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包括車身、駕駛臺、升降門架以及貨叉,駕駛臺設置在車身上方,駕駛臺上設有方向盤,駕駛臺后方設有操作平臺,貨叉通過升降門架設置在車身前端,駕駛臺內(nèi)設有驅動馬達以及控制貨叉升降的驅動機構,車身底部設有車輪,駕駛臺上還設有支撐板,支撐板上固定設有平衡氣缸,平衡氣缸的活塞桿與升降門架連接,貨叉上還設有推板,推板一端通過推板氣缸與升降門架連接。本發(fā)明通過平衡氣缸調(diào)節(jié)升降門架的傾斜角度,使升降門架始終保持垂直方向,不會發(fā)生彎曲變形,并且使貨叉始終保持水平方向,保證貨物不會從貨叉上滑落,進而造成貨物損壞或人員傷亡的問題。
【專利說明】
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貨物運載工具,特別涉及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
【背景技術】
[0002]堆高車是指對成件托盤貨物進行裝卸、堆高、堆垛和短距離運輸作業(yè)的各種輪式搬運車輛,其工作原理是依靠設置在升降門架上的貨叉將貨物提升到高處,一般堆高高度在6m以內(nèi)。由于升降門架為單薄的框架結構,當貨物提升到最高點時,受到貨物重力影響,升降門架會產(chǎn)生一定程度的傾斜,一方面會影響貨物的堆放,另一方面也存在安全隱患,升降門架長期使用勢必會產(chǎn)生彎曲變形,嚴重的會導致貨物從貨叉上滑落,造成貨物損壞甚至人員傷亡。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解決現(xiàn)有堆高車升降門架產(chǎn)生傾斜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包括車身、駕駛臺、升降門架以及貨叉,所述駕駛臺設置在車身上方,所述駕駛臺上設有方向盤,所述駕駛臺后方設有操作平臺,所述貨叉通過升降門架設置在車身前端,所述駕駛臺內(nèi)設有驅動馬達以及控制貨叉升降的驅動機構,所述車身底部設有車輪,所述駕駛臺上還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上固定設有平衡氣缸,所述平衡氣缸的活塞桿與升降門架連接,所述貨叉上還設有推板,所述推板一端通過推板氣缸與升降門架連接。
[0004]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駕駛臺上方設有防護架。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06]本發(fā)明通過平衡氣缸調(diào)節(jié)升降門架的傾斜角度,使升降門架始終保持垂直方向,不會發(fā)生彎曲變形,并且使貨叉始終保持水平方向,保證貨物不會從貨叉上滑落,進而造成貨物損壞或人員傷亡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07]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08]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標記:1-車身;2-駕駛臺;3-升降門架;4-貨叉;5-方向盤;6_操作平臺;7_車輪;8-防護架;9-支撐板;I O-平衡氣缸;11-推板;12-推板氣缸。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0011]如圖1所示,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包括車身1、駕駛臺2、升降門架3以及貨叉4;駕駛臺2設置在車身I上方,駕駛臺2上設有方向盤5,駕駛臺2后方設有操作平臺6,駕駛員站在操作平臺6上對叉車進行各種操控;車身I底部設有車輪7。
[0012]駕駛臺2上方設有防護架8,以便保護駕駛員的人身安全;貨叉4通過升降門架3設置在車身I前端。
[0013]駕駛臺2內(nèi)設有驅動馬達以及控制貨叉4升降的驅動機構(圖中未示出);驅動馬達可以是燃油機,也可以是電動機,兩者均能保證叉車有足夠的動力來搬運大型、較重的貨物。
[0014]駕駛臺2上還設有支撐板9,支撐板9上固定設有平衡氣缸10,平衡氣缸10的活塞桿與升降門架3連接。
[0015]當貨物的重量使升降門架3向貨物所在的一側傾斜時,可通過平衡氣缸10向相反的一側拉動升降門架3,使升降門架3始終保持垂直方向,不會發(fā)生彎曲變形,同時使貨叉4也始終保持水平方向,保證貨物不會從貨叉4上滑落,進而造成貨物損壞或人員傷亡的問題。
[0016]貨叉4上還設有推板11,推板11一端通過推板氣缸12與升降門架3連接;推板11可以將貨叉4上的貨物推出并擺放在指定位置上,而無需進行人工搬運,節(jié)省了大量人力和時間成本。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身、駕駛臺、升降門架以及貨叉,所述駕駛臺設置在車身上方,所述駕駛臺上設有方向盤,所述駕駛臺后方設有操作平臺,所述貨叉通過升降門架設置在車身前端,所述駕駛臺內(nèi)設有驅動馬達以及控制貨叉升降的驅動機構,所述車身底部設有車輪,所述駕駛臺上還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上固定設有平衡氣缸,所述平衡氣缸的活塞桿與升降門架連接,所述貨叉上還設有推板,所述推板一端通過推板氣缸與升降門架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平衡系統(tǒng)的堆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臺上方設有防護架。
【文檔編號】B66F9/075GK105905840SQ201610495225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7日
【發(fā)明人】項衛(wèi)鋒
【申請人】安徽宇鋒倉儲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