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矯正擊球方向的高爾夫桿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與高爾夫桿頭有關,特別是關于一種可矯正擊球方向的高爾夫桿頭。
請參閱附件1(美國第4809983號專利),該案提供一種頭部形成扁平狀的高爾夫桿頭,其頸部斷面的長軸向平行于擊球方向,可以降低揮桿時的風阻、增強擊球力量。
請參閱附件2(臺灣公告第275039號專利),該案提供另一種頸部亦呈扁平狀的高爾夫桿頭,惟其型態(tài)恰與上述美國案相反頸部斷面的長軸向垂直于擊球方向,可避免(或減輕)桿頭在跟部(heel)一趾部(toe)方向上的撓偏,以獲得較佳的控球性。
上述二前案各有其功能,然而均無法解決前述的習慣性球路歪偏。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高爾夫桿頭包含有一頭部,該頭部側邊具有一頸部,可供一高爾夫軸桿插接;該頸部具有一撓曲段,該撓曲段的斷面呈長形,且斷面長軸向與桿頭跟部一趾部方向的夾角為大于0度并小于90度。
其中該桿頭由材質不同的一頭部構件及一頸部構件以硬焊接合而成,又,該頸部構件的材質撓性較該頭部構件的材質撓性為佳。
其中該頸部的撓曲段外包覆有一彈性套件。
由于基于物理特性,該撓曲段在對應其斷面的短軸向上具有較佳的撓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桿頭在揮擊時,朝向左前方或右前方其中一方向的撓性會較另一方向為佳,使得被擊出的球體有偏往預定側邊的傾向,可以矯正慣常將球擊往另一側邊的使用者固癖。
基于物理特性,該撓曲段(34)在對應斷面長軸向(L)的方向上剛性較佳,相對的,在對應斷面短軸向(S)的方向上撓性較佳,由此,組成球桿后,桿頭(10)相對于軸桿(40)的撓曲彈性,亦是在對應撓曲段(34)短軸向(S)的方向上為最佳,以本實施例而言,桿頭朝前朝內(跟部(26))的撓性即會優(yōu)于朝前朝外(趾部(24))的撓性,如此,揮桿擊球時,球體比較容易偏往左側飛出,可以矯正習慣偏往右側的球路。
請再參閱圖3、圖4,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高爾夫桿頭(50)為鐵桿桿頭,同樣以一頭部構件(60)及一頸部構件(70)硬焊接合而成,且該頭部構件(70)亦具有一撓曲段(74),本實施例該撓曲段(74)的斷面概呈橢圓形,斷面長軸向(L)與擊球面(62)的相對關系和前一實施例相反長軸向(L)前端指向桿頭內端(跟部(66)一端),如此,揮桿時桿頭即較易往趾部(64)方向撓曲變形,使擊出的球有偏往右側的傾向,適用于原本習慣將球擊往左側的使用者。另外,該撓曲段(74)上套設有一彈性套件(80),其材質可為橡膠或塑膠或其混合體或其發(fā)泡體,用以填補頸部構件(70)的凹缺部位,使桿頭在外觀上不會顯得突兀不自然,此外該彈性套件(80)可采用具有裝飾效果的色彩,并可標劃出撓曲段(74)長軸向的角度。
本實用新型利用桿頭在不同方向上有不同撓性的特性,故意使擊出去的球有偏往預定側邊的傾向,專用以矯正習慣將球擊往某一側邊的擊球固癖。至于校正角度的多寡,可由控制撓曲段的斷面長軸向與桿頭跟部一趾部方向間的夾角加以決定(注此夾角的范圍在0度與90度之間,若斷面長軸向平行或垂直擊球面,桿頭撓性即呈左右對稱,無法產(chǎn)生矯正功能),例如就上述結構而言,人們可在不同角度關系下焊結頸部構件及頭部構件,組裝出具有各種不同矯正效果的桿頭,供消費者依個人狀況選擇。
權利要求1.一種可矯正擊球方向的高爾夫桿頭,包含有一頭部,該頭部側邊具有一頸部,與一高爾夫軸桿插接;其特征在于該頸部具有一撓曲段,該撓曲段的斷面呈長形,且斷面長軸向與桿頭跟部一趾部方向的夾角為大于0度并小于90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矯正擊球方向的高爾夫桿頭,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桿頭由材質不同的一頭部構件及一頸部構件以硬焊接合而成,又,該頸部構件的材質撓性較該頭部構件的材質撓性為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矯正擊球方向的高爾夫桿頭,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頸部的撓曲段外包覆有一彈性套件。
專利摘要一種高爾夫桿頭,包含有一頭部及一位在頭部側邊的頸部,特點在于該頸部具有一斷面呈長形的撓曲段,且其斷面長軸向與桿頭跟部一趾部方向的夾角為大于0°并小于90°,由于撓曲段在對應斷面短軸向上有較佳的撓性,因此在揮擊時,桿頭朝向左前方或右前方其中一方向的撓性會較另一方向為佳,使得被擊出的球體有偏往預定側邊的傾向,可以矯正習慣將球擊往另一側邊的使用者固癖。
文檔編號A63B53/02GK2544763SQ0223451
公開日2003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30日
發(fā)明者陳晴祺 申請人:陳晴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