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其包括:移動拖車,其前端設有拖桿,所述拖桿上設有第一鎖緊部;導向輪組件,包括:支架,包括基體及與基體連接的兩個支撐臂,兩個支撐臂間隔相對設置;支桿,其一端與基體可轉(zhuǎn)動連接,另一端與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支桿的中部設有與鎖緊部可相配合的定位部;定位桿,其一端與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另一端與定位部可相配合;輪軸,可轉(zhuǎn)動地穿過兩個支撐臂,輪軸的一端設有蝸輪,蝸輪與輪軸共軸連接,并且輪軸隨著蝸輪轉(zhuǎn)動;輪子,固定地套設在輪軸上;電機,安裝在支架上,電機的驅(qū)動軸上設有蝸桿,蝸桿與蝸輪相嚙合。上述移動照明燈塔即可方便地長距離移動又可短距離移動。
【專利說明】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移動照明燈塔,特別是涉及一種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
+R ο
【【背景技術】】
[0002]在野外作業(yè)、夜間搶險救災、建筑施工、消防、新聞采訪等場所作業(yè)時,通常需要高亮度的臨時光源和臨時的能源設備,傳統(tǒng)的解決方式是臨時搭建燈塔、安裝燈具,然后從很遠的地方拉設電纜來解決用電問題,而且臨時搭建燈塔的高度、照明角度無法調(diào)整,更無法快速移動,耗時費力,解決周期長,不能滿足快速應急的需要,安全也無法得以保障。因此,技術人員開始研發(fā)移動照明燈塔,通過外部動力車牽引移動照明燈塔進行長距離移動。
[0003]然而,在進行短距離移動時,采用外部動力車牽引移動照明燈塔則不太方便,此時需要采用人力推動移動照明燈塔,但由于移動照明燈塔本身較重,推動時較為費時費力。
【
【發(fā)明內(nèi)容】
】
[0004]鑒于上述狀況,有必要提供一種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即可方便地長距離移動又可短距離移動。
[0005]一種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其包括:
[0006]移動拖車,其前端設有拖桿,外部動力車通過所述拖桿可牽引所述移動拖車移動,所述拖桿上設有第一鎖緊部;
[0007]導向輪組件,與所述拖桿連接,所述導向輪組件包括:
[0008]支架,包括基體及與所述基體連接的兩個支撐臂,所述兩個支撐臂間隔相對設置;
[0009]支桿,其一端與所述基體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所述支架以所述支桿為轉(zhuǎn)軸可自由轉(zhuǎn)動,另一端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所述支桿相對于所述拖桿轉(zhuǎn)動預定角度后收縮起來;所述支桿的中部設有與所述鎖緊部可相配合的定位部;
[0010]定位桿,其一端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另一端為自由端,所述自由端與所述定位部可相配合,使將所述定位桿、所述拖桿及所述支桿共同形成一個三角形穩(wěn)定結(jié)構(gòu),從而定位所述支桿;
[0011]輪軸,可轉(zhuǎn)動地穿過所述兩個支撐臂,所述輪軸的一端設有蝸輪,所述蝸輪與所述輪軸共軸連接,并且所述輪軸隨著所述蝸輪轉(zhuǎn)動;
[0012]輪子,固定地套設在所述輪軸上,并且位于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使所述輪軸可帶動所述輪子在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自由轉(zhuǎn)動;
[0013]電機,安裝在所述支架上,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上設有蝸桿,所述蝸桿與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共軸連接,使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可帶動所述蝸桿轉(zhuǎn)動,所述蝸桿與所述蝸輪相嚙合;
[0014]其中,當所述支桿轉(zhuǎn)動至所述定位部與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相配合時,所述導向輪組件相對于地面處于支撐狀態(tài),當所述支桿轉(zhuǎn)動至所述定位部與所述第一鎖緊部相配合時,所述導向輪組件相對于地面處于收縮狀態(tài);所述電機通過相嚙合的所述蝸桿及所述蝸輪驅(qū)動所述輪軸轉(zhuǎn)動,所述輪軸帶動所述輪子轉(zhuǎn)動,從而帶動所述移動拖車移動。
[0015]相較于傳統(tǒng)的移動照明燈塔,上述移動照明燈塔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16](I)上述移動照明燈塔的拖桿上設有導向輪組件,其采用馬達通過傘齒輪組件驅(qū)動輪子轉(zhuǎn)動,從而帶動整個移動照明燈塔進行短距離移動;當有動力車拖動移動照明燈塔時,轉(zhuǎn)動支桿直至支桿的定位部與拖桿的第一鎖緊部相配合,此時輪子離開地面,拖行時避免輪子接觸地面被凸起的地面撞擊,從而方便地進行長距離移動。因此,上述移動照明燈塔即可方便地長距離移動又可短距離移動。
