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多角度圖像測試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立體顯示技術的快速發(fā)展,3D電視機正走進千家萬戶并成為終端顯示設備的主力軍。3D電視機兼有2D與3D顯示功能,所以深受廣大用戶的歡迎。但由于改變了原來的觀看模式,觀看者需要配套的眼鏡方可觀看,所以會發(fā)現(xiàn)很多的不適應。其中,合適的觀看位置將決定了觀看的3D效果,也就是說3D電視如同2D電視一樣,同樣存在可視角問題。所以,研究3D電視可視角的測試方法是很有必要的。我們可以將3D電視可視角理解為:觀看3D電視時,觀眾能夠獲得3D效果的最大觀看角度,并且觀看到的畫面不失真、不模糊,包括垂直可視角與水平可視角。也就是說3D電視具有一定的立體可視角,只有在這些角度,觀察者的左(或右)眼才各自看到該看的左(或右)眼圖像,除此之外的區(qū)域,觀察者看到的要么是左眼圖像和右眼圖像的混疊,要么是沒有視差的左右眼圖像,即立體可視角之外觀察者是不能看到正確的立體圖像。因此,3D電視可視角是評價3D電視性能及質量的一個核心指標。在先的已有專利申請(申請?zhí)枮?201210388137X)中提出了一種立體電視機的串擾值測試裝置及方法,為立體電視機可視角測試提供了技術上的支持,為本行業(yè)從業(yè)人員對3D電視的性能評估及精益求精提供了可能。
發(fā)明內容
鑒于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需求,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解決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無法測試的問題。本發(fā)明的上述第一個目的的一種方案: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包括信號源、光學測量計和立體眼鏡鏡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所述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且光學測量計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立體眼鏡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端,且立體眼鏡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角度可調。進一步地,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豎直向角度可調或水平向角度可調,且屏幕具有基于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無級調整的角度。進一步地,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豎直向角度可調或水平向角度可調,且屏幕具有基于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兩級以上調整的角度,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本發(fā)明的第一個目的的另一種方案: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包括信號源、光學測量計和立體眼鏡鏡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所述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所述立體眼鏡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端,且立體眼鏡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測量計在預設條件下相對立體電視機位置角度可調,其中所述預設條件為光學測量計始終朝向屏幕中心點且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位置角度是指光學測量計和屏幕中心點的連線與屏幕垂向中心軸之間的夾角。進一步地,所述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豎向位置角度可調或水平位置角度可調,且光學測量計具有基于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無級調整的位置角度。進一步地,所述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豎向位置角度可調或水平位置角度可調,且光學測量計具有基于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兩級以上調整的位置角度,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本發(fā)明第二個目的的一種方案: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涉及信號源、光學測量機和立體眼睛鏡片,其中所述立體眼睛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將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并與之保持一預設距離,并將立體眼睛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方法為保持光學測量計固定,調節(jié)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的角度,并在每個角度下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左右眼串擾結果,統(tǒng)計各角度下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并根據(jù)預設的左右眼串擾可接受范圍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進一步地,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初始位置,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沿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無級調整角度,并在每次調整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進一步地,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初始位置,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沿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按級調整角度,并在每次調整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其中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再進一步地,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為5°
本發(fā)明第二個目的的另一種方案: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涉及信號源、光學測量機和立體眼睛鏡片,其中所述立體眼睛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并將立體眼睛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方法為保持立體電視機的屏幕固定,在預設條件下調節(jié)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位置角度,并在每個位置角度下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左右眼串擾結果,統(tǒng)計各位置角度下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并根據(jù)預設的左右眼串擾可接受范圍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其中所述預設條件為光學測量計始終朝向屏幕中心點且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位置角度是指光學測量計和屏幕中心點的連線與屏幕垂向中心軸之間的夾角。進一步地,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光學測量計的初始位置,將光學測量計沿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無級調整位置角度,并在每次調整位置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進一步地,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光學測量計的初始位置,將光學測量計沿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按級調整位置角度,并在每次調整位置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其中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再進一步地,所述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為5°。應用本發(fā)明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方便應用于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測試,采用多位置角度探測及數(shù)據(jù)分析的方法,可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為優(yōu)化設計立體電視機提供重要依據(jù)。
