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沖壓結構的電腦殼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腦,尤其是指一種電腦殼體。
一般電腦殼體有一基板,基板上設有一抽取式主機板,并固設有一前面板及后面板,其中,基板上還有一上蓋,上蓋為殼體的兩側面板及一頂面板構成,且由多個螺絲鎖合于基板的兩邊上。當電腦發(fā)生故障或需要換主機板時,須松開所有螺絲,卸下整個上蓋,才能檢修電腦內部或更換主機板,這種電腦殼體結構對所述的檢修或更換主機板,感到許多不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檢修方便的帶有沖壓結構的電腦殼體。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帶有沖壓結構的電腦殼體,它包括殼體本體及可拆卸式側面板,殼體本體上有一供主機板放置的基扳,其特征是基板在其中一邊緣上設有第二卡扣,第二卡扣頂面兩側邊上各設有一開口,且第二卡扣底面近基板邊緣兩側邊各設有一向外凸出體,且于第二卡扣底面鄰近兩向外凸出體的兩側邊各設有一橫向穿孔,且鄰近兩橫向穿孔的一側邊設有一凹陷部;可拆卸式側面板樞設于第二卡扣的邊緣上,且設有與第二卡扣配合的第一卡扣,第一卡扣垂固于側面板邊緣上,且第一卡扣兩側邊各設有兩凸出體,其中一凸出體呈T形,另一凸出體呈倒L形,兩凸出體各兩側邊各設有向內凹的凹體。
上述設計,第一卡扣兩凸出體穿過兩穿孔時,只需將側面板推往與另一側面板接合處,即可使第一卡扣卡合第二卡扣上,進而使側面板活動地卡合于殼體本體上,使用者可輕易地將側面板組裝于殼體本體上或者卸下,達到了檢修殼體內部主機板或零件十分方便的效果。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再作進一步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2本實用新型第一卡扣,即圖1中A放大圖;圖3本實用新型第二卡扣,即圖1中B放大圖;圖4、5本實用新型第二卡扣側剖視圖;圖6、7本實用新型動作示意圖。
如圖1-5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殼體本體10及可拆卸式側面板17,殼體本體10上有一供主機板放置的基板11,其特征是基板11在其中一邊緣上設有第二卡扣50,第二卡扣50頂面兩側邊上各設有一開口51,且第二卡扣50底面近基板11邊緣兩側邊各設有一向外凸出體55,且于第二卡扣50底面鄰近兩向外凸出體55的兩側邊各設有一橫向穿孔56,且鄰近兩橫向穿孔56的一側邊設有一凹陷部58;可拆卸式側面板17樞設于第二卡扣50的邊緣上,且設有與第二卡扣50配合的第一卡扣30,第一卡扣30垂固于側面板17邊緣上,且第一卡扣30兩側邊各設有兩凸出體31、33,其中一凸出體31呈T形,另一凸出體33呈倒L形,兩凸出體31、33各兩側邊各設有向內凹的凹體35。其中,基板11周圍固設有前、后面板13、15;兩周邊各設有一雙層邊緣19,雙層邊緣19藉原單層邊緣于適當位置向內折疊而形成;兩開口51之間設有一縱向第一擋片53;兩橫向穿孔56的大小及位置配合第一卡扣30的兩凸出體31、33,且兩橫向穿孔56之間設有一縱向第二擋片57,第二擋片57向內凹陷,且于第二卡扣50底面鄰近兩橫向穿孔56的一側邊設有一凹陷部58,凹陷部58的大小及位置配合第一卡扣30的兩凸出體31、33。以便兩凸出體31、33卡合第二擋片57及凹陷部58內,可將側面板17穩(wěn)固的卡合于基板11而組裝于殼體10上,達到立體三度空間的定位。
如圖6、7所示當拆卸側面板17檢修時,只要藉第一、二卡扣的互相卡合為一轉軸,扳開側面板17相對應第一卡扣30的另一側邊,當扳開至直角時,兩凸出體31、33卡合第二卡扣50的部份,令抵住扳開力量,使側面板17與基板11呈一互相平行,即可輕易脫離殼體本體10,可直接檢修或更換主機板。
權利要求1.帶有沖壓結構的電腦殼體,它包括殼體本體及可拆卸式側面板,殼體本體上有一供主機板放置的基板,其特征是基板在其中一邊緣上設有第二卡扣,第二卡扣頂面兩側邊上各設有一開口,且第二卡扣底面近基板邊緣兩側邊各設有一向外凸出體,且于第二卡扣底面鄰近兩向外凸出體的兩側邊各設有一橫向穿孔,且鄰近兩橫向穿孔的一側邊設有一凹陷部;可拆卸式側面板樞設于第二卡扣的邊緣上,且設有與第二卡扣配合的第一卡扣,第一卡扣垂固于側面板邊緣上,且第一卡扣兩側邊各設有兩凸出體,其中一凸出體呈T形,另一凸出體呈倒L形,兩凸出體各兩側邊各設有向內凹的凹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腦殼體。解決檢修方便問題?;逶谄渲幸贿吘壣显O有第二卡扣,第二卡扣頂面兩側邊上各設有一開口,且第二卡扣底面近基板邊緣兩側邊各設有一向外凸出體,且于第二卡扣底面的兩側邊各設有一橫向穿孔,且鄰近兩橫向穿孔的一側邊設有一凹陷部;可拆卸式側面板樞設于第二卡扣的邊緣上,且設有第一卡扣,第一卡扣垂固于側面板邊緣上,且第一卡扣兩側邊各設有兩凸出體,兩凸出體各兩側邊各設有向內凹的凹體。用于電腦。
文檔編號G12B9/02GK2330044SQ98203108
公開日1999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1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4月1日
發(fā)明者趙永春 申請人:趙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