[0017](2)上述移動照明燈塔的蝸輪蝸桿傳動比大,傳動平穩(wěn),可以不受馬達高速傳動的限制,實現(xiàn)低速驅(qū)動。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定位部為通孔,所述第一鎖緊部為帶有鎖緊孔的鎖緊凸耳,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設有貫穿孔,當采用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及所述第一鎖緊部的鎖緊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支桿與所述第一鎖緊部可拆卸連接起來,當所述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與所述定位桿的貫穿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定位桿與所述支桿可拆卸連接起來。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拖桿上還設有第二鎖緊部,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二鎖緊部可相配合,以將所述定位桿定位在所述拖桿上。
[002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包括U形基部及兩個連接支臂,所述兩個連接支臂分別從所述U形基部的兩端彎折延伸,并且所述兩個連接支臂的端部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定位部設于所述連接支臂與所述U形基部的連接處,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可插入所述兩個連接支臂之間,當所述定位部與所述第一鎖緊部相配合時,所述連接支臂緊貼所述拖桿設置。
[00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U形基部的底面延伸有轉(zhuǎn)軸,所述基體的頂面設有軸孔,所述轉(zhuǎn)軸穿過所述軸孔,并且在所述軸孔可自由轉(zhuǎn)動。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軸承,所述基體設有用于安裝所述軸承的通槽,所述通槽與所述軸孔及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的間隙連通,所述轉(zhuǎn)軸依次穿過所述軸孔及所述軸承后,通過螺紋緊固件將所述軸承鎖緊在所述轉(zhuǎn)軸上,使所述轉(zhuǎn)軸通過所述軸承相對于所述基體轉(zhuǎn)動。
[002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U形基部的底面設有環(huán)繞所述轉(zhuǎn)軸一周的凸緣,所述凸緣與所述基體抵接,使所述支桿的端部與所述基體之間存在間距。
[002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拖桿的自由端設有拉手及靠近所述拉手的電機控制開關,通過所述拉手拉動所述拖桿,用于控制所述移動拖車的移動方向,所述電機控制開關用于控制所述電機的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
[002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升降桿組件及燈頭組件,所述升降桿組件設于所述移動拖車的頂部,并且所述升降桿組件包括多個依次套接在一起、并可相對滑動的升降桿,其中最外層的升降桿固定在所述移動拖車內(nèi),所述燈頭組件安裝在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并且所述燈頭組件包括:
[0026]轉(zhuǎn)動連接件,其設有安裝槽,所述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容置在所述安裝槽內(nèi),并且通過銷軸與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可轉(zhuǎn)動連接;
[0027]橫梁,固定在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上;
[0028]兩個第一燈頭,均通過第一 U形支架安裝在所述橫梁的頂面的中部,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底部固定在所述橫梁的頂面,所述第一燈頭位于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兩端之間,并且與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及
[0029]兩個第二燈頭,分別通過第二 U形支架安裝在所述橫梁的底面的兩端,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底部固定在所述橫梁的底面,所述第二燈頭位于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兩端之間,并且與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
[003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個所述升降桿為橫截面為矩形的空心管,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為等腰三角形,所述凹槽設于等角三角形的頂點處,并且所述凹槽為矩形,所述凹槽的相對兩側(cè)壁分別與所述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的相對兩側(cè)面正對設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1]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移動照明燈塔的立體圖;
[0032]圖2為圖1所示的移動照明燈塔的另一視角的立體圖;
