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包裝紙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包裝容器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包裝紙箱。
技術背景包裝紙箱是用于儲存、運輸物品的必不可少的容器。特別是一些較大 的電子產品,如電腦機箱、電腦顯示器、電視機等產品,如果沒有包裝 紙箱就不便于運輸,而且包裝紙箱本身也具有一定的防護作用。當我們用包裝紙箱運輸如電腦機箱等體積較大的電子產品時,先在包 裝紙箱中放入一些發(fā)泡塑料(泡沫塑料)用于隔簾,再將電子產品放入紙 箱內,蓋上箱蓋后進行密封,經過這樣包裝后的產品就很容易進行儲存和 運輸。而且,有些包裝箱在其箱蓋上還具有把手,以便于提拿。因此,現(xiàn) 有的包裝箱結構簡單且使用。但是,我們在使用上述包裝箱和包裝方式的時候卻發(fā)下如下問題當需要打開箱蓋來拿取物品時,往往手伸不進去,或者由于產品外壁 的光滑使拿取的時候產生脫手的現(xiàn)象。因而,使用者往往采取將產品倒出 的方式來拿取,這樣對于電子產品來說會造成比較大的損壞。另外,為了隔簾,還需要在紙箱內放入大量的發(fā)泡塑料,這樣也使^時耗費較大的人力和物力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包裝紙箱,主要解決現(xiàn)有包裝紙箱使 用時,里面包裝的物品不容易取出的技術問題,而且該紙箱本身也具有隔震作用。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包裝紙箱,包括箱體和箱蓋,其特征在于該箱體由內箱體和 外箱體嵌套而成,內箱體和外箱體之間夾設有發(fā)泡材料層;該箱體兩側 面相對位置處具有由底端往上延伸的長形孔,長形孔中穿設一拉片;該 拉片兩端延伸于箱體外,且拉片上連接二片分別在長形孔處的內外箱體 之間活動并可完全覆蓋長形孔的插片。所述的包裝紙箱,其特征在于該箱蓋上也設有發(fā)泡材料層。 所述的包裝紙箱,其特征在于該箱蓋上設有提手。藉由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 本實用新型的藉由拉片和長形孔的結構,可將向內物品提出,避 免通過翻倒箱體才能取出物品的情況發(fā)生。2、 本實用新型是具有內外雙層的箱體結構,且內外箱體之間還具有 發(fā)泡材料層,因此具有較好的隔簾效果。
圖1是本實用新型包裝紙箱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圉1中A—A方向剖視圖。圖中l(wèi)l一內箱體;12—外箱體;13 —發(fā)泡材料層;14、 15—長形孔;2—箱蓋;3 —拉片;31、 32—插片;4—提手0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 2,它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包裝紙箱的結構示意圉。如圖 所示它包括箱體1和箱蓋2。如圖2,該箱體l由內箱體H和外箱體 12嵌套而成,內箱體11和外箱體12之間夾設有發(fā)泡材料層13,這種 結構主要是用于隔震。該箱體1兩側面相對位置處具有由底端往上延伸 的長形孔14、 15,長形孔14、 1S中穿設一拉片3;該拉片3兩端延伸 于箱體1外,以便于取出物品時提拿。且拉片3上連接二片分別在長形 孔14、 15處的內外箱體之間活動并可完全覆蓋長形孔14、 15的插片31、 32。該箱蓋2上也設有發(fā)泡材料層,增強了隔簾效果。該箱蓋2上設有提 手4,便于拿取。
使用時,若要將箱體內包裝的產品拿出時,只需要在箱體兩側往上提 拉拉片,就可以將箱內的物品提出。綜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 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的內容所作的等效變 化與修飾,都應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疇。
權利要求1、一種包裝紙箱,包括箱體(1)和箱蓋(2),其特征在于該箱體(1)由內箱體(11)和外箱體(12)嵌套而成,內箱體(11)和外箱體(12)之間夾設有發(fā)泡材料層(13);該箱體(1)兩側面相對位置處具有由底端往上延伸的長形孔(14)、(15),長形孔(14)、(15)中穿設一拉片(3);該拉片(3)兩端延伸于箱體(1)外,且拉片(3)上連接二片分別在長形孔(14)、(15)處的內外箱體之間活動并可完全覆蓋長形孔(14)、(15)的插片(31)、(32)。
2、 根搌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紙箱,其特征在于該箱蓋(2)上也 設有發(fā)泡材料層。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裝紙箱,其特征在于該箱蓋(2) 上設有提手(4)。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包裝容器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包裝紙箱。它包括箱體和箱蓋,其特征在于該箱體由內箱體和外箱體嵌套而成,內箱體和外箱體之間夾設有發(fā)泡材料層;該箱體兩側面相對位置處具有由底端往上延伸的長形孔,長形孔中穿設一拉片;該拉片兩端延伸于箱體外,且拉片上連接二片分別在長形孔處的內外箱體之間活動并可完全覆蓋長形孔的插片。它主要解決現(xiàn)有包裝紙箱使用時,里面包裝的物品不容易取出的技術問題,而且該紙箱本身也具有隔震作用。
文檔編號B65D85/68GK201010102SQ20072006701
公開日2008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2月5日
發(fā)明者航 邢, 敏 項 申請人:上海市民辦文綺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