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片狀壁飾材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裝飾建筑物外表面或構筑物表面所用的片狀壁飾材料。
歷來,作為建筑物、構筑物的原材料一直使用由木料、混凝土、砌塊、磚瓦所構成的主體或壁面。
本發(fā)明提供可在建筑物等的飾面上呈現(xiàn)天然石狀外觀的片狀壁飾材料。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所述的技術手段。
首先,本發(fā)明的要點是對建筑物的外壁外表面、內表面、地板面等可適應的大致矩形壁飾材料。當從其結構適用時的表面看時,它由裝飾材料部分和基體材料部分所構成,該裝飾材料部由以天然石或人工的骨料作骨料成分,以固化后形成透明狀的合成樹脂作粘合材料成分的所構成的基塊,該基體材料選自無紡布、玻璃布、合成紙等。
本發(fā)明第二個要點是上述壁飾材料具有可撓性。
本發(fā)明第三個要點是上述裝飾材料部分由多個以骨料和粘合材料所組成的基塊所構成,在它們之間明顯存在色差。
本發(fā)明第四個要點是上述裝飾材料部分中,由二種以上骨料、粘合材料所構成的基塊呈相互混交方式而且呈不定形狀的斑紋花紋。
本發(fā)明第五個要點是上述裝飾材料部分的表面具有沉積巖碎紋理(割肌)表面的花樣。
本發(fā)明第六個要點是在上述裝飾材料部分表面的周圍范圍的一邊以上形成其厚度減薄的帶線部分。
本發(fā)明第七個要點是除了上述裝飾材料部分、基體材料部分外,在鄰接基體材料部分二邊里面還有接縫兼搭的接合部分。
本發(fā)明第八個要點是除了裝飾材料部分、基體材料部分、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外,在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表面一側或基體材料部分沒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二邊的里面還設有粘合劑部分和脫模紙部分。
以下,就構成本發(fā)明的要點分別進行說明。
首先,構成本發(fā)明片狀壁飾材料的主要點之一的基體材料用于對由飾面涂料所形成的裝飾材料部層加以補強;或者,當將壁飾材料用于建筑物等表面時,用于改善它與基底的粘結。作為基體材料所用的材料選自織布、無紡布、玻璃布、合成樹脂所制網(wǎng)格,合成樹脂所制的片材,金屬箔等,或者在這些材料中用作填縫加工。又,在織布、無紡布或編織物的原材料方面,宜選用天然纖維、合成纖維、礦物纖維、金屬纖維等。
其次,裝飾材料部分是由以骨料成分和粘合材料成分為主成分的基塊所構成。其中,骨料成分由著色骨料或者人工骨料、天然砂、天然石的碎砂所構成。作為除天然砂或天然石的碎砂以外的著色骨料是將包括硅砂在內的天然砂、寒水砂、玻璃珠等以涂料進行著色。例如有含有發(fā)色成分的陶瓷顆粒、陶瓷器的碎粒、著色的塑料顆粒。骨料的粒度以其90重量%在0.01~5.0mm之間者為宜。這里所以不用100重量%,就是由于還可能進入0.01mm以下的微粉的原因。
在粘合材料中使用一般用作涂料的合成樹脂。合成樹脂的成分只要它在干燥并造膜時形成透明狀的即可,而其形態(tài)可以不計。也就是,合成樹脂溶液、合成樹脂水溶液、合成樹脂乳膠在其成膜后形成透明狀的;并且其耐水性、耐候性、耐久性等方面都沒有問題的都可使用。
作為合成樹脂的種類例如可以有以乙烯樹脂、丙烯酸樹脂、聚氨酯樹脂、聚氯化烯烴樹脂、丙烯酸-硅氧烷樹酯、聚丁二烯樹脂、氟樹脂等作為主成分的,如從耐久性來考慮,以聚氨酯樹酯或丙烯酸-硅氧烷樹酯、丙烯酸樹脂較為適宜。
合成樹酯由于其玻璃化轉變溫度(Tg),具有與固化后的裝飾材料部分的軟度相關。為了要呈現(xiàn)本發(fā)明所謂的可撓性,與骨料成分和粘合材料成分的配合比例也有關系,如果使用Tg約為40℃以下的合成樹酯,則可能具有本發(fā)明中所認為的可撓性。又,作為另一手段,通過在裝飾材料部分的合成樹酯中加入增塑劑則也可能具有可撓性。
