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及利用此機構的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有關一種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及利用此機構的電子裝置。
(2)背景技術在光驅等電子裝置內的進給機構常以齒輪作為主要傳動組件,各階齒輪嚙合齒之間須留有齒隙,以避免齒與齒之間因制造公差或長時間運轉的熱膨脹而相互干涉。但齒隙的存在卻也造成進給馬達輸出軸轉動量與讀寫頭位移量間的非線性因子,增加定位控制上的不確定性;以光驅為例,在其本體受外界振動干擾的場合下,齒隙亦提供了一自由振動空間,使其內的讀寫頭的定位精度不佳。傳統(tǒng)中可利用外加迫緊機構迫緊二相對齒輪齒間的間隙,達到消除齒隙的目的。
在高速光驅等要求靜肅性的電子裝置中,蝸桿蝸輪組因為具有高接觸比、低噪音的特性,為進給機構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設計選擇,參考圖1a、1b,其顯示在一光驅中,利用蝸桿蝸輪組作為進給機構的示意圖,標號11代表馬達,標號12代表蝸桿,標號13代表蝸輪,其中為了使附圖單純化,將蝸桿12和蝸輪13的齒省略。由于蝸桿蝸輪組的幾何形狀較為復雜,且運轉時同時產生三方向{軸向[在圖1a中,以箭頭a表示]、徑向[在圖1a、1b中,以箭頭b表示]、切線向[在圖1b中,以箭頭c表示]}的作用力,軸向a及切線向c作用力會隨著蝸桿12(輸入軸)的轉向不同(順時針或逆時針旋轉)而改變方向,如果上述迫緊機構產生的迫緊力與運轉作用力方向相同時,易造成齒面卡死的狀況,而增加迫緊機構設計上的困難。
以往蝸桿蝸輪組消除齒隙機構的應用常見于分度盤的設計中,參考圖2,此設計為雙蝸桿抗背隙機構,馬達21的動力通過單向離合器22及扭力限制器23傳至輸出蝸輪24,當動力經由一蝸桿25傳輸時,另一蝸桿26亦有一反向作用力與輸出蝸輪24相抵以消除齒隙。但此種設計需同時安裝兩根蝸桿及復雜的切換機構,除成本較高外,在光驅產品等空間、重量受限制的電子裝置中,亦有應用上的困難。
應注意的是本發(fā)明所欲改進的產品是如高階光驅(CD-R/RW、CDR/RW+DVD、DVD-RW)等空間、重量受限制、且定位要求較高的電子裝置,由于利用正齒輪等構成的進給機構不易在有限空間中達到高減速比的要求,因此并非本發(fā)明所欲改進的重點;另外,在現(xiàn)有的進給機構中,也有利用無齒隙的導螺桿設計,然而,利用導螺桿的進給機構成本較高,并非進給機構設計的最佳選擇。
(3)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及利用此機構的電子裝置,其可以低成本,在空間受到限制的場合中,達到所需的精確定位。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為提供一種光驅等的電子裝置,其可使其進給機構同時具有體積小、噪音低的特性。
在本發(fā)明中,提供一種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它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一支撐架、一馬達以及一迫緊裝置;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蝸輪設置于基底上;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馬達設置于支撐架中,其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輸出軸與蝸桿連接;迫緊裝置以與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藉此當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蝸桿、而轉動蝸輪時,支撐架藉由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蝸桿和蝸輪間的齒隙。
在一較佳實施例中,齒隙消除機構還包括一旋轉軸,以穿過支撐架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藉此支撐架可相對于旋轉軸轉動,而可在基底上產生位移。
另外,支撐架在遠離蝸桿蝸輪組的一側設有一穿孔,用以供旋轉軸穿過。
另外,蝸桿的節(jié)圓和蝸輪的節(jié)圓間的切線的延伸線通過旋轉軸的中心。
在另一較佳實施例中,迫緊裝置為一第一壓縮彈簧,其以與蝸輪分別位于蝸桿兩側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用以持續(xù)供給一偏壓力,使支撐架朝接近蝸輪的方向轉動。
另外,基底上形成有一外框,且在外框上形成一凸塊,藉由凸塊穿過第一壓縮彈簧,以將第一壓縮彈簧設置于基底的外框上。
在另一較佳實施例中,齒隙消除機構還包括設置于基底上的第一擋板;以及一端與蝸桿抵接、且另一端與第一擋板抵接的第二壓縮彈簧,藉由第一擋板和第二壓縮彈簧,以彈性的方式限制蝸桿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
在另一較佳實施例中,齒隙消除機構還包括設置于基底上的至少一第二擋板,用以限制支撐架相對于基底的移動。
另外,支撐架上形成至少一突出部,用以供第二擋板壓接,而使支撐架被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
在本發(fā)明中還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它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一支撐架、一馬達、一移動裝置、一轉換裝置、以及一迫緊裝置;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蝸輪設置于基底上;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馬達設置于支撐架中,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輸出軸與蝸桿連接;移動裝置以可移動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轉換裝置分別與移動裝置、以及蝸桿蝸輪組連接,用以將馬達的轉動轉換為移動而移動移動裝置;迫緊裝置以與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藉此當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蝸桿、而轉動蝸輪時,支撐架藉由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蝸桿和蝸輪間的齒隙。
在一較佳實施例中,蝸桿蝸輪組的蝸輪上設有與蝸輪同步旋轉的一正齒輪,其與轉換裝置連接。
另外,轉換裝置為一齒條,其與正齒輪嚙合。
