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道路安全警示傘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該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包括可伸縮傘柄、固定在傘柄頂端的固定傘骨座、與固定傘骨座滑動連接的第一傘骨以及覆蓋在傘骨上的傘面等,傘面上設置有警示件。與現(xiàn)有道路安全警示雨傘相比,本實用新型不僅可以滿足行人夜間交通安全需求,還可以用作汽車故障時公路警示標志。
【專利說明】
一種道路安全警示傘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特別是一種具有警示作用的雨傘。
【背景技術】
[0002]頻頻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已經(jīng)是最大生命殺手,造成了嚴重的生命安全及財產(chǎn)損失,如何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已經(jīng)成為了一個重要的課題?,F(xiàn)在交通安全主要依賴人們對交通規(guī)則的遵守和交通警察的維護,提升駕駛者以及行人自己的安全防護能力迫在眉睫。交通警示標志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人們的安全防護能力,但是讓行人或者駕駛員外出時隨身攜帶一套交通警示標志并不現(xiàn)實,因此將交通警示標志與外出常用物品結合成為優(yōu)選。
[0003]CN204218143U(2014.03.04)公布了一種警示雨傘,該雨傘通過在傘頭傘角等出設置LED燈珠作為警示件,主要用于防止行駛車輛在夜間不易發(fā)現(xiàn)行人從而導致的交通事故。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既能防雨,又具有交通警示作用的道路安全警示傘。與現(xiàn)有警示雨傘相比,本實用新型不僅可以滿足行人夜間交通安全需求,還可以用作汽車故障時公路警示標志。
[0005]為達到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包括傘柄,其傘柄頂端設有固定傘骨座,所述固定傘骨座轉動連接有第一傘骨,第一傘骨上覆有傘面,所述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傘面設有警示件,所述警示件為附著在傘面的發(fā)光漆警不標志O
[0006]雨傘作為常備用具符合警示標志易攜帶的要求,將警示件設置在雨傘傘面能夠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采用發(fā)光漆警示標志能夠使該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在白天或夜間都能起到警示作用。相較于現(xiàn)有的LED警示雨傘,該雨傘用途范圍更廣,效果更好,且其成本更低。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傘柄另一端為手柄,所述手柄內(nèi)芯為實心圓柱狀金屬塊或汽車安全錘中的一種,所述內(nèi)芯外部包裹有塑料手柄。內(nèi)芯是為了增加手柄的重量,使雨傘能夠平穩(wěn)的放在地上不被風吹走。用塑料手柄將內(nèi)芯包裹是為了防止冬天手柄太冷無法手握。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傘柄為可伸縮傘柄。作為雨傘時需要傘柄較長,當遇到事故時需要將傘柄縮短以利于雨傘能夠平穩(wěn)的放在地面上,而不會被風掀翻。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可伸縮傘柄包括依次套接的上管、中管和下管,其中上管和中管,以及中管和下管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裝置。上管、中管和下管的設置是為了使傘柄具有可伸縮功能。
[0010]作為優(yōu)選,所述定位裝置包括設置在中管和下管上端彈臂以及設置在彈臂上的定位珠,所述定位珠凸出與設置在上管和中管下端的定位孔相配合,從而固定上管與中管或中管與下管的位置。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傘骨的中部轉動連接有第二傘骨的一端,第二傘骨的另一端轉動連接有滑動傘骨座,所述滑動傘骨座滑動套裝在固定傘骨座和手柄間的傘柄上。
[0012]作為優(yōu)選,所述上管的上端還設置有彈性定位凸起,所述彈性定位凸起與設置在滑動傘骨座上的按鈕配合來實現(xiàn)滑動傘骨座的定位和解鎖。
[0013]作為優(yōu)選,所述警示件被防水布遮蓋。白天使用道路安全警示雨傘警示件會對其他行人造成影響,也妨害雨傘的美觀。因此采用防水布遮蓋住警示件,再在防水布上加以裝飾。防水布的材質與傘面布一致。根據(jù)消費者的需求,警示件外圍也可以不覆蓋防水布。
