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刮水器控制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當清洗器開關操作時驅動刮水器的刮水器控制設備。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已知一種刮水器控制設備,該設備通過和司機進行的清洗器開關操作相聯(lián)動地驅動刮水器,并且相應于車速在啟動刮水器的驅動之前調(diào)整清洗器開關接通后的經(jīng)過時間長度(參見日本專利公開H5-319213)。該相關技術的設備在隨車速的增加啟動刮水器的驅動之前減小清洗器開關接通后經(jīng)過的時間長度。因此,噴到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由于風壓不會分布到風擋表面的大面積上。
實用新型內(nèi)容但是,由于該相關技術的設備即使當車輛高速行駛時仍按固定速度驅動各刮水器,故其不能立即刮掉噴到高速行駛車輛的風擋表面上的清洗器流體。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刮水器控制設備,其包括一個能按低速或高速驅動用來刮擦玻璃表面的刮水片的刮水器驅動部件;一個檢測車速的車速檢測部件;以及一個判斷車速是否等于或大于預定速度的判斷部件。當手動地接通清洗器開關并且該判斷部件確定車速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時,該刮水器驅動部件使各刮水片按高速操作。
利用本實用新型的這種刮水器控制設備,由于當車輛高速行駛時刮水器驅動部件使各刮水片按高速操作,故能立即刮掉噴到高速行駛車輛的風擋表面上的清洗器流體,從而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
圖1示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中實現(xiàn)的刮水器控制設備采用的結構;圖2示出刮水器開關的一個例子。
圖3表示由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刮水器控制流程;以及圖4表示由第二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刮水器控制流程。
具體實施方式
<第一實施例>
圖1示出在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中實現(xiàn)的車用刮水器控制設備的結構。該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包括速度傳感器1、清洗器驅動馬達2、刮水器驅動馬達3、控制部件4和清洗器開關5。下面解釋通過采用該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設備實現(xiàn)的一種前刮水器控制方法。
速度傳感器1檢測車輛行駛的速度。檢測到的車速輸入到后面詳細說明的控制部件4。清洗器開關B是用于把清洗器流體噴到車輛風擋上的開關。當司機接通清洗器開關5時,驅動清洗器驅動馬達2以把清洗器流體噴到風擋表面上。
刮水器驅動馬達3使得所使用的刮水片組(未示出)在玻璃表面上往復運動以刮掉落在風擋上的雨點或清洗器流體。在刮水器驅動馬達3和控制部件4之間連接控制線路6、7和8。通過控制線路6向刮水器驅動馬達3發(fā)送使刮水器驅動馬達3以高速轉動的信號。通過控制線路7向刮水器驅動馬達3發(fā)送使刮水器驅動馬達3以低速轉動的信號。通過控制線路8發(fā)送指示是否要使刮水片停止在風擋下端的規(guī)定停止位置處的停止位置信號。該停止位置信號是從刮水器驅動馬達3輸出的并且輸入到控制部件4。
控制部件4包括CPU 4a、ROM 4b、RAM 4c和計時器4d。清洗器驅動馬達2和電池10連接并且還和控制部件4連接。當司機接通清洗器開關5時,控制部件4通過控制一個內(nèi)部繼電器(未示出)使得用于把它與清洗器驅動馬達2相連接的線路接地。作為響應,從電池10向清洗器驅動馬達2供電并把清洗器流體噴到風擋表面上。
當清洗器驅動馬達2開始轉動時,控制部件4啟動計時器4d。在把清洗器流體噴到風擋上后,控制部件4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以便刮掉玻璃表面上的清洗器流體。此刻,在計時器4d已被啟動計數(shù)到預定時間長度之前不允許刮水器驅動馬達3啟動操作,以確保玻璃表面不會出現(xiàn)劃痕。即,由于清洗器流體尚未出現(xiàn)在風擋上(玻璃是干的),禁止在清潔器驅動馬達2啟動后立即開始刮水片的運動。
刮水器驅動馬達3也和電池10以及控制部件4連接。按和驅動清洗器驅動馬達2類似的方法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即控制部件4通過控制一個內(nèi)部繼電器(未示出)使得用于把它與刮水器驅動馬達3相連接的線路接地。作為響應,向刮水器驅動馬達3供電從而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
圖2示出車輛中安裝的刮水器開關20的一個例子。調(diào)整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以和刮水器開關20上設定的操作位置對應。當把刮水器開關20設定在HI位置(見圖2)時,刮水器驅動馬達3高速轉動,當把刮水器開關20設定在LO位置上時,刮水器驅動馬達3則低速轉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高速轉動造成刮水片(未示出)高速運動,而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低速轉動造成刮水片低速運動。換言之,可以使刮水片按二種速度,即高速或低速中之一運動。
