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背板、功能板和支架,所述背板包括支架固定孔;所述支架包括功能板支持部和背板鎖定部,其中,所述背板鎖定部可固定于所述支架固定孔中,用以固定連接所述支架與所述背板,所述功能支持部可用于支持所述功能板;
其中,所述背板鎖定部包括水平止位卡扣、背板滑扣、背板壓附件,當(dāng)所述水平止位卡扣和所述背板滑扣分別置于所述支架固定孔中時(shí),可用于限制所述背板鎖定部沿所述背板的水平方向上移動(dòng),且所述背板滑扣的一部分和所述背板壓附件夾持在所述背板的兩側(cè),以限制所述背板鎖定部沿所述背板的豎直方向上移動(dòng)。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滑扣包括第一立邊和底邊,所述第一立邊與所述水平止位卡扣之間的距離等于所述支架固定孔的長(zhǎng)度。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止位卡扣為Y型水平止位卡扣,包括受力臂、連接臂和定位臂,所述連接臂用于連接所述水平止位卡扣與所述背板滑扣,所述定位臂卡接固定于所述支架固定孔的邊緣處。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壓附件包括第一壓附支臂和第二壓附支臂,且所述第一壓附支臂和所述第二壓附支臂均選用彈性材料,所述第一壓附支臂的長(zhǎng)度大于所述第二壓附支臂的長(zhǎng)度。
5.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邊分為第一底邊和第二底邊,所述第一底邊和所述第二底邊位于同一平面,且所述第一底邊與所述第二底邊分別位于所述第一立邊的兩側(cè),所述第一底邊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底邊的寬度。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止位卡扣、背板滑扣和背板壓附件一體注塑成型。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板支持部包括卡體、緊固卡扣和卡槽,所述緊固卡扣與所述卡槽卡接固定;所述卡體閉合狀態(tài)下截面呈長(zhǎng)方形,包括第二立邊、第三立邊、第三底邊和第四底邊,所述第三底邊、第二立邊、第四底邊、第三立邊依次連接為一體,且所述第二立邊、所述第三立邊、所述第三底邊和所述第四底邊的寬度均與所述第一底邊的寬度相等;所述第三底邊閑置一端與所述緊固卡扣相連,所述第三立邊閑置一端與所述卡槽相連,所述第四底邊底部與所述背板鎖定部相連。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滑扣還包括第一肋板,所述第一肋板位于所述第一立邊與第二底邊連接處。
9.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還包括第二肋板,所述第二肋板位于所述卡槽與所述第三立邊連接處。
10.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和如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項(xiàng)所述的背光模組,所述背光模組上表面與所述液晶顯示面板下表面相對(du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