在本發(fā)明中還提供一種光驅,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一支撐架、一馬達、一讀寫頭、一轉換裝置、以及一迫緊裝置;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蝸輪設置于基底上;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馬達設置于支撐架中,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輸出軸與蝸桿連接;讀寫頭以可移動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轉換裝置分別與讀寫頭、以及蝸桿蝸輪組連接,用以將馬達的轉動轉換為移動而移動移動裝置;迫緊裝置以與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藉此當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蝸桿、而轉動蝸輪時,支撐架藉由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蝸桿和蝸輪間的齒隙。
在一較佳實施例中,齒條為一雙排齒條,其與正齒輪嚙合,用以消除正齒輪和齒條間的齒隙。
以下結合
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及利用此機構的電子裝置的實施例。
(4)
圖1a、1b是顯示在一光驅中、利用蝸桿蝸輪組作為進給機構的示意圖,其中圖1b是為圖1a的側面圖;圖2是顯示一般應用于分度盤中的雙蝸桿抗背隙機構的示意圖;圖3a是顯示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的部份立體分解圖;圖3b是顯示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的部份組立圖;以及圖4是顯示利用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的電子裝置的立體圖。
(5)具體實施方式
參考圖3a、3b,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100包括一基底110、一蝸桿蝸輪組120、一支撐架130、一馬達140、一迫緊裝置150、一旋轉軸160、一第一擋板170、一第二壓縮彈簧180以及第二擋板190。
基底110顧名思義為整個齒隙消除機構100的基座,且在其上形成有一外框111,并在外框111上形成有一凸塊112;蝸桿蝸輪組120具有一蝸桿121以及與蝸桿121嚙合的一蝸輪122,其中蝸輪122是藉由一桿件125而設置于基底110上。
支撐架130是以旋轉軸160為中心可產生旋轉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110上,其在遠離蝸桿蝸輪組120的一側設有一穿孔131,用以供旋轉軸160穿過,且在支撐架130的兩側分別形成有突出部132,用以供第二擋板190壓接。
馬達140作為此機構100的動力源,固定于支撐架130中,且具有一輸出軸141,此輸出軸141與蝸桿121連接;迫緊裝置150可為一第一壓縮彈簧,其以與蝸輪122分別位于蝸桿121兩側、與支撐架130抵接、并有基底110的凸塊112穿過的方式設置于基底110的外框111上,用以持續(xù)供給一偏壓力,使支撐架130朝接近蝸輪122的方向轉動。
旋轉軸160設置于基底110上,其是穿過支撐架130的穿孔131,藉由將旋轉軸160穿過支撐架130的穿孔131的方式,使支撐架130在馬達140作動時,可相對于旋轉軸160微幅轉動,而可在基底110上產生旋轉位移。另外,如圖3b的虛線P所示,蝸桿121的節(jié)圓和蝸輪122的節(jié)圓間的切線的延伸線通過旋轉軸160的中心是較佳的,藉此可消除蝸桿121上的軸向作用力對旋轉軸160產生的旋轉力矩,避免因蝸桿121正逆轉而影響迫緊力矩的大小。
第一擋板170可藉由螺絲195而設置于基底110上,第二壓縮彈簧180以其一端與蝸桿121抵接、且另一端與第一擋板170抵接的方式設置,藉由第一擋板170和第二壓縮彈簧180,可以彈性的方式限制蝸桿121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
第二擋板190分別藉由螺絲195穿過其通孔191而被設置于基底110上,用以壓接支撐架130的突出部132而限制支撐架130相對于基底110的移動;應注意的是第二擋板190在壓接突出部132時,與突出部132間留有間隙,以不影響支撐架130相對于旋轉軸160的轉動。
藉由上述構成,當馬達140經由其輸出軸141轉動蝸桿121、進而轉動蝸輪122時,支撐架130藉由迫緊裝置150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支撐架130中的馬達140的輸出桿141連接的蝸桿121可相對于蝸輪122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蝸桿121和蝸輪122間的齒隙。
在本實施例中,迫緊裝置150是以一壓縮彈簧作為代表,因此其是以與蝸輪122分別位于蝸桿121兩側的方式來設置,用以持續(xù)供給使支撐架130朝接近蝸輪122的方向轉動的偏壓力;然而,迫緊裝置的設置方式并不限定于此,例如,可利用一拉伸彈簧作為迫緊裝置,此時需將其以與蝸輪122分別位于蝸桿121同一側的方式設置,用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馬達是以卡合的方式設置于支撐架中,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分別藉由螺絲而設置于基底上,然而,各組件的設置方式并不限制于此,例如,可以焊接的方式將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設置于基底上。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藉由第一擋板170和第二壓縮彈簧180來限制蝸桿121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然而,這并不限定于此,只要可以彈性組件或止推軸承來達成相同的功效即可。
圖4顯示一種利用上述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100的電子裝置200,在圖4中,是以一光驅作為代表,此電子裝置(光驅)200除了包括上述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100的外,還包括一移動裝置(讀寫頭)210、一轉換裝置(齒條)220以及一正齒輪230;由于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100的各組件及其設置方式均與第3a、3b圖相同,在此不重復說明,應注意的是在第3a、3b圖中的基底110在此作為整個電子裝置(光驅)200的底座。
正齒輪230設置于蝸桿蝸輪組120的蝸輪122上,且與蝸輪122同步旋轉,移動裝置(讀寫頭)210以可移動的方式設置于基底110上;而轉換裝置(齒條)220分別與移動裝置(讀寫頭)210、以及與蝸桿蝸輪組120的蝸輪122上的正齒輪230嚙合,用以將馬達140的轉動轉換為移動而移動移動裝置(讀寫頭)210。