[0014]作為優(yōu)選,所述防水布一邊縫合在傘面上,其他邊與傘面通過拉鏈結合。為了使急需時可以迅速打開防水布,將防水布一邊縫合在傘面上,其他邊與傘面通過拉鏈結合,從而將警示件覆蓋,需要時拉開拉鏈即可。
[0015]作為優(yōu)選,所述發(fā)光漆警示標志是三角形、圓形和六邊形警示圖片中的一種,警示圖片上寫有發(fā)光漆警示語句“慢”、、“前方有停車”和“前方有狀況”中的一種。
[001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7]1、該道路安全警示雨傘既可用于防雨遮陽,又能起到警示功能。
[0018]2、可伸縮傘柄及手柄中的實心金屬塊增強了道路安全警示雨傘的穩(wěn)固性。
[0019 ] 3、警示件被防水布遮蓋避免了影響行人,增強了其美觀度。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道路安全警示雨傘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及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xiàn)、功能特點及有益效果。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jù)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nèi)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0022]實施例1
[0023]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傘柄為可伸縮傘柄I,傘柄I由上管12、中管13和下管14組成,其中上管12和中管13,以及中管13和下管14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珠和定位孔,兩者相互配合從而固定上管12與中管13或中管13與下管14的位置。傘柄I的一端為手柄11,手柄11內(nèi)芯為實心鐵塊,內(nèi)芯外圍包裹有塑料手柄。傘柄I的另一端為固定傘骨座2,第一傘骨3的一端與固定傘骨座2轉動連接;第一傘骨3的中部與第二傘骨5的一端轉動連接,第二傘骨5的另一端與滑動傘骨座6轉動連接。傘面4覆蓋在第一傘骨3上,第一傘骨3的另一端與傘面4通過傘帽結合,形成傘角;相鄰兩根第一傘骨3間的傘面4上設有三角形警示件41,警示件41上寫有警示文字。警示件被與傘面相同材質的防水布42遮蓋;防水布42下端與傘面縫合,其邊緣通過拉鏈與傘面結合。
[0024]白天下雨時,將防水布42的拉鏈拉上即可,與普通雨傘功能一樣;夜晚行走在比較黑暗但有車輛經(jīng)過的地方時,拉開防水布42的拉鏈即可,漏出的警示件41可發(fā)射汽車燈光,起到警示作用。當汽車發(fā)生故障停在公路上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未能及時趕到時,可以撐開雨傘并收縮傘柄I至最短,將其平放在路面上,拉開防水布42拉鏈即能起到警示作用。
[0025]實施例2
[0026]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傘柄為可伸縮傘柄I,傘柄I由上管12、中管13和下管14組成,其中上管12和中管13,以及中管13和下管14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珠和定位孔,兩者相互配合從而固定上管12與中管13或中管13與下管14的位置。傘柄I的一端為手柄11,手柄11內(nèi)芯為汽車安全錘,內(nèi)芯外圍包裹有塑料手柄。傘柄I的另一端為固定傘骨座2,第一傘骨3的一端與固定傘骨座2轉動連接;第一傘骨3的中部與第二傘骨5的一端轉動連接,第二傘骨5的另一端與滑動傘骨座6轉動連接。傘面4覆蓋在第一傘骨3上,第一傘骨3的另一端與傘面4通過傘帽結合,形成傘角;相鄰兩根第一傘骨3間的傘面4上設有圓形警示件41,警示件41上寫有警示文字。警示件被與傘面相同材質的防水布42遮蓋;防水布42下端與傘面縫合,其邊緣通過拉鏈與傘面結合。
[0027]白天下雨時,將防水布42的拉鏈拉上即可,與普通雨傘功能一樣;夜晚行走在比較黑暗但有車輛經(jīng)過的地方時,拉開防水布42的拉鏈即可,漏出的警示件41可發(fā)射汽車燈光,起到警示作用。當汽車發(fā)生故障停在公路上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未能及時趕到時,可以撐開雨傘并收縮傘柄I至最短,將其平放在路面上,拉開防水布42拉鏈即能起到警示作用。
[0028]實施例3
