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抽屜組件及具有其的冰箱。
背景技術:
冰箱的抽屜式間室通常使用滑動組件實現(xiàn)抽屜直線進出間室。
冰箱抽屜上還時常設置有電控組件來控制抽屜內部的濕度、溫度等,電控組件例如為位于抽屜門體上的顯示組件。
這里,顯示組件需要與冰箱本身的處理器連通以實現(xiàn)顯示組件的正常工作。
現(xiàn)有技術中,通常采用類似于機床的坦克鏈履帶狀的走線為顯示組件供電及實現(xiàn)顯示組件的控制。該種走線在冰箱箱體內部沒有固定結構,隨著抽屜門體的推拉,走線做往復運動,走線的運動軌跡不受控制,走線有可能和滑動組件、抽屜干涉,或是走線阻礙滑動組件的正常工作,導致抽屜進出受限,且顯示組件的工作不穩(wěn)定。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抽屜組件及具有其的冰箱。
為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目的之一,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抽屜組件,包括:
箱體,其限定出至少一間室,所述箱體上具有處理器;
抽屜,其位于所述間室內;
電控組件,其位于所述抽屜前側;
聯(lián)動組件,其位于所述抽屜及所述箱體之間;
其中,所述聯(lián)動組件包括同步運動的滑動組件及連桿組件,所述滑動組件位于所述抽屜的相對兩側及所述箱體之間,所述滑動組件帶動所述抽屜相對所述箱體進出,所述連桿組件位于所述抽屜前側及所述箱體之間,且所述連桿組件內穿設有走線,所述走線連通所述處理器及所述電控組件。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連桿組件位于所述抽屜的下方。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當所述抽屜相對所述箱體進出時,所述滑動組件的運動軌跡平行于所述抽屜的進出方向,所述連桿組件的運動軌跡與所述抽屜的進出方向之間形成可變夾角。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當所述抽屜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連桿組件位于所述箱體內部,當所述抽屜處于打開過程中時,所述連桿組件隨著所述抽屜逐漸凸伸出所述箱體內部。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箱體的前端形成有連接所述箱體兩側壁的橫梁,所述連桿組件包括樞軸連接的第一連桿及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抽屜前側,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活動連接所述橫梁,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部固定連接所述箱體,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部活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桿的中部,當所述抽屜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部及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的連線形成第一夾角,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橫梁之間形成第二夾角,所述第二夾角與所述第一夾角同向,當所述抽屜處于關閉過程中時,所述第一夾角及所述第二夾角同步減小或同步增大。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部及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之間形成一通道,所述走線位于所述通道內。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當所述抽屜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橫梁平行。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橫梁上形成有沿所述橫梁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處形成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一滑槽與所述第二滑槽之間通過連接件活動連接,當所述抽屜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滑槽通過所述連接件與所述第一滑槽平行且相互固定,當所述抽屜處于打開過程或關閉過程中時,所述第二滑槽通過所述連接件相對所述第一滑槽運動。
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抽屜包括抽屜本體及位于所述抽屜本體前端的門體,所述電控組件為位于所述門體處的顯示組件。
為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目的之一,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冰箱,包括如上任意一項技術方案所述的抽屜組件。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走線受到連桿組件的約束而避免走線與滑動組件或抽屜產生干涉,走線可以有效連接處理器及電控組件,可靠性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組件第一角度立體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組件第二角度立體圖;