[0033]圖3為圖1所示的移動照明燈塔的導向輪組件的分解圖;
[0034]圖4為圖3所示的導向輪組件的組裝圖;
[0035]圖5為圖1所示的移動照明燈塔進行短距離移動時的狀態(tài)圖;
[0036]圖6為圖1所示的移動照明燈塔進行遠距離移動時的狀態(tài)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fā)明的較佳的實施例。但是,本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fā)明的公開內(nèi)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0038]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
[0039]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40]請參閱圖1及圖2,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移動照明燈塔100基于蝸輪蝸桿傳動,其包括移動拖車110及導向輪組件120,導向輪組件120用于牽引移動拖車110進行短距離移動。
[0041]移動拖車110的前端設有拖桿111,外部動力車通過拖桿111可牽引移動拖車110移動,拖桿111上設有第一鎖緊部111c。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移動拖車110包括車體及設于車體底部的兩個車輪,導向輪組件120與兩個車輪可構(gòu)成三角形支撐機構(gòu),像三輪車一樣移動。車體靠近其中一個車輪的側(cè)面設有控制室115,通過控制室115的各個按鈕對移動照明燈塔100的照明狀態(tài)進行控制。
[0042]進一步地,拖桿111的一端固定在車體的底部,另一端設有掛環(huán)111a,外部動力車通過與掛環(huán)Illa掛接而牽引移動照明燈塔100。
[0043]請參閱圖3及圖4,導向輪組件120與拖桿111連接,導向輪組件120包括支架121、支桿122、輪軸123、輪子125及電機126,電機126用于驅(qū)動輪軸123帶動輪子125轉(zhuǎn)動,支架121用于承載輪軸123。
[0044]支架121包括基體121a及與基體121a連接的兩個支撐臂121b,兩個支撐臂121b間隔相對設置。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基體121a為矩形,支撐臂121b的自由端形成有一個彎折部(圖未標)。
[0045]支桿122的一端與基體121a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支架121以支桿122為轉(zhuǎn)軸可自由轉(zhuǎn)動,另一端與拖桿111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支桿122相對于拖桿111轉(zhuǎn)動預定角度后收縮起來。支桿122的中部設有可與拖桿的鎖緊部相配合的定位部122a。
[0046]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所述支桿122包括U形基部122b及兩個連接支臂122c,所述兩個連接支臂122c分別從所述U形基部122b的兩端彎折延伸,并且所述兩個連接支臂122c的端部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定位部122a設于所述連接支臂122c與所述U形基部122b的連接處,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可插入所述兩個連接支臂122c之間,當所述定位部122a與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相配合時,所述連接支臂122c緊貼所述拖桿設置。
[0047]定位桿127的一端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另一端為自由端,所述自由端與所述定位部122a可相配合,使將所述定位桿127、所述拖桿111及所述支桿122共同形成一個三角形穩(wěn)定結(jié)構(gòu),從而定位所述支桿122。
[0048]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定位部122a為通孔,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為帶有鎖緊孔的鎖緊凸耳,所述定位桿127的自由端設有貫穿孔,當采用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122a及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的鎖緊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支桿122與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可拆卸連接起來,當所述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122a與所述定位桿127的貫穿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定位桿127與所述支桿122可拆卸連接起來。
[0049]在其他實施例中,定位部122a可以為定位柱,第一鎖緊部Illc為帶有鎖緊孔的翼片,定位桿127的自由端設有定位孔,當所述定位部122a穿過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的鎖緊孔時,將所述支桿122與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可拆卸連接起來,當所述定位部122a穿過所述定位桿127的定位孔時,將所述定位桿127與所述支桿122可拆卸連接起來。