此外,本發(fā)明的可撓性試驗是在5cm×60cm大小的基體材料部分上將裝飾材料平滑地涂布成5mm厚,以干燥后作為試驗體,在20℃條件下,當將這試驗體在直徑100cm的圓柱上卷繞使其長邊形成圓弧狀時,在裝飾材料部上不發(fā)生裂紋、鼓泡,與基體部分的界面也不剝離、拱起,即可謂具有可撓性。
骨料成分與粘合材料的配料比例以骨料20~95重量%和粘合材料80~5重量%混合為宜。又,兩種成分之和是100重量%,在兩者的比例中,當骨料成分小于20重量%時,也就是,粘合材料成分大于80重量%時,則由骨料成分所致著色力或者遮蓋力變小,底層容易透出來;又,干燥至固化所需的時間也加長。反之,當骨料成分大于95重量%時,則裝飾材料部分易于產生耐水性、耐候性、耐久性方面的問題。
此外,構成本發(fā)明裝飾材料的組合物中,在上述主成分之外,在無損于本發(fā)明特征的范圍內,可添加如下成分。這些成分有消泡劑、分散劑、濕潤劑等表面活性劑;成膜助劑、防凍劑等溶劑;為著色用的染料;為獲得金屬光澤或珍珠光澤所用的顏料或者為調整粘性所用的增粘劑等通常在涂料中所用的成分。
基體材料部分和裝飾材料部分的組合是以裝飾材料涂裝而形成,在基體材料部分上直接涂飾是可能的;預先在脫膜性部件上涂裝,再將固化后的膜剝離,然后再貼在基本材料部分上而將其組合。又,當將裝飾材料注入鑄模中以形成組合時,可將裝飾涂料注入鑄模內,在尚未固化狀態(tài)下,可將基體材料從上壓緊以使其粘結的方法。用該鑄模所形成的花樣之一中有使形成沉積巖碎紋理表面的花樣;有形成花崗巖細鑿琢面飾面或呈現(xiàn)凸起部分的花樣。在沉積巖中可制成碎紋理表面花樣的有例如砂巖、粘板巖。
又,在裝飾材料的構成中,不僅只用一個骨料和粘合材料所構成的基塊,也可用多個基塊的方法。其中之一是使多個顏色不同的基塊相互混交,并形成不定形狀的斑紋花樣。為了形成這樣的花紋,可用多頭式噴槍同時進行涂裝,也可準備多個單頭式噴槍,按照A色、B色、C色、A色那樣重復噴射而進行涂裝。其中之二是可將多個顏色不同的基塊構成層狀或條紋狀。為了形成前者的層狀,在具有凹凸花樣的鑄模中,先將表示A色的骨料和粘合材料的基塊(一般呈淡色),注入直到半深,再將表示B色的基塊(一般呈深色)注入而使其固化而形成。這時,先注入基塊的厚度根據(jù)凹凸花樣的高低差而決定,以厚1~3mm者為宜。又,為了形成后者的條紋狀花樣,例如可在傳送帶上設置多個涂料供料口。從該涂料供料口經常地或間斷地供給顏色不同的涂料,也可使涂料供料口在傳送帶流動方向的橫斷方向上在涂料供料中可以移動,因此可形成各種條紋狀花樣。這時,在A色和B色的基塊中,不僅顏色不同,也可改變骨料的粒度、或采用以供給量少的有色基塊作為骨料成分的方法。
上述裝飾材料部分的厚度選擇1~10mm厚度,最好選自3~8mm厚度。當厚度比1mm小時,并不能形成表面上有凹凸的花樣,形成缺乏圖案構思的變化。又,厚度超過10mm,則可以得到表面豪華的飾面,但由于重量大,施工有困難,又,制造成本高,制造時間長。
對裝飾材料部分施加圖案構思手段之一是在裝飾材料部分的周圍范圍的一邊以上處形成裝飾部分的厚度被減薄的帶線部分。該帶線部分將片狀壁飾材料連續(xù)粘貼而裝飾時,通過將有帶線部分的壁飾材料和無帶線部的壁飾材料的組合而具有圖案構思上的變化。這種帶線部分可在壁飾材料的縱方向上或在其橫方向上形成,還可使在二邊、四邊上形成,作為被粘結面的墻壁面上可以形成縱接縫、橫接縫、格子狀的裝飾接縫。
帶線部分在裝飾材料部分中的形成方法有對全面具有大致均勻厚度的裝飾材料部分或者以注入有凹凸的鑄模所形成的裝飾材料部分進行研磨加工,當使用鑄模時,在仿形現(xiàn)場中通過研磨帶線部分而形成帶線部分,宜使用預先形成帶線部分的鑄模制成帶線部分。通常,這種帶線部分比其它裝飾材料部分的厚度薄,可使形成厚0.5~5.0mm。又,帶線部分的帶的寬度優(yōu)選為5~50mm。
