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防偽包裝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及科學技術在工商業(yè)的廣泛應用,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一個關鍵因素便是保住企業(yè)品牌形象。但現今的仿冒產品卻使得許多企業(yè)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損害了企業(yè)的品牌形象,這一情況在卷煙生產行業(yè)尤為嚴重,因此卷煙企業(yè)用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進行產品防偽尤為重要。國家防偽協會曾指出解決產品假冒的根本方法是實行產品登記制度,這是借鑒我國戶籍登記制度成功經驗而來,即給每件產品一個“身份證”,這樣,每件產品都有獨立唯一的編碼,用于備案查詢。隨著防偽標識種類日益增多,技術難度也不斷增加,然而在消費者對防偽標識的辨認上也增加了難度,防偽標識真假難辯。依賴單一的防偽技術或標識,很快就會被竊取或仿造,不足以遏制假冒偽劣商品的泛濫,創(chuàng)造一種既能高效防偽又十分便于查驗的防偽標識,顯然有著十分迫切和現實的意義。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種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以解決現有技術中香煙防偽不嚴密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本發(fā)明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由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構成,香煙(1)位于香煙包裝盒(2)中,香煙包裝盒(2)位于香煙包裝條(3)中,香煙包裝條(3)位于香煙包裝箱(4)中,香煙包裝箱(4)位于香煙包裝大箱(5)中,其特征在于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中的兩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
上述方案中,所述防偽標識(6)上覆蓋有防偽覆蓋層。
上述方案中,所述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的防偽標識(6)上有相互關聯的查詢碼或查詢碼和代碼,查詢碼為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或兩組數字,或兩組字母串,或兩組數字-字母組合串,或數字、字母串、數字-字母組合串中的兩組;代碼為一組數字、字母串或數字-字母組合串。
本發(fā)明的使用過程如下生產廠家在生產過程中,將防偽標識(6)設置到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并將其上的查詢碼、代碼按包裝成套存入管理系統,使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的查詢碼、代碼具有相互關聯的關系。
購買者成箱購買時,通過破壞香煙包裝大箱(5)或香煙包裝箱(4)上的防偽標識的覆蓋層而取得查詢碼,然后通過短信、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向生產廠家查詢,而生產廠家則同時將查詢記錄保存下來,并告訴購買者這是該箱煙的第幾次查詢。如果是第二次或更多次的查詢,則意味著有人仿冒,一方面購買者可以拒絕購買,另一方面生產廠家或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及時追查。此外,在防偽標識(6)上有代碼時,生產廠家可以在不破壞查詢碼的情況下,通過檢查香煙包裝大箱(5)或香煙包裝箱(4)代碼,然后開箱,將生產時存入的條代碼與香煙包裝條(3)上的代碼進行核對。如果代碼不符,則顯然是仿冒品。
購買者成條或按包購買時,通過破壞香煙包裝條(3)或香煙包裝盒(2)上的防偽標識(6)的覆蓋層而取得查詢碼,按上面同樣的查詢方式則可以驗證每條、每包香煙的真?zhèn)?。最后,消費者在抽煙時,還可通過破壞香煙(1)上的防偽標識(6)的覆蓋層而取得查詢碼,按上面同樣的查詢方式驗證每支香煙的真?zhèn)?。此外,由于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的查詢碼、代碼具有相互關聯的關系,因此,即使香煙包裝大箱(5)或香煙包裝箱(4)上的查詢碼未被查詢,但只要其中有一支香煙或一包香煙或一條香煙被查詢,則表明該香煙包裝大箱(5)或香煙包裝箱(4)已被開箱,視為該香煙包裝大箱(5)或香煙包裝箱(4)同時被查詢。
而對于仿冒者來說,只有在破壞了該箱煙的全部防偽標識(6)后,才能取得該箱煙的全部查詢碼、代碼,但該箱煙也就無法再進入市場銷售了,只能由仿冒者自用。而仿冒者也只可能銷售一箱有同樣查詢碼、代碼的香煙,這樣,仿冒者將毫無收益可言,也就無法進行仿冒了。
本發(fā)明的應用目標是建立一套運行穩(wěn)定、高效實用、網絡化管理的防偽系統,該系統可以24小時不間斷工作,可以通過短信、電話、互聯網,為用戶提供防偽保證。該系統可以做到每支香煙一個查詢碼,動態(tài)生成,保證查詢碼的唯一性;通過特殊算法可以對應百億級別查詢碼控制,以保證企業(yè)銷售不受限制。另外,本系統還可以在此基礎上添加其他管理功能,提供相應的統計、管理服務。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香煙防偽不嚴密的問題。
圖1是本發(fā)明香煙和香煙包裝盒上的防偽標識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香煙包裝條上的防偽標識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香煙包裝箱上的防偽標識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香煙包裝大箱上的防偽標識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進一步詳述本發(fā)明,但本發(fā)明不僅限于所述實施例。
附圖中,各數字的含義為1香煙;2香煙包裝盒;3香煙包裝條;4香煙包裝箱;5香煙包裝大箱;6防偽標識;7封口條。
實施例一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由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構成,香煙(1)位于香煙包裝盒(2)中,香煙包裝盒(2)位于香煙包裝條(3)中,香煙包裝條(3)位于香煙包裝箱(4)中,香煙包裝箱(4)位于香煙包裝大箱(5)中,其特征在于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表面上均設置有統一編程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防偽標識(6)上覆蓋有防偽覆蓋層(圖1、圖2、圖3和圖4中已將防偽覆蓋層破壞掉);香煙(1)上的防偽標識(6)上有查詢碼,查詢碼為兩組數字;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的防偽標識(6)上有查詢碼和代碼,查詢碼為兩組數字,代碼為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