[0050]進一步地,所述拖桿上還設有第二鎖緊部llld,所述定位桿127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二鎖緊部Illd可相配合,以將所述定位桿127定位在所述拖桿上。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第二鎖緊部Illd為帶有鎖緊孔的鎖緊凸耳,所述定位桿127的自由端設有貫穿孔,當采用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122a及所述第二鎖緊部Illd的鎖緊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支桿122與所述第二鎖緊部Illd可拆卸連接起來。
[0051]進一步地,支桿122的U形基部122b的底面延伸有轉(zhuǎn)軸122d,基體121a的頂面設有軸孔(圖未標),轉(zhuǎn)軸122d穿過軸孔,并且在軸孔可自由轉(zhuǎn)動。
[0052]優(yōu)選地,導向輪組件120還包括軸承(圖未示),基體121a設有用于安裝軸承的通槽(圖未標),通槽與支架121的軸孔及兩個支撐臂121b之間的間隙連通,轉(zhuǎn)軸122d依次穿過支架121的軸孔及軸承后,通過螺紋緊固件將軸承鎖緊在轉(zhuǎn)軸122d上,使轉(zhuǎn)軸122d通過軸承相對于基體121a轉(zhuǎn)動。由于采用軸承來固定轉(zhuǎn)軸122d,以減小轉(zhuǎn)軸122d與支架121的基體121a之間的摩擦力。
[0053]進一步地,支桿122的U形基部122b的底面設有環(huán)繞轉(zhuǎn)軸122d—周的凸緣122e,凸緣122e與基體121a抵接,使支桿122的端部與基體121a之間存在間距。由于采用凸緣122e來隔離支桿122的轉(zhuǎn)軸122d與支架121的基體121a,以減小轉(zhuǎn)軸122d與支架121的基體121a之間的摩擦力。
[0054]輪軸123可轉(zhuǎn)動地穿過兩個支撐臂121b,輪軸123的一端設有蝸輪127a,蝸輪127a與輪軸123共軸連接,并且輪軸123隨著蝸輪127a轉(zhuǎn)動。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輪軸123安裝在支撐臂121b的彎折部上。由于輪軸123安裝在彎折部上,使輪軸123相較于的支架121的重心偏移,從而使支架121方便地帶動輪子125變向。
[0055]輪子125固定地套設在輪軸123上,并且位于兩個支撐臂121b之間,使輪軸123可帶動輪子125在兩個支撐臂121b之間自由轉(zhuǎn)動。
[0056]電機126安裝在支架121上,電機126的驅(qū)動軸上設有蝸桿127b,蝸桿127b與電機126的驅(qū)動軸共軸連接,使電機126的驅(qū)動軸可帶動蝸桿127b轉(zhuǎn)動,蝸桿127b與蝸輪127a相嚙合。
[0057]其中,當支桿122轉(zhuǎn)動至定位部122a與所述定位桿127的自由端相配合時,導向輪組件120相對于地面處于支撐狀態(tài),當支桿122轉(zhuǎn)動至定位部122a與所述第一鎖緊部Illc相配合時,導向輪組件120相對于地面處于收縮狀態(tài);電機126通過相哨合的蝸桿127b及蝸輪127a驅(qū)動輪軸123轉(zhuǎn)動,輪軸123帶動輪子125轉(zhuǎn)動,從而帶動移動拖車110移動。
[0058]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拖桿111的自由端設有拉手Illb及靠近拉手Illb的電機控制開關,通過拉手Illb拉動拖桿111,用于控制移動拖車110的移動方向,電機控制開關用于控制電機126的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
[0059]進一步地,移動照明燈塔100還包括升降桿組件130及燈頭組件140。升降桿組件130設于移動拖車110的頂部,并且升降桿組件130包括多個依次套接在一起、并可相對滑動的升降桿,其中最外層的升降桿固定在移動拖車110內(nèi)。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每個升降桿為橫截面為矩形的空心管,使得相互套接的升降桿之間只可伸縮,而不可轉(zhuǎn)動,從而防止燈頭組件140隨意轉(zhuǎn)動。
[0060]請再次參閱圖1及圖2,燈頭組件140安裝在升降桿組件130的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并且燈頭組件140包括轉(zhuǎn)動連接件141、橫梁142、兩個第一燈頭143、及兩個第二燈頭144。
[0061]轉(zhuǎn)動連接件141設有安裝槽,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容置在安裝槽內(nèi),并且通過銷軸與轉(zhuǎn)動連接件141可轉(zhuǎn)動連接。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轉(zhuǎn)動連接件141為等腰三角形,凹槽設于等角三角形的頂點處,并且凹槽為矩形,凹槽的相對兩側(cè)壁分別與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的相對兩側(cè)面正對設置。
[0062]橫梁142固定在轉(zhuǎn)動連接件141上。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橫梁142為橫截面為矩形的中空管,轉(zhuǎn)動連接件141的底邊安裝在橫梁142的底面上。
