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腳蹬車鏈傳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腳蹬車鏈傳動裝置,特別是關于自行車和三輪車的鏈傳動裝置。
現有腳蹬車的鏈傳動裝置中,主動輪盤(鏈輪)與從動輪盤(飛輪)都是圓形的,主動輪盤勻速轉動時,鏈條和飛輪以固定的速比勻速運動,不能實現變速運動。在爬坡或載重時,當施力方向與力臂(大腿)平行時,容易出現蹬不動,停車的現象,能量轉換率低的缺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爬坡性能好,能量轉換率高,能變速傳動運動的鏈的傳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由橢圓形的主動輪盤,主動軸、大腿、踏板、鏈條、飛輪、從動軸組成。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
圖1是腳蹬車鏈傳動裝置的正視圖。
下面結合
圖1,詳細說明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體裝置及工作原理。
本裝置包括主動軸(1),橢圓形的主動輪盤(2),與主動輪盤(2)固定連結的大腳(6),踏板(7),從動軸(5),飛輪(4),以及連接主動輪盤與飛輪的封閉的鏈條(3)。橢圓形的主動輪盤(2)的短軸與長軸的長度之比是0.5~0.751。大腿(6)與主動輪盤(2)的短軸夾角在25°~30°之間。
這種鏈傳動裝置,當主動輪盤(2)勻速轉動時,鏈條(3)及飛輪(4)是周期性變速運動的。當主動輪盤(2)勻速轉動時,鏈條的速度取決于主動輪盤(2)與鏈條(3)齒合點的半徑。半徑大,鏈速快;半徑小,鏈速慢,齒合點接近長軸時,鏈速快,飛輪轉速也快;當齒合點接近短軸時,鏈速慢,飛輪轉速也慢。這樣主動輪盤(2)勻速轉動時,鏈條(3)及飛輪(4)的運動速度由快到慢,又由慢到快周期性的變化,從而達到變速傳動的作用。
人在蹬車時,腳對踏板(7)的施力方向與大腿(6)的夾角是變化的。施力方向與大腿成90°角時,有用功轉換率為100%,當施力方向與大腿夾角為0°時,有用功轉換率為0施力方向與大腿(6)的夾角大,有用功多,夾角小,有用功少。大腿(6)與主動輪盤(2)短軸的夾角在25°~30°之間是與人蹬車的施力大小,方向及有用功的轉換率相配合的。當人對踏板(7)的施力大,且施力方向與大腿(6)成90°角,此時主動輪盤的長軸與鏈條(3)相齒合,比速增大,鏈速加快,飛輪(4)轉速加快,提高了有用功的能量轉換率。當施力方向與大腿(6)平行,腳對踏板(7)的施力小,有用功的轉換率為零,此時主動輪盤(2)的短軸與鏈條(3)相齒合,比速降低。在低比速時,主動輪盤(2)轉速加快或出現蹬輕現象,兩腳換蹬時用較小的力就可轉過死點,不易出現爬坡時蹬不動停車的情況,從而改善了腳蹬車的爬坡性能。
權利要求1.一種腳蹬車鏈傳動裝置,它是由主動輪盤(2)、與主動輪盤固定連接的大腿(6)、飛輪(4)、鏈條(3)等組成,其特征在于主動輪盤(2)是橢圓形的,大腿(6)與橢圓形的主動輪盤(2)的短軸夾角在25°~30°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蹬車鏈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橢圓形的主動輪盤(2)的短軸與長軸的長度之比是0.5~0.751。
專利摘要一種腳蹬車鏈傳動裝置,主要解決普通腳蹬車鏈傳動裝置不能變速,有用功轉換率低,爬坡性能差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主動輪盤是橢圓形的,且大腿與橢圓形的主動輪盤短軸的夾角在25°~30°之間。本實用新型主要用于自行車,三輪車等腳蹬車的傳動裝置中。
文檔編號B62M9/00GK2041299SQ8822013
公開日1989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1988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郭正禮 申請人:郭正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