另外,為了消除正齒輪230和齒條220間的齒隙,齒條220可為一雙排齒條是較佳的,藉此可使得整個進給機構從馬達140端至讀寫頭210的各階齒輪均無齒隙。
將本發(fā)明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100應用于光驅200中,由于馬達140的輸入軸141、以及蝸桿蝸輪組120的蝸桿121是經由支撐架130而固定于旋轉軸160上,且支撐架130可以旋轉軸160為中心自由轉動,另外,迫緊裝置150提供一旋轉力矩帶動整個支撐架130、輸入軸141及蝸桿121向蝸輪122(輸出軸)迫緊,可達到消除齒隙的目的。上述迫緊方向相對于蝸桿121及蝸輪122間的接觸點為蝸輪122的徑向方向,因此不論蝸桿121的轉動方向為何,運轉時的作用力產生的作用力矩恒與旋轉力矩相反,在輸入軸141傳動扭矩增加或局部齒間距較小時,蝸桿121會自動向遠離蝸輪122方向退開,不會發(fā)生齒面卡死的情況。
藉由上述構成,本發(fā)明應用迫緊力矩,使得蝸桿及蝸輪接觸點間產生一徑向迫緊力,而使得蝸桿強迫靠緊蝸輪,藉以消除蝸桿及蝸輪間的齒隙。
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予以揭示如上,然而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習本技術的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出種種的等效變化或等效替換,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后附的權利要求所界定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該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該蝸輪設置于該基底上;一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一馬達,設置于該支撐架中,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該輸出軸與該蝸桿連接;以及一迫緊裝置,以與該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藉此當該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該蝸桿、而轉動該蝸輪時,該支撐架藉由該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該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該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該蝸桿和該蝸輪間的齒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旋轉軸,以穿過該支撐架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以使該支撐架可相對于該旋轉軸轉動而可在該基底上產生位移。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在遠離該蝸桿蝸輪組的一側設有一穿孔,用以供該旋轉軸穿過。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蝸桿的節(jié)圓和該蝸輪的節(jié)圓間的切線的延伸線通過該旋轉軸的中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迫緊裝置為一第一壓縮彈簧,其以與該蝸輪分別位于該蝸桿兩側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持續(xù)供給一偏壓力,使該支撐架朝接近該蝸輪的方向轉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基底上形成有一外框,且在該外框上形成一凸塊,藉由該凸塊穿過該第一壓縮彈簧,以將該第一壓縮彈簧設置于該基底的外框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以及一第二壓縮彈簧,一端與該蝸桿抵接、且另一端與該第一擋板抵接,藉由該第一擋板和該第二壓縮彈簧,以彈性的方式限制該蝸桿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第二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限制該支撐架相對于該基底的移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上形成至少一突出部,用以供該第二擋板壓接,而使該支撐架被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
10.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該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該蝸輪設置于該基底上;一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一馬達,設置于該支撐架中,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該輸出軸與該蝸桿連接;一移動裝置,以可移動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一轉換裝置,分別與該移動裝置、以及該蝸桿蝸輪組連接,用以將該馬達的轉動轉換為移動而移動該移動裝置;以及一迫緊裝置,以與該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藉此當該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該蝸桿、而轉動該蝸輪時,該支撐架藉由該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該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該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該蝸桿和該蝸輪間的齒隙。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旋轉軸,以穿過該支撐架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藉此該支撐架可相對于該旋轉軸轉動,而可在該基底上產生位移。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在遠離該蝸桿蝸輪組的一側設有一穿孔,用以供該旋轉軸穿過。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蝸桿的節(jié)圓和該蝸輪的節(jié)圓間的切線的延伸線通過該旋轉軸的中心。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迫緊裝置為一第一壓縮彈簧,其以與該蝸輪分別位于該蝸桿兩側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持續(xù)供給一偏壓力,使該支撐架朝接近該蝸輪的方向轉動。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底上形成有一外框,且在該外框上形成一凸塊,藉由該凸塊穿過該第一壓縮彈簧,以將該第一壓縮彈簧設置于該基底的外框上。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以及一第二壓縮彈簧,一端與該蝸桿抵接、且另一端與該第一擋板抵接,藉由該第一擋板和該第二壓縮彈簧,以彈性的方式限制該蝸桿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