[0063]兩個第一燈頭143均通過第一 U形支架145安裝在橫梁142的頂面的中部,第一U形支架145的底部固定在橫梁142的頂面,第一燈頭143位于第一 U形支架145的兩端之間,并且與第一 U形支架145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具體在圖示實施例中,第一燈頭143為投光燈,第一燈頭143通過螺桿與第一 U形支架145可轉(zhuǎn)動連接,螺桿固定在燈頭的相對兩偵牝并穿過第一U形支架145的端部后與螺母鎖合,當擰松螺母時,即可轉(zhuǎn)動第一燈頭143。
[0064]兩個第二燈頭144分別通過第二 U形支架146安裝在橫梁142的底面的兩端,第二U形支架146的底部固定在橫梁142的底面,第二燈頭144位于第二 U形支架146的兩端之間,并且與第二 U形支架146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具體在圖示實施例中,第二燈頭144為投光燈,第二燈頭144通過螺桿與第二 U形支架146可轉(zhuǎn)動連接,螺桿固定在燈頭的相對兩偵牝并穿過第二U形支架146的端部后與螺母鎖合,當擰松螺母時,即可轉(zhuǎn)動第二燈頭144。
[0065]請一并參閱圖5及圖6,移動照明燈塔100前面固定有導向輪組件120。如果移動照明燈塔100需要短距離移動,可以利用導向輪組件120驅(qū)動燈塔移動。導向輪組件120的支架121利用輪軸123固定了一個輪子125和一個蝸輪127a,蝸輪127a和輪子125同輪軸123 —起轉(zhuǎn)動。支架121的側(cè)面還固定一個電機126,電機126的驅(qū)動軸上安裝一個蝸桿127b,電機126上的蝸桿127b與輪軸123上的蝸輪127a嚙合,則電機126轉(zhuǎn)動而帶動輪子125轉(zhuǎn)動。支架121上部固定軸承,軸承上穿入支桿122,支桿122可以在軸承上轉(zhuǎn)動。支桿122頂端固定在移動燈塔的拖桿111上,設有一個定位部122a。支桿122固定在拖桿111上,可以進行轉(zhuǎn)動,定位桿127的自由端與支桿的定位部122a可相配合,從而固定支桿。電機126驅(qū)動輪子125進行短距離移動。
[0066]相較于傳統(tǒng)的移動照明燈塔,上述移動照明燈塔100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67](I)上述移動照明燈塔100的拖桿111上設有導向輪組件120,其采用馬達通過蝸輪蝸桿組件驅(qū)動輪子125轉(zhuǎn)動,從而帶動整個移動照明燈塔100進行短距離移動;當有動力車拖動移動照明燈塔100時,轉(zhuǎn)動支桿122直至支桿122的定位部122a與拖桿111的第一鎖緊部Illc相配合,此時輪子125離開地面,拖行時避免輪子125接觸地面被凸起的地面撞擊,從而方便地進行長距離移動。因此,上述移動照明燈塔100即可方便地長距離移動又地短距離移動。
[0068](2)上述移動照明燈塔100的蝸輪蝸桿傳動比大,傳動平穩(wěn),可以不受馬達高速傳動的限制,實現(xiàn)低速驅(qū)動。
[0069](3)移動照明燈塔100的拖桿111上設計拉手111b,拉手Illb旁邊設置電機126開關。當移動照明燈塔100需要短距離運動時,此時按動電機126開關,電機126驅(qū)動輪子125轉(zhuǎn)動,從而帶動移動照明燈塔100進行短距離運動,同時,手拉動拉手111b,可以控制移動方向。
[0070]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gòu)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quán)利要求為準。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基于蝸輪蝸桿傳動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拖車,其前端設有拖桿,外部動力車通過所述拖桿可牽引所述移動拖車移動,所述拖桿上設有第一鎖緊部; 導向輪組件,與所述拖桿連接,所述導向輪組件包括: 支架,包括基體及與所述基體連接的兩個支撐臂,所述兩個支撐臂間隔相對設置; 支桿,其一端與所述基體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所述支架以所述支桿為轉(zhuǎn)軸可自由轉(zhuǎn)動,另一端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使所述支桿相對于所述拖桿轉(zhuǎn)動預定角度后收縮起來;所述支桿的中部設有與所述鎖緊部可相配合的定位部; 定位桿,其一端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另一端為自由端,所述自由端與所述定位部可相配合,使將所述定位桿、所述拖桿及所述支桿共同形成一個三角形穩(wěn)定結(jié)構(gòu),從而定位所述支桿; 輪軸,可轉(zhuǎn)動地穿過所述兩個支撐臂,所述輪軸的一端設有蝸輪,所述蝸輪與所述輪軸共軸連接,并且所述輪軸隨著所述蝸輪轉(zhuǎn)動; 輪子,固定地套設在所述輪軸上,并且位于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使所述輪軸可帶動所述輪子在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自由轉(zhuǎn)動; 電機,安裝在所述支架上,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上設有蝸桿,所述蝸桿與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共軸連接,使所述電機的驅(qū)動軸可帶動所述蝸桿轉(zhuǎn)動,所述蝸桿與所述蝸輪相嚙合; 其中,當所述支桿轉(zhuǎn)動至所述定位部與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相配合時,所述導向輪組件相對于地面處于支撐狀態(tài),當所述支桿轉(zhuǎn)動至所述定位部與所述第一鎖緊部相配合時,所述導向輪組件相對于地面處于收縮狀態(tài);所述電機通過相嚙合的所述蝸桿及所述蝸輪驅(qū)動所述輪軸轉(zhuǎn)動,所述輪軸帶動所述輪子轉(zhuǎn)動,從而帶動所述移動拖車移動。