圖3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組件省略抽屜的打開狀態(tài)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走線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組件省略抽屜的關閉狀態(tài)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打開狀態(tài)時連桿組件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的抽屜關閉狀態(tài)時連桿組件示意圖;
圖8是圖7中A-A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所示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但這些實施方式并不限制本發(fā)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jù)這些實施方式所做出的結構、方法、或功能上的變換均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在本申請的各個圖示中,為了便于圖示,結構或部分的某些尺寸會相對于其它結構或部分夸大,因此,僅用于圖示本申請的主題的基本結構。
另外,本文使用的例如“上”、“上方”、“下”、“下方”等表示空間相對位置的術語是出于便于說明的目的來描述如附圖中所示的一個單元或特征相對于另一個單元或特征的關系。空間相對位置的術語可以旨在包括設備在使用或工作中除了圖中所示方位以外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將圖中的設備翻轉,則被描述為位于其他單元或特征“下方”或“之下”的單元將位于其他單元或特征“上方”。因此,示例性術語“下方”可以囊括上方和下方這兩種方位。設備可以以其他方式被定向(旋轉90度或其他朝向),并相應地解釋本文使用的與空間相關的描述語。
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冰箱(未圖示),如圖1所示,其包括至少一抽屜組件100。
這里,所述抽屜組件100可為冷凍功能組件、冷藏功能組件、變溫功能組件等,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
在本實施方式中,結合圖2至圖5,抽屜組件100包括箱體10、抽屜20、電控組件(未標示)及聯(lián)動組件30。
箱體10限定出至少一間室,所述箱體10上具有處理器(未標示)。
這里,處理器可為冰箱內的總控制器。
抽屜20位于所述間室內。
這里,以一個抽屜20為例。
電控組件位于所述抽屜20前側。
這里,抽屜20包括抽屜本體21及位于抽屜本體21前端的門體22,電控組件實質位于門體22處,但不以此為限。
電控組件例如為顯示組件,顯示組件可以用于調節(jié)抽屜20內部的溫度、濕度等,但不以此為限,例如電控組件為控制抽屜20自動進出的控制鍵等。
聯(lián)動組件30位于所述抽屜20及所述箱體10之間。
其中,所述聯(lián)動組件30包括同步運動的滑動組件31及連桿組件32。
所述滑動組件31位于所述抽屜20的相對兩側及所述箱體10之間,所述滑動組件31帶動所述抽屜20相對所述箱體10進出。
這里,滑動組件31包括相互配合的位于箱體10內側的滑動部分及位于抽屜20左右側的滑動部分,滑動組件31可為滑軌組件、滑動凹槽組件等等,滑動組件31的具體結構及具體的工作原理可以參考現(xiàn)有技術(例如中國專利申請CN201510888697.5)。
所述連桿組件32位于所述抽屜20前側及所述箱體10之間,且所述連桿組件32內穿設有走線L,所述走線L連通所述處理器及所述電控組件。
這里,連桿組件32與滑動組件31為相互分隔的結構,連桿組件32實質連接于抽屜20的門體22及箱體10靠近滑動組件31的區(qū)域之間,如此,走線L可以通過連桿組件32連通位于箱體10內的處理器及位于門體22處的電控組件。
另外,走線L可以通過處理器為電控組件供電,也可將施加于電控組件上的操作傳輸至處理器中而進行對應控制,但不以此為限。
本實施方式中,滑動組件31主要控制抽屜20穩(wěn)定進出箱體10,而連桿組件32則主要約束該走線L,由于電控組件隨著抽屜20的開閉過程位置會發(fā)生變化,這里通過設置連桿組件32可以有效帶動走線L始終連通處理器及電控組件。
將走線L限位在連桿組件32內,一方面,走線L不會與滑動組件31、抽屜20等結構產生干涉而影響滑動組件31、抽屜20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走線L可以有效連接處理器及電控組件,可靠性高,可以實現(xiàn)抽屜20處的電控組件穩(wěn)定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方式的抽屜組件100不限用于冰箱中,抽屜組件100也可為單獨構件,或者抽屜組件100用于其他部件中,例如抽屜組件100用于櫥柜、衣柜中。
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連桿組件32位于所述抽屜20的下方,且在抽屜20開閉過程中,連桿組件32不會向外凸伸出抽屜20的門體22,連桿組件32對抽屜20的正常運行無影響,且連桿組件32不影響抽屜組件100的整體美觀性。
另外,本實施方式僅在抽屜20的一側設置連桿組件32,但不以此為限。
在本實施方式中,當所述抽屜20相對所述箱體10進出時,所述滑動組件31的運動軌跡平行于所述抽屜20的進出方向,所述連桿組件32的運動軌跡與所述抽屜10的進出方向之間形成可變夾角。
也就是說,滑動組件31是直進直出的結構,滑動組件31只有平移過程,而連桿組件32實質是在水平面內的轉動過程,連桿組件32通過轉動過程實現(xiàn)連桿組件32整體的展開及收合。
具體的,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連桿組件32位于所述箱體10內部,當所述抽屜20處于打開過程中時,所述連桿組件32隨著所述抽屜20的移動逐漸凸伸出所述箱體10內部。
在一具體示例中,所述箱體10的前端形成有連接所述箱體10兩側壁的橫梁11,橫梁11的前端面大致與所述箱體10的前端面位于同一平面,且所述橫梁11呈水平設置,所述橫梁11可以用于支撐抽屜20。
所述連桿組件32包括樞軸連接的第一連桿32a及第二連桿32b。
結合圖5至圖7,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一端321a固定連接所述抽屜20前側,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二端322a活動連接所述橫梁11。
