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行李擱板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適用于具有前后長的行李箱的車輛的行李擱板構造。
背景技術:
例如,在能夠從上翻式的后車門進入的行李空間和該行李空間的前方的乘員空 間沒有被隔開的所謂掀背式車輛中,提出了各種具有覆蓋行李空間的上部開口的擱板 (架子)的結構。這種擱板的前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上,擱板的后端部和 后車門由條帶連結,擱板與后車門的開動作相應地被條帶吊起,從而擱板開放(例如, 參照專利文獻1)。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2009-67172號公報(圖1以及圖2)但是,在將所述現(xiàn)有技術適用于行李空間在前后方向上長的車輛上的情況下, 存在打開后車門時不能大幅度開放擱板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用于解決所述以往的課題,其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大幅度確保后車門開 放時的開口的行李擱板構造。本發(fā)明的行李擱板構造,前后分割成兩個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擱板由 如下部件構成前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上的前側擱板;被固定在后車門 上的后側擱板;對從所述前側擱板的前端部向后側離開的位置和所述后車門進行連接的 條帶,在所述后車門打開的狀態(tài)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分離,在所述后車門 關閉的狀態(tài)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接觸。根據本發(fā)明,將行李擱板分割成前側擱板和后側擱板兩部分,關于前側擱板, 隨著后車門的開放動作,通過條帶以前端部的軸為支點轉動,關于后側擱板,通過固定 在后車門上,能夠使與開放后車門時的行李箱面對的開口變大。也就是說,由于被固定在后車門上的后側擱板與后車門的開動作連動地(與開 動作同時地)開放,所以能夠得到相對于行李箱的大的開口部。由此,能夠降低后車門 操作時的壓迫感。另外,后側擱板朝向上方大幅度開放,由此,例如收納在行李箱的里 側的行李等的進出變得容易。發(fā)明的效果根據本發(fā)明,提供能夠大幅度確保后車門開放時的開口的行李擱板構造。
圖1表示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是開放后車門的狀態(tài)的 透視立體圖。圖2表示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是關閉后車門的狀態(tài)的 透視立體圖。
圖3是用于說明具有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的開閉狀態(tài)的圖。圖4是表示作為比較 例的具有行李擱板構造的車輛后部的剖視圖。附圖標記的說明1行李擱板2后車門2a傾斜部2b鉛直部3座椅靠背4側面板4b支承部10前側擱板IOa 緣部IOs前端部20后側擱板30 條帶Q行李箱Ql 開口Si、S2 軸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圖1至圖3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如圖1所示,即使在行李箱在前后方向上具有進深的所謂掀背式的車輛V中,本 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也能夠良好地適用。另外,不限于掀背式,也能夠適用于在前 后方向上具有進深的所謂旅行車式的車輛。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前”是車輛的前 側,“后”是車輛的后側,“上”是鉛直上方側,“下”是鉛直下方側,“左右”是車 寬方向側。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具有由前側擱板10、后側擱板20、條帶30、30構成 的行李擱板1,關閉后車門2時,能夠通過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覆蓋車室內的座椅 靠背3的后方的行李箱Q的開口 Ql (參照圖2)。