在本發(fā)明片狀壁飾材料中,為了施工容易或者提高裝飾時重合部分的美觀,可在基體材料部分的鄰接二邊里面附加接縫兼搭接合部分。該接縫兼搭接合部分也以作為接縫部分的特征為目的,因此,可使用經勾縫處理的無紡布、玻璃布,有時即使它同基體材料部分是同一原材料也可以。又,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從基體材料鼓出的寬度可形成0.3~5.0cm。關于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和片狀壁飾材料的整體化,可將基體材料部分的一部分展寬,制成約成L字形的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并使其貼合,即可整體化。
而且,為了以對付施工后立即降雨和縮短施工時間,在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表面一側或者在基體材料部分沒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二邊里面可形成粘合劑部分以及脫模紙部分。這種粘合劑部和脫模紙部分優(yōu)選制成相同的寬度或將脫模紙展寬,寬度為0.5~5.0cm。作為這種粘合劑的原料最好是丙烯酸橡膠系或非加硫丁基橡膠系,其它硅氧烷橡膠系、乙烯丁二烯橡膠系、聚異戊二烯系、聚乙烯酯系等也可使用。
脫膜紙是通常用于粘結帶,記錄紙的公知材料,特別是以氟樹脂、硅氧烷樹酯涂布的最宜使用。
實施例1權利要求1當制成片狀壁飾材料時,首先,將在聚酯無紡布的兩面用刮刀涂布機將丙烯酸樹脂涂料涂布在片上,用以準備基體材料部分。為形成裝飾材料部分,準備如下所示配料1的涂料。配料1的涂料是淡褐色。又,在配料中的合成樹脂乳膠是使用其固體成分為50%,配料量是以換算為固體成分的重量份表示。
配料1丙烯酸系合成樹脂乳膠(固體成分50%,Tg為50℃)20重量份寒水砂(粒徑0.02~1mm) 66重量份著色細骨料(淡褐色,粒徑0.1~0.5mm) 10重量份增塑劑 1.5重量份增粘劑 2重量份其它添加劑 0.5重量份水 適量其次,將配料1(淡褐色)的涂料用噴涂法在基體材料部分上涂裝,,以形成裝飾材料部分。裝飾材料部分的厚度約為5mm。將該片狀壁飾材料切斷加工得到多個可撓性試驗用的5cm×60cm試驗片和尺寸一致的60cm×90cm的試驗片。在以下實施中,也制成多個5cm×60cm的可撓性用試驗片和有效尺寸為60cm×90cm的片狀壁飾材料,供施工試驗用。
實施例2權利要求2在實施例2中,將配料1中所用丙烯酸系合成樹脂乳膠以Tg為-20℃的置換,作為配料2,用同色的涂料制成片狀壁飾材料。
實施例3權利要求3在與上述實施例1相同的作為基體材料部分的無紡布上,用刮刀涂布機將作為基體涂料的配料2的淡褐色涂料均勻平整化,對均勻平整的基體涂料層表面,用噴涂裝置將如下配料3的褐色涂料噴成條狀色花樣層,得到片狀壁飾材料,該噴涂裝置可在直線方向的交叉方向上移動,用支架如此支撐噴嘴,以致使其在預定角度范圍內作水平的搖頭動作。在實施例3中,得到了在用噴涂的實施例2中所沒有的、多變而異樣的圖案構思。
配料3丙烯酸系合成樹脂乳膠(固體成分為50%,Tg為-20(℃)20重量份寒水砂(粒徑0.02~1mm) 36重量份著色細骨料(褐色,粒徑0.1~0.5mm)40重量份增塑劑 1.5重量份增粘劑 2重量份其它添加劑 0.5重量份水 適量實施例4權利要求4在實施例1和實施例2中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中,其裝飾材料部分是單色的,因而圖案構思不足,因此,準備與實施例1相同的基體材料部分,再準備配料3的褐色涂料。用雙頭噴槍將配料2和配料3二種涂料噴涂在基體材料上以進行涂裝,而形成裝飾材料部分。在實施例4中得到具有花崗巖風格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壁飾材料。
實施例5權利要求5在實施例5中,制成裝飾材料部分為砂巖碎紋理表面花樣的片狀壁飾材料。為了使裝飾材料表面形成沉積巖碎紋理表面的片狀壁飾材料,所用的模具是以天然砂巖作母模,在具有碎紋理花樣的凹凸的面上涂布脫模劑,在其上涂布聚酯樹脂和玻璃纖維碎屑的混合物,使其厚度為3~5mm,固化后,脫模,得到成形模型。作為母模的天然砂巖的里面是平坦的,厚度為10~20mm,花紋的凸部與凹部處有約8mm的凹凸,其大小是100×70cm。模型的面積是95cm×65cm。