[0029]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傘柄為可伸縮傘柄I,傘柄I由上管12、中管13和下管14組成,其中上管12和中管13,以及中管13和下管14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珠和定位孔,兩者相互配合從而固定上管12與中管13或中管13與下管14的位置。傘柄I的一端為手柄11,手柄11內(nèi)芯為汽車安全錘,內(nèi)芯外圍包裹有塑料手柄。傘柄I的另一端為固定傘骨座2,第一傘骨3的一端與固定傘骨座2轉動連接;第一傘骨3的中部與第二傘骨5的一端轉動連接,第二傘骨5的另一端與滑動傘骨座6轉動連接。傘面4覆蓋在第一傘骨3上,第一傘骨3的另一端與傘面4通過傘帽結合,形成傘角;相鄰兩根第一傘骨3間的傘面4上設有多邊形警示件41,警示件41上寫有警示文字。
[0030]當汽車發(fā)生故障停在公路上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未能及時趕到時,可以撐開雨傘并收縮傘柄I至最短,將其平放在路面上即能起到警示作用。
[0031 ] 實施例4
[0032]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傘柄為可伸縮傘柄I,傘柄I由上管12、中管13和下管14組成,其中上管12和中管13,以及中管13和下管14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珠和定位孔,兩者相互配合從而固定上管12與中管13或中管13與下管14的位置。傘柄I的一端為手柄11,手柄11內(nèi)芯為汽車安全錘,內(nèi)芯外圍包裹有塑料手柄。傘柄I的另一端為固定傘骨座2,第一傘骨3的一端與固定傘骨座2轉動連接;第一傘骨3的中部與第二傘骨5的一端轉動連接,第二傘骨5的另一端與滑動傘骨座6轉動連接。傘面4覆蓋在第一傘骨3上,第一傘骨3的另一端與傘面4通過傘帽結合,形成傘角;相鄰兩根第一傘骨3間的傘面4上設有圓形警示件41,警示件41上寫有警示文字。
[0033]當汽車發(fā)生故障停在公路上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未能及時趕到時,可以撐開雨傘并收縮傘柄I至最短,將其平放在路面上即能起到警示作用。
【主權項】
1.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包括傘柄(I),其特征在于:傘柄頂端設有固定傘骨座(2),所述固定傘骨座(2)轉動連接有第一傘骨(3),第一傘骨(3)上覆有傘面(4),所述傘面(4)設有警示件(41),所述警示件(41)為附著在傘面(4)的發(fā)光漆警示標志。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I)另一端為手柄(11),所述手柄(II)內(nèi)芯為實心圓柱狀金屬塊或汽車安全錘中的一種,所述內(nèi)芯外部包裹有塑料手柄。3.如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I)為可伸縮傘柄。4.如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傘柄(I)包括依次套接的上管(12)、中管(13)和下管(14),其中上管(12)和中管(13),以及中管(13)和下管(14)之間連接處設置有定位裝置。5.如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裝置包括設置在中管和下管上端彈臂以及設置在彈臂上的定位珠,所述定位珠凸出與設置在上管(12)和中管(13)下端的定位孔相配合,從而固定上管(12)與中管(13)或中管(13)與下管(14)的位置。6.如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傘骨(3)的中部轉動連接有第二傘骨(5)的一端,第二傘骨(5)的另一端轉動連接有滑動傘骨座(6),所述滑動傘骨座(6)滑動套裝在固定傘骨座(2)和手柄(11)間的傘柄(I)上。7.如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管(12)的上端還設置有彈性定位凸起,所述彈性定位凸起與設置在所述滑動傘骨座上的按鈕配合來實現(xiàn)滑動傘骨座的定位和解鎖。8.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件(41)上遮蓋有防水件(42)。9.如權利要求8所述一種道路安全警示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件(42)為防水布;所述防水布一邊縫合在傘面上,其他邊與傘面通過拉鏈結合。
【文檔編號】A45B11/00GK205432462SQ201520698077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0日
【發(fā)明人】張平平
【申請人】張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