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造紙廢水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抄紙廢水再利用處理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水資源短缺的問題和環(huán)境污染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而工業(yè)生產用水通常較多同時有大量的污水排出,尤其造紙工廠,在制漿和抄紙工序中都需要用到大量的水,并且產生大量的廢水,如果將制漿或抄紙工序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回收再利用,不單能節(jié)約水資源還能減少污水的排放量,現(xiàn)有的造紙廢水處理方法通常為混凝沉淀法,但是混凝沉淀法雖然可去除廢水中的懸浮固體卻不能去除水中的溶解的無機鹽;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就提供一種新的抄紙廢水再利用處理系統(tǒng)。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抄紙廢水再利用處理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設置有反滲透裝置,通過該反滲透裝置解決傳統(tǒng)混凝沉淀法無法去除水中溶解的無機鹽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包括混凝劑罐、攪拌罐、過濾池和反滲透裝置;所述混凝劑罐的出料口與注劑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注劑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注劑口連通,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與抄紙廢水排放管連通,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設置有間隔翻轉閥,所述過濾池設置于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下方,所述過濾池的頂部為開放式進液口,所述過濾池包括過濾袋和濾液池,所述過濾袋置于所述濾液池內,所述濾液池的出水口與加壓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加壓泵的出液口與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通過回水管與抄紙工序供液管線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連通有污水排放管,所述污水排放管上設置有截止閥。
進一步地,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設置有花灑式噴液口,所述花灑式噴液口設置于所述間隔翻轉閥的下方。
進一步地,所述反滲透裝置包括圓筒形膜殼和設置于該圓筒形膜殼中部的滲液管,所述滲液管的管壁上設置有滲水孔;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設置有反滲透膜,所述反滲透膜將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分隔成濃水流道和產水流道,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設置于所述滲液管的端部,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和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均與所述濃水流道連通。
進一步地,所述反滲透裝置包括圓筒形膜殼和設置于該圓筒形膜殼中部的滲液管,所述滲液管的管壁上設置有滲水孔;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設置有反滲透膜,所述反滲透膜將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分隔成濃水流道和產水流道,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設置于所述滲液管的端部,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和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均與所述濃水流道連通。
進一步地,還包括污水池和污水泵,所述污水池的進液口與抄紙廢水排放管連通,所述污水池的出液口與所述污水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污水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連通。
進一步地,還包括中央處理器,所述注劑泵、所述加壓泵、所述污水泵和所述截止閥分別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電連接。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的優(yōu)點:
本發(fā)明采用包括所述混凝劑罐、所述攪拌罐、所述過濾池和所述反滲透裝置;所述混凝劑罐的出料口與所述注劑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注劑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注劑口連通,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與所述抄紙廢水排放管連通,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設置有所述間隔翻轉閥,所述過濾池設置于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下方,所述過濾池的頂部為開放式進液口,所述過濾池包括所述過濾袋和所述濾液池,所述過濾袋置于所述濾液池內,所述濾液池的出水口與所述加壓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加壓泵的出液口與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通過所述回水管與所述抄紙工序供液管線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連通有所述污水排放管,所述污水排放管上設置有所述截止閥的設計;抄紙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混凝劑一起注入所述攪拌罐中進行充分攪拌、絮凝,廢水中纖維和大顆粒物質絮凝后進入所述過濾池,經過所述過濾袋進行過濾,絮凝后的纖維和大顆粒物質留在所述過濾袋中,濾出水進入所述濾液池,再經過加壓后進入所述反滲透裝置進行精細過濾,過濾后的清水通過所述回水管進入所述抄紙工序供液管線。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所述反滲透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中所述花灑式排污口的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電器連接框圖;
圖中箭頭方向標示水流方向。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參見圖1、圖2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抄紙廢水再利用處理系統(tǒng),包括混凝劑罐1、攪拌罐2、過濾池和反滲透裝置4;所述混凝劑罐的出料口101與注劑泵102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注劑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注劑口201連通,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202與抄紙廢水排放管連通5,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203設置有間隔翻轉閥204,所述過濾池3設置于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203下方,所述過濾池的頂部為開放式進液口,所述過濾池包括過濾袋301和濾液池302,所述過濾袋置于所述濾液池內,所述濾液池的出水口303與加壓泵6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加壓泵的出液口與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401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402通過回水管404與抄紙工序供液管線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403連通有污水排放管405,所述污水排放管上設置有截止閥406。
本發(fā)明采用包括所述混凝劑罐、所述攪拌罐、所述過濾池和所述反滲透裝置;所述混凝劑罐的出料口與所述注劑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注劑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注劑口連通,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與所述抄紙廢水排放管連通,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設置有所述間隔翻轉閥,所述過濾池設置于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下方,所述過濾池的頂部為開放式進液口,所述過濾池包括所述過濾袋和所述濾液池,所述過濾袋置于所述濾液池內,所述濾液池的出水口與所述加壓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加壓泵的出液口與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通過所述回水管與所述抄紙工序供液管線連通,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連通有所述污水排放管,所述污水排放管上設置有所述截止閥的設計;抄紙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混凝劑一起注入所述攪拌罐中進行充分攪拌、絮凝,廢水中纖維和大顆粒物質絮凝后進入所述過濾池,經過所述過濾袋進行過濾,絮凝后的纖維和大顆粒物質留在所述過濾袋中,濾出水進入所述濾液池,再經過加壓后進入所述反滲透裝置進行精細過濾,過濾后的清水通過所述回水管進入所述抄紙工序供液管線。
參見圖1、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所述攪拌罐的出液口設置有花灑式噴液口205,所述花灑式噴液口設置于所述間隔翻轉閥的下方。
參見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所述反滲透裝置包括圓筒形膜殼41和設置于該圓筒形膜殼中部的滲液管43,所述滲液管的管壁上設置有滲水孔431;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設置有反滲透膜42,所述反滲透膜將所述圓筒形膜殼與所述滲液管之間分隔成濃水流道421和產水流道422,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過濾水出水口402設置于所述滲液管的端部,所述反滲透裝置的進液口401和所述反滲透裝置的濾渣出液口403均與所述濃水流道連通。
參見圖1、圖2、圖3所示,本實施例還包括污水池7和污水泵701,所述污水池的進液口702與抄紙廢水排放管5連通,所述污水池的出液口與所述污水泵的進液口連通,所述污水泵的出液口與所述攪拌罐的污水進水口連通。
參見圖4所示,本實施例還包括中央處理器8,所述注劑泵102、所述加壓泵6、所述污水泵701和所述截止閥406分別與所述中央處理器電連接。
本實施例中所述中央處理器為AMD品牌FX-8350,當然還可以選擇酷睿I7 6700K或其他品牌的中央處理器,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選擇,此處不再過多贅述。
本實施例中所述注劑泵、所述加壓泵和所述污水泵均為海龍品牌HL80-23型離心水泵,當然還可以選擇春達品牌CBQ型污水泵或其他品牌的水泵,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選擇,此處不再過多贅述。
本實施例中所述截止閥為氣立可品牌的SUW-10電磁閥,當然還可以選擇ODE品牌的不銹鋼電磁閥或其他品牌型號的電磁閥,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選擇,此處不再過多贅述。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