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其具有用于關于工作軸線(11)接收工具(4)的工具支座(2),殼體(19)和沖擊機構(6)。設置用于沖擊器(14)或中間沖擊器(18)的反彈止動器(21),其中,反彈止動器(21)可以在殼體(19)中沿平行于工作軸線(11)的方向(12)移動。反彈緩沖器(24)包括兩個基于聚合物的、彼此軸向錯開并徑向重疊設置的減振環(huán)(25、26),和兩個沿軸向設置在減振環(huán)(25、26)之間的鐵基板(30、31)。第一減振環(huán)(25)沿方向(12)支撐在殼體(19)上,而第二減振環(huán)(26)沿方向(12)的相反方向支撐在反彈緩沖器(24)上。第一板(30)沿方向(12)緊貼在第一減振環(huán)(25)上,并沿方向(12)的相反方向支撐在反彈止動器(21)上。第二板(31)沿方向(12)的相反方向緊貼在第二減振環(huán)(26)上,并沿方向(12)支撐在殼體(19)上。
【專利說明】手持式工具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反彈緩沖器的手持式工具機。
【發(fā)明內容】
[0002]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用于沿工作軸線接收工具的工具支座、殼體和沖擊機構。沖擊機構具有:電機驅動的激勵器、沖擊器、位于激勵器與沖擊器之間的氣動室、以及中間沖擊器,其中該氣動室將激勵器的運動耦合在沖擊器上。為沖擊器和中間沖擊器配置反彈止動器,在此,該反彈止動器可以在殼體內沿平行于工作軸線的方向運動,優(yōu)選為沿沖擊方向運動。反彈緩沖器包括:在軸向上彼此錯開并沿徑向重疊設置的兩個減振環(huán),該減振環(huán)由基于聚合物的材料制成;和兩個軸向設置在減振環(huán)之間的板,這兩個板由鐵基材料制成。減震環(huán)中的第一減振環(huán)沿沖擊方向支撐在殼體上,而第二減振環(huán)沿沖擊方向的相反方向支撐在反彈緩沖器上。板中的第一板沿沖擊方向緊貼在第一減振環(huán)上,并沿相反方向支撐在反彈止動器上,而第二板沿沖擊方向的相反方向緊貼在第二減振環(huán)上,并沿沖擊方向支撐在殼體上。
[0003]這種反彈緩沖器的結構雖然是緊湊的,但卻可以吸收非常高的負荷。特別是與只有一個減振環(huán)的反彈緩沖器相比,這種結構無論是在減振環(huán)的必要尺寸方面還是在最大負荷能力方面都被證明更具有優(yōu)越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4]下面參照示例性的實施方式和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說明。其中:
[0005]圖1示出了沖擊鉆機,
[0006]圖2不出了沖擊鉆機的截面圖。
[0007]除非另有說明,相同的或功能相同的部件在附圖中具有相同的附圖標記。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圖1示意性示出了沖擊鉆機I作為用于鉆孔、鑿孔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示例。沖擊鉆機I包括工具支座2,在其中可以插入工具4(例如鉆頭或鑿子)的柄端3。電機5構成沖擊鉆機I的主驅動器,用于驅動沖擊機構6和驅動軸7。電機5可以由電池組8供電。用戶可通過手柄9操縱沖擊鉆機1,并通過系統(tǒng)開關10使沖擊鉆機I運轉。在運轉中,沖擊鉆機I使鉆頭4圍繞工作軸線11連續(xù)地旋轉,并可以因此使鉆頭4在沖擊方向12上沿著工作軸線11打進基底(Untergrund)。
[0009]沖擊機構6例如是氣動沖擊機構6。激勵器13和沖擊器14在沖擊機構6的導引管15中沿著工作軸線11可移動。激勵器13通過偏心器16或擺動銷耦合到電機5上,并被強制執(zhí)行周期性的線性運動。通過激勵器13和沖擊器14之間的氣動室17構成的空氣彈簧把沖擊器14的運動與激勵器13的運動相耦合。沖擊器14間接地通過基本上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中間沖擊器18來沖擊鉆頭4,以便把它的一部分沖量轉移到鉆頭4上。優(yōu)選將沖擊機構6以及其它的驅動組件設置在殼體19的內部。
[0010]中間沖擊器18(沖頭)設置在導引器20中,在該導引器20中,引導中間沖擊器18與工作軸線11同軸地運動。反彈止動器21限制了沿沖擊方向12的運動。反彈止動器21具有反彈面22,該反彈面12沿徑向與中間沖擊器18重疊。中間沖擊器18的徑向突出的配合面23沿沖擊方向12貼靠在反彈面22上。與導引器20 —起,反彈止動器21可運動地設置在殼體19的內部。當中間沖擊器18在空載沖擊中沖擊反彈止動器21時,反彈止動器21相對于殼體19沿沖擊方向12移動。
[0011]反彈止動器21借助于反彈緩沖器24連接到殼體19上。反彈緩沖器24包含兩個減振環(huán)25、26。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與工作軸線11同軸設置,并環(huán)繞反彈止動器21和導引器20。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由合成橡膠制成,并且可以利用它們的彈性使沖擊減弱。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沿工作軸線11彼此錯開地設置,但在徑向方向上基本上處于同一高度。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沿徑向方向重疊,在所示出的實施方式中,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是完全重疊的。相應地,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具有大致相同的直徑,它們的直徑差小于它們的線徑。