圖1是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電視機垂直可視角測試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實施例的立體電視水平可視角測試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立體電視機垂直可視角測試示意圖。圖4是圖3所示實施例的立體電視水平可視角測試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便結合實施例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的詳述,以使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更易于理解、掌握。本發(fā)明順應立體電視機的發(fā)展趨勢,對應生產(chǎn)立體電視機性能提升的需求,創(chuàng)新提出了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高效、精確地進行可視角范圍測試。根據(jù)前期研究,得知針對3D電視雙眼串擾可以利用屏幕中心點及不同灰階信號完成測試。左右雙眼串擾公式如下:
權利要求
1.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包括信號源、光學測量計和立體眼鏡鏡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所述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且光學測量計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立體眼鏡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端,且立體眼鏡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角度可調。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豎直向角度可調或水平向角度可調,且屏幕具有基于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無級調整的角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豎直向角度可調或水平向角度可調,且屏幕具有基于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兩級以上調整的角度,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
4.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包括信號源、光學測量計和立體眼鏡鏡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所述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所述立體眼鏡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端,且立體眼鏡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測量計在預設條件下相對立體電視機位置角度可調,其中所述預設條件為光學測量計始終朝向屏幕中心點且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位置角度是指光學測量計和屏幕中心點的連線與屏幕垂向中心軸之間的夾角。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豎向位置角度可調或水平位置角度可調,且光學測量計具有基于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無級調整的位置角度。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豎向位置角度可調或水平位置角度可調,且光學測量計具有基于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 中心軸面兩級以上調整的位置角度,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
7.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涉及信號源、光學測量機和立體眼睛鏡片,其中所述立體眼睛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將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并與之保持一預設距離,并將立體眼睛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方法為保持光學測量計固定,調節(jié)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的角度,并在每個角度下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左右眼串擾結果,統(tǒng)計各角度下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并根據(jù)預設的左右眼串擾可接受范圍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初始位置,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沿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無級調整角度,并在每次調整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初始位置,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沿自身水平中心軸或豎直中心軸按級調整角度,并在每次調整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其中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一級的角度調整幅度為5°。
11.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涉及信號源、光學測量機和立體眼睛鏡片,其中所述立體眼睛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將所述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并將立體眼睛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方法為保持立體電視機的屏幕固定,在預設條件下調節(jié)光學測量計相對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的位置角度,并在每個位置角度下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左右眼串擾結果,統(tǒng)計各位置角度下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并根據(jù)預設的左右眼串擾可接受范圍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其中所述預設條件為光學測量計始終朝向屏幕中心點且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所述位置角度是指光學測量計和屏幕中心點的連線與屏幕垂向中心軸之間的夾角。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光學測量計的初始位置,將光學測量計沿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無級調整位置角度,并在每次調整位置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光學測量計垂向正對立體電視機屏幕中心點作為光學測量計的初始位置,將光學測量計沿屏幕水平中心軸面或屏幕豎直中心軸面按級調整位置角度,并在每次調整位置角度后采用九段電平中心點測量方法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左右眼串擾結果,其中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介于2。 10°。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級的位置角度調整幅度為5° 。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揭示了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包括信號源、光學測量計和立體眼鏡鏡片,信號源連接立體電視機,光學測量計與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且光學測量計與屏幕中心點之間保持一預設距離,立體眼鏡鏡片置于光學測量計朝向立體電視機的正前端,且立體眼鏡鏡片包括左眼立體鏡片和右眼立體鏡片,特別地,立體電視機的屏幕相對光學測量計角度可調,或光學測量計在預設條件下相對立體電視機位置角度可調。應用本發(fā)明一種立體電視機可視角的測試裝置及測試方法,方便應用于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測試,采用多位置角度探測及數(shù)據(jù)分析的方法,可得到立體電視機的可視角范圍及最大可視角,為優(yōu)化設計立體顯示器提供重要依據(jù)。
文檔編號H04N17/04GK103118271SQ201210525810
公開日2013年5月2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0日
發(fā)明者吳冬燕, 范科峰, 曹建東, 章雯, 卜樹坡 申請人: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