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活動組合式木質(zhì)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活動組合式木質(zhì)地板,適用于家庭住宅,辦公室和旅社、賓館使用。
在本實用新型做出之前我國家庭住宅、辦公室、旅社、賓館等場所的木質(zhì)地板基本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木板鋪設的,其制做方法是首先在地面上搭上框架,再在框架上鋪上木板,用釘子將木板固定在框架上,再刷上地板油,缺點是工序復雜,用料多,材質(zhì)要求嚴格,造價高,容易變型,另一種是小方木地板,將厚度一樣的小方木直接用膠粘結在地面上,再進行刨平、刷油。其缺點亦是材質(zhì)要求高,需要用好木料,造價高,容易脫落,維修困難。這兩種地板的共同缺點是只能手工制作,不能實現(xiàn)工業(yè)化生產(chǎn)。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由多種幾何圖形涂刷油漆的地板塊組合成的活動組合地板,可充分利用木材加工廠的邊角余料,用料省,材質(zhì)要求不嚴格,可進行工業(yè)化生產(chǎn)。
活動組合式木質(zhì)地板由各種幾何圖形的板塊拼合而成,而各種地板塊又由板面和板座構成,將板座用膠粘貼或用釘子固定在板面的底面上,板座起支撐、連結、固定作用。板面可以有多種幾何形狀,如長方形(圖1、圖2)、正方形(圖6)、正方形和平行四邊形(圖3)、八邊形和小正方形(圖4)、六邊形(圖5)、菱形(圖7、圖8)。板座亦有多種不同角度(圖11)。如板座a其中心線與短邊的夾角小于或等于45°,適用于長方形,正方形,八邊形板面;板座b其中心線與短邊的夾角小于或等于60°,適用于六邊形板面;板座c其中心線與各邊的夾角分別為22.5°、22.5°、45°、90°,板座d的中心線與各邊的夾角分別為45°、90°、22.5°、45°,適用于平行四邊形板面;板座e的中心線與兩邊的夾角分別為小于45°,大于45°,兩角和小于或等于90°,適用于菱形板面。板座的長度與其結合板面邊的長度相等,板座的中心線與板面外邊重合,一半與板面底面結合,另一半突出,以便插入相鄰的板塊下面,起支撐、連結和固定作用。長方形板塊的板座結合在板面底面的短邊上(圖9);正方形板塊的板座結合在板面底面的兩對應邊上;六邊形(圖10)、八邊形板塊的板座分別結合在互不相鄰3個邊、4個邊的底面上;平行四邊形和菱形板塊的板座分別結合在兩個對應邊的底面上(見圖12、13、14)。
實施例用長方形板塊可組拼成圖1、圖2圖案的地板,用正方形和平行四邊形板塊可組拼成圖3圖案的地板,用八邊形和小正方形板塊可組拼成圖4圖案的地板,用六邊形板塊可組拼成圖5圖案的地板,用正方形板塊可組拼成圖6圖案地板,用菱形板塊可組拼成圖7、圖8圖案的地板。
圖9為長方形帶板座板塊,圖10為六邊形帶板座板塊,圖11為不同角度板座放大圖,圖12、圖13為平行四邊形帶板座板塊,圖14為菱形帶座板塊。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木質(zhì)地板比較具有如下優(yōu)點1、由于板塊較小,可以充分利用木材加工廠的邊角廢料,變廢為寶,從而降低成本;2、材料來源廣泛,材質(zhì)要求不嚴;3、板塊規(guī)格化,便于加工,可以實現(xiàn)工業(yè)化生產(chǎn);4、鋪設、組拼、折卸、維修方便;5、可組拼成各種幾何圖案的地板,美觀、實用、富有彈性,隔音好,堅固耐用。
權利要求1.活動組合式木質(zhì)地板適用于家庭住宅、辦公室、旅社、賓館、由木板加工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板由多種幾何圖形的地板塊組拼而成。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板塊的幾何圖形包括有長方形、正方形、平行四邊形、六邊形、八邊形和菱形等形狀。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各種幾何形狀的板塊均由板面和用膠粘結或用釘子固定在板面底面的板座構成,板座的長度與其結合板面邊的長度相等,板座的中心線與板面外邊重合,一半與板面底面結合,另一半突出,插入相鄰板塊的下面;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板,其特征在于它的板座有多種不同角度,其中板座a的中心線與短邊的夾角小于或等于45°,板座b的中心線與短邊的夾角小于或等于60°,板座c的中心線與各邊的夾角分別為22.5°、22.5°、45°、90°,板座d的中心線與各邊的夾角分別為45°、90°、22.5°、45°,板座e的中心線與兩邊的夾角分別為小于45°,大于45°,兩角和小于或等于90°。
專利摘要活動組合式木質(zhì)地板由多種幾何圖形涂刷油漆的板塊組拼而成,其形狀有長方形、正方形、平行四邊形、六邊形、八邊形和菱形等,各種形狀的地板塊均由板面和用膠粘結或用釘子固定在板面底面的座板構成,板座有各種不同角度,板座的長度與其結合板面邊的長度相等,板座的中心線與板面外邊重合,它的一半與板面結合,另一半突出,插入相鄰的板塊下面起連結、支撐、固定作用,可充分利用木材加工廠的邊角余料,成本低,加工方便。
文檔編號E04F15/04GK2056173SQ8920950
公開日1990年4月18日 申請日期1989年9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9月13日
發(fā)明者李光 申請人: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