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中藥飲片截斷機。
背景技術:
中藥飲片在加工過程中需要對其進行截斷分片,現(xiàn)有的截斷機包括上刀和下刀,上、下刀相對運動將飲片切刀,存在的問題是:要截斷不同厚度的飲片,所需的上下刀之間的剪刃間隙不同,而現(xiàn)有截斷機的上、下刀之間的剪刃間隙無法調整,從而無法剪切不同厚度的中藥飲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中藥飲片截斷機,上下刀之間的剪刃側隙可以改變,從而可以對不同厚度的中藥飲片進行截斷。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中藥飲片截斷機,包括機架、上刀、下刀和升降油缸,所述上刀和下刀在水平方向之間的間隙為剪刃側隙,所述下刀可豎向滑動的設置在機架上,所述升降油缸驅動下刀向上移動以剪切中藥飲片,所述上刀可水平縱向滑動的設置在機架上,還包括剪刃側隙調整機構,所述剪刃側隙調整機構包括頂桿、彈簧和傳動件,所述頂桿和彈簧分別位于上刀前后側,所述傳動件作用在頂桿上以驅動上刀水平移動。
進一步地,所述傳動件包括曲柄和擺動油缸,所述擺動油缸的輸出端與曲柄的中部鉸接,所述曲柄的一端套于頂桿外并與頂桿螺紋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頂桿數(shù)量為兩個,兩個頂桿橫向布置,所述曲柄數(shù)量也為兩個,所述擺動油缸的數(shù)量為一個,所述傳動件還包括連桿,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曲柄的另一端鉸接。
進一步地,所述頂桿與上刀相接觸的另一端為扁平部,所述機架上固定連接有套于扁平部外的套筒,所述套筒具有與扁平部相接觸的扁平孔。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的中藥飲片截斷機,通過剪刃側隙調整機構使上刀水平移動從而改變上下刀之間的剪刃側隙,進而能夠對不同厚度的中藥飲片進行截斷;
2、本實用新型的中藥飲片截斷機,剪刃側隙調整機構結構緊湊,縱向占用空間少。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中藥飲片截斷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剖視放大圖;
圖3為圖2中B向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中藥飲片截斷機100,包括機架1、上刀2、下刀3和升降油缸4,上刀2和下刀3的長度方向為橫向即圖1中的左右方向,中藥飲片進入截斷機的方向為縱向即圖2中的左右方向。上刀2和下刀3在縱向上的間隙為剪刃側隙L(參見圖2),下刀3可豎向滑動的設置在機架1上,升降油缸4驅動下刀3向上移動,中藥飲片先通過輸送機構送至上下刀之間,然后升降油缸4驅動下刀3向上移動,在上、下刀剪切作用下,中藥飲片被截斷。
為了能夠調整剪刃側隙L,上刀2可水平縱向滑動的設置在機架1上,還包括剪刃側隙調整機構5,剪刃側隙調整機構5包括頂桿51、彈簧52和傳動件53,頂桿51和彈簧52分別位于上刀2前后側,傳動件53作用在頂桿51上以驅動上刀2水平縱向移動。頂桿51在傳動件53的作用下克服彈簧52阻力水平移動從而可以改變剪刃側隙L。
傳動件53可以是直接作用下在頂桿上的氣缸或是其他直線運動機構,但是直接直線作用在頂桿上的氣缸等會增加設備縱向長度。本實用新型中的傳動件53包括曲柄531和擺動油缸532,擺動油缸532的輸出端與曲柄531的中部鉸接,曲柄531的一端套于頂桿51外并與頂桿51螺紋連接。曲柄531在擺動油缸532作用下擺動,擺動的曲柄531通過與頂桿51之間螺紋驅動使頂桿軸向移動,擺動油缸532和曲柄531均位于橫向平面內,設備整體結構緊湊,占用空間小。
頂桿51數(shù)量為兩個,兩個頂桿51橫向布置,相應的曲柄531數(shù)量也為兩個,分別與兩個頂桿51相對應,兩個頂桿51作用在上刀2上,上刀2受力均衡,移動平穩(wěn)。擺動油缸532的數(shù)量為一個,傳動件53還包括連桿533,連桿533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曲柄531的另一端鉸接,通過一個擺動油缸532就可以驅動兩個曲柄同時擺動,進而使兩個頂桿51同時同向同位驅動上刀2。
由于頂桿51與曲柄531之間螺紋連接,頂桿51存在與曲柄531同時轉動的可能性,這樣頂桿就無法軸向移動,為了防止頂桿51與曲柄531同時轉動,頂桿51與上刀2相接觸的另一端為扁平部511,扁平部511具有對稱的兩個锪平面,機架1上固定連接有套于扁平部511外的套筒11,套筒11具有與扁平部511相接觸的扁平孔111,扁平孔111的周向輪廓與扁平部511相適應,扁平孔111的長度小于扁平部511,扁平孔111可以限制扁平部511轉動,因此,頂桿51在曲柄531轉動時只能軸向移動,提高了頂桿51移動的可靠性。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