應注意,當把刮水片開關20設定在INT位置上時,使刮水片進行間歇操作。
在該第一實施例中實現(xiàn)的刮水器控制設備中,當通過和司機進行的清洗器開關5的操作(接通操作)聯(lián)動來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時,調(diào)整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驅動速度以和車速對應。即,如果速度傳感器1檢測到的車速低于預定速度,則刮水器驅動馬達3進行低速操作,而如果檢測到的車速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時,刮水器驅動馬達3進行高速操作。在本實施例中把該預定速度設置為80公里/小時。
圖3表示由該第一實施例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刮水器控制流程。響應司機對清洗器開關5進行的接通操作,開始步驟S10中的處理。步驟S10中的處理是控制部件4執(zhí)行的。
在步驟S10,啟動清洗器驅動馬達2的驅動,接著操作轉到步驟S20。在步驟S20中,在操作轉到步驟S30之前啟動計時器4d。在步驟S30,判定清洗器開關5是否已被斷開。如果判定清洗器開關5保持接通狀態(tài)操作轉到步驟S40,當判定清洗器開關5已斷開時,操作轉到步驟S160。在步驟S160,由于在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之前已斷開清洗器開關5,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然后操作轉到步驟S170。
在步驟S40,判定已在步驟S20中啟動的計時器4d是否已計數(shù)了預定長度的時間。在本例中把該預定長度的時間設定為0.5秒。如果判定計時器4d上尚未達到該預定長度的時間,操作返回到步驟S30,而若判定已經(jīng)經(jīng)過該預定長度的時間操作,則轉到步驟S50。
在步驟S50,判定速度傳感器1檢測的車輛速度是否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80公里/小時)。如果判定車速等于或大小該預定速度,操作轉到步驟S110,而若判定車速低于該預定速度,操作轉到步驟S60。
在步驟S60,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低速轉動。作為響應,刮水片(未示出)開始低速移動以便刮掉已經(jīng)噴在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在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被啟動按低速轉動后,操作轉到步驟S70。
在步驟S70,判定司機是否已經(jīng)斷開清洗器開關5。如果判定清洗器開關5保持接通狀態(tài),繼續(xù)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在低速下轉動。另一方面,如果判定已經(jīng)斷開清洗器開關5,則操作轉到步驟S80。在步驟S80中,先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然后操作轉到步驟S90。
在步驟S90,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之后刮水片(未示出)是否已移動預定次數(shù)。即,在結束清洗器流體噴出后使刮水片移動預定次數(shù)從而刮掉落在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在本例中,刮水片的預定移動次數(shù)設置為3次。
請注意,當刮水片移動一次時,作為往復動作它們刷二次。如果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后刮水片尚未移動三次,即預定次數(shù),則使這些刮水片繼續(xù)移動直到它們移動三次為止。另一方面,如果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之后刮水片已經(jīng)移動三次即預定次數(shù),則操作轉到步驟S100。
在步驟S100,根據(jù)從刮水器驅動馬達3輸出的停止位置信號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即,如果根據(jù)該停止信置信號核實刮水片已經(jīng)復位到預定的停止位置,則控制部件4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一旦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操作轉到步驟S170。
在經(jīng)步驟S50判定出車速等于或大于預定速度后操作轉到其中的步驟S110中,激勵刮水器馬達3按高速轉動。作為響應,刮水片(未示出)進行高速操作以便刮掉已噴在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在激勵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后,操作轉到步驟S120。
在步驟S120,判定司機是否已斷開清洗器開關5。如果判定清洗器開關5保持在接通狀態(tài)下,則繼續(xù)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在高速下轉動。另一方面,如果判定已經(jīng)斷開清洗器開關5,則操作轉到步驟S130。在步驟S130,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然后操作轉到步驟S140。
