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終端及其解鎖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包含顯示屏幕,該移動終端還包含:傳感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該傳感單元用以識別人手的信息;以及處理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并且與該傳感單元電性連接;其中,當該傳感單元識別到人手的信息時,向該處理單元發(fā)送對應該信息的電流信號,該處理單元根據(jù)該電流信號點亮該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通過在殼體或顯示面板上設置傳感單元并在處理單元寫入相應的解鎖方法,解決了移動終端容易誤解鎖、誤撥打電話以及誤拒接電話等技術問題。
【專利說明】移動終端及其解鎖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移動終端及其解鎖方法,尤其涉及一種具有生物識別功能的移動終端及其解鎖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手機尺寸的越來越大,衣服口袋已經(jīng)難以放置,往往需要把手機放在包里。但手機放在包里時,會存在一些誤解鎖或誤接電話的情況,例如,在鎖屏狀態(tài)下(簡單的鎖屏功能,比如滑動解鎖),如果受到外力的撞擊,可能會在碰撞過程中解鎖,解鎖后觸控屏幕在包中晃動或受到周圍物體的觸控,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誤操作,如亂撥打電話等不正常操作。亦或者是在來電話時屏幕則直接解鎖并接通電話,當用戶把手機拿出來時可能會誤拒接電話等。
【發(fā)明內容】
[0003]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及其解鎖方法,以解決現(xiàn)有移動終端容易誤解鎖、誤撥打電話以及誤拒接電話等技術問題。
[000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包含顯示屏幕,該移動終端還包含:傳感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該傳感單元用以識別人手的信息;以及處理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并且與該傳感單元電性連接;其中,當該傳感單元識別到人手的信息時,向該處理單元發(fā)送對應該信息的電流信號,該處理單元根據(jù)該電流信號點亮該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
[0005]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移動終端還包含殼體,該傳感單元設置于該殼體上。
[0006]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殼體包含背殼與邊框,該傳感單元整面性設置于該背殼或/及該邊框上;或者該傳感單元局部設置于該背殼的中間區(qū)域。
[0007]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傳感單兀為一傳感層,該傳感層貼附于該殼體上。
[0008]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傳感單元集成于該顯示屏幕的顯示面板上。
[0009]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當該移動終端處于解鎖狀態(tài)時,該傳感單元關閉;當該移動終端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該傳感單元開啟。
[0010]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傳感單元為指紋傳感單元或靜脈傳感器。
[0011]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移動終端的解鎖方法,該移動終端為如上所述任意一種移動終端,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步驟S1:鎖定該移動終端的顯示屏幕;步驟S2:判斷該傳感單元是否識別到人手的信息,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3,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I ;步驟S3:點亮該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4,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I ;步驟S4:按解鎖鍵解鎖。
[0012]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解鎖鍵為該移動終端的電源鍵或其它任意實體按鍵。[0013]作為進一步可選的技術方案,該步驟SI還包含:開啟該傳感單元,以及在該步驟S4后還包含步驟S5:關閉該傳感單元。
[001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通過在殼體或顯示面板上設置傳感單元并在處理單元寫入相應的解鎖方法,以識別移動終端是否被用戶拿在手中,且僅當用戶將移動終端拿在手上時才啟動解鎖程序,從而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容易誤解鎖、誤撥打電話以及誤拒接電話等技術問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A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移動終端的示意圖;
[0016]圖1B圖1A中移動終端的后視圖;
[0017]圖2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移動終端解鎖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使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構造、特征、及其功能有進一步的了解,茲配合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
[0019]請參考圖1A與圖1B,圖1A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移動終端的示意圖,圖1B圖1A中移動終端的后視圖。如圖1A及圖1B所示,移動終端10是以手機為例來進行說明,但不限與此,移動終端10亦可以為平板電腦或其它終端設備。移動終端10包含顯示屏幕12與殼體14,其中殼體14又包含背殼142及邊框144。移動終端10還包含傳感單元(未示出)與處理單元(未示出)。傳感單元設置于移動終端10上,用以識別人手的信息,傳感單元可以設置于殼體14上,例如,傳感單元為一設有傳感器的傳感層,可以將傳感層整面性設置于背殼142上或/及邊框144上,即在背殼142上及邊框144上整面貼附傳感層,或者在背殼142及邊框144的兩者之一上整面性貼附傳感層。處理單元設置于移動終端10上,例如,處理單元可以設置于移動終端10的內部,并且與傳感單元電性連接,用以控制移動終端10的開鎖與解鎖等。本發(fā)明的傳感單元可以為指紋傳感單元或靜脈傳感器,當用戶用手拿移動終端觸碰到指紋傳感單元或靜脈傳感器時,傳感單元即可識別到人手的信息。當傳感單元識別到人手的信息時,即當用戶將移動終端10拿在手上時,傳感單元會向處理單元發(fā)送對應所述信息的電流信號,處理單元接收到的電流信號即點亮顯示屏幕12,并進一步詢問用戶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10僅在識別到人手信息時才會點亮顯示屏幕12,即只有被用戶拿到手上時才點亮顯示屏幕12,因此,避免了其在外力碰撞的過程中即自行點亮屏幕并解鎖的情況發(fā)生,同時處理單元控制自行點亮顯示屏幕12,不需要用戶再按按鍵來點亮顯示屏幕12,設計更加方便快捷。然而,上述整面性設計,還是有可能產(chǎn)生誤解鎖或誤接電話的可能,例如,當用戶將移動終端10部分拿在手上但還未拿出或未拿穩(wěn)時,移動終端10已經(jīng)被觸碰并且顯示屏幕12也被點亮,此時移動終端10如果從手中滑脫到再次被拿起之前仍可能存在自行解鎖或誤接電話的可能。因此,為了避免此種情況的發(fā)生,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如圖1B所示,本發(fā)明的傳感單元可以局部設置于背殼142的中間區(qū)域D內,當移動終端10被用戶握在手上時,中間區(qū)域D才會被觸碰,傳感單元才會向處理單元傳輸人手的信息,進而處理單元點亮顯示屏幕12,因此,只有當用戶將移動終端10穩(wěn)定拿在手上欲進行操作時,顯示屏幕12才會被點亮,相較上述傳感單元整面性設置于殼體14上的情況,傳感單元局部性設置于背殼142的中間區(qū)域D進一步減少了移動終端10發(fā)生誤解鎖及誤接電話等的可能。
