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煙花防潮劑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是一種煙花防潮劑,屬于火藥組合物技術領域:
。
眾所周知,市售的,現(xiàn)行流通的鞭炮,煙花盡管使用時炸聲如雷,光焰照人,但一旦受潮即成啞炮,且一般煙花、鞭炮成品有效保存期僅在一年以內(nèi)。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煙花防潮劑,使用這種防潮劑可以改善鞭炮煙花及其引線的質(zhì)量,使其具有防潮防水功能。
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煙花防潮劑,它以丙酮,賽珞珞為原料,依次按91-955-9重量比配伍入罐,攪拌均勻即成。由于如上述,丙酮溶劑摻入賽珞珞后形成的新的混合溶劑具有稠密粘連結膜的功能,故將其拌入火藥之中,如制作成藥團,可明顯提高燃燒性能,防止或延緩水份的浸濕。減慢引線濕化過程,使使用了這種防潮劑的煙花鞭炮及其引線充分利用被延緩的時間傳導燃燒,響爆如初。
實施例1取用市售丙酮溶液950公斤入罐,摻入賽珞珞片劑50公斤,充分攪拌至均勻即成,為本發(fā)明的煙花防潮劑分桶包裝。
實施例2取丙酮溶液91千克與賽珞珞片劑9千克入桶混合,并加入適量銀粉顏料攪拌均勻,即為本發(fā)明的呈銀色的煙花防潮劑分袋包裝。
由此構成的本發(fā)明的煙花防潮劑經(jīng)樣劑試制試用效果良好,將這種煙花防潮劑添加于煙花或鞭炮用火藥中,可使煙花或鞭炮不易受潮,既使臨時浸濕仍能引爆和進發(fā)煙花光彩而且存放期可達二年以上,由于這種煙花防潮劑還具有粘連特性,故還可利用這種煙花防潮劑粘接引線和鞭炮筒體封口。
權利要求
1.一種煙花防潮劑,其特征在于它以丙酮,賽珞珞為原料,依次按91-955-9重量比配伍入罐,攪拌均勻即成。
專利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煙花防潮劑,屬于火藥組合物技術領域:
,它是以丙酮和賽珞珞為原料按一定重量比混合均勻攪拌而成,將這種煙花防潮劑添加于煙花或鞭炮火藥中,可使煙花或鞭炮不易受潮,既使臨時浸濕仍能引爆和進放煙花光彩,有效存放期可達二年以上,此外利用該劑還可粘接引線和鞭炮筒體封口。
文檔編號C06B23/00GKCN1341583SQ00113660
公開日2002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00年9月4日
發(fā)明者鄧發(fā)盛 申請人:李平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