[0012]前減振環(huán)25沿沖擊方向12支撐在殼體19上。在該示例性示出的實施方式中,前減振環(huán)25沿沖擊方向12緊貼在套筒28的軸環(huán)27上。套筒28沿沖擊方向12相對于殼體19不移動地放置。后減振環(huán)26沿沖擊方向12的相反方向緊貼在反彈止動器21的止動部29上。止動部29可以與反彈止動器21 —體化地構成,或通過卡緊環(huán)等連接到反彈止動器21上。
[0013]在兩個減振環(huán)25、26之間設置兩個板30、31。這兩個板30、31使兩個減振環(huán)25、26彼此分開。前板30以其指向沖擊方向的一側與前減振環(huán)25接觸。后板31以其指向沖擊方向的相反方向的一側與后減振環(huán)26接觸。這兩個板30、31相互不接觸。這兩個板30和31之間的間隔由空氣隙32填充。在兩個板30和31之間沒有設置耦合件。前板30在沖擊方向12的反方向上支撐在反彈止動器21上。示例性的前板30緊貼在止動部29上。前板30不能在沖擊方向12的反方向上相對于反彈止動器21移動。前板30受阻地沿沖擊方向12的相反方向接近后板。位于沖擊方向12上的后板31沿沖擊方向12支撐在殼體19上。因此,后板31不能沿沖擊方向12相對于殼體19移動。后板31受阻地沿沖擊方向12接近前板30。
[0014]后板31例如構成套筒33的徑向向內突出的軸環(huán)。后減振環(huán)26沿沖擊方向12緊貼該軸環(huán),也就是板31,并沿徑向方向貼靠在套筒33的內側上。套筒33沿沖擊方向12緊貼殼體19的階梯34,或者緊貼套筒28。前板30例如構成套筒35的徑向向外突出的軸環(huán)。前板30沿沖擊方向的反方向緊貼反彈止動器21的階梯36。
[0015]兩個減振環(huán)25、26的軸向間隔基本上由板29、30和空氣隙32限定。這種軸向緊湊的結構可以確保反彈沖擊通過較短的路徑,確切地說是通過大約等長的路徑進入減振環(huán)25。特別優(yōu)選這種反彈沖擊必須最大程度地穿過位于反彈止動器21和減振環(huán)25之間的板30。因此,反彈緩沖器24的內負荷會由于反彈沖擊在接合面/邊界面上的分散而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上。
[0016]在中間沖擊器18的反彈沖擊進入反彈止動器21的情況下,所出現(xiàn)的力分布在兩個減振環(huán)25、26上。借助于反彈止動器21的止動部29,這種反彈沖擊的一部分通過后減振環(huán)26和后板31被引入到殼體19中。反彈沖擊的其他部分則通過止動部29傳輸?shù)角鞍?0上,從該前板開始,反彈沖擊的其它部分穿越前減振環(huán)25被引入到殼體19中。這兩個減振環(huán)25、26被同時加載,優(yōu)選以同樣大小的力同時加載。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具有: 工具支座(2),用于沿工作軸線(11)接收工具(4), 殼體(19), 沖擊機構(6),包括由電機驅動的激勵器(13)、沖擊器(14)、位于所述激勵器(13)與所述沖擊器(14)之間的氣動室(17)以及中間沖擊器(18),其中,所述氣動室把所述激勵器(13)的運動耦合到所述沖擊器(14)上, 用于所述沖擊器(14)或所述中間沖擊器(18)的反彈止動器(21),其中,所述反彈止動器(21)可以在所述殼體(19)中沿平行于所述工作軸線(11)的方向(12)移動, 反彈緩沖器(24),包括基于聚合物的、彼此軸向錯開并徑向重疊設置的兩個減振環(huán)(25,26)、和沿軸向設置在所述減振環(huán)(25,26)之間的兩個鐵基板(30,31),其中,所述減震環(huán)中的第一減振環(huán)(25)沿所述方向(12)支撐在所述殼體(19)上,而所述減震環(huán)中的第二減振環(huán)(26)沿所述方向(12)的相反方向支撐在所述反彈緩沖器(24)上,其中,所述板中的第一板(30)沿所述方向(12)緊貼在所述第一減振環(huán)(25)上,并沿所述方向(12)的相反方向支撐在所述反彈止動器(21)上,所述板中的第二板(31)沿所述方向(12)的相反方向緊貼在所述第二減振環(huán)(26)上,并沿所述方向(12)支撐在所述殼體(19)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減振環(huán)(25,26)被形成為相同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空氣隙(32)沿所述工作軸線(11)的方向使所述兩個板(30,31)分離。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31)由套筒(33)的徑向向內突出的軸環(huán)形成。
5.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沖擊器(22)沿所述方向(12)設置在所述沖擊器(14)之后。
【文檔編號】B23B45/16GK104416188SQ201410437856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fā)明者】馬庫斯·哈特曼, 曼弗雷德·路德維格, 弗朗茨·默斯納昂 申請人:喜利得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