[0020]于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傳感單元亦可以集成于顯示屏幕10的顯示面板(未示出)上,傳感單元可以集成于顯示面板的局部位置,亦可以整面性集成于整個顯示面板上。與上述將傳感單元設置于殼體14上的實施例不同的是,為保證移動終端10在被拿到手上解鎖后,顯示屏幕12仍然會被手指多次觸碰(以移動終端10為觸控式智能手機為例),此時傳感單元需要被關閉,以避免處理單元不斷接受人手信息并不斷發(fā)出詢問信息的情況發(fā)生。因此,當傳感單元集成于顯示面板上時,當移動終端10處于解鎖狀態(tài)時,傳感單元需要被關閉;當移動終端10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傳感單元需要被開啟。但本發(fā)明傳感單元的設置位置并不以上述實施例為限,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設置。
[0021]接下來將詳述本發(fā)明移動終端的解鎖方法。請參考圖2,圖2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移動終端解鎖方法的流程圖。本實施例傳感單元設置于移動終端的殼體上,其解鎖步驟包括:
[0022]St21:鎖定移動終端的顯示屏幕,同時開啟該傳感單元。
[0023]當移動終端未被操作的情況下,處于鎖定狀態(tài);同時,確保在顯示屏幕被鎖定時,傳感單元要處于工作狀態(tài)。
[0024]St22:判斷傳感單元是否識別到人手的信息,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t23,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t21。
[0025]當移動終端被用戶拿在手上時,傳感單元則會識別到人手的信息,并將上述信息轉換成對應的電流信號傳送給處理單元,處理單元則會接收到所述電流信號并執(zhí)行下一步驟St23 ;相反地,若移動終端沒有被拿在手上,處理單元則不會接收到來自傳感單元的電流信號,亦不會點亮移動終端的顯示屏幕,移動終端仍執(zhí)行St21的鎖屏步驟。
[0026]St23:點亮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t24,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t21。
[0027]處理單元接收到傳感單元的電流信號即點亮顯示屏幕,并在顯示屏幕上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同時給出選擇項“是”和“否”,用戶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是”或“否”。如果選擇“是”,即執(zhí)行下一步驟;反之,則跳回步驟St21,移動終端仍處于鎖屏狀態(tài)。
[0028]步驟St24:按解鎖鍵解鎖。
[0029]用戶選擇“是”后,即可按解鎖鍵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本實施例中,解鎖鍵為電源鍵,也可以是用戶喜好,定義其它任意實體按鍵為解鎖鍵,并將相應的程序語言寫入處理單元即可;但不以此為限,于步驟St23中,當用戶選擇“是”后,移動終端亦可以在處理單元的控制下自行解鎖,而不需要用戶再按解鎖鍵,使得操作更加方便快捷。
[0030]St25:關閉傳感單元。
[0031]為了避免用戶解鎖后的其它操作使傳感單元仍然識別到人手的信息并使得處理單元發(fā)出詢問,需要在解鎖后關閉傳感單元。
[0032]本發(fā)明的移動終端通過在殼體或顯示面板上設置傳感單元并在處理單元寫入相應的解鎖方法,以識別移動終端是否被用戶拿在手中,且僅當用戶將移動終端拿在手上時才啟動解鎖程序,從而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容易誤解鎖、誤撥打電話以及誤拒接電話等技術問題。[0033]本發(fā)明已由上述相關實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實施例僅為實施本發(fā)明的范例。必需指出的是,已揭露的實施例并未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相反地,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所作的更動與潤飾,均屬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移動終端,包含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該移動終端還包含:傳感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該傳感單元用以識別人手的信息;以及處理單元,設置于該移動終端上,并且與該傳感單元電性連接; 其中,當該傳感單元識別到人手的信息時,向該處理單元發(fā)送對應該信息的電流信號,該處理單元根據(jù)該電流信號點亮該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移動終端還包含殼體,該傳感單元設置于該殼體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殼體包含背殼與邊框,該傳感單元整面性設置于該背殼或/及該邊框上;或者該傳感單元局部設置于該背殼的中間區(qū)域。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傳感單元為一傳感層,該傳感層貼附于該殼體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傳感單元集成于該顯示屏幕的顯示面板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當該移動終端處于解鎖狀態(tài)時,該傳感單元關閉;當該移動終端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該傳感單元開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傳感單元為指紋傳感單元或靜脈傳感器。
8.一種移動終端的解鎖方法,該移動終端為如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鎖定該移動終端的顯示屏幕; 步驟S2:判斷該傳感單元是否識別到人手的信息,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3,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I ; 步驟S3:點亮該顯示屏幕,并詢問是否執(zhí)行解鎖操作,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S4,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SI ; 步驟S4:按解鎖鍵解鎖。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解鎖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解鎖鍵為該移動終端的電源鍵或其它任意實體按鍵。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解鎖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步驟SI還包含:開啟該傳感單元,以及在該步驟S4后還包含步驟S5:關閉該傳感單元。
【文檔編號】H04M1/725GK103618820SQ201310517740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28日
【發(fā)明者】白峰超 申請人:蘇州佳世達電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