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為通孔,所述第一鎖緊部為帶有鎖緊孔的鎖緊凸耳,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設有貫穿孔,當采用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及所述第一鎖緊部的鎖緊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支桿與所述第一鎖緊部可拆卸連接起來,當所述插銷穿過所述定位部與所述定位桿的貫穿孔時,所述插銷將所述定位桿與所述支桿可拆卸連接起來。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桿上還設有第二鎖緊部,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二鎖緊部可相配合,以將所述定位桿定位在所述拖桿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包括U形基部及兩個連接支臂,所述兩個連接支臂分別從所述U形基部的兩端彎折延伸,并且所述兩個連接支臂的端部與所述拖桿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定位部設于所述連接支臂與所述U形基部的連接處,所述定位桿的自由端可插入所述兩個連接支臂之間,當所述定位部與所述第一鎖緊部相配合時,所述連接支臂緊貼所述拖桿設置。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基部的底面延伸有轉(zhuǎn)軸,所述基體的頂面設有軸孔,所述轉(zhuǎn)軸穿過所述軸孔,并且在所述軸孔可自由轉(zhuǎn)動。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軸承,所述基體設有用于安裝所述軸承的通槽,所述通槽與所述軸孔及所述兩個支撐臂之間的間隙連通,所述轉(zhuǎn)軸依次穿過所述軸孔及所述軸承后,通過螺紋緊固件將所述軸承鎖緊在所述轉(zhuǎn)軸上,使所述轉(zhuǎn)軸通過所述軸承相對于所述基體轉(zhuǎn)動。
7.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基部的底面設有環(huán)繞所述轉(zhuǎn)軸一周的凸緣,所述凸緣與所述基體抵接,使所述支桿的端部與所述基體之間存在間距。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桿的自由端設有拉手及靠近所述拉手的電機控制開關,通過所述拉手拉動所述拖桿,用于控制所述移動拖車的移動方向,所述電機控制開關用于控制所述電機的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
9.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升降桿組件及燈頭組件,所述升降桿組件設于所述移動拖車的頂部,并且所述升降桿組件包括多個依次套接在一起、并可相對滑動的升降桿,其中最外層的升降桿固定在所述移動拖車內(nèi),所述燈頭組件安裝在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并且所述燈頭組件包括: 轉(zhuǎn)動連接件,其設有安裝槽,所述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容置在所述安裝槽內(nèi),并且通過銷軸與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可轉(zhuǎn)動連接; 橫梁,固定在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上; 兩個第一燈頭,均通過第一 U形支架安裝在所述橫梁的頂面的中部,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底部固定在所述橫梁的頂面,所述第一燈頭位于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兩端之間,并且與所述第一 U形支架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及 兩個第二燈頭,分別通過第二 U形支架安裝在所述橫梁的底面的兩端,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底部固定在所述橫梁的底面,所述第二燈頭位于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兩端之間,并且與所述第二 U形支架的兩端可轉(zhuǎn)動連接。
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照明燈塔,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升降桿為橫截面為矩形的空心管,所述轉(zhuǎn)動連接件為等腰三角形,所述凹槽設于等角三角形的頂點處,并且所述凹槽為矩形,所述凹槽的相對兩側(cè)壁分別與所述最內(nèi)層的升降桿的頂端的相對兩側(cè)面正對設置。
【文檔編號】F16H1/16GK104214724SQ201310213453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5月31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郭瑞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