將配料2(淡褐色)的涂料填充于成形模中,填充后,形成的基體材料部分與在實施例1的部分所制成者相同,將涂布有丙烯酸樹脂涂料的無紡布放在涂料上使與涂料一體化。使涂料連同模具一起干燥,干燥后脫模,即得成型品。隨后,切成90cm×60cm的成型品。在實施例5中,得到具有砂巖風格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壁飾材料。
實施例6權利要求6用切削機將在實施例4中經切斷加工的片狀壁飾材料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周邊范圍中之一邊加以切削,形成厚為3mm的帶線部分。在實施例6中,當將壁面裝飾完成時,形成的飾面與實施例4不同,接縫部分成為二層并具有特別顯著的飾面。
實施例7權利要求7
對于從實施例6得到的沒有帶線部分的矩形片狀壁飾材料的相鄰二邊上再貼上大致L字形的搭接部分。對于重量為60g的無紡布來說,成為勾縫色的灰色合成樹脂乳膠涂布約20g/m2,將搭接部分貼合3cm,包含刷漿處寬度3cm,形成總共寬6cm的大致L字形的搭接部分。
在實施例7的片狀壁飾材料中,由于具有接縫兼搭接接合部分,可使勾縫的無紡布作為接縫而露出,可將接縫均勻裝飾。在施工時,利用搭接接合部分,進行適當延伸而可裝飾成防雨優(yōu)良的壁面。
實施例8權利要求8對于從實施例7所制成的片狀壁飾材料,在其里面沒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二個邊進行了粘合劑加工。在構成粘合劑加工的粘合劑部分和脫模紙部分使用具有厚0.2mm、寬4.5cm的脫模紙的非加硫丁基橡膠片。
當將上述從實施例1到實施例8的壁飾材料進行可撓性試驗時,認為除實施例1的試驗體的裝飾材料部分有裂紋、從基體材料部分產生剝離外,其它無異常發(fā)生。也能彎曲成圓弧狀,毫無問題地彎成曲面。
除可撓性試驗外,還要準備由結構用膠合板所構成的高1.8mm、寬5.4mm的壁底層和直徑200mm的圓柱、高2m的鋼筋混凝土結構,以進行施工試驗。在施工試驗中,使用聚合物水泥系的粘合劑,將多個60cm×90cm的壁裝材料按照磚瓦鋪設堤肩那樣進行粘貼。對于結構用膠合板底層進行了實施例1和實施例4、5的施工,對于圓柱底層進行了實施例2、8的施工。
在膠合板底層將片狀壁飾材料以對接方式鋪上。
實施例1是具有以單色涂料制成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壁飾材料。實施例4是具有由用雙頭噴槍所產生的二色涂料制成斑點狀多彩花樣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壁飾材料。又,在實施例5中具有砂巖碎紋理表面風格的裝飾材料部分的壁飾材料。分別得到由于裝飾材料部分圖案構思的不同的裝飾面。
又,對圓柱底層,將具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實施例8和沒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實施例2的其邊共為寬5mm的接縫,邊從下端適當延伸搭接重疊接合而粘貼。實施例8的壁飾材料具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和在里面具有粘合劑加工部分,接縫部分中灰色填料的無紡布露出。因此,通過將接縫兼搭接合部和里面粘合劑加工部分的重合,簡單地定位并施工。由于實施例2的壁飾材料沒有接縫部分,為了鋪設壁飾材料使用聚合物-水泥系粘合劑,該粘合劑成為鼓出的部分。
在實際施工時,與鋪設磚瓦的施工相比,可以同等程度速度進行施工。作為飾面來說,可具有與用天然石者基本相同的外觀,可降低有關施工的成本。