在步驟S140,執(zhí)行和步驟S90中執(zhí)行的判定處理相同的處理,以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之后刮水片(未示出)是否移動了預定次數(shù)。如果判定刮水片尚未移動三次,即預定次數(shù),則使它們繼續(xù)移動直到它們移動了預定次數(shù)為止。另一方面,如果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之后刮水片已經(jīng)移動了三次,則操作轉到步驟S150。
在步驟S150。根據(jù)從刮水器驅動馬達3輸出的停止位置信號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接著操作轉到步驟S170。在步驟S170中,對在步驟S20中的啟動的計時器4d復位并且結束刮水器控制處理。
如上面說明那樣,當通過和司機進行的對清洗器開關5的接通操作相聯(lián)動地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時,如果車輛在等于或大于預定速度下的速度行駛,該第一實施例中實現(xiàn)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啟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由此,快速地刮掉噴在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以確保車輛高速行駛時的良好明視度。
<第二實施例>
第二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的結構和圖1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的結構相同。第二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和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的不同在于由控制部件4執(zhí)行的處理的內(nèi)容上。
圖4表示由第二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刮水器控制流程。對那些和由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處理(如圖3中所示)相同的步驟分配相同的步驟編號以免除對它們做出詳細解釋。
隨著司機接通清洗器開關5,開始步驟S10中的處理,從步驟S10到步驟S100的處理和圖3中所示流程圖里的從步驟S10到步驟S100執(zhí)行的處理相同。即,在步驟S50中判定由速度傳感器1檢測到的車速低于預定速度后執(zhí)行的處理和第一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的處理相同。從而,下面的解釋集中在從步驟S110開始的處理序列上,在確定車輛以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的速度行駛后操作轉到該步驟S110。
在步驟S110,激勵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在步驟S120中判定已斷開清洗器開關5后,在步驟S130中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一旦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操作轉到步驟S200。
在結束清洗器流體的噴出后使刮水片移動預定次數(shù)(=n),從而如前面解釋那樣刮掉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在步驟S200,判定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后刮水片是否移動(n-1)次。換言之,若n=3,則判定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后刮水片是否移動了二次。如果判定刮水片尚未移動二次,則使它們繼續(xù)移動直到它們移動二次為止,而若判定刮水片已經(jīng)移動二次則操作轉到步驟S210。
在步驟S210,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高速轉動,接著操作轉到步驟S220。在步驟S220,激勵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低速轉動。即,在步驟S210和S220中,執(zhí)行把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從高切換到低的處理。
在步驟S220之后執(zhí)行的步驟S230中,判定在把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切換到低速后刮水片是否移動了一次。如果判定把刮水器驅動馬達3啟動成按低速轉動后刮水片已經(jīng)移動了一次,則操作轉到步驟S150。在步驟S150,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并且接著操作轉到步驟S170。在步驟S170中,先復位計時器4d,然后結束刮水器控制處理。
當如第一實施例中那樣通過和司機對清洗器開關5進行接通操作相聯(lián)動地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時,如果車速等于或大于預定速度,則第二實施例中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啟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步驟S110)。響應司機對清洗器開關5進行的斷開操作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步驟S120,步驟S130),并且在清洗器驅動馬達2停止后(清洗器流體噴出結束后)使刮水片(未示出)移動預定次數(shù)。此時,在該第二實施例中刮水器控制設備執(zhí)行控制以使刮水片按低速進行預定次數(shù)移動中的最后一次移動。從而,刮水片可以高精度地停止在停止位置上。