17.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裝置,還包括至少一第二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限制該支撐架相對于該基底的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上形成至少一突出部,用以供該第二擋板壓接,而使該支撐架被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
19.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蝸桿蝸輪組的蝸輪上設有與該蝸輪同步旋轉的一正齒輪,其與該轉換裝置連接。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轉換裝置為一齒條,其與該正齒輪嚙合。
21.一種光驅,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該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該蝸輪設置于該基底上;一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一馬達,設置于該支撐架中,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該輸出軸與該蝸桿連接;一讀寫頭,以可移動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一轉換裝置,分別與該讀寫頭、以及該蝸桿蝸輪組連接,用以將該馬達的轉動轉換為位移而移動該讀寫頭;以及一迫緊裝置,以與該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藉此當該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該蝸桿、而轉動該蝸輪時,該支撐架藉由該迫緊裝置而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該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該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該蝸桿和該蝸輪間的齒隙。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旋轉軸,以穿過該支撐架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藉此該支撐架可相對于該旋轉軸轉動,而可在該基底上產生位移。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在遠離該蝸桿蝸輪組的一側設有一穿孔,用以供該旋轉軸穿過。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蝸桿的節(jié)圓和該蝸輪的節(jié)圓間的切線的延伸線通過該旋轉軸的中心。
25.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迫緊裝置為一第一壓縮彈簧,其以與該蝸輪分別位于該蝸桿兩側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持續(xù)供給一偏壓力,使該支撐架朝接近該蝸輪的方向轉動。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基底上形成有一外框,且在該外框上形成一凸塊,藉由該凸塊穿過該第一壓縮彈簧,以將該第一壓縮彈簧設置于該基底的外框上。
27.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以及一第二壓縮彈簧,一端與該蝸桿抵接、且另一端與該第一擋板抵接,藉由該第一擋板和該第二壓縮彈簧,以彈性的方式限制該蝸桿在其軸向方向的移動。
28.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第二擋板,設置于該基底上,用以限制該支撐架相對于該基底的移動。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上形成至少一突出部,用以供該第二擋板壓接,而使該支撐架被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該基底上。
30.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蝸桿蝸輪組的蝸輪上設有與該蝸輪同步旋轉的一正齒輪,其與該轉換裝置連接。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光驅,其特征在于,該齒條為一雙排齒條,其與該正齒輪嚙合,用以消除該正齒輪和該齒條間的齒隙。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蝸桿蝸輪組減速機齒隙消除機構及利用此機構的電子裝置,其中齒隙消除機構包括一基底、一蝸桿蝸輪組、一支撐架、一馬達以及一迫緊裝置;蝸桿蝸輪組具有一蝸桿以及與蝸桿嚙合的一蝸輪,其中蝸輪設置于基底上;支撐架以可產生位移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馬達設置于支撐架中,其具有一輸出軸,其中輸出軸與蝸桿連接;迫緊裝置以與支撐架抵接的方式設置于基底上,藉此當馬達經由其輸出軸轉動蝸桿、而轉動蝸輪時,支撐架藉由迫緊裝置而可產生位移,以使與設置于支撐架中的馬達的輸出桿連接的蝸桿可相對于蝸輪接近或遠離,而可消除蝸桿和蝸輪間的齒隙;而利用上述機構的電子裝置,則可以低成本達到精確定位的要求。
文檔編號H02K7/06GK1504657SQ02154328
公開日2004年6月16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何其驊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