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注入式固定的錨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具有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特征的用于注入式固定的錨套。在這里,注入式固定是指用如灰泥在砌磚建筑中的一個鉆孔內錨定一個錨桿。
背景技術:
這種錨套本身是已知的。它們例如成塑料篩套的形式并且為了錨定而被裝入砌磚建筑中的一個鉆孔內。最后,灰泥被注入錨套內并且通過成篩套形式的錨套的篩眼流出錨套。所述篩眼形成了注入錨套內的灰泥的流出口。隨后,錨桿被裝入該錨套內。它前移并壓縮灰泥并且在灰泥變硬后就被錨定在砌磚建筑的鉆孔內。
已知的錨套具有只被設計用于特定直徑的錨桿的缺點。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如此設計上述類型的錨套,即它能適用于不同直徑的錨桿。
根據(jù)本發(fā)明,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完成了上述任務。具有權利要求1特征的本發(fā)明錨套具有向內突出的支承件,這些支承件在錨套內支承一個在它們之間被插入錨套內的錨桿。所述支承件可以是榫頭、突起、肋等。它們使插入錨套內的錨桿保持在規(guī)定位置上。
所述支承件最好被布置并構造成它們能支承至少大致同軸地在錨套內支承被插入錨套內的錨桿。由此一來,可以獲得錨定在砌磚建筑中的錨桿的規(guī)定位置。避免了在錨套內的錨桿的偏心和/或傾斜的錨定。
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設有可彈性變形和/或塑性變形的支承件。通過支承件的形狀并通過支承件的材料如塑料獲得了可變形能力。該支承件可變形的優(yōu)點是,支承件能容納不同直徑的錨桿。
所述支承件可以例如成榫頭、突起、肋等的形式。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設有作為支承件的支承肋,它在錨套縱向上延伸或成螺旋形延伸。當通過注塑或相似的制造方法用塑料制造錨套時,這具有錨套易于脫模的優(yōu)勢。另外,作為支承件的支承肋具有在將錨桿插入錨套時可變形的優(yōu)勢。
本發(fā)明的一個改進方案規(guī)定,支承肋被布置成相對錨套的假想軸平面橫錯開。因此,支承肋不是徑向地而是沿切向向內突出。本發(fā)明的這種構造的優(yōu)點是,支承肋不是垂直地而是沿切線方向抵靠在插入錨套內的錨桿的圓周面上并因此容易被錨桿壓向一側并變形。這允許錨套容易適應不同的直徑并且擴大了可以插入錨套內的錨桿的可行的直徑范圍。不同粗細的錨桿容易同軸支承在錨套內。
下面,參考附圖所示的一個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其中圖1是如本發(fā)明所述的錨套的透視圖;圖2是根據(jù)圖1中的箭頭II的錨套正視圖;以及圖3以與圖2相似的視圖示出了具有一插入的錨桿的錨套,其中示出了兩個不同直徑的錨桿。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圖1中示意表示的且用于注入式錨定的本發(fā)明錨套10由塑料整體制成。錨套10成篩套形狀,就是說,它的圓周壁成篩狀地有多個篩眼,所述篩眼形成了注入錨套10的灰泥流出的出口12。錨套10后部是開口的,以便插入一個在圖1中未示出的錨桿,并且該后部具有一成環(huán)板形式的向外突出的定位凸緣14,它與錨套10形成一體。錨套10的一前端或插入端16被設計成是封閉的。所述錨套10以其前端被向前插入在砌磚建筑中的一未示出的鉆孔內。
在它的內側面上,本發(fā)明的錨套10具有支承肋18,它們形成了把錨桿插入錨套10的支承件。在所示和所述的本發(fā)明示范實施例中,錨套10有四個支承肋18,它們均勻分布在圓周上。支承件18在錨套10的縱向上延伸;它們與該錨套10形成一體,就是說,它們由塑料構成并且可彈性變形和/或塑性變形。支承肋18沒有沿徑向布置在錨套10內,就是說,沒有在錨套10的假想的軸平面內,而是如圖2所示地,在橫向和切向上相對錨套10的假想軸平面錯開。這四個支承肋18在此都在相同方向上錯移相同距離。所述支承肋18被布置在切線方向上并且是對稱布置的。
支承肋18同軸線地在錨套10里保持一個被插入該錨套10內的一錨桿20如一螺紋桿。當錨桿20被插入錨套10內時,錨桿把支承肋18壓向一側,這通過將支承肋18布置在切向上而得以簡化。由于布置在切向上,所以支承肋18沒有垂直地而是沿切向接觸錨桿20的外周面,這使得支承肋18更容易被壓向一側。盡管如此,仍保證了錨桿20在錨套20內的同軸支承。支承肋18使得不同粗細的錨桿20可以被插入錨套10內。較粗的錨桿20比較細的錨桿20更遠地將支承肋17壓向一側。圖3示意表示了不同粗細的錨桿20的同軸支承情況,其中,圖的上半部示意表示較粗的錨桿20的一半,而圖的下半部示意表示較細的錨桿20的一半。
錨套10的用法如下為了錨定一個錨桿20,該錨套10被插入在砌磚建筑中的一未示出的鉆孔內,從而它以定位凸緣14安放在砌磚建筑上。隨后,灰泥且尤其是合成樹脂灰泥通過錨套10的開口后部被注入錨套10內。注入灰泥經(jīng)出口12流出錨套10并流入在錨套10和未示出的鉆孔之間的一道縫隙內。在灰泥注入之后,錨桿20被插入該錨套10內,該錨桿20前移并壓縮注入的灰泥。支承肋18同軸地引導錨桿20并且保證了錨桿20在錨套10內的同軸對準。在灰泥變硬后,錨桿20就被牢牢地錨定到該鉆孔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注入式固定的錨套,該錨套有讓注入該錨套內的灰泥流出的出口,其特征在于,該錨套(10)具有向內突出的支承件(18),所述支承件在該錨套(10)內支承一被插入該錨套(10)內的錨桿(2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18)大致同軸線地在該錨套(10)里支承一被插入該錨套(10)內的錨桿(2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18)是可變形的。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錨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18)成在縱向上延伸或成螺旋形延伸的支承肋(18)的形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錨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18)被布置成沿切向相對該錨套(10)的假想軸平面錯移。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在在砌磚建筑中的一鉆孔內注入式錨定一未示出的錨桿的錨套(篩套10)。本發(fā)明規(guī)定,錨套(10)裝備有向內突出的并用于錨桿的支承肋(18),所述支承肋不是徑向布置的,而是沿切向布置的。支承肋(18)將錨桿同軸線地保持在錨套(10)內并且因能變形而適應于不同的直徑。通過把支承肋(18)布置在切向上,可以更容易地把支承肋(18)壓向一側并且能夠適應更廣的直徑范圍。
文檔編號F16B13/00GK1498314SQ02806882
公開日2004年5月19日 申請日期2002年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3月22日
發(fā)明者A·阿薩迪, S·施奈德, G·格里斯鮑姆, R·黑茨曼, C·施密德特, A 阿薩迪, 穆, 艿綠, 蔚, 鎪貢 申請人:阿圖爾-費希爾股份公司費希爾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