這里,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一端321a可與抽屜20的門體22相連。
所述抽屜組件100還包括與所述抽屜20相互固定的固定件40,所述固定件40同時連接兩個滑動組件31至少其中之一的一端及所述第一連桿32的第一端321a。
這里,固定件40為一平板狀結構,其同時連接左側滑動組件31靠外的一端及第一連桿32的第一端321a,所述固定件40可與門體22相互固定。
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一端部321b固定連接所述箱體10,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二端部322b活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桿32a的中部。
這里,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一端部321b大致位于滑動組件31的下方,且第一端部321b靠近橫梁11設置,但不以此為限。
箱體10內的滑動組件31的下方還形成有突出部101,第二連桿32b的第一端部321b活動連接于突出部101處。
當所述抽屜20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第一連桿32a及所述第二連桿32b朝外展開而均凸伸至所述橫梁11的前端。
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連桿32a轉動直至與橫梁11平行,且第二連桿32b在第一連桿32a帶動下逐漸向橫梁11靠攏并直至第二連桿32b位于橫梁11的后端。
也就是說,隨著抽屜20的打開過程,第一連桿32a及第二連桿32b同步展開,而隨著抽屜20的關閉過程,第一連桿32a及第二連桿32b由同步收合而均回復至不凸伸出橫梁11。
在本實施方式中,當所述抽屜20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結合圖6,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一端部321b、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二端部322b及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一端321a的連線形成第一夾角α,所述第一連桿32a與所述橫梁11之間形成第二夾角β,所述第二夾角β與所述第一夾角α同向。
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過程中時,所述第一夾角α及所述第二夾角β同步減小或同步增大。
這里,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過程中時,結合圖7,所述第一夾角α及所述第二夾角β同步減小,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第一夾角α縮小至最小值,所述第二夾角β縮小至零度,即第一連桿32a與所述橫梁11平行。
當然,所述第一夾角α及所述第二夾角β的變化過程不以上述說明為限,僅需保證連桿組件32可以實現(xiàn)展開及收合即可。
另外,連桿組件32也可僅包含一根連桿,通過一根連桿的展開及收合實現(xiàn)抽屜20的開閉。
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一端部321b、所述第二連桿32b的第二端部322b及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一端321a之間形成一通道,所述走線L位于所述通道內。
如此,走線L從處理器處伸出,依次經過箱體10內部、通道、門體22內部而延伸至電控組件處,但不以此為限。
在本實施方式中,繼續(xù)參圖6及圖7,所述橫梁11上形成有沿所述橫梁11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111,第一滑槽111可位于橫梁11上方的平板狀結構處。
所述第一連桿32a的第二端322a處形成有第二滑槽3221a。
所述第一滑槽111與所述第二滑槽3221a之間通過連接件12活動連接,避免第一滑槽111與第二滑槽3221a相互脫離。
具體的,結合圖8,連接件12的縱截面呈“工”字型,連接件12包括第一連接部121、第二連接部123及位于所述第一連接部121及所述第二連接部123之間的連接部122。
所述第一連接部121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滑槽111沿抽屜20進出方向的寬度,以避免第一連接部121脫離第一滑槽111,這里,第一滑槽111的寬度是指連接件12活動區(qū)域的寬度。
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連接部123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二滑槽3221a沿抽屜20進出方向的寬度,以避免第二連接部123脫離第二滑槽3221a,這里,第二滑槽3221a的寬度是指連接件12活動區(qū)域的寬度。
連接部122的尺寸小于第一滑槽111、第二滑槽3221a的寬度,以便連接部122同時穿過第一滑槽111、第二滑槽3221a而實現(xiàn)第一滑槽111、第二滑槽3221a始終不脫離。
當然,所述第一滑槽111、第二滑槽3221a上也可設置較大的通孔以組裝/拆卸連接件12。
當所述抽屜20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二滑槽3221a通過所述連接件12與所述第一滑槽111平行且相互固定。
當所述抽屜20處于打開過程或關閉過程中時,所述第二滑槽3221a通過所述連接件12相對所述第一滑槽111運動,此時,第二滑槽3221a相對所述第一滑槽111轉動,同時,連接件12于第一滑槽111內平移。
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發(fā)明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并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