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蛇膽可樂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特別是具有蛇膽汁的碳酸飲料。
背景技術(shù):
已有的碳酸飲料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水、白砂糖、糖精鈉色、磷酸、香料等,主要是為人體增加碳水物質(zhì),達到止渴的目的。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蛇膽可樂,該飲料能在生津止渴的同時達到益肝明目增加營養(yǎng)的保健目的。
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是將解暑性飲料與蛇膽及傳統(tǒng)的食用中藥相配伍,以加入蛇膽汁為特點,利用蛇膽可行氣化痰、搜風祛濕、明目益肝、清熱散寒的功效,并配以藥理性能相同的中藥相,使其相輔相成,具有更加豐富的營養(yǎng)成分和生津止渴的效果。
本發(fā)明提供的蛇膽可樂飲料包括下列組分(用量為重量份)碳酸水100 蛇膽汁0.6~2 枸杞子0.08~0.6白術(shù)0.05~0.5 藿香0.05~0.5 茯苓0.05~0.5制備本發(fā)明配方的優(yōu)選重量(份)配比范圍是碳酸水100 蛇膽汁0.8~1.4 枸杞子0.1~0.4白術(shù)0.08~0.3 藿香0.08~0.3 茯苓0.08~0.3在上述組分中還可以加入菊花0.08~0.6、薏米仁0.08~0.9,使飲料中具有更加豐富的營養(yǎng)成分。
在上述組分中還應加入碳酸飲料自身的組分(用量為重量份)糖精鈉0.04~0.2、苯甲酸鈉0.04~0.2、檸檬酸0.04~0.2、山楂酸0.04~0.2。
本發(fā)明特點是具有生津止渴、益肝明目、祛濕、清熱解毒的功效和豐富的營養(yǎng)成分。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
碳酸水100 蛇膽汁0.8 枸杞子0.1 藿香0.05茯苓0.05白術(shù)0.05糖精鈉0.04苯甲酸鈉0.04檸檬酸0.04 山楂酸0.04本發(fā)明的制備方法是首先分別提取蛇膽汁和枸杞子、白術(shù)、藿香、茯苓汁液,混合后加入含有糖精鈉、苯甲酸鈉、檸檬酸、山楂酸成分等成分的水并充入二氧化碳。枸杞子、白術(shù)、藿香、茯苓汁液的提取可采用蒸氣高壓鍋在高壓條件下提取汁液。后序工藝按碳酸飲料的制備方法進行。
實施例2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碳酸水100 蛇膽汁1.4 枸杞子0.4藿香0.2茯苓0.058 白術(shù)0.2 菊花0.09 薏米仁0.08糖精鈉0.08苯甲酸鈉0.06 檸檬酸0.04 山楂酸0.06實施例3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碳酸水100 蛇膽汁0.8 枸杞子0.1藿香0.08茯苓0.3 白術(shù)0.1 菊花0.2 薏米仁0.6糖精鈉0.1 苯甲酸鈉0.07 檸檬酸0.06 山楂酸0.05實施例4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碳酸水100 蛇膽汁0.8 枸杞子0.5藿香0.08茯苓0.09 白術(shù)0.06 菊花0.6 薏米仁0.7糖精鈉0.07苯甲酸鈉0.06 檸檬酸0.1山楂酸0.08實施例5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碳酸水100 蛇膽汁1、9枸杞子0.4藿香0.05茯苓0.05 白術(shù)0.05 菊花0.2 薏米仁0.1糖精鈉0.2 苯甲酸鈉0.09 檸檬酸0.048 山楂酸0.09實施例6蛇膽可樂飲料的配比原料(公斤)碳酸水100 蛇膽汁1.2 枸杞子0.1藿香0.3茯苓0.3 白術(shù)0.09 菊花0.5 薏米仁0.09糖精鈉0.1 苯甲酸鈉0.06 檸檬酸0.06 山楂酸0.07實施例2、3、4、5、6的制備方法與實施例1相同。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蛇膽可樂,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組分及含量(重量份)碳酸水100 蛇膽汁0.6~2枸杞子0.08~0.6白術(shù)0.05~0.5 藿香0.05~0.5 茯苓0.05~0.5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蛇膽可樂,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組分及含量(重量份)碳酸水100 蛇膽汁0.8~1.4 枸杞子0.1~0.4白術(shù)0.08~0.3 藿香0.08~0.3 茯苓0.08~0.3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蛇膽可樂,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組分中還加入菊花0.08~0.6(重量份)薏米仁0.08~0.9(重量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特別是一種蛇膽可樂,主要由碳酸水、蛇膽汁、枸杞子、白術(shù)、藿香、茯苓、菊花、薏米等組成。本發(fā)明特點是將解暑性碳酸飲料與具有清涼、解毒、明目的蛇膽汁以及能提高兩者功效的食用中藥相結(jié)合,從而達到生津止渴、明目益肝、祛濕、清熱解毒的功效并使其具有豐富的營養(yǎng)成分。
文檔編號A23L2/40GK1486639SQ02133110
公開日2004年4月7日 申請日期2002年10月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2年10月6日
發(fā)明者金來興 申請人:金來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