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瓦楞紙板生產設備,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
背景技術:
瓦楞紙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的紙品,其多用于制造瓦楞紙紙箱,尤其是在快遞行業(yè)快速發(fā)展的當今,整個行業(yè)對瓦楞紙紙箱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目前用于生產瓦楞紙的生產設備一般包括預熱機構、瓦楞成型機構、涂膠機構及切邊機構,預熱機構主要起到對瓦楞紙芯層進行預加熱的作用,瓦楞成型機構用于將瓦楞紙芯層壓出波浪狀的結構,涂膠機構用于將膠水涂覆到瓦楞紙面層和瓦楞紙底層上,并使得瓦楞紙面層和瓦楞紙底層分別粘結在瓦楞紙芯層的上下表面上,切邊機構主要起到對瓦楞紙面層、瓦楞紙芯層和瓦楞紙底層的切邊操作,目的是使得生產后的瓦楞紙的邊緣更為平整。
然而目前涂膠工藝均是在瓦楞成型后才開始涂膠,而且涂膠輥進行涂膠時不僅造成浪費而且容易將膠水凝固在涂膠輥上,進而影響瓦楞紙板成型質量,并且目前的瓦楞成型機構其對瓦楞紙芯層所壓出的波浪狀結構的波浪起伏度是無法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改變的,從而存在實用性差,適用范圍小的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以解決以上所述問題的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實用性強,適用范圍廣。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包括機架,所述機架上設置有膠頭滴管和通過傳輸帶相連的瓦楞輥,所述瓦楞輥包括上瓦楞輥和下瓦楞輥,所述上瓦楞輥和下瓦楞輥配對嚙合設置,所述瓦楞輥上設置有壓輥,所述下瓦楞輥下方設置有頂輥,所述膠頭滴管與膠槽相連,所述膠頭滴管與膠槽密封相連,所述膠槽內盛放有膠水,所述膠槽與氣缸相連,所述氣缸往復運動的周期是膠頭滴管滴膠時間的20-40倍,所述氣缸通過螺栓設置在機架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膠頭滴管為方形,所述膠頭滴管的長度為0.1mm-0.8mm。
作為優(yōu)選,所述膠水的溫度不超過20℃。
作為優(yōu)選,所述瓦楞輥由輥體和主軸相連,所述輥體內設置有多個通風口,所述通風口均勻設置在輥體的內壁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壓輥和頂輥位于同一豎直線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這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通過設置在上瓦楞輥上的壓輥以及設置在下瓦楞輥下方的頂輥,為瓦楞輥成型過程中提供動力,并且瓦楞輥內的通風口先對膠進行風干,徹底將膠水固態(tài)化,保證瓦楞成型質量;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實用性強,適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瓦楞輥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機架;21、上瓦楞輥;22、下瓦楞輥;3、膠頭滴管;4、膠槽;5、膠水;6、氣缸;7、壓輥;8、頂輥;9、輥體;10、主軸。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參考圖1和圖2所示,一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包括機架1,所述機架1上設置有膠頭滴管3和通過傳輸帶相連的瓦楞輥,所述瓦楞輥包括上瓦楞輥21和下瓦楞輥22,所述上瓦楞輥21和下瓦楞輥22配對嚙合設置,所述瓦楞輥21上設置有壓輥7,所述下瓦楞輥22下方設置有頂輥8,為瓦楞輥成型過程中提供動力,所述膠頭滴管3與膠槽4相連,所述膠頭滴管3與膠槽4密封相連,所述膠槽4內盛放有膠水5,所述膠槽4與氣缸6相連,所述氣缸6往復運動的周期是膠頭滴管3滴膠時間的20-40倍,根據瓦楞的大小以及類型調整其比例,所述氣缸6通過螺栓設置在機架1上。
進一步地,所述膠頭滴管3為方形,所述膠頭滴管3的長度為0.1mm-0.8mm,其長度對應瓦楞尖的長度,為下一工序涂膠作準備,所述膠水5的溫度不超過20℃,保證膠水5涂覆時候幾近固態(tài),避免瓦楞成型過程中膠水5擴散進而影響瓦楞成型質量,所述瓦楞輥由輥體9和主軸10相連,所述輥體9內設置有多個通風口,所述通風口均勻設置在輥體9的內壁上,所述壓輥7和頂輥8位于同一豎直線上,保證作用力方向一致。
根據以上所述的一種用于紙板生產設備中的瓦楞成型裝置,其工作原理如下所示:原紙經過膠頭滴管3處,氣缸6啟動,由于此時膠水5幾近固態(tài),所以氣缸6的推動力應根據需要增大,膠涂覆完成后,經過瓦楞輥進行壓制成瓦楞狀,瓦楞輥內的通風口先對膠進行風干,徹底將膠水固態(tài)化,通過頂輥8和壓輥7配合加大瓦楞輥擠制力度,保證瓦楞成型質量。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