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話機安裝構件和便攜式電話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便攜式電話機安裝構件和便攜式電話機,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涉及電話機和附件的裝配。
背景技術:
近年來,已經廣泛使用一種具有許多內置功能的便攜式電話機。例如,一種帶照相機的便攜式電話機可輕易將由照相機所照的圖像發(fā)送給線上另一端的人。但是,由于照相機安裝在便攜式電話機里面,所以照相機不能從便攜式電話機上卸下而獨立使用或者用于其它目的(日本早期公開專利No.2002-198849)。
同時,公開了一種帶可拆卸照相機的便攜式電話機。在日本早期公開專利No.2000-252144、No.2000-253118、No.2002-050978等中描述了帶可拆卸照相機的便攜式電話機的例子。此外,在日本早期公開專利No.2002-208999中公開了具有可拆卸液晶顯示單元的便攜式電話機,在日本早期公開專利No.2000-209317中公開了具有可拆卸數據通信卡的便攜式電話機。
但是,正常情況下,攜帶具有安裝到其上的附屬設備的便攜式電話機是困難或不可能的。而且,當諸如照相機的附屬設備整體安裝到便攜式電話機上時,基于對便攜式電話機設計上的限制,照相機具有的形狀使得其難以獨立使用。
發(fā)明內容
根據本發(fā)明一個例子的便攜式電話機安裝構件包括基體部分,具有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第一連接器,和電話機相連接;第二連接器,和附屬設備相連接;和連線部分,將第一和第二連接器相互連接。根據本發(fā)明一個例子的便攜式電話機包括基體部分;電話機和附屬設備,安裝到所述基體部分。所述基體部分包括第一連接器,和電話機相連接;第二連接器,和附屬設備相連接;和連線部分,將第一和第二連接器相互連接。
包括在上述基體部分中的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可用樞軸部分或柔性構件來相互連接。包括開口的板構件可置于電話機和附屬設備中至少一個的上表面上。用緊固件來將基體和板構件相互連接??赏ㄟ^輸入預定的ID信息來將電話機設成可使用的。
通過使用上述便攜式電話機,可按需要來使用各種功能。而且,附屬設備可整體安裝到便攜式電話機上并且該便攜式電話機可容易攜帶。
從下面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將更加清楚,其中圖1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電話機安裝構件的俯視圖;圖2是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電話機安裝構件的俯視圖;圖3A到3C分別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電話機的俯視圖、前視圖和側視圖;圖4A和4B分別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顯示單元的俯視圖和側視圖;圖5A和5B分別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照相機單元的俯視圖和側視圖;圖6A和6B分別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數據通信單元的俯視圖和側視圖;圖7A和7B分別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空白面板的俯視圖和側視圖;圖8是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電話機、顯示單元和照相機安裝在電話機安裝構件中;圖9是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電話機、顯示單元和數據通信單元安裝在電話機安裝構件中;圖10是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電話機、顯示單元和空白面板安裝在電話機安裝構件中;圖11是折疊時的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電話機、顯示單元和照相機安裝在電話機安裝構件中;圖12是折疊時的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電話機、顯示單元和照相機安裝在另一種電話機安裝構件中;圖13A到13C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置于電話機或其它附屬設備的上表面上的板構件的俯視圖;和圖14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安裝有在圖13A到13C中示例的板構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圖1,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電話機安裝構件包括兩個基體部分1和用于將基體部分1相互連接的兩個樞軸部分6?;w部分1中的一個包括與附屬元件連接的連接器2,其另一個包括與電話機連接的連接器4。上述基體部分1包括用于將連接器2和4相互連接的連線部分3。電話機置于其中的基體部分1具有開口5。此開口5用來替換電話機的電池。如果將電話機從上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卸下來以替換其電池,則不需要此開口。圖1中所示的電話機安裝構件可在樞軸部分6處折疊。對于樞軸部分6,使用一個或兩個樞軸。當兩個基體部分1折疊起來時,在基體部分之間需要形成一定的空間。連接器4可與電話機10的維護端子相連接。維護端子可經由連接器4而與外部設備相連接。
