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質量百分比計的如下組分:
改性石膏膠凝材料 10–25%
骨料 70–88%
水 2–8%;
其中,所述改性石膏膠凝材料包括主料和建筑外加劑,所述主料包括以質量百分比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建筑外加劑,以相對于主料質量的千分比計算,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中的石膏為脫硫石膏,主料包括以質量分數(shù)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建筑外加劑,以相對于主料質量的千分比計算,包括: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中的石膏為脫硫石膏和磷石膏的混合物,主料包括以質量分數(shù)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建筑外加劑,以相對于主料質量的千分比計算,包括: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中的石膏為脫硫石膏、磷石膏、氟石膏三種組分的混合物,主料包括以質量分數(shù)計的如下組分:
所述建筑外加劑,以相對于主料質量的千分比計算,包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1)制備改性石膏膠凝材料;
2)制備烘干骨料;
3)將主料的各原料、建筑外加劑以及骨料按配比混合攪拌均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制備石膏膠凝材料的方法為:先將工業(yè)副產(chǎn)品脫硫石膏和/或磷石膏和/或氟石膏進行預處理后,直接烘干或混合后烘干,然后煅燒,研磨,最后冷卻陳化。該制備方法可采用兩步法石膏煅燒系統(tǒng)來完成。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膏膠凝材料烘干的溫度為50~100℃。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煅燒的溫度為130~180℃。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態(tài)透水混凝土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采用電廠發(fā)電的尾蒸汽進行所述烘干和所述煅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