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用防曬窗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用防曬窗簾,屬于交通運輸分部,車輛的窗用防曬裝置技術領域。
目前汽車用防曬窗簾有多種,各有千秋?,F就申請?zhí)枮?0207008.8,名稱為汽車太陽罩的專利申請而言,它是一種由金屬絲環(huán)作骨架,紡織品作外套制成的汽車太陽罩。停車時,置于汽車擋風玻璃后,防止陽光直射入車內。該太陽罩的缺點是選用紡織品作防曬隔熱材料,只能擋住可見光,而紅外線、紫外線仍能透入窗內,所以,汽車的防曬降溫效果不佳。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缺點,而提供一種具有瓦楞形結構的,由復合材料制成的,既能反射可見光、紅外線,又能吸收紫外線的汽車用防曬窗簾,該產品有良好的防曬隔熱效果。
本實用新型是由兩片相同的復合材料構成的。每片材料均由塑料膜、金屬膜、膠膜及纖維材料復合而成。當將兩片復合材料纖維面相對地從瓦楞機的壓輥中間壓過時,其中一片被壓成瓦楞狀,并涂上膠膜,而另一片仍為平面的復合材料。經壓輥壓過后,兩片材料復合而制成這種瓦楞復合材料。將該材料進行剪裁、包邊后,就制成了本產品。前面所述的塑料膜罩在金屬膜外面起保護作用,這層塑料膜是用聚乙烯、聚丙烯、聚酯等高分子材料做的。金屬膜是主要的防熱幅射材料,它可為鋁、鎳等金屬膜。膠膜主要起粘接復合作用,可選用一般高分子粘接劑。纖維材料作為金屬膜的載體,選用紙、棉織品或高分子材料均可。本實用新型采用瓦楞形復合材料,與平面復合材料相比,增加了比表面積,可提高窗簾的隔熱效果;瓦楞形又可視為窗簾的加強筋,增加窗簾的強度。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有技術有如下優(yōu)點
1、本實用新型采用防熱幅射復合材料,含有一層金屬膜,它不僅反射可見光和90%的紅外線,還可吸收全部紫外線,所以具有極好的遮陽隔熱效果,泊車時,能保持車內涼爽。
2、選用瓦楞結構材料,一方面可增加比表面積,從而增強防熱幅射效果,另一方面還可增加窗簾的強度。
3、安裝簡單,拆卸方便,卷筒包裝,適用于各類汽車的前、后的擋風玻璃,是汽車的必備防曬用具。
附
圖1復合材料(1)的截面示意圖。
附圖2瓦楞復合材料的截面示意圖。
附圖3瓦楞復合材料的成形工藝示意圖。
在附
圖1中,1為復合材料,2為塑料膜,3為金屬膜,4為膠膜,5為纖維材料。
附圖21為復合材料,6為壓成瓦楞形的復合材料,4為膠膜。
附圖3復合材料1內側均為纖維材料層,外側均為塑料膜層,7為涂膠輥,8為膠液,9為膠盤,10為瓦楞壓輥,11為平壓輥,12為瓦楞復合材料。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汽車用防曬窗簾是由兩片相同的復合材料(1)構成的。每片材料均由塑料膜(2)、金屬膜(3)、膠膜(4)及纖維材料(5)復合而成。當將兩片復合材料(1)纖維面相對地從瓦楞機的壓輥中間壓過時,其中一片被壓成瓦楞狀復合材料(6),并涂上膠膜(4),而另一片仍為平面的復合材料(1)。經壓輥壓過后,兩片材料復合而制成瓦楞復合材料(12)。將該材料(12)按照汽車玻璃的形狀及大小進行剪裁、包邊后,就制成了本產品。
舉一實施例。分五個步驟進行1、將5~50μ厚的聚乙烯薄膜經J11000-Z型高真空連續(xù)鍍膜機,在溫度為40~150℃,真空度為1.3×10-1~4.5×10-3,進膜速度為60米/分鐘~80米/分鐘的工藝條件下,鍍上一層5μ以下的鋁膜。
2、將鍍鋁后的聚乙烯薄膜經FM-110干式復合機在鋁膜面上涂一層0.03~0.30mm厚的聚酯膠,并用50~300克的紙,在壓力為5~15公斤,溫度為50~100℃,速度為3~30米/分鐘的條件下形成復合材料(1)。
3、將兩片上述的復合材料(1)從WC-700瓦楞復合機的壓輥中間壓過時,其中一片被壓成瓦楞狀(6),并涂一層聚酯膠(4),與另一片仍為平面的復合材料(1),在溫度30~100℃,壓力為1~5公斤,速度為1~30米/分鐘的條件下復合(膠粘)成瓦楞復合材料(12)。
4、將成卷的瓦楞復合材料(12)按汽車玻璃的形狀和大小進行剪裁。
5、經縫紉機包邊,即完成整套工序,制成本產品。
權利要求一種汽車用防曬窗簾,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瓦楞復合材料(12)構成的,而瓦楞復合材料(12)又是由兩片結構相同的復合材料(1)制成的,復合材料(1)由塑料膜(2),金屬膜(3),膠膜(4)及纖維材料(5)復合而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用防曬窗簾,它由瓦楞復合材料制成的。這種瓦楞復合材料由兩片結構相同的復合材料構成,每片復合材料都由塑料膜、金屬膜、膠膜及纖維材料構成。由于這種材料含有金屬膜,不僅能反射可見光和90%的紅外線,還可吸收全部紫外線,所以制成的窗簾能產生極好的遮陽隔熱效果。本窗簾設計精巧,安裝簡單、拆卸方便,卷筒包裝,適用于各類汽車的前、后的擋風玻璃,是汽車的必備防曬用具。
文檔編號A47H23/00GK2152065SQ9223492
公開日1994年1月5日 申請日期1992年9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9月26日
發(fā)明者鄒定國, 石林活, 馮應強, 黃敏南, 沙立天, 吳鋒, 耿學洪, 王躍國 申請人:珠海華洲復合材料有限公司