實施例二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沒有防偽覆蓋層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四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大箱(5)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五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六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兩組字母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七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兩組數字-字母組合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八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一組數字,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九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一組數字,一組字母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查詢碼為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一組字母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一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代碼為一組數字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二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的代碼為一組字母串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三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防偽標識(6)上沒有代碼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四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五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六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條(3)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七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八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十九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條(3)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一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條(3)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二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條(3)的表面上沒有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三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盒(2)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四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條(3)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五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六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1)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七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條(3)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八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二十九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盒(2)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十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條(3)和香煙包裝箱(4)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十一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條(3)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十二本例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除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外,其余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十三除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上的防偽標識(6)中的查詢碼設置在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的內表面上外,其余同實施例二。
權利要求
1.一種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由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構成,香煙(1)位于香煙包裝盒(2)中,香煙包裝盒(2)位于香煙包裝條(3)中,香煙包裝條(3)位于香煙包裝箱(4)中,香煙包裝箱(4)位于香煙包裝大箱(5)中,其特征在于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中的兩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其特征在于防偽標識(6)上覆蓋有防偽覆蓋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所述的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偽標識(6)上有相互關聯的查詢碼或查詢碼和代碼,查詢碼為一組數字-字母組合串,或兩組數字,或兩組字母串,或兩組數字-字母組合串,或數字、字母串、數字-字母組合串中的兩組;代碼為一組數字、字母串或數字-字母組合串。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防偽包裝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香煙外包裝防偽系統,該系統由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構成,其特征在于香煙(1)、香煙包裝盒(2)、香煙包裝條(3)、香煙包裝箱(4)和香煙包裝大箱(5)中的兩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的表面上設置有相互關聯的防偽標識(6)。防偽標識(6)上有防偽覆蓋層,有相互關聯的查詢碼或查詢碼和代碼。本發(fā)明可以較好的解決現有技術中香煙防偽不嚴密的問題。
文檔編號G09F3/00GK101079205SQ200610021010
公開日2007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5月26日
發(fā)明者徐冰 申請人: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