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張力機構,具體地,涉及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
背景技術:
在線纜制造領域中,線束輸送裝置是一種常見的輸送裝置,主要用來牽引線束,在線束輸送裝置中往往設置有張力機構,用來張緊輸送的線束,防止其從輸送裝置中脫落,影響輸送。普通的張力機構不易調節(jié),結構復雜,裝置長時間使用后,線束會松弛,影響輸送效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解決了普通的張力機構不易調節(jié),結構復雜,裝置長時間使用后,線束會松弛,影響輸送效率的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所述張力機構包括底座,所述底座表面固定有沿豎直方向設置的支桿,所述支桿的頂端固定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橫桿;
所述支桿上鉸接有杠桿,且鉸接部位于所述杠桿的中部,所述杠桿上還設置有兩個固定板,且所述固定板與所述杠桿相垂直設置,螺紋桿依次貫穿兩個所述固定板,所述螺紋桿中位于兩個所述固定板中間的部分上可滑動地設置有壓塊,所述杠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設置有第一輪盤。
優(yōu)選地,所述橫桿的端部鉸接有支架,所述支架中遠離所述橫桿的一端上可轉動地設置有第二輪盤,所述橫桿上還垂直設置有擋板,所述支架還通過彈簧與所述擋板相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壓塊上設置有貫穿孔,且所述貫穿孔的內表面設置有與所述螺紋桿相配合的內螺紋結構,使得所述壓塊能夠在所述螺紋桿上扭轉,上扭轉以改變所述壓塊(8)在所述螺紋桿(7)上的位置。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輪盤和/或所述第二輪盤的圓周表面沿其徑向方向向內凹陷形成有凹槽結構。
優(yōu)選地,所述螺紋桿與所述杠桿平行設置。
優(yōu)選地,所述杠桿上固定有標尺。
根據(jù)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所述張力機構包括底座,所述底座表面固定有沿豎直方向設置的支桿,所述支桿的頂端固定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橫桿;所述支桿上鉸接有杠桿,且鉸接部位于所述杠桿的中部,所述杠桿上還設置有兩個固定板,且所述固定板與所述杠桿相垂直設置,螺紋桿依次貫穿兩個所述固定板,所述螺紋桿中位于兩個所述固定板中間的部分上可滑動地設置有壓塊,所述杠桿的一端可轉動地設置有第一輪盤;通過移動壓塊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杠桿與支桿的角度,進一步調節(jié)纏繞在第一輪盤上線束的張緊力,防止線束從輪盤上脫落,增加了輸送效率。
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fā)明提供的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橫桿 2-支桿
3-底座 4-杠桿
5-第一輪盤 6-固定板
7-螺紋桿 8-壓塊
9-擋板 10-支架
11-第二輪盤 12-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基于杠桿控制的張力機構,所述張力機構包括底座3,所述底座3表面固定有沿豎直方向設置的支桿2,所述支桿2的頂端固定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橫桿1;所述支桿2上鉸接有杠桿4,且鉸接部位于所述杠桿4的中部,所述杠桿4上還設置有兩個固定板6,且所述固定板6與所述杠桿4相垂直設置,螺紋桿7依次貫穿兩個所述固定板6,所述螺紋桿7中位于兩個所述固定板6中間的部分上可滑動地設置有壓塊8,所述杠桿4的一端可轉動地設置有第一輪盤5;通過移動壓塊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杠桿與支桿的角度,進一步調節(jié)纏繞在第一輪盤上線束的張緊力,防止線束從輪盤上脫落,增加了輸送效率。工作時,線束是依次穿過第一輪盤5和第二輪盤11。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橫桿1的端部鉸接有支架10,所述支架10中遠離所述橫桿1的一端上可轉動地設置有第二輪盤11,所述橫桿1上還垂直設置有擋板9,所述支架10還通過彈簧12與所述擋板9相連接;第二輪盤11用來纏繞線束,且第二輪盤的支架10還通過彈簧12與所述擋板9相連接,彈簧可以有效的自動調節(jié)第二輪盤上線束的張力。工作時,線束是依次穿過第一輪盤5和第二輪盤11。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為了更為方便的移動壓塊,且保證壓塊在工作過程中不發(fā)明滑移,所述壓塊8上設置有貫穿孔,且所述貫穿孔的內表面設置有與所述螺紋桿7相配合的內螺紋結構,使得所述壓塊8能夠在所述螺紋桿7上扭轉,上扭轉以改變所述壓塊8在所述螺紋桿7上的位置。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為了防止線束從第一輪盤和/或第二輪盤上滑落,所述第一輪盤5和/或所述第二輪盤11的圓周表面沿其徑向方向向內凹陷形成有凹槽結構。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螺紋桿7與所述杠桿4平行設置。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為了方便準確的調節(jié)壓塊的位置,所述杠桿4上固定有標尺。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jié),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fā)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fā)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