這里的行李箱Q的開口 Ql是指由座椅 靠背3和設置在車輛后部的左右兩側的側面板4(只圖示右側)包圍的區(qū)域,是位于側面 板4的上端緣部4a的高度的區(qū)域。后車門2是上翻式的,其前側的端部通過未圖示的鉸鏈以及減震器以能夠自由 轉動(自由開閉)的方式被安裝在車輛V的車頂側。此外,成為后車門2的轉動支點的 軸Sl位于例如車內的座椅靠背3的上方。另外,后車門2具有從前側的端部向后側下 方傾斜的傾斜部2a;從傾斜部2a的后端向大致鉛直下方延伸的鉛直部2b,在傾斜部2a 上安裝有后擋風玻璃(未圖示),在鉛直部2b的外表面安裝有各種燈(未圖示)等。前側擱板10形成為四邊板狀,具有覆蓋行李箱Q的開口 Ql的前側半部分的面 積,其前端部IOs相對于左右的側面板4 (車身)以軸S2為支點自由轉動地被支承。該 軸S2相對于所述軸Sl位于鉛直方向(上下方向)下方。
此外,自由轉動地支承前側擱板10的結構沒有特別限定,但是,例如,在前側擱板10的前端部IOs的左右兩端形成軸突起(未圖示),在側面板4上形成自由轉動地插 入有各軸突起的軸承部(未圖示),由此,能夠將前側擱板10自由轉動地支承在車身側。此外,在側面板4的上端緣部4a上,形成有層差狀的支承部4b (只圖示右側), 當關閉后車門2且前側擱板10呈水平狀態(tài)時,前側擱板10的左右兩端的緣部10a、IOa抵 接地被支承在該支承部4b上。由此,當關閉后車門2時,前側擱板10不會從上端緣部 4a向下方轉動。后側擱板20形成為大致四邊板狀,并被固定在后車門2上。S卩,后側擱板20 的后端部20b通過未圖示的螺栓等被固定在后車門2的內壁,前端部20a的左右兩端通過 板狀的支承板21 (只圖示左側)被固定在后車門2的傾斜部2a上。也就是說,后側擱板 20被固定在后車門2上,與后車門2的轉動動作(開閉動作)連動地(與轉動動作同時 地)動作。此外,后側擱板20相對于后車門2的安裝角度θ (參照圖1)設定成在全閉 后車門2時成為水平狀態(tài)的角度。此外,前側擱板10和/或后側擱板20其整體雖可以由板狀的部件形成,但不限 于此,也可以是周緣部由剛性高的合成樹脂等形成,除周緣部以外的部分由網狀材料等 片狀的部件構成。另外,也可以構成為在除了前側擱板10和/或后側擱板20的周緣部以外的部分 上設置能夠收卷(或者,能夠像窗簾那樣折疊)的片材,在片材被收卷(折疊)時,夾著 行李擱板1 (前側擱板10和/或后側擱板20)的上下的空間相連通。由此,在薄板沒有 被收卷時,能夠在其上方載置行李,在薄板被收卷時,能夠搭載超過前側擱板10和后側 擱板20的高度的行李等。此外,前側擱板10也可以構成為相對于側面板4能夠拆裝, 同樣地,后側擱板20也可以構成為相對于后車門2能夠拆裝。如圖2所示,前側擱板10的后端部IOb和后側擱板20的前端部20a各自的端面 沿鉛直方向(上下方向)形成為平面狀,在后車門2關閉(全閉)時,在后端部IOb和前 端部20a面接觸的狀態(tài)下,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構成為同一平面。此外,不限于 這樣的結構,例如,關閉后車門2時,后端部IOb的端面和前端部20a的端面也能夠以相 互上下重疊的方式形成為凸狀,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成為同一平面。條帶30在前側擱板10的左右兩側設置一對,上端連接(連結)在后車門2上, 下端被安裝在比前側擱板10的軸S2更靠后側。此外,條帶30的后車門2側的固定位 置和前側擱板10側的固定位置能夠根據開放后車門2時的前側擱板10的打開角度適當設 定。另外,條帶30也可以是由合成纖維等形成的帶狀部件,或者也可以是金屬制的線狀 部件。此外,條帶30還可以構成為為了防止全閉后車門2時的松動(松弛),在前 側擱板10上形成供條帶30穿過的插通孔(未圖示),并且在條帶30的下端部安裝重錘 (未圖示)等,在后車門2全閉時,條帶30的下端通過重錘的重量而向前側擱板10的下 方垂下(未圖示)。由此,將后車門2從全閉狀態(tài)開放時,在開始打開后車門2時,通過后車門2的 轉動動作,條帶30在插通孔(未圖示)內移動,條帶30的端部的重錘與前側擱板10的 貫通孔抵接后,被條帶30吊起,前側擱板10以軸S2為支點轉動。
另外,條帶30不限于固定在后車門2上的結構,例如,還可以構成為在條帶30 的上端部形成環(huán)或鉤(未圖示),并將其掛在形成在后車門2上的卡定部(未圖示)上從 而使條帶30能夠拆裝。在通過將條帶30從后車門2上拆下而開放后車門2時,前側擱 板10不能夠移動。
