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脫油脂除臭去腥洗滌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處理皮毛除臭去腥作用的洗滌劑。
目前,對帶有惡臭腥味的皮毛洗滌一般常用洗衣膏、洗皮膏、洗滌劑等,經(jīng)反復洗滌均未能達到除臭去腥和洗凈的目的。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工藝配方,且除臭去腥而又具有洗滌作用的脫油脂洗滌劑,即可一次性處理。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具有下述工藝配方來實現(xiàn)的,各組份重量比為水(H2O)為20~30%,漂粉精(3Ca(OCL)2·2Ca(OH)2)為0.03~0.08%,冰醋酸(CH3COOH)為0.03~0.09%,三聚磷酸鈉(Na5P3O10)為6~10%,硫酸鈉(Na2SO4)為15~20%,碳酸鈉(Na2CO3)為9~14%,硫化亞鐵(FeS)為3~7%,苯磺酸鈉(Na So3-
)為28~31%,氫氯酸(HCL)為3~8%,乙醇(C2H5OH)為3.5~7%,香精為3~5%,纖維素為1~2%。
其工藝過程如下將水(H2O)加溫到100℃后,加漂粉精進行攪拌置清水后,加冰醋酸(CH3COOH)進行攪拌置清水后,加三聚磷酸鈉進行攪拌后置稀漿液體狀態(tài),加硫酸鈉進行攪拌后置稀漿液體狀態(tài),加碳酸鈉進行攪拌后置稀漿液體狀態(tài),加硫化亞鐵進行攪拌后置稀漿液體狀態(tài),溫度為150℃,加苯磺酸鈉進行過濾后置稀漿液體狀態(tài),加氫氯酸進行攪拌置20℃為白色液體,加乙醇進行攪拌后,加香精進行攪拌后,加纖維素進行攪拌置5℃,冷卻包裝。
本發(fā)明在上述實施方案中,處理的皮毛脫油脂性能好,光澤度強,潔白度高,手感柔軟,特別具有除臭去腥的特點。與常用的洗皮膏、洗滌劑等相比,用量少,可減少50%,一次性處理,除臭去腥率可達95%。
本發(fā)明的脫油脂除臭去腥洗滌劑的最佳實施例重量比水(H2O)為23%,漂粉精(3Ca(OCL)2·2Ca(OH)2)為0.05%,冰醋酸(CH3COOH)為0.05%,三聚磷酸鈉(Na5P3O10)為6.4%,硫酸鈉(Na2SO4)為9.81%,硫化亞鐵(FeS)為4%,苯磺酸鈉(Na SO3-
)為28%,氫氯酸(HCL)為5%,乙醇(C2H5OH)為4%,香精為1.5%,纖維素為5%。
對清洗棉羊皮時配制比例的使用方法本發(fā)明的水(H2O)100%,原羊皮為水的10%,本發(fā)明的洗滌劑為3.3~4%,加熱溫度為35~45℃,經(jīng)攪拌后投入原皮攪拌10~20分鐘后取出,用清水沖洗即可達到所需的標準要求和效果,且不損傷原皮毛的纖維。
清洗山羊皮和羊毛的方法同上,根據(jù)用量和標準要求來確定。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脫油脂除臭去腥洗滌劑,一次處理洗滌清洗即可,安全可靠,成本低廉,一般小型廠家及個人均可生產(chǎn)。
權利要求
1.一種脫油脂除臭去腥洗滌劑,其特征在于包括水(H2O)為20~30%,漂粉精(3Ca(OCl)2.2Ca(OH)2)為0.03~0.08%,冰醋酸(CH3COOH)為0.03~0.09%,三聚磷酸鈉(Na5P3O10)為6~10%,硫酸鈉(Na2SO4)為15~20%,碳酸鈉(NaCO)為9~14%,硫化亞鐵(FeS)為3~7%,苯磺酸鈉(NaSO3-
)為28~31%,氫氯酸(HCL)為3~8%,乙醇(C2H5OH)為3.5~7%,纖維素為1~2%,香精為3~5%。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的是一種脫油脂除臭去腥洗滌劑工藝配方,由水、漂粉精、冰醋酸、三聚磷酸鈉、硫酸鈉、碳酸鈉、硫化亞鐵、苯磺酸鈉、氫氯鈉、乙醇、香精、纖維素配制而成。其特點是一次性處理,脫油脂性能好,光澤度強,潔白度高,手感柔軟,除臭去腥率可達到95%以上。使用安全可靠,成本低廉。
文檔編號C11D3/60GK1066681SQ9110303
公開日1992年12月2日 申請日期1991年5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5月13日
發(fā)明者趙玉蘭, 馮立功 申請人:趙玉蘭, 馮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