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玩具,特別涉及一種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和具有該肩關節(jié)的拼裝玩具。
背景技術:
1、拼裝玩具是兒童甚至成年人十分喜愛的玩具之一,其具有活動關節(jié),通過拼裝以及活動玩具肢體,可以實現(xiàn)各種姿勢造型。相關技術中,拼裝玩具的連接件數(shù)量太多,裝配操作較為復雜,導致兒童失去耐心,難以完成拼裝,且連接件較多,不利于兒童管理玩具配件。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多個連接部的肩關節(jié),可以裝配多個部件并提高肩關節(jié)活動時玩具的仿真性。
2、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拼裝玩具,包括前述的肩關節(jié)。
3、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所述拼裝玩具包括主體部和肢體,所述肩關節(jié)包括:第一連接部、第二連接部和第三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用于連接主體部;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一連接部相連,所述第二連接部用于連接所述肢體;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連,所述第三連接部用于連接肩部配件。
4、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通過設置多個連接部,使得肩關節(jié)上可以連接多個部件,便于用戶進行裝配且裝配后肢體和肩部配件均可以跟隨肩關節(jié)活動,可以提高玩具各部分配件活動時的靈活性,利于提高玩具的仿真度。
5、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上述實施例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6、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肩關節(jié)還包括第一連桿部和第二連桿部,所述第一連桿部連接于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所述第二連桿部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
7、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連桿部與所述第二連桿部具有夾角,其中,所述夾角為不小于90°且不大于170°。
8、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夾角為不小于90°且不大于150°。
9、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連桿部具有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連的第一端以及與所述第三連接部相連的第二端,所述第二連桿部的所述第一端的截面面積尺寸大于所述第二連桿部的所述第二端的截面面積尺寸。
10、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間隔分布,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的間距為x,所述拼裝玩具的高度為h,其中,x滿足x≤0.0125h+6。
11、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三連接部間隔分布,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的間距為x,所述拼裝玩具的高度為h,其中,x滿足x≤0.0125h+6。
12、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中的至少一個設為萬向接頭。
13、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連接部為球頭狀,所述肢體構造出球頭座,所述肢體可分離地套接于所述第二連接部。
14、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連接部為圓餅狀,所述肢體構造出安裝座,所述第二連接部可分離地插入所述安裝座。
15、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主體部過盈配合。
16、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肢體過盈配合。
17、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肩部配件過盈配合。
18、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拼裝玩具,包括:主體部、肢體、肩部配件和前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所述主體部,所述第二連接部連接所述肢體,所述第三連接部連接肩部配件。
19、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拼裝玩具,通過在拼裝玩具中應用前述的肩關節(jié),可以通過肩關節(jié)將主體部、肢體和肩部配件連接起來,便于用戶進行裝配且裝配后肢體和肩部配件均可以跟隨肩關節(jié)活動,可以提高玩具各部分配件活動時的靈活性,利于提高玩具的仿真度。
20、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主體部設有第一鉸接座,所述第一鉸接座設有第一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并與所述第一鉸接座轉(zhuǎn)動連接。
21、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肢體包括肩部,所述肩部設有第二鉸接座,所述第二鉸接座設有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并與所述第二鉸接座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二鉸接座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連通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的第一連桿部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第一開口,所述第二開口連通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的第二連桿部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第二開口。
22、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肢體包括肩部,所述肩部設有第二鉸接座,所述第二鉸接座設有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并與所述第二鉸接座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二鉸接座具有第三開口,所述第三開口連通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的第一連桿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的第二連桿部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第三開口。
23、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開口包括沿第一方向連通的第一子開口和第二子開口,所述第二子開口沿第二方向的開口尺寸大于所述第一子開口,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
24、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二開口包括沿第一方向互相連通的第三子開口、第四子開口和第五子開口,所述第四子開口設于所述第三子開口和所述第五子開口之間且所述第四子開口沿第二方向的開口尺寸大于所述第三子開口和所述第五子開口,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
25、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肢體還包括大臂,所述肩部設有連接柱,所述大臂設有配合孔,所述連接柱伸入所述配合孔并相對于所述連接柱可轉(zhuǎn)動。
26、在本發(fā)明的一些示例中,所述肩部配件設有第三容納空間,所述第三連接部插接或穿設于所述第三容納空間,并與所述肩部配件轉(zhuǎn)動連接。
1.一種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所述拼裝玩具包括主體部和肢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肩關節(jié)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所述肩關節(jié)還包括第一連桿部和第二連桿部,所述第一連桿部連接于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所述第二連桿部連接于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部與所述第二連桿部具有夾角,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部具有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連的第一端以及與所述第三連接部相連的第二端,所述第二連桿部的所述第一端的截面面積尺寸大于所述第二連桿部的所述第二端的截面面積尺寸。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中的至少一個設為萬向接頭。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為球頭狀,所述肢體構造出球頭座,所述肢體可分離地套接于所述第二連接部;或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其特征在于,
9.一種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部,肢體,肩部配件和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拼裝玩具的肩關節(jié),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所述主體部,所述第二連接部連接所述肢體,所述第三連接部連接所述肩部配件。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設有第一鉸接座,所述第一鉸接座設有第一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并與所述第一鉸接座轉(zhuǎn)動連接。
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肢體包括肩部,所述肩部設有第二鉸接座,所述第二鉸接座設有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穿設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并與所述第二鉸接座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二鉸接座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連通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的第一連桿部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第一開口,所述第二開口連通所述第二容納空間,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之間的第二連桿部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第二開口;或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肢體還包括大臂,所述肩部設有連接柱,所述大臂設有配合孔,所述連接柱伸入所述配合孔并相對于所述連接柱可轉(zhuǎn)動。
14.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拼裝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肩部配件設有第三容納空間,所述第三連接部插接或穿設于所述第三容納空間,并與所述肩部配件轉(zhuǎn)動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