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斷路器技術領域,具體講就是涉及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能夠提高保護模塊的通用性。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技術的快速應用于低壓電器技術領域斷路器越來越向著保護功能智能化,結構模塊化,體積小型化發(fā)展,傳統(tǒng)的帶有漏電保護功能的斷路器由于漏電保護模塊和斷路器本體為一體化導致斷路器體積較大,互換性較差,增加量產品成本。
中國專利ZL201420136038.7公開了一種漏電保護模塊的操作機構,包括殼體,該操作機構還包括安裝在所述殼體中的曲柄滑塊機構,該曲柄滑塊機構包括手柄、轉動構件、鎖扣、連桿、跳扣。通過手柄、連桿、轉動構件、跳扣和鎖扣組成的曲柄滑塊機構實現(xiàn)漏電保護模塊的操作,該機構結構簡單,但是操作機構穩(wěn)定性較差,且通用性較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xiàn)有的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通用性差的技術缺陷,提供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結構緊湊,體積小,插入式安裝,結構簡單可靠,產品通用形較好,減少了產品成本。
技術方案
為了實現(xiàn)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設計的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安裝殼體,磁厄裝在殼體內,線圈骨架裝在磁厄內,線圈套裝在線圈骨架上,靜鐵芯固定裝在線圈骨架上的軸孔的一端,動鐵芯裝在線圈骨架上的軸孔的另一端,動鐵芯和靜鐵芯間裝有鐵芯彈簧,動鐵芯在軸孔中能夠往復運動,所述動鐵芯伸出軸孔的一端的頭部卡裝在連桿的卡槽中,連桿裝在轉軸上,轉軸裝在安裝殼體上,連桿能夠在動鐵芯往復運動帶動下繞轉軸來回轉動,漏電按鈕裝在安裝殼體上的安裝槽內與連桿位置對應,漏電按鈕底部裝在漏電彈簧上,所述連桿轉動過程中能夠限制漏電按鈕行程。
進一步,所述連桿上設有槽孔,所述漏電按鈕上設有掛鉤,漏電按鈕位于安裝槽內按壓位置時掛鉤能夠伸進槽孔內使漏電按鈕被限位。
進一步,測試按鈕裝在安裝殼體內的測試按鈕槽內位于靜鐵芯外側,測試彈簧套裝在測試按鈕上。
進一步,動觸片和靜觸片裝在安裝殼體內,測試按鈕按下過程能夠推動動觸片與靜觸片接觸。
進一步,所述安裝殼體包括上殼體和下殼體。
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結構緊湊,體積小,插入式安裝,結構簡單可靠,產品通用形較好,減少了產品成本。
附圖說明
附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產品圖。
附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附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連桿結構示意圖。
附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連桿與動鐵芯聯(lián)動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
如附圖1~5所示,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安裝殼體1,磁厄2裝在殼體1內,線圈骨架3裝在磁厄2內,線圈4套裝在線圈骨架3上,靜鐵芯5固定裝在線圈骨架3上的軸孔301的一端,動鐵芯6裝在線圈骨架3上的軸孔301的另一端,動鐵芯6和靜鐵芯5間裝有鐵芯彈簧7,動鐵芯6在軸孔301中能夠往復運動,所述動鐵芯6伸出軸孔301的一端的頭部卡裝在連桿8的卡槽801中,連桿8裝在轉軸9上,轉軸9裝在安裝殼體1上,連桿8能夠在動鐵芯6往復運動帶動下繞轉軸9來回轉動,漏電按鈕10裝在安裝殼體1上的安裝槽101內與連桿8位置對應,漏電按鈕10底部裝在漏電彈簧11上,所述連桿8轉動過程中能夠限制漏電按鈕10行程。
所述連桿8上設有槽孔802,所述漏電按鈕10上設有掛鉤1001,漏電按鈕10位于安裝槽101內按壓位置時掛鉤1001能夠伸進槽孔802內使漏電按鈕10被限位。
測試按鈕12裝在安裝殼體1內的測試按鈕槽102內位于靜鐵芯5外側,測試彈簧13套裝在測試按鈕12上。
動觸片14和靜觸片15裝在安裝殼體1內,測試按鈕12按下過程能夠推動動觸片14與靜觸片15接觸。
所述安裝殼體1包括上殼體103和下殼體104。
動鐵芯6能夠在鐵芯彈簧7和電磁力的作用下在線圈骨架3中往復水平直線運動,拉動連桿8回轉,當電磁力拉緊動鐵芯6時,連桿8順時針回轉,同時釋放漏電按鈕10,漏電按鈕10在漏電彈簧11作用下上彈,同時鎖止連桿8使之不能逆時針回轉。達到指示漏電功能。測試按鈕12安裝在安裝殼體1中,按下測試按鈕12,測試按鈕12推動動觸片14使之與靜觸片15接觸行程回路,達到測試目的,釋放測試按鈕12,在測試彈簧13作用下,測試按鈕12回彈。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斷路器漏電保護模塊操作機構的改良結構,結構緊湊,體積小,插入式安裝,結構簡單可靠,產品通用形較好,減少了產品成本。
本實施例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順時針”、“逆時針”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