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一種用于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組件。更具體地,本技術涉及一種用于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組件,例如并條機、梳理機、帶有牽伸單元的梳理機、精梳機等。
背景技術:
1、在如并條機、梳理機、帶有牽伸單元的梳理機和精梳機的紡織纖維加工機中,被稱為條(sliver)的牽伸纖維帶通過卷取機和轉臺存放在位于條填充站的條筒中。一般而言,條填充站包括條筒處理組件,該條筒處理組件包括:可繞豎直平臺軸線旋轉的轉臺,用于旋轉立于其上的條筒;條筒更換器,用于將空筒移動到平臺上,并將填充的條筒移出平臺;以及中心定位裝置,用于將條筒相對于平臺軸線中心定位在平臺上。
2、在已知的紡織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布置中,供給給機器的筒的直徑尺寸為400毫米至800毫米。在并條機中,在輸送區(qū)域處的卷取機布置之下放置條填充筒,卷取機繞豎直軸線旋轉,并且條填充筒以其自身軸線旋轉,從而將條填充到筒中。然后,將用空筒替換填充的筒。正常情況下,沿著條運行方向在填充筒之前提供空筒作為備用筒。在用于并條機的常規(guī)線性條筒更換器類型中,沿機器長度以線性路徑或有時以“l(fā)”路徑在填充筒之前放置兩個備用筒。這種類型的并條機在機架的側面具有平臺/腳踏,以允許工人查看或處理頂部的牽伸區(qū)域。第一備用筒放置在填充筒后面的空位處。除了第一備用筒外,第二備用筒位于第一備用筒的后面,并由此位于機架之間。連接填充筒、第一備用筒和第二備用筒的中心的線大體為在條運行方向上的直線。這種現(xiàn)有類型的備用筒布置需要更多的空間來保持備用筒,這增加了機器的長度和總占地面積。這些條筒占用其自身尺寸的地面空間,從而使預備機更長。
3、例如,在紡紗廠中,雙頭并條機用于提高產(chǎn)量并節(jié)省地板空間。這些已知機器中使用的筒更換布置為線性類型的或旋轉類型的。在任何條件下,在條填充筒之前,在所述機器中提供有至少兩個備用筒。在線性類型中,第一空備用筒設置在填充筒后面,而第二備用筒設置為橫向于第一備用筒位置。筒更換臂與線性致動裝置或馬達驅動器一起用于將所述備用筒移位到填充位置。在紡紗廠地板上,該類型(線性類型)的這些機器占用的總占地面積通常為約22至25平方米。而在旋轉筒更換類型的情況下,通常使用馬達驅動器和筒更換臂,以將備用筒移到填充位置。這些旋轉筒更換器類型(旋轉類型)機器占用的總占地面積通常達到約40至43平方米。因此,所有所述已知類型的機器占據(jù)22平方米至43平方米的總占地面積作為機器面積。為了減少機器的占地面積,本實用新型通過改變在同一區(qū)域內(nèi)與腳踏相鄰的備用筒位置來提供一種解決方案。
4、即將公開的實用新型減少了紡織紡紗預備機的總占地面積,減少了在具有相同數(shù)量的備用筒和用于條筒更換過程的驅動器布置的情況下布局的面積。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減少現(xiàn)有紡紗預備機占地面積的條筒處理組件。
2、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與現(xiàn)有布置相比減少紡織紡紗預備機的總占地面積的條筒布局。
3、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紡織紡紗預備機的改進的布局,其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操作者自由進入牽伸區(qū)和卷取站。
4、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公開了一種用于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組件。該條筒處理組件包括:填充站,其與卷取機區(qū)域一起布置;主備用筒站,其被布置為在條運行方向上在填充站后面;和副備用筒站,其被布置為在橫向于條運行方向的橫向方向上與主備用筒站相鄰。提供了至少一個旋轉臂布置,以通過第一驅動布置將空筒從副備用筒站移動到主備用筒站。提供了至少一個線性臂布置,以通過第二驅動布置將空筒從主備用筒站移動到填充站。
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公開了一種用于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組件。該條筒處理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旋轉臂布置,其適于通過第一驅動布置將空筒沿著橫向于條運行方向的方向從副備用筒站移動到主備用筒站;和至少一個線性臂布置,其適于通過第二驅動布置將空筒沿著與條運行方向一致的方向從主備用筒站移動到填充站。
6、與現(xiàn)有布置相比,具有該條筒處理組件的紡紗預備機的占地面積減少。
1.一種用于紡紗預備機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布置(d1)被致動并且被固定到旋轉致動器的所述至少一個旋轉臂布置(l2)適于沿著橫向于所述條運行方向的方向(y)將所述空筒(5)從所述副備用筒站(r2)移動到所述主備用筒站(r1)。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線性臂布置(l1)通過所述第二驅動布置(d2)被致動,所述至少一個線性臂布置(l1)適于將所述空筒(5)從所述主備用筒站(r1)移動到所述填充站(f1)。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布置(d1)包括電動機、或氣動驅動器、或液壓驅動器。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布置(d2)包括電動機、或氣動驅動器、或液壓驅動器。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旋轉臂布置(l2)可樞轉地安裝到筒更換器結構并且包括用于條筒處理的肘形臂和引導輥。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線性臂布置(l1)包括用于條筒處理的臂和引導輥。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條筒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連接填充筒(4)和第一備用筒的中心的線和連接所述第一備用筒和第二備用筒(5’)的中心的線形成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