使用天然石或人工骨料和合成樹脂所制的涂料,可制成具有天然石狀外觀的片狀壁飾材料,通過將該涂料噴涂、注入模具等制造方法的改變,可改變壁飾材料的圖案構思。又,在第6要點的發(fā)明中,即使是同一壁飾材料,也可對一邊或多邊的一部分施加切削加工而獲得厚度不同帶線部分,因此,當將這種壁飾材料與其它壁飾材料組合時,可使壁面具有裝飾圖案構思上的變化。
在第7要點和第要點的發(fā)明中,由于壁飾材料具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與其它要點1至6相比,可得接縫部整潔的、接縫部無顏色斑駁的、接縫程度均勻的更美的飾面。又,在第8要點中,由于附加粘合劑加工,容易決定鋪設時的位置,可使壁飾材料暫時固定并重合而裝飾壁面。
權利要求
1.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對建筑物的外壁外表面、內表面、地板面等可適應的大致矩形壁飾材料,從其結構適用時的表面看時,它由裝飾材料部分和基體材料部所構成,該裝飾材料部分由以天然石或人工骨料作為骨料成分,以固化后形成透明狀的合成樹脂為粘合材料成分的基塊所構成,該基體材料部分選自無紡布、玻璃布、合成紙等。
2.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壁飾材料是具有可撓性的壁飾材料。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裝飾材料部分由多個以骨料和粘合材料所構成的基塊所構成,在它們之間顯然存在色差。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中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形成裝飾材料部分的、由二種以上骨料、粘合材料所構成的基塊呈相互混交模樣而且呈不定形狀的斑紋花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裝飾材料部分表面具有沉積巖碎紋理表面的花樣。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在裝飾材料部分表面周圍范圍的一邊以上的裝飾材料部分形成被減薄的帶線部分。
7.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按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除裝飾材料部分、基體材料部分之外,在鄰接基體材料部分的二邊里面還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
8.片狀壁飾材料,其特征在于,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片狀壁飾材料除裝飾材料部分,基體材料部分,接縫兼搭接合部分外,在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表面一側或基體材料部分沒有接縫兼搭接合部分的二邊里面還具有粘合劑部分和脫模紙部分。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可呈現(xiàn)天然石狀外觀的片狀壁飾材料。它由以天然石或人工骨料作為骨料成分,以透明的合成樹脂作為粘合材料成分所構成的基塊所組成的裝飾材料部分和選自無紡布、玻璃布、合成紙等的基體材料所構成的基體所組成。在壁面的飾面上可形成各種富有變化的圖案構思。
文檔編號B44B5/00GK1276457SQ9912353
公開日2000年12月13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6月4日
發(fā)明者山內秀樹, 小林玲一, 倉知和紀 申請人:菊水化學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