其次,參照圖3說明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中的行李擱板1的動作。首先, 如圖3的實線所示,在后車門2全閉的狀態(tài)下,前側擱板10的左右的兩緣部10a(參照圖 1)與支承部4b抵接,前側擱板10成為水平狀態(tài)(參照圖2),后側擱板20也成為水平狀 態(tài),后側擱板20的前端部20a與前側擱板10的后端部IOb接觸,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 板20位于同一平面上。由此,行李箱Q的整個開口 Ql成為被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 20覆蓋的狀態(tài)(參照圖2)。接下來,從全閉后車門2的狀態(tài)開始開放,則后車門2以軸Sl為支點繞圖中逆 時針方向轉動,由此,后側擱板20與后車門2同樣地以軸Sl為支點繞圖中逆時針方向轉 動。另一方面,在后車門2打開規(guī)定角度后,條帶30成為張緊的狀態(tài)下,前側擱板10 通過條帶30被吊起,之后,與后車門2的動作一起以軸S2為支點繞逆時針方向轉動,直 到后車門2成為全開狀態(tài)。這樣,在后車門2如圖3的虛線所示地成為全開的狀態(tài)時,前側擱板10的開放 角度成為θ 1地開放,后側擱板20從前側擱板10離開并以比開放角度θ 1大的角度θ 2 開放。然而,如圖4的比較例所示,行李擱板100形成為不能分割的一張,并在前端部 作為轉動支點設置軸S2,其中,在構成為行李擱板100被條帶101吊起的情況下,在使 后車門2開放到與所述實施方式同樣的全開狀態(tài)時,必須構成為從后車門2的轉動開始延 遲地(從后車門2打開規(guī)定角度開始)吊起行李擱板100。因此,如圖4所示,即使全開 后車門2,也不能使行李擱板100的開放角度θ 3變大。因此,如上所述,根據本實施方式的行李擱板構造,行李擱板1由前側擱板10 和后側擱板20兩部分分開地構成,在前側擱板10的前端部IOs設置作為轉動支點的軸 S2,并且將后側擱板20固定在后車門2上,由此,如圖3的區(qū)域R所示,能夠從圖4所 示的行李擱板構造中的行李擱板100開始使與開放后車門2時的行李箱Q面對的朝向上方 的開口擴大。由此,在進行行李的進出等操作時,能夠降低對操作者的壓迫感(行李擱 板成為障礙等)。另外,如區(qū)域R所示,能夠大幅度開放,從而行李(物品)在行李箱 Q的里側(座椅靠背3側)的進出變得容易。此外,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的實施方式,例如,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前側擱板10 的前端部IOs形成有作為轉動支點的軸S2,但也可以在前側擱板10的前端部IOs的后側 設置由鉸鏈部形成的作為轉動支點的軸S2。
權利要求
1. 一種行李擱板構造,前后分割成兩個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擱板由如下部件構成前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上的前側擱 板;被固定在后車門上的后側擱板;對從所述前側擱板的前端部向后側離開的位置和所 述后車門進行連接的條帶,在所述后車門打開的狀態(tài)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分離, 在所述后車門關閉的狀態(tài)下,所述前側擱板和所述后側擱板接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行李擱板構造,能夠大幅度地確保后車門開放時的開口。行李擱板(1)由如下部件構成前端部(10s)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被支承在側面板(4)上的前側擱板(10);被固定在后車門(2)上的后側擱板(20);對從前側擱板(10)的前端部(10s)向后側離開的位置和所述后車門(2)進行連結的條帶(30),在后車門(2)打開的狀態(tài)下,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分離,在后車門關閉的狀態(tài)下,前側擱板(10)和后側擱板(20)接觸。
文檔編號B60R7/02GK102009621SQ20101024247
公開日2011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9月8日
發(fā)明者關口延元, 加藤圭介, 原清, 梅田裕一郎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