圖2示出了根據另一個實施例的電話機安裝構件。在此實施例的構件中,一個柔性構件7代替圖1中所示的樞軸部分6來將兩個基體部分1相互連接。因此,電話機安裝構件可在柔性構件7處折疊。上述柔性構件7由樹脂或檐口狀的構件形成。
圖3A到3c示出了根據一個實施例安裝到上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的電話機。此電話機10包括輸入鍵部分11、功能鍵12、揚聲器13、麥克風14、連接器15和電池殼16。揚聲器13和麥克風14分別置于電話機10的分開的端部附近。電池從與輸入鍵部分11相對的一側安裝到電池殼16中。電話機10的側部包括與連接器4相連接的連接器15。本實施例的電話機10不包括液晶顯示部分。但是,也可以使用包括一個小液晶顯示部分的電話機。
圖4A和4B示出了根據一個實施例安裝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的顯示單元31。此顯示單元31包括大尺寸的液晶顯示部分311、揚聲器312和連接器313。當顯示單元31安裝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時使用揚聲器312。圖5A和5B示出了根據一個實施例的照相機單元32。照相機單元32包括鏡頭321和連接器322。圖6A和6B示出了一種數據通信單元33。數據通信單元33包括連接器331和通信設備,這兩者位于相對較短的距離,所述通信設備用于向家用計算機和各種信息處理器發(fā)送數據以及從其接收數據。圖7A和7b示出了一種偽單元35。當顯示單元31、照相機單元32或數據通信單元33未安裝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時在基體1中設置偽單元35作為間隔件。
圖8到10示出了根據多個實施例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除了電話機10和顯示單元31,照相機單元32、數據通信單元33和偽單元35也被分別安裝到電話機安裝構件上。電話機10與連接器4相連接而所述單元中的每一個都與連接器2相連接。電話機10和所述單元中的每一個可分別與連接器4和2緊密連接。但是,實際上,電話機10和所述單元中的每一個可使用緊固件(未示出)而更緊密地與基體部分1相連接。例如,緊固件是由樹脂制成的U形彈性體并安裝成將電話機10(或者上述單元中的每一個)和基體部分1夾在中間。緊固件安裝在不妨礙電話機操作的位置處。除了上述例子外,緊固件還可以是例如樹脂帶的制品。
圖11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便攜式電話機。在圖11中,便攜式電話機在兩個樞軸部分6處折疊。電話機10、顯示單元31和照相機單元32被安裝到基體部分1上。在此情況下,如果配備了用于連接電話機10和基體部分1的U形樹脂緊固件(未示出),那么這些緊固件用作液晶顯示部分311和輸入鍵部分11之間的間隔件,以及鏡頭321和輸入鍵部分11之間的間隔件。這樣,防止了損傷液晶顯示部分311和鏡頭321。
圖12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便攜式電話機。在圖12中,便攜式電話機在柔性構件7處折疊。此柔性構件可由樹脂或檐口狀結構體形成。
圖13A示出了置于電話機10或各個單元上表面上的板構件20的俯視圖。在此板構件20中,形成開口21以能使用輸入鍵部分11和液晶顯示部分311。
圖13B示出了板構件20置于其中的便攜式電話機的一側。在此情況下,可用上述U形樹脂緊固件來將板構件20和基體部分1相互連接。或者,可用螺釘來將板構件20和基體部分1相互連接。
參考圖13C,板構件20不是平板而具有可配合裝入便攜式電話機的形狀。例如,當電話機10的輸入鍵部分11未從電話機的上表面上突起時,則可使用上述的板構件20。在此情況下,不需要緊固件和螺釘。
圖14示出了一種便攜式電話機的俯視圖,其中上述板構件20置于電話機10的上表面之上。板構件20覆蓋包括在電話機10中的揚聲器13及其附近區(qū)域。而且,由于形成了開口21,可以使用輸入鍵部分11和麥克風14。板構件20還可以置于各個單元的上表面之上。
當電話機安裝到上述的電話機安裝構件上時,便攜式電話機例如如下操作。首先,當用戶放置好電話機10和各個單元并打開電話機的電源時,電話機10中的控制部分檢測安裝了顯示單元31、照相機單元32和數據通信單元33中的哪一個,并要求用戶輸入預定的ID號。一旦用戶輸入了正確的ID號,則可以使用該便攜式電話機了。根據另一個實施例,要求輸入與上述各個單元相應的ID信息。當未輸入正確的ID號時、當上述單元未放置好以及當上述單元連接到錯誤的連接器時,電話機發(fā)出報警聲。
在上述便攜式電話機的另一個例子中,顯示單元31、照相機單元32和數據通信單元33可以全部與連接器2相連接。當安裝了顯示單元31時,上述控制部分能停止電話機10的揚聲器13的運行。
