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屬于快速沉降器領域。
背景技術:
快速沉降器,用于制糖澄清的設備之一。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篊N201320405934.4的一種糖汁快速沉降器,包括快速沉降器主體和強制分離部件,其特征在于:快速沉降器主體包括上部方形部分和下部圓錐部分,分別形成澄清室和泥汁室,澄清室為方形,泥汁室為圓錐形,澄清室的池壁與泥汁室的池壁以鈍角連接,具有操作簡單、只需一級散汽、不易“反底”等優(yōu)點,可顯著提高澄清效率。無法自動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無法自動檢測是否澄清完,需要人工手動檢測,增加工作量,降低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以解決現有的快速沉降器無法自動檢測是否澄清完,需要人工手動檢測,增加工作量,降低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其結構包括腳架、電機、按鈕、支撐桿、底盤、顯示屏、澄清桶、活動蓋、進料口、沉降器、檢測裝置、出料口、驅動軸、支架,所述電機設在底盤下,所述按鈕活動連接腳架,所述支撐桿與支架相連接,所述顯示屏固定連接底盤,所述底盤設有澄清桶,所述活動蓋活動連接澄清桶,所述沉降器設在澄清桶內,所述檢測裝置與澄清桶相連接,所述檢測裝置由底蓋、檢測器、連接蓋、電線、電源接頭、傳導器組成,所述底蓋設在檢測器下,所述檢測器與澄清桶相連接,所述連接蓋固定連接檢測器,所述電源接頭設有電線,所述電源接頭與傳導器相連接,所述傳導器設在連接蓋上,所述出料口固定連接澄清桶,所述支架設有驅動軸。
進一步地,所述腳架固定連接支撐桿。
進一步地,所述底盤設在支撐桿上。
進一步地,所述進料口固定連接活動蓋。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通過支撐桿與底盤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檢測裝置,可自動檢測是否澄清完,無需人工手動檢測,減少工作量,提高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安裝簡單,操作方便,且體積小,占據面積較小。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檢測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腳架-1、電機-2、按鈕-3、支撐桿-4、底盤-5、顯示屏-6、澄清桶-7、活動蓋-8、進料口-9、沉降器-10、檢測裝置-11、底蓋-111、檢測器-112、連接蓋-113、電線-114、電源接頭-115、傳導器-116、出料口-12、驅動軸-13、支架-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制糖澄清的快速沉降器,其結構包括腳架1、電機2、按鈕3、支撐桿4、底盤5、顯示屏6、澄清桶7、活動蓋8、進料口9、沉降器10、檢測裝置11、出料口12、驅動軸13、支架14,所述電機2設在底盤5下,所述按鈕3活動連接腳架1,所述支撐桿4與支架14相連接,所述顯示屏6固定連接底盤5,所述底盤5設有澄清桶7,所述活動蓋8活動連接澄清桶7,所述沉降器10設在澄清桶7內,所述檢測裝置11與澄清桶7相連接,所述檢測裝置11由底蓋111、檢測器112、連接蓋113、電線114、電源接頭115、傳導器116組成,所述底蓋111設在檢測器112下,所述檢測器112與澄清桶7相連接,所述連接蓋113固定連接檢測器112,所述電源接頭115設有電線114,所述電源接頭115與傳導器116相連接,所述傳導器116設在連接蓋113上,所述出料口12固定連接澄清桶7,所述支架14設有驅動軸13。所述腳架1固定連接支撐桿4。所述底盤5設在支撐桿4上。所述進料口9固定連接活動蓋8。所述支架14通過支撐桿4與底盤5相連接。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檢測裝置11安裝在澄清桶7內,按下按鈕3使電機2帶動驅動軸13運轉,檢測器112對澄清桶7的糖進行檢測,完成時傳導器116通過電線114傳遞到顯示屏6上,減少工作量,提高了快速沉降器的工作效率。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