,用以支撐設備,車板1下設有行走輪胎6,行走輪胎6設置在車板1的中間,保證設備在牽引運輸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車板1左上安裝有燃油驅動機7,燃油驅動機7右與液壓泵8連接,液壓泵8通過液壓管9連接到液壓馬達10上,車板1上固定有支架11,支架1中間設置有進料斗12,進料斗12下端連接有送料口13,送料口13采用橡膠材質制作的軟管結構,橡膠結構的送料口13,可以減輕磨損,增長使用壽命,液壓馬達10通過輸出軸14連接至篩網筒15,篩網筒15外側安裝有外壁16,篩網筒15和外壁16傾斜的角度為30度,且外壁16由厚度為11mm的鋼板焊接而成,有一定傾角的篩網筒15和外壁16可以使待篩選的料在篩網筒15里均勻且快速的篩下,而外壁16采用厚度為11mm的鋼板焊接而成,能保證結構的強度,篩網筒15與外壁16之間通過滾珠軸承17連接,外壁16下側設有細料出料口18,篩網筒15下端連接有粗料出料口19。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公路移動式滾筒篩料設備時,首先通過牽引車將該設備托運至公路施工現場,通過搖動可折疊的搖把20,將液壓支撐腿5伸長,用以支撐該設備,發(fā)動燃油驅動機7,動力輸入至液壓泵8,液壓泵8通過液壓管9將液壓能輸送至液壓馬達10,液壓馬達10轉動通過輸出軸14帶動篩網筒15轉動,篩選的物料加入到進料斗12內,物料通過送料口13進入至篩網筒15內,在重力和旋轉的作用下,細的物料從篩網筒15的細孔落下通過細料出料口排出,而大的顆粒則順著篩網筒15從右下側的粗料出料口排出,從而完成一系列的施工場地轉移篩料工作。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