雖然本發(fā)明是結合某些優(yōu)選實施例描述的,但應當理解本發(fā)明所包含的主題并不限于這些具體的實施例。相反,本發(fā)明意于包括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之內的所有替換、修改和等同方案。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安裝電話機的構件,包括基體部分,包括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第一連接器,和所述電話機相連接;第二連接器,和附屬設備相連接;和連線部分,將所述第一和第二連接器相互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所述第二連接器可與多種附屬設備相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在所述電話機安裝區(qū)和所述附屬設備安裝區(qū)之間形成樞軸部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構件,其中所述樞軸部分置于兩個位置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柔性構件置于所述基體部分的所述電話機安裝區(qū)和所述附屬設備安裝區(qū)之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所述基體部分的所述電話機安裝區(qū)具有開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所述電話機和所述附屬設備中的至少一個用緊固件和所述基體相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件,其中包括開口的板構件置于所述電話機和所述附屬設備中至少一個的上表面上,并且用緊固件將所述基體和所述板構件相互連接。
9.一種便攜式電話機,包括基體部分;以及電話機和附屬設備,安裝到所述基體部分,其中所述基體部分包括第一連接器,和所述電話機相連接;第二連接器,和所述附屬設備相連接;和連線部分,將所述第一和第二連接器相互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電話機包括鍵部分、麥克風、揚聲器和連接器。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附屬設備是帶揚聲器的顯示設備、照相機和數據通信設備中任意一個或多個。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基體部分包括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并且樞軸部分形成于這些區(qū)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樞軸部分置于兩個位置處。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基體部分包括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并且柔性構件置于這些區(qū)之間。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基體部分包括電話機安裝區(qū),并且所述區(qū)具有開口。
16.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電話機和所述附屬設備中的至少一個用緊固件安裝到所述基體上。
17.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包括開口的板構件置于所述電話機和所述附屬設備中至少一個的上表面上,并且用緊固件來將所述基體和所述板構件相互連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還包括第一板構件,置于所述電話機的上表面之上并具有開口;和第二板構件,置于所述附屬設備的上表面之上并具有開口。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還包括第一板構件,置于所述電話機的上表面之上并具有開口;和第二板構件,置于所述附屬設備的上表面之上并具有開口,其中所述基體和所述板構件中的每一個都使用緊固件來相互連接,并且所述第一和第二板構件用樞軸部分來相互連接。
20.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電話機包括揚聲器,并且置于所述電話機的上表面之上的所述板構件覆蓋所述揚聲器。
21.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緊固件是螺釘。
22.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緊固件是U形彈性構件。
23.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緊固件是U形彈性構件。
2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便攜式電話機通過輸入預定的ID信息而變?yōu)榭梢允褂谩?br>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要求輸入每個附屬設備的固有識別信息。
26.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偽單元可替換一個附屬設備而連接到所述第二連接器。
27.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電話機,其中所述第一連接器與所述電話機的維護端子相連接并可與外部設備相連接。
全文摘要
一種便攜式電話機包括基體部分和安裝到所述基體部分上的電話機及附屬設備。所述基體部分包括第一連接器,和電話機相連接;第二連接器,和附屬設備相連接;和連線部分,將第一和第二連接器相互連接。附屬設備是例如帶揚聲器的顯示設備、照相機和數據通信設備中的一個或多個。樞軸部分或柔性構件置于基體部分的電話機安裝區(qū)和附屬設備安裝區(qū)之間。因此,所述便攜式電話機可折疊。
文檔編號H04M1/02GK1510886SQ20031012309
公開日2004年7月7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2月24日
發(fā)明者澀谷敏之 申請人:日本電氣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