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變壓器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
【背景技術】
[0002]變壓器通常位于小區(qū)地下室或地面上,其晝夜運行產生的噪音對周圍居民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造成了較大影響,隨著國民環(huán)保意識的逐漸強化,對變壓器噪聲的控制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
[0003]當前的解決方案主要是在墻體上布置吸音材料,雖然能較好的解決噪聲問題,但是其施工周期長、費用大,另外在變壓器被密閉后,降低了通風效果更,容易造成溫度升高,導致運行故障或停機事故。
[0004]因此,一種適用于變壓器柜體,能夠有效的消音的變壓器柜隔音消聲復合材料板的出現很有必要了【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變壓器柜體,能夠有效的消音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
[0006]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7]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包括:
[0008]內層;
[0009]外層;
[0010]消音層,設置在所述內層和外層之間,用以消除噪音;以及
[0011]吸音尖劈,設置在所述內層的表面,用以吸收噪音。
[0012]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在所述內層和外層之間還設置有加強骨架,所述加強骨架為網狀,以增強強度。
[0013]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加強骨架為網狀。
[0014]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內層和所述外層為l_3mm厚度的鍍鋅鋼板。
[0015]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消音層由30-40mm厚度的吸音棉和為3mm以氧化鐵發(fā)泡擠出開孔結構PE材料復合而成。
[0016]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內層分布有眾多穿孔,以增強吸音效果。
[0017]本實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I)結構簡單,在內層和外層之間設置加強骨架,增強板體的抗壓強度;
[0018](2)采用內層板設置吸音尖劈,提高了吸收噪音的效果。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0]其中:1-內層、2-消音層、3-外層、4-加強骨架、5-穿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21]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22]參照圖1所示,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包括內層1,消音層2,加強骨架4和外層3,其中,所述消音層2和加強骨架4設置于內層I和外層3之間,在內層I的表面設有吸音尖劈6,有效阻隔了部分低頻音源的傳送。
[0023]本實用新型中的內層I和外層3為l_3mm厚度的鍍鋅鋼板,消音層2為30_40mm厚度的吸音棉和氧化鐵發(fā)泡擠出開孔結構PE材料組成,其中,消音棉為新型化學材料,利用化學成分吸收部分高低頻噪音,以增強吸音效果,內層I上分布有眾多穿孔5,通過物理原理吸收了變壓器發(fā)出的高頻噪音。
[0024]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內層; 外層; 消音層,設置在所述內層和外層之間;以及 吸音尖劈,設置在所述內層的表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內層和外層之間還設置有加強骨架。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骨架為網狀。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和所述外層為l-3mm厚度的鍍鋅鋼板。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層由30-40mm厚度的吸音棉和為3mm以氧化鐵發(fā)泡擠出開孔結構PE材料復合而成。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分布有眾多穿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干式變壓器柜隔音消聲板,包括內層;外層;消音層,設置在所述內層和外層之間,用以消除噪音;以及吸音尖劈,設置在所述內層的表面,用以吸收噪音。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在內層和外層之間設置加強骨架,增強板體的抗壓強度;采用內層板設置吸音尖劈,提高了吸音效果。
【IPC分類】G10K11/16, H01F27/02
【公開號】CN204809000
【申請?zhí)枴緾N201520338084
【發(fā)明人】趙勇江
【申請人】加能(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