即,當刮水器驅動馬達3在高速下轉動時,即使根據(jù)停止位置信號核實刮水片返回到停止位置后停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仍存在偏離刮水片停止位置的可能。換言之,由于馬達轉動的慣性力,刮水片可能停止在略高于該停止位置的位置,而不是準確地停止在該停止位置(風擋的下端處)。從而,當清洗器流體噴出結束之后按預定次數(shù)移動刮水片時,在低速下進行刮水片的最后一次移動,以防止刮水片的停止位置偏離預定停止位置。
上面說明的實施例只是例子,并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下可以做出各種修改。例如,雖然上面解釋前刮水器的控制,也可以利用第一或第二實施例中實現(xiàn)的刮水器控制設備控制用來刮掉后玻璃上的雨點等的后刮水器。
另外,在上面給出的解釋中,如果確定車速低于預定速度,則連續(xù)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低速轉動直到斷開清洗器開關5,而若確定車速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則連續(xù)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但是,替代地可以對應于車速不斷地調(diào)整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例如,如果車速提高到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同時清洗器開關5處于接通狀態(tài)且刮水器驅動馬達3以低速轉動,則可把刮水器驅動馬達3驅動成按高速轉動。
即,當清洗器開關5處于接通狀態(tài)時,可以始終使車速和預定速度相互比較,并且根據(jù)比較結果調(diào)整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在此情況中,可以對要和速度傳感器1檢測出的車速進行比較的預定速度建立滯后以防止刮水器驅動馬達3的轉速過分頻率地切換。
當驅動刮水器驅動馬達3按高速轉動時(步驟S110),第二實施例中刮水器控制設備響應對清洗器開關5的斷開操作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步驟S130),并且接著使刮水片在預定移動次數(shù)中的最后一次按低速進行(步驟S200至步驟S230)。但是,替代地,在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之后可以使刮水片的預定次數(shù)移動都是低速的。
此外,雖然把和車速比照的預定車速設置為80公里/小時并把停止清洗器驅動馬達2之后刮水片的預定移動次數(shù)設置為3,但是也可以結合與它們不同的值采用本實用新型。應注意,可以在所有類型的安裝著刮水器的車輛中,包括安裝著刮水器的二輪車輛、電氣火車以及四輪車輛中采用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刮水器控制設備。
下面的優(yōu)先權申請中的公開收錄作為參考資料2003年2月14日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2003-036776號。
權利要求1.一種刮水器控制設備,包括一個按低速和高速中之一驅動用來刮擦玻璃表面的刮水片的刮水器驅動部件;一個檢測車速的車速檢測部件;以及一個判斷由該車速檢測部件檢測到的車速是否等于或大于一預定速度的判斷部件,其特征在于當手動地接通清洗器開關以便噴出清洗器流體并且該判斷部件確定車速等于或大于該預定速度時,該刮水器驅動部件使刮水片高速操作。
2.依據(jù)權利要求1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其中當手動地接通清洗器開關并且所述判斷部件確定車速低于所述預定速度時,所述刮水器驅動部件使刮水片低速操作。
3.依據(jù)權利要求1或2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其中當手動地斷開處于接通狀態(tài)的清洗器開關后驅動各刮水片進行預定次數(shù)移動時,該刮水器驅動部件驅動這些刮水片從而至少使所述預定次數(shù)移動中的最后一次移動按低速進行。
4.依據(jù)權利要求1或2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其中所述刮水器驅動部件包括一個刮水器驅動馬達以及一個控制該刮水器驅動馬達的馬達控制部件;以及該馬達控制部件高速轉動該刮水器驅動馬達,以便高速驅動所述刮水片。
5.依據(jù)權利要求3的刮水器控制設備,其中該刮水器驅動部件包括一個刮水器驅動馬達以及一個控制該刮水器驅動馬達的馬達控制部件;以及該馬達控制部件高速轉動該刮水器驅動馬達,以便高速驅動所述刮水片。
專利摘要一種使刮水片和清洗器開關的操作相聯(lián)動地操作的設備,若刮水片操作期間車速等于或大于一預定值,該設備按高速驅動這些刮水片。從而,當車輛高速行駛時可以立即刮掉噴在風擋上的清洗器流體。
文檔編號B60S1/46GK2732563SQ20042000127
公開日2005年10月12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2月14日
發(fā)明者光本佳弘 申請人:日產(chǎn)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