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法律教學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教學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法律教學用具。
【背景技術】
[0002]法律教學中,會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條文,教師們一般都采用卡片形式為學生進行闡述、講解,但由于卡片記載量固定且有限,所以教師們不得不攜帶大量的教學卡片進行授課,非常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法律教學用具,旨在解在法律教學中,教師攜帶大量卡片進行授課,不方便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法律教學用具包括教學架和底座,教學架通過轉軸與底座連接,教學架可通過轉軸旋轉,所述的教學架中間設置有教學板,教學板側方設置有法律卡片夾槽,所述的教學板分為法條展示板、現(xiàn)場演示板、法庭演示板三部分,所述的教學板背面通過滑槽設置有法律卡片展示板。
[0005]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夾槽上都標識有不同類型法律提示,多個法律卡片夾槽共同設置在一塊安裝板上,安裝板通過滑槽安裝在教學板側方。
[0006]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的槽末端安裝有回位彈簧和回位開關,按下回位開關回位彈簧彈出。
[0007]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展示板設置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上都標識有不同法律類型提示,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都為雙層,兩層法律卡片展示板通過滑槽連接。
[0008]進一步,所述的教學板側方還設置有夾書平臺,夾書平臺上安裝有書夾。
[0009]進一步,所述的教學架上還設置有教學錄音裝置。
[0010]法律卡片展示板可以從教學板后發(fā)拉出并固定,教師可以根據(jù)法律卡片夾槽上的不同標識選取教學所用的法律卡片,教學板的三部分可分別用于展示發(fā)條、現(xiàn)場演示、法庭演示,夾書平臺用于教師放書,教學錄音裝置用于進行教學錄音,方便同學們課后拷貝,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法律教學用具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教學架;2、轉軸;3、底座;4、法律卡片夾槽;5、教學板;6、法律卡片展示板;7、夾書平臺。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4]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應用原理作進一步描述。
[0015]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法律教學用具的結構,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法律教學用具包括教學架I和底座3,教學架I通過轉軸2與底座3連接,教學架I可通過轉軸2旋轉,所述的教學架I中間設置有教學板5,教學板5側方設置有法律卡片夾槽4,所述的教學板5分為法條展示板、現(xiàn)場演示板、法庭演示板三部分,所述的教學板5背面通過滑槽設置有法律卡片展示板6。
[0016]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4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夾槽4上都標識有不同類型法律提示,多個法律卡片夾槽4共同設置在一塊安裝板上,安裝板通過滑槽安裝在教學板5側方。
[0017]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4的槽末端安裝有回位彈簧和回位開關,按下回位開關回位彈簧彈出。
[0018]進一步,所述的法律卡片展示板6設置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6上都標識有不同法律類型提示,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6都為雙層,兩層法律卡片展示板6通過滑槽連接。
[0019]進一步,所述的教學板5側方還設置有夾書平臺7,夾書平臺7上安裝有書夾。
[0020]進一步,所述的教學架I上還設置有教學錄音裝置。
[0021]法律卡片展示板6可以從教學板5后發(fā)拉出并固定,教師可以根據(jù)法律卡片夾槽4上的不同標識選取教學所用的法律卡片,取卡片時,只需要按下回位開關,法律卡片就會被回位彈簧彈出,教學板5的三部分可分別用于展示發(fā)條、現(xiàn)場演示、法庭演示,夾書平臺用于教師放書,教學錄音裝置用于進行教學錄音,方便同學們課后拷貝。
[002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包括教學架和底座,教學架通過轉軸與底座連接,教學架可通過轉軸旋轉,所述的教學架中間設置有教學板,教學板側方設置有法律卡片夾槽,所述的教學板分為法條展示板、現(xiàn)場演示板、法庭演示板三部分,所述的教學板背面通過滑槽設置有法律卡片展示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夾槽上都標識有不同類型法律提示,多個法律卡片夾槽共同設置在一塊安裝板上,安裝板通過滑槽安裝在教學板側方。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法律卡片夾槽的槽末端安裝有回位彈簧和回位開關,按下回位開關回位彈簧彈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法律卡片展示板設置有多個,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上都標識有不同法律類型提示,每個法律卡片展示板都為雙層,兩層法律卡片展示板通過滑槽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教學板側方還設置有夾書平臺,夾書平臺上安裝有書夾。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學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教學架上還設置有教學錄音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法律教學用具,該法律教學用具包括教學架和底座,教學架通過轉軸與底座連接,教學架可通過轉軸旋轉,所述的教學架中間設置有教學板,教學板側方設置有法律卡片夾槽,所述的教學板分為法條展示板、現(xiàn)場演示板、法庭演示板三部分,所述的教學板背面通過滑槽設置有法律卡片展示板。法律卡片展示板可以從教學板后發(fā)拉出并固定,教師可以根據(jù)法律卡片夾槽上的不同標識選取教學所用的法律卡片,教學板的三部分可分別用于展示發(fā)條、現(xiàn)場演示、法庭演示,夾書平臺用于教師放書,教學錄音裝置用于進行教學錄音,方便同學們課后拷貝,使用方便。
【IPC分類】G09B19-00
【公開號】CN204537531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22322
【發(fā)明人】吳麗紅, 包烏云, 張澤宇
【申請人】吳麗紅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